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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孟子主张“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提出了一套仁政学说。而随后提出的制民之产、薄其赋敛、重商惠商等一系列经济思想无不闪烁着孟子仁政学说的光辉,是其仁政学说在经济上的表现,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孟子;制民之产;薄其赋敛;重商惠商
战国时期,周王室衰微,诸侯之间互相征伐,百姓叫苦不迭,流离失所。面对如此情景,孟子提出“春秋无义战”[1],反对诸侯间的兼并战争,反对霸道,主张王道,并提出了仁政学说,之后在仁政学说的主导下提出了一系列惠民安民的经济思想。
一、制民之产
“無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2]孟子认为普通人没有固定的产业便不能安定下来,这是社会潜在的不稳定因素。“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3],百姓有“恒产”,才会拥有“恒心”,然后才能懂得礼义廉耻。“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得养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4],英明的君主治理国家时必定给予百姓一份足以赡养全家老小的产业,然后再加以循循善诱的教导,这样百姓才不至于做出违反犯罪的事情。然而,如今的百姓没有能够奉养父母和抚养妻儿的产业,连温饱问题尚不能解决,又怎会有多余的精力学习礼仪呢?因此,孟子主张制民之产:给予每户五亩住宅,在住宅四周种植桑树,这样“五十者可以衣帛矣”;尽心饲养鸡狗猪这类家畜,不耽误饲养时间,七十岁的老人可以吃上肉;给予每家一百亩田地,不耽误其生产时间,八口之家的温饱问题可以得到解决;在保证了百姓的温饱后,然后再设立各种学校教导民众孝悌的道理,这样百姓才会安居乐业,最终实现王道。
“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钧,谷禄不平。”[5]孟子认为实行仁政应该从划分田地经界开始,主张实行井田制,而其所倡导的制民之产就是在井田制之下实行的。井田制规定九百亩为一井,其中一百亩为公田,剩下的八百亩分给八家为私田。农忙时节,每户需要先耕种公田,然后再去处理自家的私田,私田就是百姓的恒产。在井田制下,“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6],百姓安居乐业。
二、薄其税敛
“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7]孟子认为实行仁政就应该取民有制,减轻百姓的赋税,如此可使百姓富裕。孟子认为夏代实行贡法,商代实行助法,周代实行彻法,虽然三代实行的税法各不相同,但税率都是十分抽一。另外,孟子还提到了另一种税率,“昔者文王之治歧,耕者九一”,他认为周文王对百姓实行的是九分抽一的税率。因此,针对滕国土地狭小的情况,孟子建议滕文公在郊区实行九分抽一的税率,城区实行十分抽一的税率。虽然孟子主张薄税敛,但却不是无限度的减轻税率。当白圭向孟子请教税率能否二十抽一的时候,孟子给出了否定回答,他认为那样不能够支撑统治者的财用,二十抽一的税率只适用于貉。因此,十分抽一的税率是最适宜的,由此可见,虽然孟子主张薄税敛,实行仁政,但在本质上还是维护着封建统治者的利益。
“有布缕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8],孟子认为应该减少赋税种类,统治者三者取其一即可,如果赋税种类繁多,则会加重百姓的负担,致使百姓饥寒交迫。同时,孟子认为统治者在征发百姓服劳役时,应该注意不夺农时,不占用农业生产时间,这样百姓的粮食将会吃不完。以秦楚为例,孟子向梁惠王说明不夺农时的的重要性,“彼夺其民时,使不得耕耨以养其父母。父母冻饿,兄弟妻子离散。”孟子认为梁惠王如果不夺农时,使百姓能够深耕细作,黎民不饥不寒,而秦楚侵占百姓的生产时间来征发徭役,最终会使得秦楚百姓怨声载道,这样双方征战秦楚将不敌魏国。
三、重商惠商
孟子重视商业,鼓励商品交换,他认为商品交换并不会损害交换双方各自的利益。由于社会分工不同,每个人所需要的生活资料靠自己是不能完成的,而要靠百工生产的产品才能齐备。孟子进一步表明了商品交换的互惠性,“子不通易其事,以羡补不足”,那么农民多余的米和妇女多余的布就无法得到交换,多余的米布无法被他人使用,就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价值,相反,如果商品能够互通有无,则可以共享劳动成果。除了鼓励商品交换外,孟子还认为商品价格不能一概而论。天下的物品各不相同,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如果不论商品品质的好坏,而一味使它们价格相同,那么只会扰乱商品市场的秩序。
