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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务员制度自建立以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我国政府倡导高效行政、优质服务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对公务员进行了有序、合理的管理。伴随着我国公务员“革命化、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的改革方向,公务员制度必将随着政府职能、机构变动而发生变动。
美国的行为科学家弗雷德里克·赫茨伯格提出的双因素理论,主要观点是将激励因素分为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两大类,其中保健因素主要是类似于维持人们基本需要的一些因素,这类因素的缺失会带来员工的不满意;而激励因素则是那些能够激发人们动力的因素,这类因素的提供会给员工带来类似于惊喜的效果,提升其满意度。总而言之,保健因素缺失必然引致不满意,增加保健因素却也只能消除不满意,要增加满意,只能通过增加激励因素来实现。
结合时代背景,本文以双因素理论研究公务员激励机制,有助于更好地分析公务员的需求,完善激励机制,丰富激励的内容,使得激励的手段和途径更为科学。促进我国公务员工作绩效的提升,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务员制度的积极作用。
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现状分析
我国的公务员激励机制主要包括考核制度、晋升制度、工资福利保险制度和奖励制度。自制定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并且呈现出制度越来越完善、激励作用越来越明显的趋势。首先,有相关的立法规范,自《公务员法》颁布后,对于公务员的激励机制有了比较明确的规定,成为一个系统,同时也不断有一系列的法规政策出台,配合《公务员法》的执行。其次,思想发生转变,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公务员不再是“铁饭碗”,缺乏绩效产出,也会存在优胜劣汰的结果,最终导致自己被淘汰。第三,阳光工资等政策正在摸索。公务员激励机制改革处于实践、探索中,一些实践性政策比如阳光工资,只有不断探索,才能更好地落实理论,完善制度。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其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的,发现这些问题,研究它们、解决它们,才能更好地完善激励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
首先,考核机制欠缺。考核中的定性评价多余定量评价,出于“人情关系”考虑、避免“麻烦”的的平均主义多有存在,较为复杂的人际关系网给公务员无形压力。同时,考核的结果同以后的晋升、奖励等人事管理工作关联度不够高。其次,晋升标准问题一直困扰公务员,诸如“锦标赛”之类的晋升机制往往导致某一类绩效的过度偏重。论资排辈现象使得公务员出现“熬年头”现象,动力不足,也降低了新进人才的职业发展期望值。第三,培训中存在“训用脱节”现象,使得培训成为一种“负担”而为公务员所逃避。同时培训结束后的评估反馈工作也有所缺失,是否培训真正为提高组织绩效服务有待思考。第四,薪酬仅仅是保健因素,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不明显。原本应该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绩效工资部分并没有拉开公务员之间的距离,奖惩作用不明显。
基于双因素理论的完善对策
完善保健因素——消除不满
1、全面的考核机制
这里的考核机制的完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考核指标的制定,借鉴企业管理中的SMART原则,二是考核的内容全面,采用360度的考核方法。
遵循SMART原则的考核指标设定要求,S-Specific,即指设定的考核标准是具体的,可以被受考核者和考核者清楚的理解。要求政府部门设计考核标准时条分缕析,将每个细节都表达清楚。M-Measurable,即指在设定标准时,目标要是可衡量的,多设置定量指标。A-Attainable,即指目标是可达到的,在目标设定是合适的,。R-Relevant,即指设定的目标要能够与工作范围、职责、结果紧密相关,是关键的指标,具有很高的反应度和价值。T-Time-based,即指指标具有时效性,抵制低效率的发生,注重长期收益,而不是急功近利的短期绩效。
360度的全方位考核即指考核公务员的各个方面,考察入手点可以是个人、上级、下级、同事等等,全面的听取各方的意见和看法,给予公务员自评和反馈、辩解的机会,使得考核的结果是真实有效而多方认可的。
2、和谐的组织人际关系
