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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北曌出了一件大事。
坊间有一本名为《如花太傅与风流女帝》的小人书大为畅销,断货大半月,百姓为抢独一本,万人空巷。书商赚得盆满钵满,百姓也无心做事,每天都聚在街头巷尾,讨论书中的内容,其中包括女帝和太傅平日里是怎么秀恩爱的,以及那些骇人听闻、“放浪形骸”的闺中姿势。
不久后,这本书传入了宫中……
再不久后,陆渐离从一名小宫女手里夺过了这本书。他只翻看了两页,神情就无比凝重起来。当天下午,他和长孙婧一协商,都认为宫里出了内鬼,毕竟书中内容,无半分掺假,全是他俩平日里真真实实干过的事,咳,当然也包括哪些高难度的姿势。
陆渐离彼时发挥了他那超人的智商,循着书中的蛛丝马迹道:“我认为,这名作者应是甘泉殿内的宫人,平日侍奉你我起居,对我二人皆很熟悉,并知晓过往之事的人。”
长孙婧煞有介事地点头:“正是。”
“他呆在宫内的时日必定不短,了解你我的各种爱好。”
“没错。”
“你看他能写得如此绘声绘色,文采也算中等偏下。”
“嗯……”长孙婧顿了顿,“不是吧,我认为应该是中等偏上,你看这一段,他写的你我共浴的场景,啧,把你猴急难耐的样子描述得十分到位,很有画面感。”
“……”陆渐离一把把人拽到自己腿上坐下,手在她腰上一顿揩油。一边揩,还一边沉声说:“现在重点是这个吗?无论如何,你身份不同,这些秘事本不该让百姓知晓,此内鬼必须除去。”
长孙婧被他摸得脸一阵阵地发烫,全身无力,靠在他肩头轻轻喘气:“你说得都对。”
陆渐离啄了啄她的双唇,又道:“当年,你二哥那事后,甘泉殿的宫人大都经过变动,唯一不变的就只有……”
“高灿?”长孙婧疑惑道。
陆渐离微微颔首:“此事交予你去办吧,如何处理,全凭你自己的意见。”
长孙婧不说话。
陆渐离将她抱起来放到另一个石凳上坐下,唤来宫女问了时辰,这才站起来说:“我前几日给凝儿亲手做了朱钗,她这会儿午睡应该醒了,我给她送去,顺便给她束发,看看合不合适。”
“你对女儿自是上心,可你对小信……”
“男儿家,不必娇生惯养,让他在风雨中成长才是好事。”
说着,陆渐离忙不迭走出了水阁,急匆匆地赶去女儿陆凝的寝宫。长孙婧望着他的背影,无端又想起了三天前和他过招被他打断了腿的儿子,也就是北曌内定的储君,长孙信。
都是同一个娘生的,差别咋就这么大呢?长孙婧心疼了自己的儿子半刻钟,随即招来高灿,质问小黄文作者一事。
而另一厢,陆渐离脚下生风般回甘泉殿拿了亲手做的朱钗,顺便用陆凝喜欢的粉色布条绑了个蝴蝶结,又用一个精致的红木盒装上,这才转往陆凝的寝宫。甘泉殿的宫女见了,都纷纷陷入了迷离的回忆。
想当年,陆渐离还是一个王者,装×出场自带无敌光环,自从陆凝八岁以后,长得越来越像小时候的长孙婧,陆渐离就彻底成了一个女儿奴。从前的爱好是练武、看书、睡女帝。现在的爱好是给女儿缝衣服,给女儿做朱钗,给女儿梳头发,以及睡女帝。宫女们表示无比佩服将自己老爹驯得如此服帖的小公主——陆凝。
陆凝是个大家闺秀。在她娘的言傳身教下……那就毁了。长孙婧很有自知之明,所以从陆凝出生开始,她都是让北曌最牛的老学究和最重礼仪的老嬷嬷来教她怎么做人。这让陆凝从小就非常有一个公主的样儿,吃饭慢吞吞的,每顿只吃小半碗。说话也温柔腼腆,声音和蚊子叫区别并不大。笑不露齿,坐姿优雅,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总之,是一个教科书般的准公主。
陆渐离走到寝宫门外时,陆凝刚刚换好衣服,听见宫人传话,一步一扭地走到门口,屈身行了个礼:“见过爹爹。”
陆渐离一见她,随即喜笑颜开,平日除了面对长孙婧时,他人极少有福分能见着他如此真挚的笑脸,所以说,女儿的待遇真是十分不同。他把陆凝扶起来,带着她走到梳妆台前,一边让她坐下,一边问:“今晨都做了些什么?”
陆凝透过铜镜看着自己的爹,乖巧答:“凝儿自卯时开始,便和太师学习了《礼记》,随后同嬷嬷学了新的针脚绣法,然后练了一个时辰的字,画了一个时辰的画。”
“乖。”陆渐离被女儿那双扑闪扑闪的大眼睛萌得心肝颤,在她头上抚了抚,拿出怀里的木盒,放到桌面上,“看看,喜欢吗?”
