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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作品,超越于传统的恐怖小说,并不靠具体的意象来获得恐怖效果,而是通过对事件气氛的营造来震慑读者;他是当今世界上读者最多、声名最大的美国小说家;他的每一部作品,都会成为好莱坞制片商的抢手货;他的每一部小说几乎都被曾搬上过银幕;他仅版权费用就获得了上亿美元的收入,而他则永远站在黑暗的另一面注视着我们,他就是——史蒂芬·金。
他的每一部小说几乎都被曾搬上过银幕;而他则永远站在黑暗的另一面注视着我们,他就是——史蒂芬·金。
戏剧人生
金的童年生活充满了戏剧性,斯蒂芬·金1947年出生于美国缅因州。他两岁时父亲有一天“出去买烟”,从此一去不返,后来听说是到刚果当了雇佣军。总之他母亲成了寡妇,为了养家吃尽了苦头。 金从小肥胖异常,一举一动极其可笑,而他的童年时更没有留下什么美好的回忆,惟一印象深刻的事情,是他5岁时在铁道边玩耍,亲眼目睹了自己朋友出车祸的惨状,14岁那年,他在家中阁楼上发现了一个小箱子,里面是他父亲收藏的一些恐怖小说和科幻作品,金在阅读之余便也开始尝试舞文弄墨起来,并且在缅因州大学学习英国文学时还在校刊上发表了几篇习作。
毕业后他白天在汽车修理站工作,晚上在家写一些神鬼古怪的恐怖小说。不过他工资菲薄却又嗜酒如命,写出来的东西又没有人要,以至于全家生活拮据,捉襟见肘。为此他通宵难眠,心中的怒火只有在扑向打字机写恐怖故事时才能得以宣泄。但是窘迫的生活使他买不起稿纸,只能把字打在牛奶发票的背面。有些人认为这些事件或许激发了他心理上的黑暗,影响到了他后期的创作,但金本人并不同意这个想法。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金在少年时便已经开始展露其在恐怖小说上的天赋了。
黑暗初现
1966年,史蒂芬·金就读缅因大学英文系,并且在1970年毕业拿到文学士学位。就学期间,他在学校的学生报上有定期专栏,并且参加了学校教授波顿·海特伦 (Burton Hatlen)的文学研讨会,而他也是在那里与他的未来妻子塔比莎·史布鲁斯墬入爱河。
1970年史蒂芬·金毕业后取得英文教师的资格,但是却又无法立即找到合适的工作,迫不得已,他只能通过为男性杂志投稿赚取稿费来维持生活。1971年1月,史蒂芬·金正式与塔比莎·史布鲁斯结为连理。婚姻仿佛给金带来了好运,结婚之后史蒂芬·金顺利的找到了一份在学校教书的工作,他一方面教书育人,另一方面也继续通过持续投稿来赚取生活费,但是与此同时,日后不断困扰他的酗酒问题也开始悄悄产生萌芽。
声名鹊起
1973年是史蒂芬·金与一家人命运大转变的一年,史蒂芬·金从以前工作的轶事找到了写作线索,创作了他的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小说《魔女嘉莉》,事实上,当初史蒂芬·金对這故事並不看好,他不喜欢主角嘉莉而且也不清楚女性生理方面的知识,他懊恼的把手稿扔进了垃圾箱,是他的妻子将手稿捡了起来并鼓励协助金完成了故事,这极大地坚定了金写作的决心,与此同时这个决定也成为了史蒂芬·金一家人命运的转折点。当时的史蒂芬·金薪水微薄,必須靠他与太太努力的工作才能养活自己的两个孩子,为了缩减开支,他们只能住在拖车上,更不要提电话之类的常用物品了,当时捉襟见肘的程度可想而知。
但是他的《魔女嘉莉》在投稿之后便受到了出版商的垂青。当年就发行了13000 册,随后又被改编成电影。而他的名字也登上了《纽约时报》,并且被被誉为了“现代恐怖大师”这一头衔。从此他便一发不可收,开始闭门写作。在以后的日月里,金平均每两年出版一两部小说,作品的发行量惊人,全球只有《圣经》的发行量可与之相比。到1979年他32岁时,他仅通过版权费用便已经成为了全世界作家中首屈一指的亿万富翁。
