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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商朝末年,姜子牙襄助周武王讨伐商纣王,其南征北战的坐骑是一种叫做“四不像”的古怪动物。这种动物的犄角像鹿,脸面像马,蹄子像牛,尾巴像驴,感觉是由四种动物拼装而成的。从这点来讲,它被称作“四像动物”或许更确切。可是,从整体来看,它却不像其中任何一种动物,所以还是称作“四不像”更加“像样”。或许是神话故事,或许是姜子牙的声望,再或者是这种古怪动物的称谓和长相,使它长期以来一直占据着中国人的记忆。其实,人们之所以对它念念不忘,乃至津津乐道,应该还有其他更为重要的原因——它是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文化的符号
四不像正式的中文名字是“麋鹿”。“麋”字最早出现在甲骨文,此后一直频繁出现在中国的古籍文献中,而且与帝王的生活方式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
《孟子•梁惠王下》有“文王之囿,方七十里”之说。其姊妹篇《孟子•梁惠王上》又这样记载:“……孟子见梁惠王。王立于沼上,顾鸿雁麋鹿曰‘贤者也乐此乎’……”据此推测,在周朝甚至更早,就有王侯囿养麋鹿的先例。山东大学刘敦愿教授通过分析《逸周书世俘篇》指出,周武王伐纣后,曾举行过一次大规模的围猎,获兽达十多万头,其中鹿类8835头,而麋鹿占鹿类的60%。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当时麋鹿数量不少,而且是帝王喜爱的狩猎对象。
将鹿与帝王建立更为紧密关联的,很可能是《史记》,书中的《淮阴侯列传》有记载:“……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后赵开国皇帝石勒曾经自比汉高祖刘邦和光武帝刘秀,《晋书•石勒载记下》这样写到:“……朕若逢高皇,当北面而事之,与韩、彭鞭而争先耳;脱遇光武,当并驱于中原,未知鹿死谁手……”于是乎,鹿在中国古代就成了帝位、政权的象征。我国古麋鹿权威曹克清研究员认为,这两处记载中的“鹿”应该就是麋鹿,因为在当时,麋鹿在人们的生活中相当常见,至少比现在常见得多。
也许正是基于这样一种麋鹿情结,中国古代有不少帝王热衷圈养麋鹿,并以猎杀麋鹿为娱。在辽、金、元王朝时期,曾将如今的北京南海子一带划为皇家猎苑,里面圈养了较多的麋鹿,再到后来的明朝以及清朝早期,猎苑又几度被扩建,及至清朝末年,猎苑遭到废弃,苑内动物有的失散,有的被捕杀,麋鹿数量也因之骤减。1866年,一位叫做让•皮埃尔•阿芒•大卫(Jean Pierre Armand David,1826-1900)的法国传教士,也是一位博物学家,他从当时守卫猎苑的士兵那里买到了两张麋鹿的皮张和两个头骨。他当时预感到他可能已经为这个世界发现了一个新的物种,于是就把这些标本邮寄给了法国自然博物馆的米尔恩•爱德华兹(Milne Edwards),这位当时的博物学权威据此将该物种命名为Elaphurus davidianus,意即“长尾鹿属大卫氏种”。就这样,麋鹿就被正式介绍给了全世界,同时也带来了浩劫。由于这是东亚特有的动物,而且主要存在于中国,于是在1900年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时,当时圈养在南海子猎苑的麋鹿群就被入侵者当作“异兽”洗劫一空。中国麋鹿由此进入长期的海外流亡生活,而且这些屈指可数的麋鹿几乎全部生活在人工环境,同时宣告麋鹿在野外灭绝。
鹿尾巴的功能
