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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中,司马迁为法家人物立传的有韩非、商鞅、李斯、晁错、吴起等人,在传文中,司马迁对这些人物的历史功绩给予客观地记录,而在“太史公曰”中多从历史人物的个人道德品质、性格缺失等方面作出主观论断。“太史公曰”本就代表了司马迁自己对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最鲜明直接的看法,有着相当浓郁的个人色彩。从感情上来说,司马迁对法家人物是有厌恶之情的。但从历史现实来讲,司马迁也不得不承认法家思想有其积极价值。所以他对法家人物的态度有着感性与理性的矛盾。现从司马迁对不同法家人物的不同评价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