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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机关的房产测绘在1997年进入的,现已累计完成各类房屋测绘面积1200多万平方米。房产测绘形成的面积数据,成为省级机关办公用房标准管理、房改售房、房屋权属登记、公务员住房等房地产管理各项工作的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房产测绘在机关房地产管理各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依法做好房产测绘工作,对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履行好房地产管理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房产测绘的任务、性质和依据,决定了房产测绘是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关键环节。在机关房地产管理中具有重要地位。
房产测绘的任务是确定各单位各类房屋的建筑面积,形成一系列面积指标。对于住宅用房,面积指标有套内建筑面积、分摊建筑面积、阳台建筑面积等,若属于机关公职人员住房,还应计算出每套住宅的控制面积,以此作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履行房地产管理职能以及其他部门衡量其住房面积是否超过规定标准的依据;对于办公用房,面积指标有幢建筑面积、层建筑面积、有效使用面积等,对于党政机关使用的办公用房,还应计算出每个独立办公间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此作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履行房地产管理职能,衡量不同级别干部办公面积标准以及调剂余缺的依据;对于商业用房,区别产权归属情况,将机关所属办公用房转变用途用于商业经营的,单列面积指标,作为机关事
务管理部门履行房地产管理职责,核查处理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的依据。
房产测绘的性质是基础性、专业I生、法定性。房产测绘的基础性指房产测绘真实地反映了房屋的形状、大小等自然属性和产权归属、房屋用途等社会属性,是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面积测绘是各级机关房改售房、办公用房管理、拆迁补偿以及经济适用住房分配等的基础性工作;房产测绘的专业性指房产测绘是一项集多学科为一体且综合性较强的专业技术工作。测绘人员既要掌握建筑知识、测绘技术及相关技能,还要熟悉产权产籍、住房改革,拆迁补偿等相关政策;房产测绘的法定性指按《测绘法》规定,房产测绘是法定测绘,凡是在房地产管理等各项工作中需要确定面积指标时,要依据测绘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依法进行,实施具体测绘的执业单位必须取得房产测绘资质,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测绘机构是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民事主体。房产测绘取得的测绘成果具有法律效力,各项面积指标是房地产管理工作中合法有效的依据。
房产测绘的依据是《测绘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房产测绘办法》等行政法规、《房产测量规范》等国家行业标准。省级机关房产测绘的依据还有《山东省省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办法》以及省直房改、拆迁补偿等相关的政策文件。
综上所述,房产测绘的任务、性质和依据说明:房产测绘是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履行房地产管理职责的基础性工作和关键环节,涉及到房改售房、产权产籍管理、办公用房管理等多个方面,是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房产测绘在省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各项工作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省级机关房产测绘工作自1 997年上半年全面
展开,截止到2009年7月,负责省级机关房产测绘的省级机关房管处中介中心已对省属党政机关、事业、企业、中央驻济等600多个单位进行了测绘,测绘的面积达1200多万平方米。房产测绘所形成的面积指标等测绘成果,广泛应用于机关房改售房、房屋权属登记、办公用房管理、房改房上市等房地产管理的各项工作中。
为机关出售公有住房提供面积依据,保证房改工作顺利进行。1996年3月1日,省直房改领导小组印发了《山东省省直机关驻济单位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实施办法,以出售公有住房为主要内容的省直机关房改方案开始启动。省直各机关、事业、企业以及中央驻济等单位约10万套公有住房出售给职工个人。在售房具体政策已明确的情况下,售房工作实施的主要内容,就是对10万户公有住房进行房产测绘,形成一系列面积指标数据,为
计算房价款提供依据。同时绘制出每一幢楼、每一户型的分户图,用于办理房产证。房产测绘成为省直出售公房,加快省直住房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负责房产测绘的省级机关房管处中介中心,组织技术骨干严格按照房产测量规范和省直房改政策的
规定,周密组织,认真实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测绘任务,推动了省直房改售房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房改后房屋上市交易提供依据,不断完善房地产二级市场。随着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省直机关干部职工已购公有住房自2003年开始上市交易,省直机关房地产二级市场步人正常轨道。根据国家、省和济南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的有关规定,房屋上市交易过户之前,必须进行房产测绘,对拟交易的房屋进行面积确认,同时出具分户图作为房产过户后新房产证件的附图。自2003年至今,已对省直上市交易的2万余套房产进行了及时、准确的面积测绘,为省直干部职工顺利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提供了便利条件。
