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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重大改革,高校扩招后人数的迅速攀升,高校贫困生问题也日益突显。为了缓解更多贫困生学习生活的压力,国家及地方资助贫困生力度也渐渐加大,相应出台了“奖,贷,助,勤,减”等一系列多元化的资助政策。在此形势下,如何实施贫困生界定工作,保证此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开展,最大限度的让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困生成为国家政策的受益者,成为高校学生工作中的重点之一。
【关键词】贫困生;界定
一、当前高校贫困生认定现状及存在困难
贫困生的认定工作主要包括贫困生认定及贫困档次的两部分内容,这是一项基础任务,只有准确地界定好贫困生,才能顺利将国家给予的资助实施到位。
(1)目前贫困生认定的资本程序
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基本在每年10月份进行,也就是新生入校后的一个月左右。首先由学生自愿递交申请书,并需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同时学生需递交由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由全班同学根据对申请同学实际情况知晓的信息进行集体评议及投票,最终评出,并从中根据贫困程度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这个结果后期将成为实施国家对贫困生困难补助的一项主要依据。
(2)贫困生认定工作所存在的问题
如何能够最大限度地公平公正地界定出贫困生,使真正需要的人受助。这是高校学生工作者不断努力的目标,但是由于各项主客观的因素的存在,目前贫困生认定工作还存在诸多困难。
1)贫困生界定程序较为简单,贫困证明渠道单一
目前高校的贫困生界定基本程序便是申请,班级评议,公示外加生源地的贫困证明这些内容,并且从学生申请到最终的名单确定时间也不超过两周。对于高年级的同学来说还尚可,因为经过一年以上的时间相处,班级里同学之间的生活状况也颇为了解,因此在评定时评议小组的同学都能够有据可依,有理可循。但对于刚入校的新生,彼此并不了解,仅凭一纸申请书和家乡的贫困证明,实在难以下结论。特别有的真正的贫困生顾及自尊和颜面,难以启齿便自动放弃机会,反而让有些不诚信的学生有机可乘。再者,学生所开具的贫困证明也是五花八门,内容单薄,证明所开的部门层次不齐,甚至有的不符基本要求。这些客观的事实,便给贫困生的界定带来一定的困难。
2)某些学生缺乏诚信意识,贫困证明存在“水分”
有些学生及其家庭诚信意识淡薄,有部分家庭条件并不困难的学生看到国家和学校给予贫困生诸多的补助政策,并也开始编造是由,递交“假”申请书,夸大事实,编造数据,挤入特别困难学生行列,这些学生利用目前贫困生资格认定体系存在的漏洞,不道德地获取本不属于自己的经济资源。除此之外,有的学生所持贫困证明也有水分。上面提到的学校贫困认定的重要依据之一便是有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但是有些地方的民政部门工作极其不负责任,只要有人去申请,就开证明,没有对家庭情况充分调查,便随便出具盖章。还有些伪贫困生为了骗取资助,更是通过家长的便利条件,找关系,托熟人来制造假的贫困证明。
3)贫困生的认定过程受到不少人为主观因素的影响
在贫困生的认定事实过程中,用以作为评判标准的客观依据很少,大多都是主观因素。在班级的评议会上,首先是由申请者自己陈述家庭情况,在这个环节中,有的同学便会夸大其词,将自身家庭情况形容的无比贫穷可怜,用以博得班里同学的同情和支持,而对于申请的同学的贫困程度究竟如何,是否与其陈述内同相符,除了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外,无从查证。再者,班级里的评议小组的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但实际操作却有一定难度,其中一些个人主观因素将影响投票及评议结果。在这过程中,学生们大多是从申请者的描述和其日常表现加以评定,加之有的同学之间交往甚少,并未能深入了解评议对象的实际情况,另外参加评议的同学的鉴别能力及评议对象的人际关系或私下拉票等,都会影响评议结果。
二、改进措施
针对目前的贫困生认定现状及所存在的问题及困难,高校确实需要进一步改进认定方法,使国家的一系列补助政策能让真正需求的贫困生受益,笔者认为可以从下述几个方面改进。
(1)国家及学校需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法规来规范细化贫困生的认定程序
应该明确认定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并加大对乱开虚假证明的惩处,高校学生的贫困证明是由生源地民政部门开具,而高校和生源地脱节,就算学校查出伪贫困生也是处理学生,不会追究开贫困证明的职能部门,只是部分民政部门对自己出具的证明不负责任,从而乱开贫困证明,使伪贫困生有机可乘。除此之外,认定部门还应该建立信息暴露制度。此外,在做评定工作的高校职能部门,也需要进一步规范贫困生认定程序,做到客观和公正。作为班主任和评定小组成员,应在平日里与班里的同学加强沟通和交流,通过走访寝室,电话联系家长了解和掌握每位同学的基本真实情况,这样在贫困生界定工作时也能做到心中有数,防止有些为贫困生浑水摸鱼。另外在进行宣传,组织,认定信息的核实及民主评议,公示,确定等环节应做到严谨和认真,绝对避免表面化,敷衍现象。