麋鹿是一种大块头鹿类,成年麋鹿体长在170~200厘米之间,肩高可达120厘米,体重为130~220千克,体量与水牛差不多。雌雄麋鹿在外观上存在显著的差异,雄鹿明显大于雌鹿,脖子也更加粗壮。只有雄鹿长角,强化了雄性的特征。鹿角从眼上方的额骨长出,中间会经历鹿茸阶段,鹿茸内有丰富的血管和神经,能产生触觉和痛觉,之后形成骨质角。鹿角分叉但没有外鞘,角枝分叉一般在4~5岁趋于定型,但每年都会脱落并更新一次,属于临时器官,就像落叶乔木的叶子。这种动物的脑袋很大,嘴巴长、眼睛小,但视觉敏锐;耳朵中等大小,长15厘米左右,能转动;嘴巴前方的鼻镜宽大,乌黑发亮;眶下腺发达,在前方形成深陷,一度被古人误认为是第二对眼睛;四肢长而强健,在蹠部的外侧存在蹠腺,借助这种气味腺识别彼此并在领地主张、繁殖活动等方面传递信息。麋鹿毛被不厚,但在冬季会显得长一些,毛被由一层灰暗色、长而粗的保护性针毛层以及被它覆盖着的浓密细软的底毛层所组成,总体看上去,色泽呈灰棕色。毛被最显著的特征是具有5~7个涡旋。
麋鹿的尾巴是鹿类动物中最长的,跟驴的尾巴有得一拼,尾端丛生一束长长的端毛。尾毛末端会盖过踝关节,全长超过肩高的一半还多,尾椎骨多达15节。雄性尾巴最长可达75厘米,雌的可达60厘米。这似乎能反映麋鹿的生活环境是水源丰富、水草茂盛的沼泽地带,因为长长的尾巴可用以驱赶蚊、虻等吸血昆虫,而这些昆虫的卵或幼虫阶段恰恰也是在水中度过的。
湿地的古老标签
对于这样一种处于野外灭绝境地的物种,我们对它们的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性的认识或认定也许只能借助于古代文献、化石纪录以及人工驯养条件下对麋鹿形态、行为的观察。
在中国古代,“麋”字也常用来指代沼泽。《诗经•小雅•巧言》有过“居河之麋”的记载,这里的“麋”即指低湿而水草丰盛的河边,麋鹿生息的场所。《世纪•楚世家》也曾描述:“……若使泽中之麋,蒙虎之皮……”
西晋张华在他的《博物志》里则有过“海陵麋田”的详细记载:“……海陵县扶江接海,多麋鹿,千百为群,掘食草根,其处成泥,名曰麋(音同于“软”,且意义相似),民人随此而略,种稻不耕而获其利,所收百倍……”书中海陵县由汉武帝于元狩六年设置,包括现在江苏沿海的泰州、姜堰、海安、如皋和大丰等处。从中可知,在那时及稍后的时期,海陵县有着成千上万的麋鹿,它们掘食草根的同时,也踹烂了周围的土地,使当地的老百姓不用费力耕作,便能轻而易举地种上庄稼,进而得到理想的收成。沼泽地的泥土被麋鹿踩踏成一片烂糊,就叫壤麋、麋田,也许正是基于其中的农业生产和收成的意思,“麋”字借“米”字成音。
曹克清研究员通过分析我国麋鹿的化石认为,在全新世中晚期上溯到中更新世的这段地质时期,该动物应生活在我国东部平原,而尤长江口一带最为集中。具体而言,向西达陕西的渭河流域,向北可达东北大平原,向南可达到台湾中部一线,接近北回归线,向东可以抵达沿海平原、沿海岛屿和领海海域,包括上海以及东海海域。自全新世中晚期以来,我国东部平原的地理环境却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陆地气候产生波动,明显趋于寒冷和干燥,沼泽水域持续减少,天然植被不断被栽培植被替代;人类的捕杀和扩张行为也不断加剧。从前,陆地多沼泽和水域时,麋鹿昌盛,到后来,陆地失去较多沼泽和水域时,麋鹿则衰弱,且随之而向东南的一些滨海滩涂或岛屿移动。由此说明,麋鹿是一种喜爱平川水域的沼泽兽类。用今天的话来讲,麋鹿是一种湿地动物,而湿地则是麋鹿理想的居所和粮仓。
从麋鹿的形态和行为也可以看出它们对湿地环境也存在较好的匹配和适应关系。麋鹿每足有4个蹄,发达而宽大,侧蹄可以分开,可减小施加于地面的压强;颊齿为新月形齿,较纤弱,齿脊不发达,珐琅质较少,咀嚼面较小,中门齿特别发达,这一点与它的近亲——水鹿很相似,这种牙齿适合采食偏嫩的水生植物和沼泽植物,这与古籍中“掘食草根,其处成泥”的描述一致;与其他鹿类相比,麋鹿的鼻镜特别大,尾巴也特别长,这也是适应温暖、湿润环境的一种反映。此外,根据对人工或半人工条件下麋鹿的行为观察,发现这种动物的游泳能力很强,而且喜欢泡泥水浴,习性很像水牛。
鹿死谁手?