孟子主张减免商税,实行惠商政策。首先,“市,廛而不征”[9],孟子认为应该减免货物税,如此一来,商人皆“愿藏于其市矣”[10]。其次,“关,讥而不征”[11],孟子认为对于关卡,只进行稽查而不征税,这样天下的旅客“愿出于其路矣”[12]。此外,孟子认为减免商税应该及时有效。戴盈之曰:“什一,去关市之征,今兹未能。请轻之,以待来年然后已,何如?”[13]孟子以偷鸡的例子巧妙的予以否定,认为这不是君子之道,而认为减免关卡和市场税不能拖延。
孟子的经济思想是在其仁政学说的主导下提出来的,有利于减轻普通民众的负担,缓和阶级矛盾,虽然其本质上维护了封建统治者的利益,但所体现的爱民、惠民的精神,无不闪烁着人性的光辉,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参考文献
[1]杨伯峻:《孟子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324页。
[2]杨伯峻:《孟子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7页。
[3]刘柯,李克和:《管子译注》,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页。
[4]杨伯峻:《孟子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7页。
[5]杨伯峻:《孟子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18页。
[6]杨伯峻:《孟子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19页。
[7]杨伯峻:《孟子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311页。
[8]杨伯峻:《孟子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335页。
[9]杨伯峻:《孟子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77页。
[10]杨伯峻:《孟子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77页。
[11]杨伯峻:《孟子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77页。
[12]杨伯峻:《孟子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77页。
[13]杨伯峻:《孟子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53页。
作者简介:张夏(1994.11—),女,山东济宁人,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中国史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中国古代史。
关键词:孟子;制民之产;薄其赋敛;重商惠商
战国时期,周王室衰微,诸侯之间互相征伐,百姓叫苦不迭,流离失所。面对如此情景,孟子提出“春秋无义战”[1],反对诸侯间的兼并战争,反对霸道,主张王道,并提出了仁政学说,之后在仁政学说的主导下提出了一系列惠民安民的经济思想。
一、制民之产
“無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2]孟子认为普通人没有固定的产业便不能安定下来,这是社会潜在的不稳定因素。“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3],百姓有“恒产”,才会拥有“恒心”,然后才能懂得礼义廉耻。“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得养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4],英明的君主治理国家时必定给予百姓一份足以赡养全家老小的产业,然后再加以循循善诱的教导,这样百姓才不至于做出违反犯罪的事情。然而,如今的百姓没有能够奉养父母和抚养妻儿的产业,连温饱问题尚不能解决,又怎会有多余的精力学习礼仪呢?因此,孟子主张制民之产:给予每户五亩住宅,在住宅四周种植桑树,这样“五十者可以衣帛矣”;尽心饲养鸡狗猪这类家畜,不耽误饲养时间,七十岁的老人可以吃上肉;给予每家一百亩田地,不耽误其生产时间,八口之家的温饱问题可以得到解决;在保证了百姓的温饱后,然后再设立各种学校教导民众孝悌的道理,这样百姓才会安居乐业,最终实现王道。
“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钧,谷禄不平。”[5]孟子认为实行仁政应该从划分田地经界开始,主张实行井田制,而其所倡导的制民之产就是在井田制之下实行的。井田制规定九百亩为一井,其中一百亩为公田,剩下的八百亩分给八家为私田。农忙时节,每户需要先耕种公田,然后再去处理自家的私田,私田就是百姓的恒产。在井田制下,“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6],百姓安居乐业。
二、薄其税敛