(2)加强对贫困生的诚信教育,培养其“感恩”意识
作为高校教育工作者,要切实提高大学生的诚信品质,把诚信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任务来完成,从学生入校开始,就要对他们进行严格的诚信教育,加大对他们人生观价值观,和诚信意识的培养,引导学生自觉认识诚信和诚信教育的必要新感和重要性,引导学生自觉有爱,互助,礼让,和艰苦奋斗,助人为乐的优良传统,另外,还可以通过讲座,录像,志愿服务活动等形式,培养学生的感恩情怀,让学生树立爱心回馈,报效祖国的意识,从而改变部分贫困学生获得资助而不求上进的行为和被资助后的“理所当然”心态。甚至逢奖必争的心态。
(3)对贫困生进行跟踪调查,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
贫困生界定的整个过程,监督应贯穿始终,从最开始学生提出申请,再到审核学生基本信息,包括其家庭所在地开具的证明材料,接着进行的班级评议,公示等,应是公开透明,并接受大家监督,如有异议,随时可向班级提出,进一步审核确保真正贫困学生的利益,在贫困生确定后,也应加强监督,有的学生在被界定为贫困生后,便会获得国家及学校相应的资助,但平时的日常生活表现吃穿用度极为阔绰,与贫困生的情况大相径庭。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与贫困生接触是比较多的,所以要充分发挥学生群体的监督作用,拓宽信息反馈的途径,通过邮箱,QQ,短信等接收学生反映的信息。同时,也要做好保密措施,保护反馈信息的学生利益,另外,也可充分利用社会实践机会走访临近学校的县市贫困生家庭,这是最直接最可靠的方法。
总之,贫困生的认定工作需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学生在校的实际综合表现为主,生源地贫困证明为辅,充分调动学生的民主积极性,完善监督,举报机制,从而将各项资助用到最需要帮助的学生身上,确保国家资助政策的顺利实施,资源的合理分配,为创建和谐班级,和谐校园做出积极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李桂兰.关于高校贫困生认定问题的思考[J].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3(02):94-96.
[2]陶柳清.当前高校贫困生认定的问题总结及对策[J].中国校外教育,2009,08.
[3]陈秋萍.浅析高校伪贫困生的成因与防范[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8(01).
[4]卞雅琼.新的资助政策下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难点及对策探析[J].文教资料,2009,09.
作者简介:
郭维,三峡大学外国语学院分团委书记。
李丹,三峡大学外国语学院辅导员。
【关键词】贫困生;界定
一、当前高校贫困生认定现状及存在困难
贫困生的认定工作主要包括贫困生认定及贫困档次的两部分内容,这是一项基础任务,只有准确地界定好贫困生,才能顺利将国家给予的资助实施到位。
(1)目前贫困生认定的资本程序
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基本在每年10月份进行,也就是新生入校后的一个月左右。首先由学生自愿递交申请书,并需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同时学生需递交由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由全班同学根据对申请同学实际情况知晓的信息进行集体评议及投票,最终评出,并从中根据贫困程度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这个结果后期将成为实施国家对贫困生困难补助的一项主要依据。
(2)贫困生认定工作所存在的问题
如何能够最大限度地公平公正地界定出贫困生,使真正需要的人受助。这是高校学生工作者不断努力的目标,但是由于各项主客观的因素的存在,目前贫困生认定工作还存在诸多困难。
1)贫困生界定程序较为简单,贫困证明渠道单一
目前高校的贫困生界定基本程序便是申请,班级评议,公示外加生源地的贫困证明这些内容,并且从学生申请到最终的名单确定时间也不超过两周。对于高年级的同学来说还尚可,因为经过一年以上的时间相处,班级里同学之间的生活状况也颇为了解,因此在评定时评议小组的同学都能够有据可依,有理可循。但对于刚入校的新生,彼此并不了解,仅凭一纸申请书和家乡的贫困证明,实在难以下结论。特别有的真正的贫困生顾及自尊和颜面,难以启齿便自动放弃机会,反而让有些不诚信的学生有机可乘。再者,学生所开具的贫困证明也是五花八门,内容单薄,证明所开的部门层次不齐,甚至有的不符基本要求。这些客观的事实,便给贫困生的界定带来一定的困难。
2)某些学生缺乏诚信意识,贫困证明存在“水分”
有些学生及其家庭诚信意识淡薄,有部分家庭条件并不困难的学生看到国家和学校给予贫困生诸多的补助政策,并也开始编造是由,递交“假”申请书,夸大事实,编造数据,挤入特别困难学生行列,这些学生利用目前贫困生资格认定体系存在的漏洞,不道德地获取本不属于自己的经济资源。除此之外,有的学生所持贫困证明也有水分。上面提到的学校贫困认定的重要依据之一便是有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但是有些地方的民政部门工作极其不负责任,只要有人去申请,就开证明,没有对家庭情况充分调查,便随便出具盖章。还有些伪贫困生为了骗取资助,更是通过家长的便利条件,找关系,托熟人来制造假的贫困证明。
