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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我们领到工资条时,我们是否只关注实际工资的多少?是否有注意工资的组成项目?是否了解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呢?换个角色,当我们发放工资时,我们是否兼顾企业与员工的利益?是否合理节税呀?其实,细心的我们也不难发现,有时我们稍微改变一下工资的处理方式,便可以适当减轻我们的税负,从而增加我们的收入。本文主要探讨员工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及其税务筹划,如何增加员工的实际收入,从而提高员工的可支配资源,提高员工的满意度与幸福感的问题。
关键词: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住房补贴。
一、工资、薪金所得其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重要性
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待遇的高低是企业能否吸引和挽留人才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工资、薪金所得采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越高,要缴纳的个税就越多。因此,企业可通过税务筹划,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选择员工工资、薪金的支付方式,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以减少员工个人的税负。
二、工资、薪金所得其个人所得税税率及费用减除标准
1、税率: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从一级的3%税率,逐级递增到七级的45%税率。
2、费用减除标准:我国居民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工资、薪金所得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 每月收入额 - 缴付"四金"额-费用减除额(3500元)
2、工资、薪金所得的超额累进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采用速算扣除数计算法,计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所得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四、工资、薪金所得其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及运用
当我们领到工资条时,我们是否只关注实际工资的多少?是否有注意工资的组成项目?是否了解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呢?
当我们发放工资时,我们是否兼顾企业与员工的利益?是否合理节税呀?
其实,细心的我们也不难发现,有时我们稍微改变一下处理的方式,便可以适当减轻我们的税负,从而增加我们的收入。
就拿我们每个月的工资来讲吧,员工张立2016年1月工资条如下:
(1)张立2016年1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1)判断:5583 - 3500 - 168 - 215= 1700 属于第二级(超过1500~4500元的部分),税率 10% ,速算扣除数105。
2)个税:1700 * 10% - 105 = 65(元)
即(5583 - 3500 - 215 - 168)*10% - 105 = 65(元)
(2)如果进行税务筹划,将住房津贴200元作为非货币性住房补贴,由企业统一购买或者租赁住房,提供给员工居住,那么,由于非货币性住房补贴不计入员工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列入企业的费用,因此可以降低了员工个人的税负。
税收筹划后,张立该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1)判断:5383 - 3500 - 383 = 1500 属于第一级(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 3% ,速算扣除数0。
2)个税:1500 * 3% - 0 = 45(元)
即:(5383 - 3500 - 215 - 168)* 3% - 0 = 45(元)
那么,将住房津贴200元,以企业提供住房的形式支付时,员工可以减少个人所得税20元(65 - 45 = 20),按企业应缴个人所得税职工人数300人计算,一年企业员工可少缴税72000元(20 * 300 * 12 = 72000)。
由此可见,企业提供非货币性住房补贴,虽然张立的名义工资减少了200元(由5583元变为5383元),但其实员工可支配的实际工资却增加了20元(由4860元增加到4880元)。
我们进行工资薪酬个税税务筹划,是不是其个税越高,节税效果越明显呢?
