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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的提高产科护理质量,预防护理纠纷发生。方法分析产科护理中容易引起纠纷的各种原因。结果护理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护理技术水平有限,主动服务意识差责任心不强,缺乏有效沟通,护理记录的缺陷,均是引起护理纠纷的原因。结论强化法制观念,注重健康教育,规范护理行为,建立及维护良好的护患关系,促进信息的沟通,完善护理文件书写,是防范护理纠纷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产科护理 纠纷原因 防范措施
随着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人口素质的不断提高,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技术水平以及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产科病区又是一个高风险的科室,本人及家属对未来充满希望,要求保障母婴安全,如果对护理活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加以重视,就会导致矛盾的激化,从而导致护患纠纷的发生。因此,为了保证孕产妇安全,减少护理投诉,构建安全和谐的护患关系。我们应正确认识自己在护理工作中应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以法律的手段有效维护服务对象及自身权利,避免法律纠纷,提高护理质量。
1、护理纠纷的概念
护理纠纷是因为对未定性或已定性的护理问题,医院与患者及其家属之间发生纠葛,对过失事件等有不同看法,在未做出结论之前,称为护理纠纷。
2、护理纠纷发生原因分析
2.1护理人员法制观念淡薄
在护理过程中不注重自我保护,未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引发产妇及家属的不满。如患者入院后的健康宣教不到位,对其诊断、治疗、护理及特殊检查未告知患者可能承担的风险,可能出现的药物反应和副作用等。各种护理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如果护士对护理记录不能及时准确,甚至记录错误或造假,均可导致严重的后果。
2.2护理技术操作方面的隐患
有些年轻的护士技术操作不能严格执行操作规范,无菌观念不强,不能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护理技术水平低,经验不足,协作能力差,缺乏处理特殊事件及应急抢救的能力,导致一些简单的为题复杂化,从而影响抢救的工作质量,给病人的安全造成危险。
2.3主动服务意识差
在医疗护理投诉中,护理人员服务态度差,缺乏与孕产妇沟通,出现不文明、过激的有失分寸的语言而造成患者的不满。产科的护理工作较琐碎和繁忙,特别是在每年生育的高峰期,护士更是超负荷工作,身心疲惫,产生厌烦心理,此时,护士如果不能耐心的帮助和解决其所需,而用淡薄、生硬、不耐烦的态度对其提出的要求不予理睬,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就会导致纠纷的发生。
2.4医疗费用及其他
病人医疗费用的增高;医疗设备和药品管理不到位,未能随时保证应急状态;病区条件的局限等,也影响的病人的满意度。
3、防范措施
3.1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作为护士应强化法制观念,不断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明确法律与护理的关系,在进行护理活动过程中,保护病人权益同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护理记录是护士书面沟通的重要渠道之一,是评价症疗效果的依据,也是医疗纠纷处理中的有力证据。因此,护理记录要做到详细、及时、准确、完整,与医疗文件相符,在科室内,平时要做好护理文件书写的两级质量控制,即质控护士监督把关,护士长每天检查,提高安全意识。
3.3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主动服务意识
护士应经常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转变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职业观,踏踏实实立足与本职岗位。在工作中,应一切以病人为中心,采用人性化的护理方法,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进行多种形式健康教育,为病人提供高质量的身心护理,从而提高我们的护理质量。
3.4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护士在护理活动中,应细心观察病人的病情,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为了不断提高护理质量,在科室内经常性开展各种护理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和安全分析会。参加专科知识讲座,关心护理发展新动向,学习护理新技术、新业务,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发护士的学习热情,从而提高护士的综合素质。
3.5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提高病人舒适度
我院实行了药品收费公示烂、一日一清单、费用查询触摸屏、出院结账明细单等。医院采取多种措施,如每个病区增设微波炉、便民箱,我科开设了特需病房等,努力为病人创造一个温馨、整洁、安全的就医环境,从而提高了病人的舒适度。
4、小结
产科护理工作繁忙琐碎,责任重大,产科护士服务的对象关系到两条生命,珍惜生命、尊重人的健康权力和尊严是护士的天职。我科在认真落实每一项防范措施的同时,时刻把“母婴安全”放在第一位,实施“以人为本”的服务,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用我们的爱心、责任心所以,护士不仅要有良好的服务态耐心、细心对待每一位来院孕产妇,尽量满足孕产妇及家属的要求,所以要求护理人员不仅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而且要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精湛的护理技术,才能真正赢得产妇及家属的信任和尊重,才能避免或减少护患纠纷的发生,当纠纷发生时,及时进行客观、深入的讨论,既要分析客观原因,更要查找主观原因,把各种护患纠纷消失在萌芽状态,真正有效预防护理纠纷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张银萍护理学导论〔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4月第2版(232)