“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7]孟子认为实行仁政就应该取民有制,减轻百姓的赋税,如此可使百姓富裕。孟子认为夏代实行贡法,商代实行助法,周代实行彻法,虽然三代实行的税法各不相同,但税率都是十分抽一。另外,孟子还提到了另一种税率,“昔者文王之治歧,耕者九一”,他认为周文王对百姓实行的是九分抽一的税率。因此,针对滕国土地狭小的情况,孟子建议滕文公在郊区实行九分抽一的税率,城区实行十分抽一的税率。虽然孟子主张薄税敛,但却不是无限度的减轻税率。当白圭向孟子请教税率能否二十抽一的时候,孟子给出了否定回答,他认为那样不能够支撑统治者的财用,二十抽一的税率只适用于貉。因此,十分抽一的税率是最适宜的,由此可见,虽然孟子主张薄税敛,实行仁政,但在本质上还是维护着封建统治者的利益。
“有布缕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8],孟子认为应该减少赋税种类,统治者三者取其一即可,如果赋税种类繁多,则会加重百姓的负担,致使百姓饥寒交迫。同时,孟子认为统治者在征发百姓服劳役时,应该注意不夺农时,不占用农业生产时间,这样百姓的粮食将会吃不完。以秦楚为例,孟子向梁惠王说明不夺农时的的重要性,“彼夺其民时,使不得耕耨以养其父母。父母冻饿,兄弟妻子离散。”孟子认为梁惠王如果不夺农时,使百姓能够深耕细作,黎民不饥不寒,而秦楚侵占百姓的生产时间来征发徭役,最终会使得秦楚百姓怨声载道,这样双方征战秦楚将不敌魏国。
三、重商惠商
孟子重视商业,鼓励商品交换,他认为商品交换并不会损害交换双方各自的利益。由于社会分工不同,每个人所需要的生活资料靠自己是不能完成的,而要靠百工生产的产品才能齐备。孟子进一步表明了商品交换的互惠性,“子不通易其事,以羡补不足”,那么农民多余的米和妇女多余的布就无法得到交换,多余的米布无法被他人使用,就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价值,相反,如果商品能够互通有无,则可以共享劳动成果。除了鼓励商品交换外,孟子还认为商品价格不能一概而论。天下的物品各不相同,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如果不论商品品质的好坏,而一味使它们价格相同,那么只会扰乱商品市场的秩序。
孟子主张减免商税,实行惠商政策。首先,“市,廛而不征”[9],孟子认为应该减免货物税,如此一来,商人皆“愿藏于其市矣”[10]。其次,“关,讥而不征”[11],孟子认为对于关卡,只进行稽查而不征税,这样天下的旅客“愿出于其路矣”[12]。此外,孟子认为减免商税应该及时有效。戴盈之曰:“什一,去关市之征,今兹未能。请轻之,以待来年然后已,何如?”[13]孟子以偷鸡的例子巧妙的予以否定,认为这不是君子之道,而认为减免关卡和市场税不能拖延。
孟子的经济思想是在其仁政学说的主导下提出来的,有利于减轻普通民众的负担,缓和阶级矛盾,虽然其本质上维护了封建统治者的利益,但所体现的爱民、惠民的精神,无不闪烁着人性的光辉,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参考文献
[1]杨伯峻:《孟子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324页。
[2]杨伯峻:《孟子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7页。
[3]刘柯,李克和:《管子译注》,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页。
[4]杨伯峻:《孟子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7页。
[5]杨伯峻:《孟子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18页。
[6]杨伯峻:《孟子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19页。
[7]杨伯峻:《孟子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311页。
[8]杨伯峻:《孟子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335页。
[9]杨伯峻:《孟子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77页。
[10]杨伯峻:《孟子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77页。
[11]杨伯峻:《孟子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77页。
[12]杨伯峻:《孟子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77页。
[13]杨伯峻:《孟子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53页。
作者简介:张夏(1994.11—),女,山东济宁人,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中国史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中国古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