员工刘杰2016年1月的工资条如下:
(1)刘杰2016年1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083 - 3500 - 215 - 168)*3% =6(元)
(2)如果进行税务筹划,将住房津贴作为非货币性住房补贴,由企业统一购买或者租赁住房,提供给员工居住,那么,由于非货币性住房补贴不计入员工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列入企业的费用,因此可以降低了员工个人的税负。
税收筹划后,刘杰该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3883 - 3500 - 215 - 168 = 0(元)
即将住房津贴200元,以企业提供住房的形式支付时,员工刘杰可以减少个人所得税6元,按明亮电器有限公司应缴个人所得税职工人数300人计算,一年公司员工可少缴税21600元(6 * 300 * 12 = 21600)。
由此可见,(1)企业提供非货币性住房补贴,虽然员工的名义工资减少了(由4083元变为3883元),但其实员工可支配的实际工资却增加了(由3419元增加到3425元)。
(2)进行个税税务筹划,其个税越高,节税效果越明显。同样是住房补贴200元,刘杰工资4083元,适用税率3%,税务筹划后,节税6元;而张杰工资5583元,适用税率10%,税务筹划后,节税20元。
五、矛盾冲突与建议
1、矛盾冲突:
(1)企业给员工提供住房待遇,由于员工的住房需求不同,自己有房子或自己租房的员工,感觉享受不到免费的住房待遇,心中产生不公平感。但实际上却增加了员工的实际工资,增加了员工的可支配资源,即"留在员工手中的资金多了"。 (2)企业给员工发放住房补贴,员工无论自己租房,还是向企业租房,企业都给每一位员工住房补贴,让员工感到公平与得到信赖,提高了员工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但实际上却增加了员工的名义工资,减少了员工的实际收入。
(3)企业给员工提供非货币性福利待遇,有时无法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因为有时这些福利不一定是员工所需要的。
2、建议:
如何既提高员工的满意度与幸福感,又增加员工的实际收入,提高员工的可支配资源呢?企业为员工提供住房以及各项福利待遇,可通过货币形式表现出来,同时增加员工的选择权。
(1)企业为员工提供住房待遇时,在工资条上,无论员工是否入住企业的宿舍,都以货币形式。这样,提高了员工住宿的选择权,增加员工的满意度。
① 如果员工刘杰入住企业宿舍,此时工资条反应内容如下:
② 如果员工刘杰不住企业宿舍,此时工资条反应内容如下:
从这两个工资条的备注,体现企业为员工提供住房待遇,增强员工的公平性。在实际操作上,标明房租租金,增加员工的选择权。
(2)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各项福利待遇,以货币形式加以表示。
① 免费就餐。如:餐票上标上价格。
② 提供交通便利。如:提供班车,免费接送职工上下班时,显示车票票价。
③ 提供旅游和教育福利机会。如:为员工提供旅游和培训的机会,为职工子女提供助学金、奖学金,增加员工选择机会,同时报出相应价格。
④ 增加公共服务。如:提供水、电、煤气、暖气、电话等公用配套设施服务时,公告相应的费用支出。
总之,在税法的规定范围内,通过对工资、薪酬的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从而达到提高员工的可支配资源,增加员工的实际收入,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及幸福感,是我们税务筹划的宗旨。
参考文献
[1] 李晓东编著. 部经理掌控财务的88种手段. 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2011.02.
[2] 丁元霖主编. 税务会计. 立信会计出版社. 2010年5月
[3] 张中秀. 纳税筹划宝典[M]. 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1.
[4] 高金平. 税收筹划谋略百篇[M]. 北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2. 由无忧论文网整理提供。
[5]天津日报(天津).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筹划缴纳. 手机看新闻. 2012年1月
关键词: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住房补贴。
一、工资、薪金所得其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重要性
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待遇的高低是企业能否吸引和挽留人才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工资、薪金所得采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越高,要缴纳的个税就越多。因此,企业可通过税务筹划,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选择员工工资、薪金的支付方式,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以减少员工个人的税负。
二、工资、薪金所得其个人所得税税率及费用减除标准
1、税率: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从一级的3%税率,逐级递增到七级的45%税率。
2、费用减除标准:我国居民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工资、薪金所得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 每月收入额 - 缴付"四金"额-费用减除额(3500元)
2、工资、薪金所得的超额累进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采用速算扣除数计算法,计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所得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四、工资、薪金所得其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及运用
当我们领到工资条时,我们是否只关注实际工资的多少?是否有注意工资的组成项目?是否了解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呢?
当我们发放工资时,我们是否兼顾企业与员工的利益?是否合理节税呀?
其实,细心的我们也不难发现,有时我们稍微改变一下处理的方式,便可以适当减轻我们的税负,从而增加我们的收入。
就拿我们每个月的工资来讲吧,员工张立2016年1月工资条如下:
(1)张立2016年1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1)判断:5583 - 3500 - 168 - 215= 1700 属于第二级(超过1500~4500元的部分),税率 10% ,速算扣除数105。
2)个税:1700 * 10% - 105 = 65(元)
即(5583 - 3500 - 215 - 168)*10% - 105 = 65(元)
(2)如果进行税务筹划,将住房津贴200元作为非货币性住房补贴,由企业统一购买或者租赁住房,提供给员工居住,那么,由于非货币性住房补贴不计入员工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列入企业的费用,因此可以降低了员工个人的税负。
税收筹划后,张立该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1)判断:5383 - 3500 - 383 = 1500 属于第一级(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 3% ,速算扣除数0。
2)个税:1500 * 3% - 0 = 45(元)
即:(5383 - 3500 - 215 - 168)* 3% - 0 = 45(元)
那么,将住房津贴200元,以企业提供住房的形式支付时,员工可以减少个人所得税20元(65 - 45 = 20),按企业应缴个人所得税职工人数300人计算,一年企业员工可少缴税72000元(20 * 300 * 12 = 72000)。
由此可见,企业提供非货币性住房补贴,虽然张立的名义工资减少了200元(由5583元变为5383元),但其实员工可支配的实际工资却增加了20元(由4860元增加到4880元)。
我们进行工资薪酬个税税务筹划,是不是其个税越高,节税效果越明显呢?
