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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网络导报接到河北省昌黎县朱各庄镇指挥村、相公营村多名群众举报,反映该地的钢铁企业宏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兴实业),以租代征农用地擅自扩大产能,且使用国家明令禁用和淘汰的设备,冶炼钢铁;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烟尘和废气,给当地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为了解真相,网络导报记者特赶赴昌黎县朱各庄镇进行实地调查。
污染环境村民担心危害健康
据调查,宏兴实业公司生产高炉位于指挥村北,距离指挥村、相公营村居民生活区只有一路之隔,距离不足200米。在走访中,记者发现,炼钢厂每天排放出的粉尘、废气让村民怨声载道。
相公营村一位陈姓老大爷告诉记者:“钢厂距离村子太近,一刮风就把那些黑烟吹过来,整个村子到处都是灰,天再热也不敢开窗户,那些灰的气味刺鼻难闻。”
“我今年66岁了,说话负责任,他们排出的烟尘和污水对环境污染的实在不得了。黑烟到处飞,烟尘里还含有呛鼻的气味,闻了之后嗓子很不舒服,让人喘不过气来。你看他们厂子周围哪有绿色?都被黑灰盖严了!”66岁的陈大爷如是说。
对这种情况,与相公营村相邻的指挥村村民也感同身受。在采访中,指挥村的李英(化名)激愤地对记者说:“这些黑烟刮过来就像乌云一样,把天都遮住了,眼睛都睁不开,家里落满了那些黑色的粉尘,衣服都不能挂在外面晾晒。”
记者在现场观察了宏兴实业的生产场景,证实了村民反映的问题并非空穴来风。远远地,记者就见到宏兴实业上空被大片的黑烟笼罩着,随着风向向村子上空弥漫,周围的围墙上、玉米地里、草坪里落满了黑红色的灰尘。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烟尘和废气,使周围环境不堪重负,让当地群众怨声载道。而在调查中,村民们还向记者反映了另外一个问题:宏兴实业不仅污染环境,而且有两座年580立方米炼铁高炉未经任何部门立项、审批,就开工生产。
未经审批 用地以租代征
村民所说的两座580立方炼铁高炉,是宏兴实业在今年5月份试生产的,年设计生产能力为280万吨。
记者在调查中看到,除已生产的高炉,宏兴实业圈占的围墙内,有大片的闲置土地,里面杂草丛生。一村民向记者透露,这两座炼铁高炉所占用的土地是相公营村的耕地,是宏兴实业通过以租代征的形式租用的。
村民老李告诉记者,宏兴实业租用土地的租期是10年,租金为每年每亩800元。
“宏兴公司除向村民支付占地租金外,每年还另给村里每亩100-200元的污染费。”村民们一致向记者反映。
既然是以租代征,并且给当地环境造成了重负,为何宏兴实业的炼铁高炉还在正常生产?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昌黎县宏兴实业这两座炼铁高炉本无法取得用地审批,自然也无法取得环评手续,属于违规建设,违法生产。
据知情人透露,宏兴实业公司始建于1999年,是一家集烧结、球团、炼铁、炼钢等生产系统的地方骨干钢铁企业,2007年该企业生产生铁93万吨、钢坯70万吨,实现产值19.99亿元。因为属于高能耗企业,原本河北省发改委核发其“调整产品结构”,要求其由当时的年产70万吨钢坯降为25万吨不锈钢方坯项目,建设期限为2008年7月至2010年8月。
而到2011年7月,距河北省发改委核发的建设期限已过去一年有余,不仅该由年综合生产能力70万吨减少为25万吨的调结构项目仍然没有完工,而这两座新建的580立方米炼铁高炉却已经投入生产两个多月的时间。
那么,没有取得用地审批和环评手续的炼铁高炉,在生产过程中是否有安全保障?
在厂区路上,记者通过一位姓任的工人了解到,该公司现有的218立方米高炉1座、318立方米高炉两座、25吨转炉3座、30平方米箱式烧结机1台、72平方米烧结机1台等都属于落后设施,都应该被淘汰。
谁是宏兴实业的保护伞?
从宏兴实业公司炼钢工人处得到的消息令记者讶异,我国对炼钢设备早就有明文规定。
2005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里明确指出:生产地条钢、钢锭或连铸坯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20吨以下的电炉都在淘汰之内。
2010年2月6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组织督促企业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拆除落后设施装置,防止落后产能转移;对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停产或予以关闭。
“钢铁行业在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淘汰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我国对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规定、要求已经十分明确,为何宏兴实业仍然在使用其淘汰设备,进行炼钢生产、大行污染环境之为呢?
有法不依、有令不行,难道仅仅是企业漠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过?地方政府监管力度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执法力度是否到位?