和谐的组织人际关系,就要求淡化人情关系网的作用,强调工作中的职位和责任意识,引导公务员积极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正确看待“新人”和“新事”,以积极的态度对待组织变革,处理好各项新举措可能带来的不适应。上下级之间要在指令服从关系的基础上,相互理解和支持,破除小团体主义,努力克服“非正式组织”的不利影响,提倡“整体观”和“全局意识”。
强化激励因素——内外兼修
第一,参与式决策模式。任何一项决策的制定,都需要信息收集渠道的畅通、决策主体掌握了全面的信息资源、决策制定后的审查活动,来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和有效性。公务员中实行参与式决策,就是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自由发言”的氛围,鼓励公务员参与到每一次的决策制定中来,建立参与机制,比如决策前的问卷意见征集、决策听证会等,通过多种渠道保证公务员真正加入到决策制定、日常管理工作中来。
第二,职务晋升与监督管理并重。公务员普遍认可的一种激励形式就是晋升,伴随晋升而来的就是权力的扩大、福利待遇的优化、地位的提升。但是过于重视晋升也会带来诸如政绩工程等问题,因而要用好职务晋升这把双刃剑,就要做到合理晋升。严格制定晋升考核标准,破除“偏老欺新”旧问题,逐步消除论资排辈的消极影响,鼓励新人和有才之人,提升他们对于职业发展的期望值和受组织重视的感觉。
同时也应该做好公务员组织的监督机制,这里的监督不仅针对组织决策制定、执行,还包括日常管理,如晋升、评优等。监督的主体也应该扩大,要将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都纳入到监督体系中来,保证组织内部的公平正义。
保健变激励——质的飞跃
进一步突出薪酬层次,强化激励功能。薪酬作为传统意义上的保健因素,是对其“激励”作用的一种浪费,合理薪酬分层可以发挥其激励作用,增加“满意度”的。将薪酬划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重视绩效薪酬的发放,和考核成果严格挂钩,给予公务员一定区别度的对待,突出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同时,针对某个重大项目,或者重大贡献的公务员还可以给予特殊工资奖励,表彰其突出表现的同时,也是刺激组织内其他公务员做出更好成果的激励。
按需培训,加大精神满足。培训的本来目的是提升组织成员的技能,以适应组织工作的需要,并非所有的组织成员认可培训,但如果将特殊培训,如外语学习、MPA教育给予一些有发展潜力、表现优异的组织成员的话,那必然成为了一种奖励,一方面表明组织对他们的认可和重视,另一方面培训后的组织成员也可以得到更多的提升和重用,为组织发展贡献力量。培训前应做好培训需求分析,力求“应需培训”,培训后做好评估反馈,确保培训起到了提高技能、绩效的作用。当培训成为一种精神激励,那么它的作用就比起单纯的学习技能放大了很多了。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美国的行为科学家弗雷德里克·赫茨伯格提出的双因素理论,主要观点是将激励因素分为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两大类,其中保健因素主要是类似于维持人们基本需要的一些因素,这类因素的缺失会带来员工的不满意;而激励因素则是那些能够激发人们动力的因素,这类因素的提供会给员工带来类似于惊喜的效果,提升其满意度。总而言之,保健因素缺失必然引致不满意,增加保健因素却也只能消除不满意,要增加满意,只能通过增加激励因素来实现。
结合时代背景,本文以双因素理论研究公务员激励机制,有助于更好地分析公务员的需求,完善激励机制,丰富激励的内容,使得激励的手段和途径更为科学。促进我国公务员工作绩效的提升,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务员制度的积极作用。
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现状分析
我国的公务员激励机制主要包括考核制度、晋升制度、工资福利保险制度和奖励制度。自制定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并且呈现出制度越来越完善、激励作用越来越明显的趋势。首先,有相关的立法规范,自《公务员法》颁布后,对于公务员的激励机制有了比较明确的规定,成为一个系统,同时也不断有一系列的法规政策出台,配合《公务员法》的执行。其次,思想发生转变,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公务员不再是“铁饭碗”,缺乏绩效产出,也会存在优胜劣汰的结果,最终导致自己被淘汰。第三,阳光工资等政策正在摸索。公务员激励机制改革处于实践、探索中,一些实践性政策比如阳光工资,只有不断探索,才能更好地落实理论,完善制度。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其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的,发现这些问题,研究它们、解决它们,才能更好地完善激励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
