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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沈家本主持了清末十年的修律活动,在修律实践中形成了可贵的法学思想,强调法律是达到政治清明的途径,并在修律过程中贯彻了仁政思想。他努力学习西方先进的政治法律理论,深入检讨中国固有法律体系,会通中西,贯通古今,以中西方学术思想和历史实践为资源进行学理研究,从事法律改革,形成了修律实践的方法论,建立了与时代精神相一致的思想逻辑,具有一定的进步性,在方法上也有值得借鉴之处,是极为宝贵的历史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