麋鹿与人类存在密切的关系,它们不仅为新石器时代的人类提供骨器,也是古代中国人主要的肉源、药源,再加上后来赋予的文化、政治意义,麋鹿的这种任人猎杀、宰割的命运从未改变,最终导致了野外灭绝。
根据曹克清等人的研究,虽然新石器时代至商周时期(公元前16世纪至公元前256)麋鹿野生种群一度繁盛,但周代(约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前841)可能已经进入由盛而衰的转折期,属强弩之末,此后便急转直下,直到清朝后期,或者清朝稍后的某个时间,野生者才完全灭绝。
自然变化和人为压力的双重原因导致了麋鹿在野外灭绝。其中,自然原因包括:体型增大、特化的趋势导致行动不便,从而在生育、躲避敌害带来困难;宽大而分开的蹄尽管适于在温暖、泥泞、富有水草的湿地行走,但由于后来气候一度变干、变冷,使得水域和沼泽减少,生存环境不断萎缩;体型大而且群居的习性,生息在坦荡湿地,缺少隐蔽物,容易被捕食者发现。人为原因则有:中国古代滥捕滥杀的狩猎文化;农业的发展,滩涂开垦、耕地扩张破坏了麋鹿赖以生存的自然生境,生存空间不断被压缩;人口激增,人类活动范围增大,加剧与野生麋鹿争夺地盘。
如何保护?
麋鹿有没有利用价值应该不是一个问题,早在中国的古代对这个问题就已经有了肯定的回答,问题在于,对一种已处于野外绝灭的物种谈论这个问题似乎有些不合时宜。撇开利用价值不谈,但就麋鹿是东亚的特有动物且主要产自中国这一点,也急需拯救与保护。为此,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就一直进行着拯救、保护麋鹿的努力,到目前为止,已经建成了三座旨在保护麋鹿的机构。
北京麋鹿苑,即元明清时代被称作“飞放泊”、“南海子”或“南苑”的地方。1984年,由国家环保部主持,着手从英国乌邦市引进麋鹿,1985年建成。同年8月,20头麋鹿运抵该苑,流落海外近百年的麋鹿终于重返家园。由于该苑面积过小,为避免种群压力过大,于1993年在种群数量达到202头时起,不断向外输送麋鹿。石首麋鹿自然保护区坐落在江汉平原南部的天鹅洲,该地为1972年长江取直改道时从长江南岸移至长江北岸的一块绿洲,属于典型的湿地环境。1987年,国家环保部组织在长江流域建立麋鹿自然保护区,旨在恢复麋鹿自然种群。1991年选定在湖北的石首成立省级麋鹿保护区,鹿源来自北京麋鹿苑的陆续输出。1998年8月,该保护区升格为国家级,目前鹿群已经超过400头。1985年9月,国家林业部与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WWF)合作,准备从英国重引进麋鹿到中国,并在江苏大丰建立麋鹿保护区,1986年39头运抵大丰,开始进入半散养和漫长的种群复壮的历程。1997年12月,大丰麋鹿保护区被晋升为国家级。2002年,该保护区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目前,该保护区麋鹿种群已达到1789头的规模,其中放野状态的麋鹿有182头。