陆凝打开木盒,觑见其中有一根做工相当粗糙的金钗,上面还绑了个大大的蝴蝶结,哽了哽,接着满面欣喜,小心拿起朱钗道:“这是爹爹为我做的吗?凝儿十分喜欢!”
“喜欢就好。”陆渐离对自己的手艺很是有自信,接过陆凝手里的朱钗,就开始为她束发。两人一面攀谈,不论是朝中事务,抑或是民间奇闻,但凡陆渐离起头,陆凝都能接得上话,还答得头头是道。这让陆渐离异常欣慰,这小女娃的智商,真是非常随自己,没跑了。完全不像自己那一言难尽的儿子,任何事都慢他姐半拍。
等梳好了头,陆渐离把朱钗给她插上。陆凝转身又朝陆渐离行了个礼,笑得恰到好处:“谢谢爹爹,凝儿真的非常喜欢这支钗,凝儿可以出去走走,让大家都看看爹爹为我做的钗吗?”
“嗯。”陆渐离压制着心中的狂喜,负手装得很平静的样子道,“去吧。”
陆凝轻轻拥抱他,随即身形婀娜地出了寝宫。直到那抹艳色消失不见,陆渐离才挥袖关了大门,像做贼般偷偷地坐到陆凝床上,轻车熟路地摸出她枕头下的日记本。翻开倒数第一页,上面清楚写着:
我的爹亲是世上最好的爹亲,我爱他,敬他,愿意将世上最好的一切奉献给他。等爹亲生辰时,我一定要给爹亲一个大大的惊喜。要是能有一件漂亮的裙子就好了,我就可以给爹亲跳一支才学会的舞。
陆渐离手抖心跳,假装面无表情地把日记本放回原处,然后站起身,想了想,直奔织造监……
他走后一炷香,陆凝返回寝宫,谴退了所有宫人,同样面无表情地摸出藏在床板暗格里的另一本日记,挥笔写下了一串龙飞凤舞的字:
九月初七,晴。昨晚,爹又发明了一个新姿势,和娘震垮了第七十二块床板。娘今日上朝时,脸色发青脚下虚浮,经过我详细计算,昨晚是四次。再集几个小故事,又可以出一本书了。昨天我弟来找我哭,说爹打断了他的腿,问我怎么办?还能怎么办?换成是我,当然是每天都在爹练武时给他送水去了。必须取自茅房,纯天然,自带污染源。这样,爹才不会轻易发现,把小信直接打死。
写完日记,大家闺秀的准公主龇着牙再次把本子妥帖地藏了起来……
坊间有一本名为《如花太傅与风流女帝》的小人书大为畅销,断货大半月,百姓为抢独一本,万人空巷。书商赚得盆满钵满,百姓也无心做事,每天都聚在街头巷尾,讨论书中的内容,其中包括女帝和太傅平日里是怎么秀恩爱的,以及那些骇人听闻、“放浪形骸”的闺中姿势。
不久后,这本书传入了宫中……
再不久后,陆渐离从一名小宫女手里夺过了这本书。他只翻看了两页,神情就无比凝重起来。当天下午,他和长孙婧一协商,都认为宫里出了内鬼,毕竟书中内容,无半分掺假,全是他俩平日里真真实实干过的事,咳,当然也包括哪些高难度的姿势。
陆渐离彼时发挥了他那超人的智商,循着书中的蛛丝马迹道:“我认为,这名作者应是甘泉殿内的宫人,平日侍奉你我起居,对我二人皆很熟悉,并知晓过往之事的人。”
长孙婧煞有介事地点头:“正是。”
“他呆在宫内的时日必定不短,了解你我的各种爱好。”
“没错。”
“你看他能写得如此绘声绘色,文采也算中等偏下。”
“嗯……”长孙婧顿了顿,“不是吧,我认为应该是中等偏上,你看这一段,他写的你我共浴的场景,啧,把你猴急难耐的样子描述得十分到位,很有画面感。”
“……”陆渐离一把把人拽到自己腿上坐下,手在她腰上一顿揩油。一边揩,还一边沉声说:“现在重点是这个吗?无论如何,你身份不同,这些秘事本不该让百姓知晓,此内鬼必须除去。”
长孙婧被他摸得脸一阵阵地发烫,全身无力,靠在他肩头轻轻喘气:“你说得都对。”
陆渐离啄了啄她的双唇,又道:“当年,你二哥那事后,甘泉殿的宫人大都经过变动,唯一不变的就只有……”
“高灿?”长孙婧疑惑道。
陆渐离微微颔首:“此事交予你去办吧,如何处理,全凭你自己的意见。”
长孙婧不说话。
陆渐离将她抱起来放到另一个石凳上坐下,唤来宫女问了时辰,这才站起来说:“我前几日给凝儿亲手做了朱钗,她这会儿午睡应该醒了,我给她送去,顺便给她束发,看看合不合适。”
“你对女儿自是上心,可你对小信……”
“男儿家,不必娇生惯养,让他在风雨中成长才是好事。”