发展地方经济无可厚非,但试问,如果只重经济而罔顾环境,甚至不惜以民众的健康为代价,去造就一方财神,换取一时繁荣,是否与“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宗旨背道而驰了?
为了解真相,网络导报记者特赶赴昌黎县朱各庄镇进行实地调查。
污染环境村民担心危害健康
据调查,宏兴实业公司生产高炉位于指挥村北,距离指挥村、相公营村居民生活区只有一路之隔,距离不足200米。在走访中,记者发现,炼钢厂每天排放出的粉尘、废气让村民怨声载道。
相公营村一位陈姓老大爷告诉记者:“钢厂距离村子太近,一刮风就把那些黑烟吹过来,整个村子到处都是灰,天再热也不敢开窗户,那些灰的气味刺鼻难闻。”
“我今年66岁了,说话负责任,他们排出的烟尘和污水对环境污染的实在不得了。黑烟到处飞,烟尘里还含有呛鼻的气味,闻了之后嗓子很不舒服,让人喘不过气来。你看他们厂子周围哪有绿色?都被黑灰盖严了!”66岁的陈大爷如是说。
对这种情况,与相公营村相邻的指挥村村民也感同身受。在采访中,指挥村的李英(化名)激愤地对记者说:“这些黑烟刮过来就像乌云一样,把天都遮住了,眼睛都睁不开,家里落满了那些黑色的粉尘,衣服都不能挂在外面晾晒。”
记者在现场观察了宏兴实业的生产场景,证实了村民反映的问题并非空穴来风。远远地,记者就见到宏兴实业上空被大片的黑烟笼罩着,随着风向向村子上空弥漫,周围的围墙上、玉米地里、草坪里落满了黑红色的灰尘。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烟尘和废气,使周围环境不堪重负,让当地群众怨声载道。而在调查中,村民们还向记者反映了另外一个问题:宏兴实业不仅污染环境,而且有两座年580立方米炼铁高炉未经任何部门立项、审批,就开工生产。
未经审批 用地以租代征
村民所说的两座580立方炼铁高炉,是宏兴实业在今年5月份试生产的,年设计生产能力为280万吨。
记者在调查中看到,除已生产的高炉,宏兴实业圈占的围墙内,有大片的闲置土地,里面杂草丛生。一村民向记者透露,这两座炼铁高炉所占用的土地是相公营村的耕地,是宏兴实业通过以租代征的形式租用的。
村民老李告诉记者,宏兴实业租用土地的租期是10年,租金为每年每亩800元。
“宏兴公司除向村民支付占地租金外,每年还另给村里每亩100-200元的污染费。”村民们一致向记者反映。
既然是以租代征,并且给当地环境造成了重负,为何宏兴实业的炼铁高炉还在正常生产?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昌黎县宏兴实业这两座炼铁高炉本无法取得用地审批,自然也无法取得环评手续,属于违规建设,违法生产。
据知情人透露,宏兴实业公司始建于1999年,是一家集烧结、球团、炼铁、炼钢等生产系统的地方骨干钢铁企业,2007年该企业生产生铁93万吨、钢坯70万吨,实现产值19.99亿元。因为属于高能耗企业,原本河北省发改委核发其“调整产品结构”,要求其由当时的年产70万吨钢坯降为25万吨不锈钢方坯项目,建设期限为2008年7月至2010年8月。
而到2011年7月,距河北省发改委核发的建设期限已过去一年有余,不仅该由年综合生产能力70万吨减少为25万吨的调结构项目仍然没有完工,而这两座新建的580立方米炼铁高炉却已经投入生产两个多月的时间。
那么,没有取得用地审批和环评手续的炼铁高炉,在生产过程中是否有安全保障?
在厂区路上,记者通过一位姓任的工人了解到,该公司现有的218立方米高炉1座、318立方米高炉两座、25吨转炉3座、30平方米箱式烧结机1台、72平方米烧结机1台等都属于落后设施,都应该被淘汰。
谁是宏兴实业的保护伞?
从宏兴实业公司炼钢工人处得到的消息令记者讶异,我国对炼钢设备早就有明文规定。
2005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里明确指出:生产地条钢、钢锭或连铸坯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20吨以下的电炉都在淘汰之内。
2010年2月6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组织督促企业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拆除落后设施装置,防止落后产能转移;对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停产或予以关闭。
“钢铁行业在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淘汰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我国对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规定、要求已经十分明确,为何宏兴实业仍然在使用其淘汰设备,进行炼钢生产、大行污染环境之为呢?
有法不依、有令不行,难道仅仅是企业漠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过?地方政府监管力度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执法力度是否到位?
发展地方经济无可厚非,但试问,如果只重经济而罔顾环境,甚至不惜以民众的健康为代价,去造就一方财神,换取一时繁荣,是否与“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宗旨背道而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