其中,江苏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大丰保护区”)是中国第一个麋鹿自然保护区,也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麋鹿放养地。那么,在偌大的中国,当初为何偏偏选中大丰作为中国第一个麋鹿自然保护区呢?据该保护区的丁玉华主任介绍,首先当归因于当年曹克清等专家的科学意见,认为江苏泰州、大丰一带是麋鹿化石的密集分布区,而且处在古籍《博物志》中的海陵县的范围之内,还是百年前野生麋鹿的灭绝之地,大丰作为野生麋鹿的栖息地在科学上是比较可靠的;其次,江苏的地方政府愿意为设立麋鹿保护区无偿地提供大片的土地;第三,保护区所在地的海岸线每年都在向东海推进,可以为保护区提供宝贵的后备土地资源;此外,大丰沿海滩涂的大片的芦苇既可为麋鹿提供丰富的食物,又可以成为麋鹿理想的栖息、隐蔽场所。大丰保护区也保护着这里的湿地生态系统。为保护麋鹿划出的117万亩湿地,也保护着生存于此的300多种植物、300多种鸟类、150多种鱼类、近百种浮游生物和十多种野兽、20多种爬行类和两栖类以及大量昆虫,保护着这里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在管理上也没有采取静态的保护,而是辟出一定的面积作为麋鹿活动区,开展合理的生态旅游,兼顾了自然教育和经济效益,是一种值得继续探讨的保护方式。
麋鹿这一物种由盛转衰,而后在颓势徘徊了近1500年,最终沦落野外绝灭,其时间不可谓不长。当前各国,特别是我国,正想方设法使其复壮,尽管已经取得一些成效,但依然任重而道远,有关麋鹿野生种群及其遗传多样性的研究将是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的重点和难点。这个艰辛的过程表明,物种一旦濒危,甚至野外灭绝,再想恢复就是难上加难。无论是过度开发而透支环境效应,还是偏执于环境保护而禁锢生存权力的极端做法——都应该尽量避免。幸运的是,我们人类有着理性的思维,既能够反省过去,也敢于放眼未来,或许这才是人类社会最可持续、最可更新的资源,麋鹿在如今的中国得以绝处逢生,应该是很好的一个案例。
(感谢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本文提供图片)
文化的符号
四不像正式的中文名字是“麋鹿”。“麋”字最早出现在甲骨文,此后一直频繁出现在中国的古籍文献中,而且与帝王的生活方式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
《孟子•梁惠王下》有“文王之囿,方七十里”之说。其姊妹篇《孟子•梁惠王上》又这样记载:“……孟子见梁惠王。王立于沼上,顾鸿雁麋鹿曰‘贤者也乐此乎’……”据此推测,在周朝甚至更早,就有王侯囿养麋鹿的先例。山东大学刘敦愿教授通过分析《逸周书世俘篇》指出,周武王伐纣后,曾举行过一次大规模的围猎,获兽达十多万头,其中鹿类8835头,而麋鹿占鹿类的60%。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当时麋鹿数量不少,而且是帝王喜爱的狩猎对象。
将鹿与帝王建立更为紧密关联的,很可能是《史记》,书中的《淮阴侯列传》有记载:“……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后赵开国皇帝石勒曾经自比汉高祖刘邦和光武帝刘秀,《晋书•石勒载记下》这样写到:“……朕若逢高皇,当北面而事之,与韩、彭鞭而争先耳;脱遇光武,当并驱于中原,未知鹿死谁手……”于是乎,鹿在中国古代就成了帝位、政权的象征。我国古麋鹿权威曹克清研究员认为,这两处记载中的“鹿”应该就是麋鹿,因为在当时,麋鹿在人们的生活中相当常见,至少比现在常见得多。