首先,考核机制欠缺。考核中的定性评价多余定量评价,出于“人情关系”考虑、避免“麻烦”的的平均主义多有存在,较为复杂的人际关系网给公务员无形压力。同时,考核的结果同以后的晋升、奖励等人事管理工作关联度不够高。其次,晋升标准问题一直困扰公务员,诸如“锦标赛”之类的晋升机制往往导致某一类绩效的过度偏重。论资排辈现象使得公务员出现“熬年头”现象,动力不足,也降低了新进人才的职业发展期望值。第三,培训中存在“训用脱节”现象,使得培训成为一种“负担”而为公务员所逃避。同时培训结束后的评估反馈工作也有所缺失,是否培训真正为提高组织绩效服务有待思考。第四,薪酬仅仅是保健因素,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不明显。原本应该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绩效工资部分并没有拉开公务员之间的距离,奖惩作用不明显。
基于双因素理论的完善对策
完善保健因素——消除不满
1、全面的考核机制
这里的考核机制的完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考核指标的制定,借鉴企业管理中的SMART原则,二是考核的内容全面,采用360度的考核方法。
遵循SMART原则的考核指标设定要求,S-Specific,即指设定的考核标准是具体的,可以被受考核者和考核者清楚的理解。要求政府部门设计考核标准时条分缕析,将每个细节都表达清楚。M-Measurable,即指在设定标准时,目标要是可衡量的,多设置定量指标。A-Attainable,即指目标是可达到的,在目标设定是合适的,。R-Relevant,即指设定的目标要能够与工作范围、职责、结果紧密相关,是关键的指标,具有很高的反应度和价值。T-Time-based,即指指标具有时效性,抵制低效率的发生,注重长期收益,而不是急功近利的短期绩效。
360度的全方位考核即指考核公务员的各个方面,考察入手点可以是个人、上级、下级、同事等等,全面的听取各方的意见和看法,给予公务员自评和反馈、辩解的机会,使得考核的结果是真实有效而多方认可的。
2、和谐的组织人际关系
和谐的组织人际关系,就要求淡化人情关系网的作用,强调工作中的职位和责任意识,引导公务员积极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正确看待“新人”和“新事”,以积极的态度对待组织变革,处理好各项新举措可能带来的不适应。上下级之间要在指令服从关系的基础上,相互理解和支持,破除小团体主义,努力克服“非正式组织”的不利影响,提倡“整体观”和“全局意识”。
强化激励因素——内外兼修
第一,参与式决策模式。任何一项决策的制定,都需要信息收集渠道的畅通、决策主体掌握了全面的信息资源、决策制定后的审查活动,来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和有效性。公务员中实行参与式决策,就是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自由发言”的氛围,鼓励公务员参与到每一次的决策制定中来,建立参与机制,比如决策前的问卷意见征集、决策听证会等,通过多种渠道保证公务员真正加入到决策制定、日常管理工作中来。
第二,职务晋升与监督管理并重。公务员普遍认可的一种激励形式就是晋升,伴随晋升而来的就是权力的扩大、福利待遇的优化、地位的提升。但是过于重视晋升也会带来诸如政绩工程等问题,因而要用好职务晋升这把双刃剑,就要做到合理晋升。严格制定晋升考核标准,破除“偏老欺新”旧问题,逐步消除论资排辈的消极影响,鼓励新人和有才之人,提升他们对于职业发展的期望值和受组织重视的感觉。
同时也应该做好公务员组织的监督机制,这里的监督不仅针对组织决策制定、执行,还包括日常管理,如晋升、评优等。监督的主体也应该扩大,要将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都纳入到监督体系中来,保证组织内部的公平正义。
保健变激励——质的飞跃
进一步突出薪酬层次,强化激励功能。薪酬作为传统意义上的保健因素,是对其“激励”作用的一种浪费,合理薪酬分层可以发挥其激励作用,增加“满意度”的。将薪酬划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重视绩效薪酬的发放,和考核成果严格挂钩,给予公务员一定区别度的对待,突出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同时,针对某个重大项目,或者重大贡献的公务员还可以给予特殊工资奖励,表彰其突出表现的同时,也是刺激组织内其他公务员做出更好成果的激励。
按需培训,加大精神满足。培训的本来目的是提升组织成员的技能,以适应组织工作的需要,并非所有的组织成员认可培训,但如果将特殊培训,如外语学习、MPA教育给予一些有发展潜力、表现优异的组织成员的话,那必然成为了一种奖励,一方面表明组织对他们的认可和重视,另一方面培训后的组织成员也可以得到更多的提升和重用,为组织发展贡献力量。培训前应做好培训需求分析,力求“应需培训”,培训后做好评估反馈,确保培训起到了提高技能、绩效的作用。当培训成为一种精神激励,那么它的作用就比起单纯的学习技能放大了很多了。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