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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犯罪的因果与归责应当分别判断。在环境犯罪中,疫学的因果理论通过统计调查和实验数据确定排污和损害之间有无条件关联,正是试图在社会生活中建立有关环境污染的新的物理法则,可以用作判断环境犯罪因果关系的依据。而环境犯罪的归责问题则可以借助客观归责体系中的危险升高理论加以解决,只要企业的违规风险行为与制裁规范之间具备可被归责的目的关联,就可以将污染损害的结果归责给这个违反环保规范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