3)贫困生的认定过程受到不少人为主观因素的影响
在贫困生的认定事实过程中,用以作为评判标准的客观依据很少,大多都是主观因素。在班级的评议会上,首先是由申请者自己陈述家庭情况,在这个环节中,有的同学便会夸大其词,将自身家庭情况形容的无比贫穷可怜,用以博得班里同学的同情和支持,而对于申请的同学的贫困程度究竟如何,是否与其陈述内同相符,除了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外,无从查证。再者,班级里的评议小组的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但实际操作却有一定难度,其中一些个人主观因素将影响投票及评议结果。在这过程中,学生们大多是从申请者的描述和其日常表现加以评定,加之有的同学之间交往甚少,并未能深入了解评议对象的实际情况,另外参加评议的同学的鉴别能力及评议对象的人际关系或私下拉票等,都会影响评议结果。
二、改进措施
针对目前的贫困生认定现状及所存在的问题及困难,高校确实需要进一步改进认定方法,使国家的一系列补助政策能让真正需求的贫困生受益,笔者认为可以从下述几个方面改进。
(1)国家及学校需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法规来规范细化贫困生的认定程序
应该明确认定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并加大对乱开虚假证明的惩处,高校学生的贫困证明是由生源地民政部门开具,而高校和生源地脱节,就算学校查出伪贫困生也是处理学生,不会追究开贫困证明的职能部门,只是部分民政部门对自己出具的证明不负责任,从而乱开贫困证明,使伪贫困生有机可乘。除此之外,认定部门还应该建立信息暴露制度。此外,在做评定工作的高校职能部门,也需要进一步规范贫困生认定程序,做到客观和公正。作为班主任和评定小组成员,应在平日里与班里的同学加强沟通和交流,通过走访寝室,电话联系家长了解和掌握每位同学的基本真实情况,这样在贫困生界定工作时也能做到心中有数,防止有些为贫困生浑水摸鱼。另外在进行宣传,组织,认定信息的核实及民主评议,公示,确定等环节应做到严谨和认真,绝对避免表面化,敷衍现象。
(2)加强对贫困生的诚信教育,培养其“感恩”意识
作为高校教育工作者,要切实提高大学生的诚信品质,把诚信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任务来完成,从学生入校开始,就要对他们进行严格的诚信教育,加大对他们人生观价值观,和诚信意识的培养,引导学生自觉认识诚信和诚信教育的必要新感和重要性,引导学生自觉有爱,互助,礼让,和艰苦奋斗,助人为乐的优良传统,另外,还可以通过讲座,录像,志愿服务活动等形式,培养学生的感恩情怀,让学生树立爱心回馈,报效祖国的意识,从而改变部分贫困学生获得资助而不求上进的行为和被资助后的“理所当然”心态。甚至逢奖必争的心态。
(3)对贫困生进行跟踪调查,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
贫困生界定的整个过程,监督应贯穿始终,从最开始学生提出申请,再到审核学生基本信息,包括其家庭所在地开具的证明材料,接着进行的班级评议,公示等,应是公开透明,并接受大家监督,如有异议,随时可向班级提出,进一步审核确保真正贫困学生的利益,在贫困生确定后,也应加强监督,有的学生在被界定为贫困生后,便会获得国家及学校相应的资助,但平时的日常生活表现吃穿用度极为阔绰,与贫困生的情况大相径庭。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与贫困生接触是比较多的,所以要充分发挥学生群体的监督作用,拓宽信息反馈的途径,通过邮箱,QQ,短信等接收学生反映的信息。同时,也要做好保密措施,保护反馈信息的学生利益,另外,也可充分利用社会实践机会走访临近学校的县市贫困生家庭,这是最直接最可靠的方法。
总之,贫困生的认定工作需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学生在校的实际综合表现为主,生源地贫困证明为辅,充分调动学生的民主积极性,完善监督,举报机制,从而将各项资助用到最需要帮助的学生身上,确保国家资助政策的顺利实施,资源的合理分配,为创建和谐班级,和谐校园做出积极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李桂兰.关于高校贫困生认定问题的思考[J].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3(02):94-96.
[2]陶柳清.当前高校贫困生认定的问题总结及对策[J].中国校外教育,2009,08.
[3]陈秋萍.浅析高校伪贫困生的成因与防范[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8(01).
[4]卞雅琼.新的资助政策下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难点及对策探析[J].文教资料,2009,09.
作者简介:
郭维,三峡大学外国语学院分团委书记。
李丹,三峡大学外国语学院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