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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传承和发展的根本,如果丢掉了,就割断了精神命脉。我们要善于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发展现实文化有机统一起来,紧密结合起来,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 我们既要深入挖掘中华民族优秀的商业文化素材,又要秉承“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的思想,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商业伦理文化。朱德贵教授新著《新时代中国商业伦理精神》一书认为,中华传统商业伦理文化正好契合本书所倡导的商业伦理精神的本质。这是因为伦理精神体现的是社会化、群体化的伦理特质,而道德理性则强调的是个体化的道德选择。最能体现中国商业伦理文化的就是中国商业伦理精神,它集中表现在“以仁为本”“以义制利”“礼以行义”“智者乐水”以及“诚实守信”五个方面。
第一,“以仁为本”。中华民族历来重视伦理精神的探索,在国际舞台上最具话语权。如孔子、孟子、荀子以及宋明理学派等伦理精神在中国甚至世界儒家文化圈广为传播,成为了人们生产生活的精神支柱。其中,“以仁为本”精神是中国商业伦理精神的核心。成中英先生曾说:“‘仁’是涵盖人的生命的一切,内发于人性,是推己及人的,又是提升人性,完成人性于逐步推展的人格与行为中,更是实践于实际经济、社会与政治的连续活动。……在‘仁’的哲学架构上,其他诸德也都或多或少地显示了上述伦理体系的五种特性,然而却没有任何一种德性像‘仁’一样兼具五种特性到丝毫无缺的地步。这也就说明‘仁’可以涵盖诸德,而诸德则在不同的社会层面上遵循‘仁’的观念和理想。” 所以说,“以仁为本”精神既是中国商业伦理的最高原则及最高道德规范,也是中国商业伦理精神的核心所在。
第二,“以义制利”。儒家“义”包含三种哲学意义:一是“断决得中”,合乎道义;二是等级科层制;三是做任何事都必须讲究“义”。从“断决得中”的角度上看,企业家应该秉承“见利思义”的企业文化。其“义”必须“断决得中”。何谓“中”?《荀子》说:“曷谓‘中’?曰:礼义是也。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杨倞注曰:“重说先王之道,非阴阳、山川、怪异之事,是人所行之道也。” 也就是说,“中”就是指“礼义”。此“礼义”乃为人之道,亦即为人处世必须遵循之各种道德规范,诸如社群伦理及约束章程等。如果人能得此“中庸”之道,则处事定当合宜合规。反之,则过或不及。此两种情况皆有害于身矣!
第三,“礼以行义”。《左传》曰:“礼以行义,义以生利。” 因此,“礼”是“义”和“利”的前提和条件。只有具备“礼”的条件,才能“行义”,然后才能“义以生利”。据前文分析,“礼”大致有三种含义,即“人之规范”“明分”以及“人之本”。至于“无礼,无以立”或“不知礼,无以立”,是针对人和社群而言的。倘若人而无“礼”,则无法立足于社群。因为生活在社群中的人,为了降低交易费用和规避社群交往的冲突,共同体成员一般会遵循传统习俗、惯例,同时也会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些习俗、惯例和规章制度就是上文所说之“礼”。
第四,“知(智)者乐水”。所谓“知(智)者乐水”,是指具备水之德性的“智者”。“水”有哪些德性?《老子》曰:“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爭,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 可见,“水”胸怀博大、情怀高尚、品格谦让。同时,“水”还具有“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等“七善”。以上这“七善”皆是“智者”型企业家应具备的品德。
第五,“诚实守信”。关于“诚信”,大儒朱熹弟子陈淳曾解释说:“诚与信相对论,则诚是自然,信是用力;诚是理,信是心;诚是天道,信是人道;诚是以命言,信是以性言;诚是以道言,信是以德言。” 因之有“诚者”与“诚之者”的区别,又有“诚者”与“思诚者” 的区别。换言之,“诚者”具有“自然”“理”和“天道”的属性,而“信”则具有“用力”“心”和“人道”的属性。“诚者”是不假思索和不用勤勉就可以客观、中庸地解决问题;而“诚之者”(或曰“思诚者”)则不同,它必须勤勉、刻苦地“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才能达到“诚者”的认知水平。因此“信”必须“用力”“用心”,亦即博学追问,慎思明辨。当然其中,“信是以德言”,则说明“信”是一种高尚的品德。所以,一直以来,诚信作为一种美德和一种文化,为中华民族所传承。
本书作者基于以上认识认为,企业家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恪守市场法规和道德规范。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缺乏道德的市场,难以撑起世界繁荣发展的大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第524页)换言之,市场主体必须以道德作为行动指南,脱离道德约束的市场,“难以撑起世界繁荣发展的大厦”。同时,根据以上对新时代中国商业伦理精神的分析,并结合习主席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指导思想,该书认为,我们应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律政策环境和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等方四个方面为政府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决策依据。