说着,陆渐离忙不迭走出了水阁,急匆匆地赶去女儿陆凝的寝宫。长孙婧望着他的背影,无端又想起了三天前和他过招被他打断了腿的儿子,也就是北曌内定的储君,长孙信。
都是同一个娘生的,差别咋就这么大呢?长孙婧心疼了自己的儿子半刻钟,随即招来高灿,质问小黄文作者一事。
而另一厢,陆渐离脚下生风般回甘泉殿拿了亲手做的朱钗,顺便用陆凝喜欢的粉色布条绑了个蝴蝶结,又用一个精致的红木盒装上,这才转往陆凝的寝宫。甘泉殿的宫女见了,都纷纷陷入了迷离的回忆。
想当年,陆渐离还是一个王者,装×出场自带无敌光环,自从陆凝八岁以后,长得越来越像小时候的长孙婧,陆渐离就彻底成了一个女儿奴。从前的爱好是练武、看书、睡女帝。现在的爱好是给女儿缝衣服,给女儿做朱钗,给女儿梳头发,以及睡女帝。宫女们表示无比佩服将自己老爹驯得如此服帖的小公主——陆凝。
陆凝是个大家闺秀。在她娘的言傳身教下……那就毁了。长孙婧很有自知之明,所以从陆凝出生开始,她都是让北曌最牛的老学究和最重礼仪的老嬷嬷来教她怎么做人。这让陆凝从小就非常有一个公主的样儿,吃饭慢吞吞的,每顿只吃小半碗。说话也温柔腼腆,声音和蚊子叫区别并不大。笑不露齿,坐姿优雅,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总之,是一个教科书般的准公主。
陆渐离走到寝宫门外时,陆凝刚刚换好衣服,听见宫人传话,一步一扭地走到门口,屈身行了个礼:“见过爹爹。”
陆渐离一见她,随即喜笑颜开,平日除了面对长孙婧时,他人极少有福分能见着他如此真挚的笑脸,所以说,女儿的待遇真是十分不同。他把陆凝扶起来,带着她走到梳妆台前,一边让她坐下,一边问:“今晨都做了些什么?”
陆凝透过铜镜看着自己的爹,乖巧答:“凝儿自卯时开始,便和太师学习了《礼记》,随后同嬷嬷学了新的针脚绣法,然后练了一个时辰的字,画了一个时辰的画。”
“乖。”陆渐离被女儿那双扑闪扑闪的大眼睛萌得心肝颤,在她头上抚了抚,拿出怀里的木盒,放到桌面上,“看看,喜欢吗?”
陆凝打开木盒,觑见其中有一根做工相当粗糙的金钗,上面还绑了个大大的蝴蝶结,哽了哽,接着满面欣喜,小心拿起朱钗道:“这是爹爹为我做的吗?凝儿十分喜欢!”
“喜欢就好。”陆渐离对自己的手艺很是有自信,接过陆凝手里的朱钗,就开始为她束发。两人一面攀谈,不论是朝中事务,抑或是民间奇闻,但凡陆渐离起头,陆凝都能接得上话,还答得头头是道。这让陆渐离异常欣慰,这小女娃的智商,真是非常随自己,没跑了。完全不像自己那一言难尽的儿子,任何事都慢他姐半拍。
等梳好了头,陆渐离把朱钗给她插上。陆凝转身又朝陆渐离行了个礼,笑得恰到好处:“谢谢爹爹,凝儿真的非常喜欢这支钗,凝儿可以出去走走,让大家都看看爹爹为我做的钗吗?”
“嗯。”陆渐离压制着心中的狂喜,负手装得很平静的样子道,“去吧。”
陆凝轻轻拥抱他,随即身形婀娜地出了寝宫。直到那抹艳色消失不见,陆渐离才挥袖关了大门,像做贼般偷偷地坐到陆凝床上,轻车熟路地摸出她枕头下的日记本。翻开倒数第一页,上面清楚写着:
我的爹亲是世上最好的爹亲,我爱他,敬他,愿意将世上最好的一切奉献给他。等爹亲生辰时,我一定要给爹亲一个大大的惊喜。要是能有一件漂亮的裙子就好了,我就可以给爹亲跳一支才学会的舞。
陆渐离手抖心跳,假装面无表情地把日记本放回原处,然后站起身,想了想,直奔织造监……
他走后一炷香,陆凝返回寝宫,谴退了所有宫人,同样面无表情地摸出藏在床板暗格里的另一本日记,挥笔写下了一串龙飞凤舞的字:
九月初七,晴。昨晚,爹又发明了一个新姿势,和娘震垮了第七十二块床板。娘今日上朝时,脸色发青脚下虚浮,经过我详细计算,昨晚是四次。再集几个小故事,又可以出一本书了。昨天我弟来找我哭,说爹打断了他的腿,问我怎么办?还能怎么办?换成是我,当然是每天都在爹练武时给他送水去了。必须取自茅房,纯天然,自带污染源。这样,爹才不会轻易发现,把小信直接打死。
写完日记,大家闺秀的准公主龇着牙再次把本子妥帖地藏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