金的作品数量之多、想像力之丰富,对读者来说始终是一个谜。其实他从不冥思苦想,而是靠日常生活中的琐事来触发灵感。看到垃圾堆的旧冰箱里有只死鸟,他会想像人们发现冰箱里冻死一个孩子时的惊人效果;看到超级市场里一位顾客舔自己的手指,他便设想一个人若是切割自己的肢体可以忍耐到什么程度,从而写出一个现代鲁滨逊在荒岛上靠吃自己的肢体充饥的恐怖故事……他小说的魅力不在于描写恐怖,而是用悬念和暗示来激发读者的想像力,以至于他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最佳的效果是读者在阅读他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时至今日,他的每部作品的版税,均逾千万美金之巨。任何一个美国娱乐界影响力榜,或者每一年的文艺界富豪榜上都有他的大名,而且必然名列前茅。
但是在获得成功的同时,他作品的黑暗一面逐渐展露出来,随着他的小说逐渐畅销和被大量拍成电影,他的影响力逐渐由虚构变成了现实。波士顿的一个女孩子,模仿《魔女嘉莉》中的情节,在厨房里杀死了她的母亲;在巴尔的摩,一位妇女边遭到一个流氓调戏,而这位妇女按照金小说里描写的方法,从兜里掏出水果刀向他猛扑过去,使他一命呜呼;在佛罗里达州,一个医生死在家中,血肉模糊,墙上用血写成了“谋杀”二字。金得知这件事后大为光火,认为对凶手应该审判两次:一次判他谋杀罪 ,一次判他剽窃罪,因为凶手杀人留字的方式是从金的小说《闪灵》里学来的。
黑暗的另一半
虽然金的小说总是以有形或无形的恐怖作为噱头,但是他的作品中细腻的温情情结往往是史蒂芬·金这位“恐怖小说之王”最被人忽略的另一面。这也使得史蒂芬.金在内心深处了于读者的对立面,他渴望做一个“真正的作家”,他诅咒读者们的无知,但却也无法接受库布利克式的残忍结局——于是,作家、作品、读者,三者在冥冥中纠缠者,相互伤害,无休无止,对于史蒂芬.金的创作生涯来说,这是“惊悚”最大的心理源泉。
史蒂芬·金的作品之所以受欢迎,主要原因是他善于把离奇古怪的恐怖故事和城市小镇的日常生活结合起来,给都市的平庸生活带来刺激,从而与人们世纪末的焦虑形成心灵上的共鸣。生活中谁没有恐惧感?谁不怕死神光临?有的心理学家认为,越是读斯蒂芬·金的小说,越是能在精神上经历恐怖的幻觉或场面,从而越能激发出人们与生俱来的恐惧感。这种理论是否正确姑且不论,但是金的小说的确反映了人们被恐惧和死亡所缠绕的焦虑心理,而且更是把市井平民写成与恐怖的恶魔搏斗的英雄,使平庸之辈在心理上获得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因此他的作品尤其受到追求刺激和幻想的年轻人的青睐。加上80年代后科幻小说盛极而衰,金的恐怖小说生逢其时,轻而易举地获得了大量的读者。此外他的每部小说都是好莱坞拍电影的抢手货,也成为驰名世界的捷径。不过金有一点和一般畅销小说作家不同,就是他很少和自己的读者接触,他曾心情复杂地承认:“我不知道喜欢看我小说的都是些什么人。”
但是尽管他在恐怖小说领域异常成功,可是在史蒂芬.金在内心深处,他十分渴望成为马克·吐温式的大作家,不过不管他如何努力,人们总是称他为“恐怖小说家”,无疑,这令他异常沮丧。虽然身为恐怖小说家,可他本人却胆小如鼠,并且害怕黑暗,晚上不亮灯就睡不着,“总是害怕自己惊醒过来,感到有一只潮乎乎的手抓住我的脚脖子”。他也很迷信,怕街角的黑猫,怕13这个不祥的数字,如果打字打到第13页,他一定要拚命打下去直打到页码数字吉利为止。不过与臆想的恐怖相比,他最怕的还是不能写作。他写作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发泄从童年时代起蕴藏在心中的仇恨和愤怒,所以他身不由己,欲罢不能。一旦停止写作,他就会失去理智,“我害怕自己变成疯子”。
