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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概论讲义》是三十年代前期老舍在齐鲁大学任教时写的讲义,最近由北京出版社出版,并增添了许多注释。遗憾的是,注释部分不妥甚多,试举几例:
一、释文的文理与体例。此书正文中凡有外文人名出现,必有注释,而释文大多冠以“英译名”三字。如第125页的Fielding,注曰:
英译名:费尔丁(Henry,一七○七——一七五四,英国作家)。
“英译名”按通常的理解应是翻译成英文的专名之意。那末,是从哪个国家的文字翻译成英文的呢?没有明说。费尔丁(按:现通译菲尔丁)既是英国作家,用英文写的Fie1ding就不能认为是费尔丁的英译名;如肯定Fielding是英译名,那末费尔丁也就不可能是英国作家了。当然,也有外国作家加入英国国籍而成为英国作家的,那末费尔丁的原国籍在哪里?他的原文姓名(想必是有的)属哪一国文字?
而Fielding不是唯一的例子,英国诗人W.Blake,A.Pope,S.T.Clo-ridge,J.Dryden,W.Wordsworth等人,甚至大名鼎鼎的C.Dickens,都被注释成“英译名”。
上述注释中的圆括弧内,孤零零地放上一个Henry,这种格式在此书注释中比比皆是,然而与惯常的体例相去甚远。不懂英文的读者会以为费尔丁的“原文的”姓名是Henry,或费尔丁的姓名仅仅是Henry,这恐怕不是注释的本意吧。体例上还是以遵守约定俗成的格式为妥(除非另有说明)。
二、对正文的理解。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注释外国文学方面的专名等等,决不是单纯地拿一本词典查生词,查到什么算什么。词典是要查的,但重要的在于理解,以作出正确的解释。注释应该是研究工作成果的体现。此书56页中引用的柏拉图的名篇Ion(《伊安篇》)被注释为:
英文Ionic之简写,“语”义。
113页的Symposium(《会饮篇》)被注释为:
英文:(古代希腊)宴会我们大致可以认为注释者可能没有弄懂他所要注释的专名。
再如老舍在书中129页论述唯美主义时,提到英国文学中的先拉斐尔派画家、文学家罗色蒂其人,而在罗色蒂名下的注释却是:“即罗斯金”。罗色蒂即罗斯金,不知何所据而云?
对老舍的作品采取这种态度,近乎在同这位老作家开玩笑。
一、释文的文理与体例。此书正文中凡有外文人名出现,必有注释,而释文大多冠以“英译名”三字。如第125页的Fielding,注曰:
英译名:费尔丁(Henry,一七○七——一七五四,英国作家)。
“英译名”按通常的理解应是翻译成英文的专名之意。那末,是从哪个国家的文字翻译成英文的呢?没有明说。费尔丁(按:现通译菲尔丁)既是英国作家,用英文写的Fie1ding就不能认为是费尔丁的英译名;如肯定Fielding是英译名,那末费尔丁也就不可能是英国作家了。当然,也有外国作家加入英国国籍而成为英国作家的,那末费尔丁的原国籍在哪里?他的原文姓名(想必是有的)属哪一国文字?
而Fielding不是唯一的例子,英国诗人W.Blake,A.Pope,S.T.Clo-ridge,J.Dryden,W.Wordsworth等人,甚至大名鼎鼎的C.Dickens,都被注释成“英译名”。
上述注释中的圆括弧内,孤零零地放上一个Henry,这种格式在此书注释中比比皆是,然而与惯常的体例相去甚远。不懂英文的读者会以为费尔丁的“原文的”姓名是Henry,或费尔丁的姓名仅仅是Henry,这恐怕不是注释的本意吧。体例上还是以遵守约定俗成的格式为妥(除非另有说明)。
二、对正文的理解。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注释外国文学方面的专名等等,决不是单纯地拿一本词典查生词,查到什么算什么。词典是要查的,但重要的在于理解,以作出正确的解释。注释应该是研究工作成果的体现。此书56页中引用的柏拉图的名篇Ion(《伊安篇》)被注释为:
英文Ionic之简写,“语”义。
113页的Symposium(《会饮篇》)被注释为:
英文:(古代希腊)宴会我们大致可以认为注释者可能没有弄懂他所要注释的专名。
再如老舍在书中129页论述唯美主义时,提到英国文学中的先拉斐尔派画家、文学家罗色蒂其人,而在罗色蒂名下的注释却是:“即罗斯金”。罗色蒂即罗斯金,不知何所据而云?
对老舍的作品采取这种态度,近乎在同这位老作家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