也许正是基于这样一种麋鹿情结,中国古代有不少帝王热衷圈养麋鹿,并以猎杀麋鹿为娱。在辽、金、元王朝时期,曾将如今的北京南海子一带划为皇家猎苑,里面圈养了较多的麋鹿,再到后来的明朝以及清朝早期,猎苑又几度被扩建,及至清朝末年,猎苑遭到废弃,苑内动物有的失散,有的被捕杀,麋鹿数量也因之骤减。1866年,一位叫做让•皮埃尔•阿芒•大卫(Jean Pierre Armand David,1826-1900)的法国传教士,也是一位博物学家,他从当时守卫猎苑的士兵那里买到了两张麋鹿的皮张和两个头骨。他当时预感到他可能已经为这个世界发现了一个新的物种,于是就把这些标本邮寄给了法国自然博物馆的米尔恩•爱德华兹(Milne Edwards),这位当时的博物学权威据此将该物种命名为Elaphurus davidianus,意即“长尾鹿属大卫氏种”。就这样,麋鹿就被正式介绍给了全世界,同时也带来了浩劫。由于这是东亚特有的动物,而且主要存在于中国,于是在1900年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时,当时圈养在南海子猎苑的麋鹿群就被入侵者当作“异兽”洗劫一空。中国麋鹿由此进入长期的海外流亡生活,而且这些屈指可数的麋鹿几乎全部生活在人工环境,同时宣告麋鹿在野外灭绝。
鹿尾巴的功能
麋鹿是一种大块头鹿类,成年麋鹿体长在170~200厘米之间,肩高可达120厘米,体重为130~220千克,体量与水牛差不多。雌雄麋鹿在外观上存在显著的差异,雄鹿明显大于雌鹿,脖子也更加粗壮。只有雄鹿长角,强化了雄性的特征。鹿角从眼上方的额骨长出,中间会经历鹿茸阶段,鹿茸内有丰富的血管和神经,能产生触觉和痛觉,之后形成骨质角。鹿角分叉但没有外鞘,角枝分叉一般在4~5岁趋于定型,但每年都会脱落并更新一次,属于临时器官,就像落叶乔木的叶子。这种动物的脑袋很大,嘴巴长、眼睛小,但视觉敏锐;耳朵中等大小,长15厘米左右,能转动;嘴巴前方的鼻镜宽大,乌黑发亮;眶下腺发达,在前方形成深陷,一度被古人误认为是第二对眼睛;四肢长而强健,在蹠部的外侧存在蹠腺,借助这种气味腺识别彼此并在领地主张、繁殖活动等方面传递信息。麋鹿毛被不厚,但在冬季会显得长一些,毛被由一层灰暗色、长而粗的保护性针毛层以及被它覆盖着的浓密细软的底毛层所组成,总体看上去,色泽呈灰棕色。毛被最显著的特征是具有5~7个涡旋。
麋鹿的尾巴是鹿类动物中最长的,跟驴的尾巴有得一拼,尾端丛生一束长长的端毛。尾毛末端会盖过踝关节,全长超过肩高的一半还多,尾椎骨多达15节。雄性尾巴最长可达75厘米,雌的可达60厘米。这似乎能反映麋鹿的生活环境是水源丰富、水草茂盛的沼泽地带,因为长长的尾巴可用以驱赶蚊、虻等吸血昆虫,而这些昆虫的卵或幼虫阶段恰恰也是在水中度过的。
湿地的古老标签
对于这样一种处于野外灭绝境地的物种,我们对它们的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性的认识或认定也许只能借助于古代文献、化石纪录以及人工驯养条件下对麋鹿形态、行为的观察。
在中国古代,“麋”字也常用来指代沼泽。《诗经•小雅•巧言》有过“居河之麋”的记载,这里的“麋”即指低湿而水草丰盛的河边,麋鹿生息的场所。《世纪•楚世家》也曾描述:“……若使泽中之麋,蒙虎之皮……”