他的写字台上放着一个读者寄给他的礼物:一个大玻璃圆球罩着一个张着血盆大嘴的响尾蛇头,每天上午他面对这件礼物写作1500字。他还没有发疯,至少现在还没有。他是否心理变态或精神失常,心理学家日后自有分晓。而对于诺贝尔奖,他也许一辈子都与其搭不上边,但是文坛上竟会出现这种近于疯狂的斯蒂芬·金现象,的确值得深思的。
他的每一部小说几乎都被曾搬上过银幕;而他则永远站在黑暗的另一面注视着我们,他就是——史蒂芬·金。
戏剧人生
金的童年生活充满了戏剧性,斯蒂芬·金1947年出生于美国缅因州。他两岁时父亲有一天“出去买烟”,从此一去不返,后来听说是到刚果当了雇佣军。总之他母亲成了寡妇,为了养家吃尽了苦头。 金从小肥胖异常,一举一动极其可笑,而他的童年时更没有留下什么美好的回忆,惟一印象深刻的事情,是他5岁时在铁道边玩耍,亲眼目睹了自己朋友出车祸的惨状,14岁那年,他在家中阁楼上发现了一个小箱子,里面是他父亲收藏的一些恐怖小说和科幻作品,金在阅读之余便也开始尝试舞文弄墨起来,并且在缅因州大学学习英国文学时还在校刊上发表了几篇习作。
毕业后他白天在汽车修理站工作,晚上在家写一些神鬼古怪的恐怖小说。不过他工资菲薄却又嗜酒如命,写出来的东西又没有人要,以至于全家生活拮据,捉襟见肘。为此他通宵难眠,心中的怒火只有在扑向打字机写恐怖故事时才能得以宣泄。但是窘迫的生活使他买不起稿纸,只能把字打在牛奶发票的背面。有些人认为这些事件或许激发了他心理上的黑暗,影响到了他后期的创作,但金本人并不同意这个想法。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金在少年时便已经开始展露其在恐怖小说上的天赋了。
黑暗初现
1966年,史蒂芬·金就读缅因大学英文系,并且在1970年毕业拿到文学士学位。就学期间,他在学校的学生报上有定期专栏,并且参加了学校教授波顿·海特伦 (Burton Hatlen)的文学研讨会,而他也是在那里与他的未来妻子塔比莎·史布鲁斯墬入爱河。
1970年史蒂芬·金毕业后取得英文教师的资格,但是却又无法立即找到合适的工作,迫不得已,他只能通过为男性杂志投稿赚取稿费来维持生活。1971年1月,史蒂芬·金正式与塔比莎·史布鲁斯结为连理。婚姻仿佛给金带来了好运,结婚之后史蒂芬·金顺利的找到了一份在学校教书的工作,他一方面教书育人,另一方面也继续通过持续投稿来赚取生活费,但是与此同时,日后不断困扰他的酗酒问题也开始悄悄产生萌芽。
声名鹊起
1973年是史蒂芬·金与一家人命运大转变的一年,史蒂芬·金从以前工作的轶事找到了写作线索,创作了他的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小说《魔女嘉莉》,事实上,当初史蒂芬·金对這故事並不看好,他不喜欢主角嘉莉而且也不清楚女性生理方面的知识,他懊恼的把手稿扔进了垃圾箱,是他的妻子将手稿捡了起来并鼓励协助金完成了故事,这极大地坚定了金写作的决心,与此同时这个决定也成为了史蒂芬·金一家人命运的转折点。当时的史蒂芬·金薪水微薄,必須靠他与太太努力的工作才能养活自己的两个孩子,为了缩减开支,他们只能住在拖车上,更不要提电话之类的常用物品了,当时捉襟见肘的程度可想而知。
但是他的《魔女嘉莉》在投稿之后便受到了出版商的垂青。当年就发行了13000 册,随后又被改编成电影。而他的名字也登上了《纽约时报》,并且被被誉为了“现代恐怖大师”这一头衔。从此他便一发不可收,开始闭门写作。在以后的日月里,金平均每两年出版一两部小说,作品的发行量惊人,全球只有《圣经》的发行量可与之相比。到1979年他32岁时,他仅通过版权费用便已经成为了全世界作家中首屈一指的亿万富翁。
