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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7月1日起,首都机场高速再次调低收费标准,进京方向不再收钱,出京方向收费从10元改为5元。
消息一经公布,引来议论纷纷,有喝彩叫好的,有不以为然的,也有揪住不放,偏要理论理论,不肯善罢甘休的。
叫好者认为,机场高速自动调低收费标准,说明其经营公司——首发公司的管理者们,血管里还是流淌着蛮多道德血液的,甭管收费降多降少,降一点总比一点不降好吧?之前要去机场,一个来回就得10元,这下只需5元,整整降了一半,够可以的了,知足吧您哪。
不以为然者认为,首都机场高速,早就该取消收费了。细心人曾算过一笔账,从1993年公路投入运营至今,机场高速已收费18年。当年公路总投资为11.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65亿元,国家财政出资4亿元),然而,早在2008年,国家审计署通报就已指出,到2005年底,这条公路收费已达32亿元。也就是说,公路投资不但早已收回,而且还赚回了20多亿元。既然如此,不早就应该停止收费了吗?如今只是象征性地降低标准,还在坚持收费,确实不应该哟。
揪住不放者则认为,机场高速收费,虽然事情不大,但这是中国高速公路运行模式的一个缩影。高速公路到底应该怎么建?建路资金从何而来?收费要到何时为止?怎样才能既维护投资者利益,又不损害使用者权益?怎样才能在鼓励投资获利与降低流通成本之间寻找到平衡点?这都是当今管理者们应该也必须尽快弄清楚的问题。
还以首都机场高速为例吧。本来,此路为市政府投资兴建,从有利全民出行和有利首都与外界交往看,兴建高速,势在必行。由北京市政府出面投资并融资,不但无可非议,而且理所当然。但是,既然是政府工程,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兼顾考虑,只须保本不亏,即已达到目的。而对于这条全中国最为繁忙的高速路而言,做到保本不亏,不过小菜一碟而已。以最早期规定一来一回每车收费20元计,只消三至五年,成本即可收回!
然而耐人寻味的是,就在机场高速运营近4年的1997年(按计算此时投资已收回),北京市政府竟然将这条“肥得流油”的公路,由政府还贷变成了经营性公路!而更令人不解的是,政府竟然重新批准经营公司再收费30年!
好家伙,这账可是明面上摆着的哪。经营三至五年,即可收费十多个亿,再经营二三十年,岂不可以收费上百亿元吗!这么肥硕巨大一馅饼,突然间从天上掉下来,砸谁头上谁不兴奋得满地跑呢?
馅饼还真就砸在首发公司头上了!当年北京市政府与首发公司是如何谈判,如何签约的?旁观者自然未能知晓也不便多问。但政府突然间来了个大撒把,将这么一条与全市民众和企业乃至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息息相关的要害之路,就这么交与一家公司经营,而且许诺一经营就是30年!如今想来,此决策确实有点让人一头雾水。
首发公司手握机场高速经营大权,在继续经营若干年且连年获利后,大约是碍于广大民众乃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一年又一年的质疑、不满与呼吁,不得不于前些年做出让步,将来回20元改为收费10元。但即便如此,它也早已赚得钵满盆满了!
首都机场高速及全国其他交通要道之高速公路,乃中国经济发展之血液命脉,在“贷款建路,收费还贷”的普遍模式与正当理由下,多年以来,相当多路段早已远远收回贷款且大赚了一笔。每一过往车辆,司机们即使心存疑虑且心有不满,却也无从表达且无力表达。此类市场个体之正当利益诉求,只能也只应该由代表最广大人民意愿之人民政府出面,加以监督,加以管理,加以协调。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项管理通则。此番由交通部、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出面,对全国高速公路收费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实乃顺乎民心之事,理所当然之举,人们有理由寄予厚望。
詹国枢
全国政协委员、人民日报海外版原总编辑。
http://blog.people.com.cn/blog/u/zhanguoshu
消息一经公布,引来议论纷纷,有喝彩叫好的,有不以为然的,也有揪住不放,偏要理论理论,不肯善罢甘休的。
叫好者认为,机场高速自动调低收费标准,说明其经营公司——首发公司的管理者们,血管里还是流淌着蛮多道德血液的,甭管收费降多降少,降一点总比一点不降好吧?之前要去机场,一个来回就得10元,这下只需5元,整整降了一半,够可以的了,知足吧您哪。
不以为然者认为,首都机场高速,早就该取消收费了。细心人曾算过一笔账,从1993年公路投入运营至今,机场高速已收费18年。当年公路总投资为11.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65亿元,国家财政出资4亿元),然而,早在2008年,国家审计署通报就已指出,到2005年底,这条公路收费已达32亿元。也就是说,公路投资不但早已收回,而且还赚回了20多亿元。既然如此,不早就应该停止收费了吗?如今只是象征性地降低标准,还在坚持收费,确实不应该哟。
揪住不放者则认为,机场高速收费,虽然事情不大,但这是中国高速公路运行模式的一个缩影。高速公路到底应该怎么建?建路资金从何而来?收费要到何时为止?怎样才能既维护投资者利益,又不损害使用者权益?怎样才能在鼓励投资获利与降低流通成本之间寻找到平衡点?这都是当今管理者们应该也必须尽快弄清楚的问题。
还以首都机场高速为例吧。本来,此路为市政府投资兴建,从有利全民出行和有利首都与外界交往看,兴建高速,势在必行。由北京市政府出面投资并融资,不但无可非议,而且理所当然。但是,既然是政府工程,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兼顾考虑,只须保本不亏,即已达到目的。而对于这条全中国最为繁忙的高速路而言,做到保本不亏,不过小菜一碟而已。以最早期规定一来一回每车收费20元计,只消三至五年,成本即可收回!
然而耐人寻味的是,就在机场高速运营近4年的1997年(按计算此时投资已收回),北京市政府竟然将这条“肥得流油”的公路,由政府还贷变成了经营性公路!而更令人不解的是,政府竟然重新批准经营公司再收费30年!
好家伙,这账可是明面上摆着的哪。经营三至五年,即可收费十多个亿,再经营二三十年,岂不可以收费上百亿元吗!这么肥硕巨大一馅饼,突然间从天上掉下来,砸谁头上谁不兴奋得满地跑呢?
馅饼还真就砸在首发公司头上了!当年北京市政府与首发公司是如何谈判,如何签约的?旁观者自然未能知晓也不便多问。但政府突然间来了个大撒把,将这么一条与全市民众和企业乃至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息息相关的要害之路,就这么交与一家公司经营,而且许诺一经营就是30年!如今想来,此决策确实有点让人一头雾水。
首发公司手握机场高速经营大权,在继续经营若干年且连年获利后,大约是碍于广大民众乃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一年又一年的质疑、不满与呼吁,不得不于前些年做出让步,将来回20元改为收费10元。但即便如此,它也早已赚得钵满盆满了!
首都机场高速及全国其他交通要道之高速公路,乃中国经济发展之血液命脉,在“贷款建路,收费还贷”的普遍模式与正当理由下,多年以来,相当多路段早已远远收回贷款且大赚了一笔。每一过往车辆,司机们即使心存疑虑且心有不满,却也无从表达且无力表达。此类市场个体之正当利益诉求,只能也只应该由代表最广大人民意愿之人民政府出面,加以监督,加以管理,加以协调。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项管理通则。此番由交通部、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出面,对全国高速公路收费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实乃顺乎民心之事,理所当然之举,人们有理由寄予厚望。
詹国枢
全国政协委员、人民日报海外版原总编辑。
http://blog.people.com.cn/blog/u/zhanguos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