西晋张华在他的《博物志》里则有过“海陵麋田”的详细记载:“……海陵县扶江接海,多麋鹿,千百为群,掘食草根,其处成泥,名曰麋(音同于“软”,且意义相似),民人随此而略,种稻不耕而获其利,所收百倍……”书中海陵县由汉武帝于元狩六年设置,包括现在江苏沿海的泰州、姜堰、海安、如皋和大丰等处。从中可知,在那时及稍后的时期,海陵县有着成千上万的麋鹿,它们掘食草根的同时,也踹烂了周围的土地,使当地的老百姓不用费力耕作,便能轻而易举地种上庄稼,进而得到理想的收成。沼泽地的泥土被麋鹿踩踏成一片烂糊,就叫壤麋、麋田,也许正是基于其中的农业生产和收成的意思,“麋”字借“米”字成音。
曹克清研究员通过分析我国麋鹿的化石认为,在全新世中晚期上溯到中更新世的这段地质时期,该动物应生活在我国东部平原,而尤长江口一带最为集中。具体而言,向西达陕西的渭河流域,向北可达东北大平原,向南可达到台湾中部一线,接近北回归线,向东可以抵达沿海平原、沿海岛屿和领海海域,包括上海以及东海海域。自全新世中晚期以来,我国东部平原的地理环境却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陆地气候产生波动,明显趋于寒冷和干燥,沼泽水域持续减少,天然植被不断被栽培植被替代;人类的捕杀和扩张行为也不断加剧。从前,陆地多沼泽和水域时,麋鹿昌盛,到后来,陆地失去较多沼泽和水域时,麋鹿则衰弱,且随之而向东南的一些滨海滩涂或岛屿移动。由此说明,麋鹿是一种喜爱平川水域的沼泽兽类。用今天的话来讲,麋鹿是一种湿地动物,而湿地则是麋鹿理想的居所和粮仓。
从麋鹿的形态和行为也可以看出它们对湿地环境也存在较好的匹配和适应关系。麋鹿每足有4个蹄,发达而宽大,侧蹄可以分开,可减小施加于地面的压强;颊齿为新月形齿,较纤弱,齿脊不发达,珐琅质较少,咀嚼面较小,中门齿特别发达,这一点与它的近亲——水鹿很相似,这种牙齿适合采食偏嫩的水生植物和沼泽植物,这与古籍中“掘食草根,其处成泥”的描述一致;与其他鹿类相比,麋鹿的鼻镜特别大,尾巴也特别长,这也是适应温暖、湿润环境的一种反映。此外,根据对人工或半人工条件下麋鹿的行为观察,发现这种动物的游泳能力很强,而且喜欢泡泥水浴,习性很像水牛。
鹿死谁手?
麋鹿与人类存在密切的关系,它们不仅为新石器时代的人类提供骨器,也是古代中国人主要的肉源、药源,再加上后来赋予的文化、政治意义,麋鹿的这种任人猎杀、宰割的命运从未改变,最终导致了野外灭绝。
根据曹克清等人的研究,虽然新石器时代至商周时期(公元前16世纪至公元前256)麋鹿野生种群一度繁盛,但周代(约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前841)可能已经进入由盛而衰的转折期,属强弩之末,此后便急转直下,直到清朝后期,或者清朝稍后的某个时间,野生者才完全灭绝。
自然变化和人为压力的双重原因导致了麋鹿在野外灭绝。其中,自然原因包括:体型增大、特化的趋势导致行动不便,从而在生育、躲避敌害带来困难;宽大而分开的蹄尽管适于在温暖、泥泞、富有水草的湿地行走,但由于后来气候一度变干、变冷,使得水域和沼泽减少,生存环境不断萎缩;体型大而且群居的习性,生息在坦荡湿地,缺少隐蔽物,容易被捕食者发现。人为原因则有:中国古代滥捕滥杀的狩猎文化;农业的发展,滩涂开垦、耕地扩张破坏了麋鹿赖以生存的自然生境,生存空间不断被压缩;人口激增,人类活动范围增大,加剧与野生麋鹿争夺地盘。
如何保护?
