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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以来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打破分配上单一的劳动报酬局面,允许资本、技术、管理等参与分配。但如果职工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例日益降低,也有违改革的初衷。
2007年企业蓝皮书——《中国企业竞争力报告》用数据说明,1990至2005年,劳动者报酬占GDP比例下降12%。1990年,劳动者报酬占GDP比例为53.4%,2005年则下降到41.4%。与此同时,企业营业余额占GDP比例从21.9%增加到29.6%。由此,蓝皮书提醒人们注意:近几年企业利润大幅增长, 除了由于企业竞争力提升之外,相当程度上是以职工低收入为代价的。
虽说收入分配适当地向资本倾斜在改革中有其必然性,它有利于调动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企业扩大生产,就要招收更多的员工,从而增加人们的就业机会,因此间接也有利于劳工,但如果像中国这样在国家经济和总体财富增长的情况下,劳动报酬却反而长达十几年走低,则是不正常的,是需要改正的。
与“利润侵蚀工资”相比,在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中,还有一个更值得我们警惕的现象,就是财富向政府倾斜。一般来说,一国财富由居民收入、财政收入和企业利润三部分构成。但考察政府税收的增长情况,改革开放以来,政府税收每年都以20%的速度增长,近两年更是高达30%,增幅不仅远远超过劳动收入,也超过企业利润。如果再加上各种收费和罚款,政府收入占国民收入的盘子更大。
企業分配向资本所有者倾斜,当然不排除资本所有者及其亲属,将这部分超额所得用于个人的奢侈消费,但这不会太多,更多的还是要将这部分超额所得用在企业扩大生产上,如果他想做大企业的话。但财富向政府倾斜,虽然也有一部分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品的提供上,不过从近年的实际情况看,很多还是政府自身消费掉了。政府自身的运转加上浪费,是一个相当庞大的数字。
目前,“利润侵蚀工资”现象主要表现在非国有企业员工收入长期低于经济增长的速度,以及国有企业大量使用临时工等“编制外”员工,以降低用人成本。企业主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往往只是维持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的报酬,而将其余部分和剩余价值一起归入了自己的腰包。但这部分超额所得企业主并不能独占,而是以税费的形式将其中的一部分或大部分上交给了政府,被后者消费掉了。这是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比例长期偏低的根本原因。
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无论对企业还是对国家而言,人力资源都是竞争力的根本。劳动者在国民收入的分配中仅能拿到相当于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的工资收入,其后果就是他们没有能力为提升自身素质以及后代发展而再投资,这势必影响到小至一个企业大至一个国家的发展。另一方面,作为边际消费倾向最高、最迫切需要提高收入的群体,低收入也会制约他们的消费能力,造成有效需求不足。这也是中国经济长期倚靠出口,外贸依存度过高的现实根源。
一个社会的进步最终取决于个人利益及权利的实现程度。与企业利润特别是政府财政收入相比,劳动所得比重长期偏低的情形,背离了社会发展的目标。对于这一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改革劳动薪酬结构,提高工资收入在GDP中的比重,这也是消除收入分配差距,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之举。
(摘自《学习时报》2007年12月11日)
2007年企业蓝皮书——《中国企业竞争力报告》用数据说明,1990至2005年,劳动者报酬占GDP比例下降12%。1990年,劳动者报酬占GDP比例为53.4%,2005年则下降到41.4%。与此同时,企业营业余额占GDP比例从21.9%增加到29.6%。由此,蓝皮书提醒人们注意:近几年企业利润大幅增长, 除了由于企业竞争力提升之外,相当程度上是以职工低收入为代价的。
虽说收入分配适当地向资本倾斜在改革中有其必然性,它有利于调动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企业扩大生产,就要招收更多的员工,从而增加人们的就业机会,因此间接也有利于劳工,但如果像中国这样在国家经济和总体财富增长的情况下,劳动报酬却反而长达十几年走低,则是不正常的,是需要改正的。
与“利润侵蚀工资”相比,在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中,还有一个更值得我们警惕的现象,就是财富向政府倾斜。一般来说,一国财富由居民收入、财政收入和企业利润三部分构成。但考察政府税收的增长情况,改革开放以来,政府税收每年都以20%的速度增长,近两年更是高达30%,增幅不仅远远超过劳动收入,也超过企业利润。如果再加上各种收费和罚款,政府收入占国民收入的盘子更大。
企業分配向资本所有者倾斜,当然不排除资本所有者及其亲属,将这部分超额所得用于个人的奢侈消费,但这不会太多,更多的还是要将这部分超额所得用在企业扩大生产上,如果他想做大企业的话。但财富向政府倾斜,虽然也有一部分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品的提供上,不过从近年的实际情况看,很多还是政府自身消费掉了。政府自身的运转加上浪费,是一个相当庞大的数字。
目前,“利润侵蚀工资”现象主要表现在非国有企业员工收入长期低于经济增长的速度,以及国有企业大量使用临时工等“编制外”员工,以降低用人成本。企业主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往往只是维持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的报酬,而将其余部分和剩余价值一起归入了自己的腰包。但这部分超额所得企业主并不能独占,而是以税费的形式将其中的一部分或大部分上交给了政府,被后者消费掉了。这是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比例长期偏低的根本原因。
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无论对企业还是对国家而言,人力资源都是竞争力的根本。劳动者在国民收入的分配中仅能拿到相当于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的工资收入,其后果就是他们没有能力为提升自身素质以及后代发展而再投资,这势必影响到小至一个企业大至一个国家的发展。另一方面,作为边际消费倾向最高、最迫切需要提高收入的群体,低收入也会制约他们的消费能力,造成有效需求不足。这也是中国经济长期倚靠出口,外贸依存度过高的现实根源。
一个社会的进步最终取决于个人利益及权利的实现程度。与企业利润特别是政府财政收入相比,劳动所得比重长期偏低的情形,背离了社会发展的目标。对于这一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改革劳动薪酬结构,提高工资收入在GDP中的比重,这也是消除收入分配差距,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之举。
(摘自《学习时报》200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