为省级机关统管房屋办理权属登记提供依据,推动产权产籍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对省级机关实行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的首要工作是确权登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对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房屋进行变更登记。房产测绘形成的面积数据以及形成的房屋院落图、分层分户平面图,作为省直统管房屋确权的主要依据之一。自省级机关房产测绘工作正式开展以来,已对省直各单位100余万平方米的统管房屋进行了测绘,为省直房地产权属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经济适用住房的设计和建设提供面积依据,推进住房保障体制的建立。自2003年以来,省直部分单位经过批准建设了一批经济适用住房,解决部分单位无房户的住房问题。经济适用住房属国家政策性保障住房,对房屋建筑面积标准有严格规定,为严格执行标准,在经济适用住房设计阶段,房产测绘应提前介入,对照设计户型方案,进行房屋面积预测绘,经过面积预测绘,对超过规定面积的户型,提请设计、建设部门进行设计调整。在房屋竣工后,经现场勘测无误,出具正式测绘报告,作为向无房户职工出售住房的依据。
为处理违规住房问题,提供面积核查依据,保障清房工作正常进行。2006年以来,由省纪检委牵头,省直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省直住房清查办公室,对部分單位的住房进行核查。核查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住房面积是否超过规定标准。通过面积测绘,对核查范围的每一套住房,分列出套内建筑面积、分摊建筑面积、阳台建筑面积,从而计算出每一户的产权建筑面积、控制建筑面积,呈报到省直清房办,为清房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为省部级干部住房出售提供面积依据,确保省部级领导干部房改工作顺利进行。随着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第一次房改工作中没有参改的省部级干部住房,开始按政策出售。对省部级干部住房进行面积测绘过程中,严格执行房产测绘规范、操作规程,做到每一户面积准确无误,实事求是,推进了省部级干部售房工作顺利展开。为办公用房普查提供面积依据,促进办公用房依法按规定使用。近几年,为了加大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的管理力度,省级机关先后几次对省直各单位使用的办公用房进了了普查。对省直单位的各类办公用房进行了面积测绘,对不同级别的干部使用的办公面积进行详细测算,作为衡量办公面积是否达标或超标的依据。对个别单位擅自改变用途,用于经营的富余用房,单列面积指标,作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调剂余缺的依据。综上所述,房产测绘作为机关房地产管理各项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和关键环节,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履行房地产管理职责,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全省机关事务工作不断开创新的局面,房产测绘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房产测绘的任务、性质和依据,决定了房产测绘是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关键环节。在机关房地产管理中具有重要地位。
房产测绘的任务是确定各单位各类房屋的建筑面积,形成一系列面积指标。对于住宅用房,面积指标有套内建筑面积、分摊建筑面积、阳台建筑面积等,若属于机关公职人员住房,还应计算出每套住宅的控制面积,以此作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履行房地产管理职能以及其他部门衡量其住房面积是否超过规定标准的依据;对于办公用房,面积指标有幢建筑面积、层建筑面积、有效使用面积等,对于党政机关使用的办公用房,还应计算出每个独立办公间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此作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履行房地产管理职能,衡量不同级别干部办公面积标准以及调剂余缺的依据;对于商业用房,区别产权归属情况,将机关所属办公用房转变用途用于商业经营的,单列面积指标,作为机关事
务管理部门履行房地产管理职责,核查处理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的依据。
房产测绘的性质是基础性、专业I生、法定性。房产测绘的基础性指房产测绘真实地反映了房屋的形状、大小等自然属性和产权归属、房屋用途等社会属性,是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面积测绘是各级机关房改售房、办公用房管理、拆迁补偿以及经济适用住房分配等的基础性工作;房产测绘的专业性指房产测绘是一项集多学科为一体且综合性较强的专业技术工作。测绘人员既要掌握建筑知识、测绘技术及相关技能,还要熟悉产权产籍、住房改革,拆迁补偿等相关政策;房产测绘的法定性指按《测绘法》规定,房产测绘是法定测绘,凡是在房地产管理等各项工作中需要确定面积指标时,要依据测绘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依法进行,实施具体测绘的执业单位必须取得房产测绘资质,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测绘机构是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民事主体。房产测绘取得的测绘成果具有法律效力,各项面积指标是房地产管理工作中合法有效的依据。
房产测绘的依据是《测绘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房产测绘办法》等行政法规、《房产测量规范》等国家行业标准。省级机关房产测绘的依据还有《山东省省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办法》以及省直房改、拆迁补偿等相关的政策文件。