麋鹿有没有利用价值应该不是一个问题,早在中国的古代对这个问题就已经有了肯定的回答,问题在于,对一种已处于野外绝灭的物种谈论这个问题似乎有些不合时宜。撇开利用价值不谈,但就麋鹿是东亚的特有动物且主要产自中国这一点,也急需拯救与保护。为此,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就一直进行着拯救、保护麋鹿的努力,到目前为止,已经建成了三座旨在保护麋鹿的机构。
北京麋鹿苑,即元明清时代被称作“飞放泊”、“南海子”或“南苑”的地方。1984年,由国家环保部主持,着手从英国乌邦市引进麋鹿,1985年建成。同年8月,20头麋鹿运抵该苑,流落海外近百年的麋鹿终于重返家园。由于该苑面积过小,为避免种群压力过大,于1993年在种群数量达到202头时起,不断向外输送麋鹿。石首麋鹿自然保护区坐落在江汉平原南部的天鹅洲,该地为1972年长江取直改道时从长江南岸移至长江北岸的一块绿洲,属于典型的湿地环境。1987年,国家环保部组织在长江流域建立麋鹿自然保护区,旨在恢复麋鹿自然种群。1991年选定在湖北的石首成立省级麋鹿保护区,鹿源来自北京麋鹿苑的陆续输出。1998年8月,该保护区升格为国家级,目前鹿群已经超过400头。1985年9月,国家林业部与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WWF)合作,准备从英国重引进麋鹿到中国,并在江苏大丰建立麋鹿保护区,1986年39头运抵大丰,开始进入半散养和漫长的种群复壮的历程。1997年12月,大丰麋鹿保护区被晋升为国家级。2002年,该保护区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目前,该保护区麋鹿种群已达到1789头的规模,其中放野状态的麋鹿有182头。
其中,江苏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大丰保护区”)是中国第一个麋鹿自然保护区,也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麋鹿放养地。那么,在偌大的中国,当初为何偏偏选中大丰作为中国第一个麋鹿自然保护区呢?据该保护区的丁玉华主任介绍,首先当归因于当年曹克清等专家的科学意见,认为江苏泰州、大丰一带是麋鹿化石的密集分布区,而且处在古籍《博物志》中的海陵县的范围之内,还是百年前野生麋鹿的灭绝之地,大丰作为野生麋鹿的栖息地在科学上是比较可靠的;其次,江苏的地方政府愿意为设立麋鹿保护区无偿地提供大片的土地;第三,保护区所在地的海岸线每年都在向东海推进,可以为保护区提供宝贵的后备土地资源;此外,大丰沿海滩涂的大片的芦苇既可为麋鹿提供丰富的食物,又可以成为麋鹿理想的栖息、隐蔽场所。大丰保护区也保护着这里的湿地生态系统。为保护麋鹿划出的117万亩湿地,也保护着生存于此的300多种植物、300多种鸟类、150多种鱼类、近百种浮游生物和十多种野兽、20多种爬行类和两栖类以及大量昆虫,保护着这里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在管理上也没有采取静态的保护,而是辟出一定的面积作为麋鹿活动区,开展合理的生态旅游,兼顾了自然教育和经济效益,是一种值得继续探讨的保护方式。
麋鹿这一物种由盛转衰,而后在颓势徘徊了近1500年,最终沦落野外绝灭,其时间不可谓不长。当前各国,特别是我国,正想方设法使其复壮,尽管已经取得一些成效,但依然任重而道远,有关麋鹿野生种群及其遗传多样性的研究将是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的重点和难点。这个艰辛的过程表明,物种一旦濒危,甚至野外灭绝,再想恢复就是难上加难。无论是过度开发而透支环境效应,还是偏执于环境保护而禁锢生存权力的极端做法——都应该尽量避免。幸运的是,我们人类有着理性的思维,既能够反省过去,也敢于放眼未来,或许这才是人类社会最可持续、最可更新的资源,麋鹿在如今的中国得以绝处逢生,应该是很好的一个案例。
(感谢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本文提供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