[2]卫生部医政司,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配套文件汇编〔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44
[3]王传益,李博,最新医疗纠纷与处理实务全书〔M〕。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8。76.(99)
关键词:产科护理 纠纷原因 防范措施
随着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人口素质的不断提高,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技术水平以及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产科病区又是一个高风险的科室,本人及家属对未来充满希望,要求保障母婴安全,如果对护理活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加以重视,就会导致矛盾的激化,从而导致护患纠纷的发生。因此,为了保证孕产妇安全,减少护理投诉,构建安全和谐的护患关系。我们应正确认识自己在护理工作中应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以法律的手段有效维护服务对象及自身权利,避免法律纠纷,提高护理质量。
1、护理纠纷的概念
护理纠纷是因为对未定性或已定性的护理问题,医院与患者及其家属之间发生纠葛,对过失事件等有不同看法,在未做出结论之前,称为护理纠纷。
2、护理纠纷发生原因分析
2.1护理人员法制观念淡薄
在护理过程中不注重自我保护,未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引发产妇及家属的不满。如患者入院后的健康宣教不到位,对其诊断、治疗、护理及特殊检查未告知患者可能承担的风险,可能出现的药物反应和副作用等。各种护理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如果护士对护理记录不能及时准确,甚至记录错误或造假,均可导致严重的后果。
2.2护理技术操作方面的隐患
有些年轻的护士技术操作不能严格执行操作规范,无菌观念不强,不能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护理技术水平低,经验不足,协作能力差,缺乏处理特殊事件及应急抢救的能力,导致一些简单的为题复杂化,从而影响抢救的工作质量,给病人的安全造成危险。
2.3主动服务意识差
在医疗护理投诉中,护理人员服务态度差,缺乏与孕产妇沟通,出现不文明、过激的有失分寸的语言而造成患者的不满。产科的护理工作较琐碎和繁忙,特别是在每年生育的高峰期,护士更是超负荷工作,身心疲惫,产生厌烦心理,此时,护士如果不能耐心的帮助和解决其所需,而用淡薄、生硬、不耐烦的态度对其提出的要求不予理睬,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就会导致纠纷的发生。
2.4医疗费用及其他
病人医疗费用的增高;医疗设备和药品管理不到位,未能随时保证应急状态;病区条件的局限等,也影响的病人的满意度。
3、防范措施
3.1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作为护士应强化法制观念,不断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明确法律与护理的关系,在进行护理活动过程中,保护病人权益同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护理记录是护士书面沟通的重要渠道之一,是评价症疗效果的依据,也是医疗纠纷处理中的有力证据。因此,护理记录要做到详细、及时、准确、完整,与医疗文件相符,在科室内,平时要做好护理文件书写的两级质量控制,即质控护士监督把关,护士长每天检查,提高安全意识。
3.3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主动服务意识
护士应经常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转变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职业观,踏踏实实立足与本职岗位。在工作中,应一切以病人为中心,采用人性化的护理方法,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进行多种形式健康教育,为病人提供高质量的身心护理,从而提高我们的护理质量。
3.4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护士在护理活动中,应细心观察病人的病情,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为了不断提高护理质量,在科室内经常性开展各种护理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和安全分析会。参加专科知识讲座,关心护理发展新动向,学习护理新技术、新业务,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发护士的学习热情,从而提高护士的综合素质。
3.5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提高病人舒适度
我院实行了药品收费公示烂、一日一清单、费用查询触摸屏、出院结账明细单等。医院采取多种措施,如每个病区增设微波炉、便民箱,我科开设了特需病房等,努力为病人创造一个温馨、整洁、安全的就医环境,从而提高了病人的舒适度。
4、小结
产科护理工作繁忙琐碎,责任重大,产科护士服务的对象关系到两条生命,珍惜生命、尊重人的健康权力和尊严是护士的天职。我科在认真落实每一项防范措施的同时,时刻把“母婴安全”放在第一位,实施“以人为本”的服务,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用我们的爱心、责任心所以,护士不仅要有良好的服务态耐心、细心对待每一位来院孕产妇,尽量满足孕产妇及家属的要求,所以要求护理人员不仅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而且要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精湛的护理技术,才能真正赢得产妇及家属的信任和尊重,才能避免或减少护患纠纷的发生,当纠纷发生时,及时进行客观、深入的讨论,既要分析客观原因,更要查找主观原因,把各种护患纠纷消失在萌芽状态,真正有效预防护理纠纷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张银萍护理学导论〔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4月第2版(232)
[2]卫生部医政司,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配套文件汇编〔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44
[3]王传益,李博,最新医疗纠纷与处理实务全书〔M〕。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8。7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