综上所述,房产测绘的任务、性质和依据说明:房产测绘是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履行房地产管理职责的基础性工作和关键环节,涉及到房改售房、产权产籍管理、办公用房管理等多个方面,是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房产测绘在省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各项工作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省级机关房产测绘工作自1 997年上半年全面
展开,截止到2009年7月,负责省级机关房产测绘的省级机关房管处中介中心已对省属党政机关、事业、企业、中央驻济等600多个单位进行了测绘,测绘的面积达1200多万平方米。房产测绘所形成的面积指标等测绘成果,广泛应用于机关房改售房、房屋权属登记、办公用房管理、房改房上市等房地产管理的各项工作中。
为机关出售公有住房提供面积依据,保证房改工作顺利进行。1996年3月1日,省直房改领导小组印发了《山东省省直机关驻济单位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实施办法,以出售公有住房为主要内容的省直机关房改方案开始启动。省直各机关、事业、企业以及中央驻济等单位约10万套公有住房出售给职工个人。在售房具体政策已明确的情况下,售房工作实施的主要内容,就是对10万户公有住房进行房产测绘,形成一系列面积指标数据,为
计算房价款提供依据。同时绘制出每一幢楼、每一户型的分户图,用于办理房产证。房产测绘成为省直出售公房,加快省直住房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负责房产测绘的省级机关房管处中介中心,组织技术骨干严格按照房产测量规范和省直房改政策的
规定,周密组织,认真实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测绘任务,推动了省直房改售房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房改后房屋上市交易提供依据,不断完善房地产二级市场。随着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省直机关干部职工已购公有住房自2003年开始上市交易,省直机关房地产二级市场步人正常轨道。根据国家、省和济南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的有关规定,房屋上市交易过户之前,必须进行房产测绘,对拟交易的房屋进行面积确认,同时出具分户图作为房产过户后新房产证件的附图。自2003年至今,已对省直上市交易的2万余套房产进行了及时、准确的面积测绘,为省直干部职工顺利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提供了便利条件。
为省级机关统管房屋办理权属登记提供依据,推动产权产籍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对省级机关实行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的首要工作是确权登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对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房屋进行变更登记。房产测绘形成的面积数据以及形成的房屋院落图、分层分户平面图,作为省直统管房屋确权的主要依据之一。自省级机关房产测绘工作正式开展以来,已对省直各单位100余万平方米的统管房屋进行了测绘,为省直房地产权属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经济适用住房的设计和建设提供面积依据,推进住房保障体制的建立。自2003年以来,省直部分单位经过批准建设了一批经济适用住房,解决部分单位无房户的住房问题。经济适用住房属国家政策性保障住房,对房屋建筑面积标准有严格规定,为严格执行标准,在经济适用住房设计阶段,房产测绘应提前介入,对照设计户型方案,进行房屋面积预测绘,经过面积预测绘,对超过规定面积的户型,提请设计、建设部门进行设计调整。在房屋竣工后,经现场勘测无误,出具正式测绘报告,作为向无房户职工出售住房的依据。
为处理违规住房问题,提供面积核查依据,保障清房工作正常进行。2006年以来,由省纪检委牵头,省直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省直住房清查办公室,对部分單位的住房进行核查。核查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住房面积是否超过规定标准。通过面积测绘,对核查范围的每一套住房,分列出套内建筑面积、分摊建筑面积、阳台建筑面积,从而计算出每一户的产权建筑面积、控制建筑面积,呈报到省直清房办,为清房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为省部级干部住房出售提供面积依据,确保省部级领导干部房改工作顺利进行。随着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第一次房改工作中没有参改的省部级干部住房,开始按政策出售。对省部级干部住房进行面积测绘过程中,严格执行房产测绘规范、操作规程,做到每一户面积准确无误,实事求是,推进了省部级干部售房工作顺利展开。为办公用房普查提供面积依据,促进办公用房依法按规定使用。近几年,为了加大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的管理力度,省级机关先后几次对省直各单位使用的办公用房进了了普查。对省直单位的各类办公用房进行了面积测绘,对不同级别的干部使用的办公面积进行详细测算,作为衡量办公面积是否达标或超标的依据。对个别单位擅自改变用途,用于经营的富余用房,单列面积指标,作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调剂余缺的依据。综上所述,房产测绘作为机关房地产管理各项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和关键环节,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履行房地产管理职责,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全省机关事务工作不断开创新的局面,房产测绘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