金的作品数量之多、想像力之丰富,对读者来说始终是一个谜。其实他从不冥思苦想,而是靠日常生活中的琐事来触发灵感。看到垃圾堆的旧冰箱里有只死鸟,他会想像人们发现冰箱里冻死一个孩子时的惊人效果;看到超级市场里一位顾客舔自己的手指,他便设想一个人若是切割自己的肢体可以忍耐到什么程度,从而写出一个现代鲁滨逊在荒岛上靠吃自己的肢体充饥的恐怖故事……他小说的魅力不在于描写恐怖,而是用悬念和暗示来激发读者的想像力,以至于他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最佳的效果是读者在阅读他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时至今日,他的每部作品的版税,均逾千万美金之巨。任何一个美国娱乐界影响力榜,或者每一年的文艺界富豪榜上都有他的大名,而且必然名列前茅。
但是在获得成功的同时,他作品的黑暗一面逐渐展露出来,随着他的小说逐渐畅销和被大量拍成电影,他的影响力逐渐由虚构变成了现实。波士顿的一个女孩子,模仿《魔女嘉莉》中的情节,在厨房里杀死了她的母亲;在巴尔的摩,一位妇女边遭到一个流氓调戏,而这位妇女按照金小说里描写的方法,从兜里掏出水果刀向他猛扑过去,使他一命呜呼;在佛罗里达州,一个医生死在家中,血肉模糊,墙上用血写成了“谋杀”二字。金得知这件事后大为光火,认为对凶手应该审判两次:一次判他谋杀罪 ,一次判他剽窃罪,因为凶手杀人留字的方式是从金的小说《闪灵》里学来的。
黑暗的另一半
虽然金的小说总是以有形或无形的恐怖作为噱头,但是他的作品中细腻的温情情结往往是史蒂芬·金这位“恐怖小说之王”最被人忽略的另一面。这也使得史蒂芬.金在内心深处了于读者的对立面,他渴望做一个“真正的作家”,他诅咒读者们的无知,但却也无法接受库布利克式的残忍结局——于是,作家、作品、读者,三者在冥冥中纠缠者,相互伤害,无休无止,对于史蒂芬.金的创作生涯来说,这是“惊悚”最大的心理源泉。
史蒂芬·金的作品之所以受欢迎,主要原因是他善于把离奇古怪的恐怖故事和城市小镇的日常生活结合起来,给都市的平庸生活带来刺激,从而与人们世纪末的焦虑形成心灵上的共鸣。生活中谁没有恐惧感?谁不怕死神光临?有的心理学家认为,越是读斯蒂芬·金的小说,越是能在精神上经历恐怖的幻觉或场面,从而越能激发出人们与生俱来的恐惧感。这种理论是否正确姑且不论,但是金的小说的确反映了人们被恐惧和死亡所缠绕的焦虑心理,而且更是把市井平民写成与恐怖的恶魔搏斗的英雄,使平庸之辈在心理上获得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因此他的作品尤其受到追求刺激和幻想的年轻人的青睐。加上80年代后科幻小说盛极而衰,金的恐怖小说生逢其时,轻而易举地获得了大量的读者。此外他的每部小说都是好莱坞拍电影的抢手货,也成为驰名世界的捷径。不过金有一点和一般畅销小说作家不同,就是他很少和自己的读者接触,他曾心情复杂地承认:“我不知道喜欢看我小说的都是些什么人。”
但是尽管他在恐怖小说领域异常成功,可是在史蒂芬.金在内心深处,他十分渴望成为马克·吐温式的大作家,不过不管他如何努力,人们总是称他为“恐怖小说家”,无疑,这令他异常沮丧。虽然身为恐怖小说家,可他本人却胆小如鼠,并且害怕黑暗,晚上不亮灯就睡不着,“总是害怕自己惊醒过来,感到有一只潮乎乎的手抓住我的脚脖子”。他也很迷信,怕街角的黑猫,怕13这个不祥的数字,如果打字打到第13页,他一定要拚命打下去直打到页码数字吉利为止。不过与臆想的恐怖相比,他最怕的还是不能写作。他写作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发泄从童年时代起蕴藏在心中的仇恨和愤怒,所以他身不由己,欲罢不能。一旦停止写作,他就会失去理智,“我害怕自己变成疯子”。
他的写字台上放着一个读者寄给他的礼物:一个大玻璃圆球罩着一个张着血盆大嘴的响尾蛇头,每天上午他面对这件礼物写作1500字。他还没有发疯,至少现在还没有。他是否心理变态或精神失常,心理学家日后自有分晓。而对于诺贝尔奖,他也许一辈子都与其搭不上边,但是文坛上竟会出现这种近于疯狂的斯蒂芬·金现象,的确值得深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