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赣府字[2013]6号 2013年1月21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要求,省政府决定,除4项实施机关为国家海洋局及其派出机构、省级海洋行政部门和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外,共衔接国务院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31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