质言之,朱德贵教授新著《新时代中国商业伦理精神》一书既继承了中华传统伦理文化,又从当下商业社会的实际出发,很好做到了对传统商业文化的创新性转化和创造性发展。我真诚地希望广大读者,尤其是广大企业家们能喜欢这本书。
第一,“以仁为本”。中华民族历来重视伦理精神的探索,在国际舞台上最具话语权。如孔子、孟子、荀子以及宋明理学派等伦理精神在中国甚至世界儒家文化圈广为传播,成为了人们生产生活的精神支柱。其中,“以仁为本”精神是中国商业伦理精神的核心。成中英先生曾说:“‘仁’是涵盖人的生命的一切,内发于人性,是推己及人的,又是提升人性,完成人性于逐步推展的人格与行为中,更是实践于实际经济、社会与政治的连续活动。……在‘仁’的哲学架构上,其他诸德也都或多或少地显示了上述伦理体系的五种特性,然而却没有任何一种德性像‘仁’一样兼具五种特性到丝毫无缺的地步。这也就说明‘仁’可以涵盖诸德,而诸德则在不同的社会层面上遵循‘仁’的观念和理想。” 所以说,“以仁为本”精神既是中国商业伦理的最高原则及最高道德规范,也是中国商业伦理精神的核心所在。
第二,“以义制利”。儒家“义”包含三种哲学意义:一是“断决得中”,合乎道义;二是等级科层制;三是做任何事都必须讲究“义”。从“断决得中”的角度上看,企业家应该秉承“见利思义”的企业文化。其“义”必须“断决得中”。何谓“中”?《荀子》说:“曷谓‘中’?曰:礼义是也。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杨倞注曰:“重说先王之道,非阴阳、山川、怪异之事,是人所行之道也。” 也就是说,“中”就是指“礼义”。此“礼义”乃为人之道,亦即为人处世必须遵循之各种道德规范,诸如社群伦理及约束章程等。如果人能得此“中庸”之道,则处事定当合宜合规。反之,则过或不及。此两种情况皆有害于身矣!
第三,“礼以行义”。《左传》曰:“礼以行义,义以生利。” 因此,“礼”是“义”和“利”的前提和条件。只有具备“礼”的条件,才能“行义”,然后才能“义以生利”。据前文分析,“礼”大致有三种含义,即“人之规范”“明分”以及“人之本”。至于“无礼,无以立”或“不知礼,无以立”,是针对人和社群而言的。倘若人而无“礼”,则无法立足于社群。因为生活在社群中的人,为了降低交易费用和规避社群交往的冲突,共同体成员一般会遵循传统习俗、惯例,同时也会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些习俗、惯例和规章制度就是上文所说之“礼”。
第四,“知(智)者乐水”。所谓“知(智)者乐水”,是指具备水之德性的“智者”。“水”有哪些德性?《老子》曰:“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爭,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 可见,“水”胸怀博大、情怀高尚、品格谦让。同时,“水”还具有“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等“七善”。以上这“七善”皆是“智者”型企业家应具备的品德。
第五,“诚实守信”。关于“诚信”,大儒朱熹弟子陈淳曾解释说:“诚与信相对论,则诚是自然,信是用力;诚是理,信是心;诚是天道,信是人道;诚是以命言,信是以性言;诚是以道言,信是以德言。” 因之有“诚者”与“诚之者”的区别,又有“诚者”与“思诚者” 的区别。换言之,“诚者”具有“自然”“理”和“天道”的属性,而“信”则具有“用力”“心”和“人道”的属性。“诚者”是不假思索和不用勤勉就可以客观、中庸地解决问题;而“诚之者”(或曰“思诚者”)则不同,它必须勤勉、刻苦地“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才能达到“诚者”的认知水平。因此“信”必须“用力”“用心”,亦即博学追问,慎思明辨。当然其中,“信是以德言”,则说明“信”是一种高尚的品德。所以,一直以来,诚信作为一种美德和一种文化,为中华民族所传承。
本书作者基于以上认识认为,企业家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恪守市场法规和道德规范。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缺乏道德的市场,难以撑起世界繁荣发展的大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第524页)换言之,市场主体必须以道德作为行动指南,脱离道德约束的市场,“难以撑起世界繁荣发展的大厦”。同时,根据以上对新时代中国商业伦理精神的分析,并结合习主席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指导思想,该书认为,我们应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律政策环境和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等方四个方面为政府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决策依据。
质言之,朱德贵教授新著《新时代中国商业伦理精神》一书既继承了中华传统伦理文化,又从当下商业社会的实际出发,很好做到了对传统商业文化的创新性转化和创造性发展。我真诚地希望广大读者,尤其是广大企业家们能喜欢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