员工刘杰2016年1月的工资条如下:
(1)刘杰2016年1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083 - 3500 - 215 - 168)*3% =6(元)
(2)如果进行税务筹划,将住房津贴作为非货币性住房补贴,由企业统一购买或者租赁住房,提供给员工居住,那么,由于非货币性住房补贴不计入员工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列入企业的费用,因此可以降低了员工个人的税负。
税收筹划后,刘杰该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3883 - 3500 - 215 - 168 = 0(元)
即将住房津贴200元,以企业提供住房的形式支付时,员工刘杰可以减少个人所得税6元,按明亮电器有限公司应缴个人所得税职工人数300人计算,一年公司员工可少缴税21600元(6 * 300 * 12 = 21600)。
由此可见,(1)企业提供非货币性住房补贴,虽然员工的名义工资减少了(由4083元变为3883元),但其实员工可支配的实际工资却增加了(由3419元增加到3425元)。
(2)进行个税税务筹划,其个税越高,节税效果越明显。同样是住房补贴200元,刘杰工资4083元,适用税率3%,税务筹划后,节税6元;而张杰工资5583元,适用税率10%,税务筹划后,节税20元。
五、矛盾冲突与建议
1、矛盾冲突:
(1)企业给员工提供住房待遇,由于员工的住房需求不同,自己有房子或自己租房的员工,感觉享受不到免费的住房待遇,心中产生不公平感。但实际上却增加了员工的实际工资,增加了员工的可支配资源,即"留在员工手中的资金多了"。 (2)企业给员工发放住房补贴,员工无论自己租房,还是向企业租房,企业都给每一位员工住房补贴,让员工感到公平与得到信赖,提高了员工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但实际上却增加了员工的名义工资,减少了员工的实际收入。
(3)企业给员工提供非货币性福利待遇,有时无法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因为有时这些福利不一定是员工所需要的。
2、建议:
如何既提高员工的满意度与幸福感,又增加员工的实际收入,提高员工的可支配资源呢?企业为员工提供住房以及各项福利待遇,可通过货币形式表现出来,同时增加员工的选择权。
(1)企业为员工提供住房待遇时,在工资条上,无论员工是否入住企业的宿舍,都以货币形式。这样,提高了员工住宿的选择权,增加员工的满意度。
① 如果员工刘杰入住企业宿舍,此时工资条反应内容如下:
② 如果员工刘杰不住企业宿舍,此时工资条反应内容如下:
从这两个工资条的备注,体现企业为员工提供住房待遇,增强员工的公平性。在实际操作上,标明房租租金,增加员工的选择权。
(2)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各项福利待遇,以货币形式加以表示。
① 免费就餐。如:餐票上标上价格。
② 提供交通便利。如:提供班车,免费接送职工上下班时,显示车票票价。
③ 提供旅游和教育福利机会。如:为员工提供旅游和培训的机会,为职工子女提供助学金、奖学金,增加员工选择机会,同时报出相应价格。
④ 增加公共服务。如:提供水、电、煤气、暖气、电话等公用配套设施服务时,公告相应的费用支出。
总之,在税法的规定范围内,通过对工资、薪酬的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从而达到提高员工的可支配资源,增加员工的实际收入,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及幸福感,是我们税务筹划的宗旨。
参考文献
[1] 李晓东编著. 部经理掌控财务的88种手段. 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2011.02.
[2] 丁元霖主编. 税务会计. 立信会计出版社. 2010年5月
[3] 张中秀. 纳税筹划宝典[M]. 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1.
[4] 高金平. 税收筹划谋略百篇[M]. 北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2. 由无忧论文网整理提供。
[5]天津日报(天津).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筹划缴纳. 手机看新闻. 201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