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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我国商业银行现有的经营模式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商业银行作为一个经营货币和货币资本的特殊行业,经营模式一般有两种: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WTO后国际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我国商业银行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转变的步伐。因此,研究我国商业银行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选择对银行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混业经营
一、关于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分析
(一)分业经营模式
分业经营指的是证券业与银行业的分业,也可以称之为证券业与银行业的专业化,主要是银行的职能被限制在传统业务领域,不能涉足其他的业务范围。分业经营模式的优点主要体
现在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金融行业的风险,有效保证证券市场的合理和公正,实现金融行业的专业分工。于此同时,分业经营也有自身的缺陷:首先,商业银行实行分业经营不利于规模资源和经济的合理利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社会发展运行的整体效率;其次,实行分业经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商业银行的相关业务活动,不利于银行总体实力的提升;再次,实行分业经营增加了证券投资者和发行人的成本。
(二)混业经营模式
混业经营模式指的是银行可以涉足法律允许之下的所有金融业务,除了一些传统的业务领域,还可以经营保险、信托、证券等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相关业务。混业经营模式有以下
几个方面的优点:首先,业务范围比较广泛,更有利于实现规模经营;其次,混业经营能够给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能够实现企业和银行的有机结合,提高综合竞争力;再次,混业经营模式能够实现存款利率市场与证券市场的有机结合,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风险。
二、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分析
(一)实行混业经营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
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证券业和银行业之间相互协调,共同发展,从根本来讲是金融一体化和自由化的产物。
我国的商业银行要想进一步适应金融国际化的要求,就必须从实际出发,实施调整业务范围,转变经营模式。尤其是在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模式面临着一系列新的问题。因为,世界贸易组织要求参与过必须开放本国的金融市场,允许参与国之间自由参与到对方的金融领域中,这样就给我国的商业银行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同时也会影响到制度内外的统一性。可以肯定,我国的商业银行不会完全失去抵御能力,但是大客户尤其是那些有一定国际竞争优势的企业极有可能会流失 而那些企业正是国际化形势下的金融业盈利点所在。于此同时,为了能够更好地培养金融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适应金融国际化的发展,采取运业经营的模式势在必行。
(二)实行混业经营是增强我国商业银行竞争力的需要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相对狭窄,这种业务范围的局限性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不利于我国商业银行提高市场竞争力。从我国当前的商业银行竞争力
来看,我国的商业银行无力与西方国家的全能银行进行竞争,也很难应对外资银行进入给它带来的冲击和压力。所以我国的商业银行应该根据国际金融发展形式,认真研究和探讨银行发
展趋势,向全能银行转变。面临国际发展形式以及外国金融企业竞争的压力,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加速自身的改革,采取积极措施,主动应对这些竞争。
三、提高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对策
(一)加强相关立法,形成健全的法律框架体系
市场经济的稳定运行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证,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为保障。首先,要建立健全金融法律建设。通过法律法规的完善,一方面能够弥补某些领
域的法律空缺,另一方面也能够为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提供完善的法律依据。例如,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证券法》、《保险法》、《商业银行法》以及《公司法》,进一步鼓励和保护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为商业银行竞争力的提升奠定重要的制度基础;其次,要尽快出台《外资银行法》、《信托法》以及《期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形成一个完善的法律法律体系;再次,在立法原则上一方面要考虑当前金融分业经营和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也要兼顾银行经营综合化的发展趋势,进而为金融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推进银行体系改革,加快银行的商业化进程
随着当前国际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领域的竞争日益激烈。因此,积极推进我国银行的混业经营是国有银行商业化的重中之重。首先,合理界定产权。在商业银行运行的过程
中,要合理确定银行经营者和所有者的责任和权力,从而为银行的综合化经营提供重要的动力,保证银行混业经营的顺利开展;其次,要逐步减少直至停止对商业银行的政策扶持,要从银行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用政策性银行全部置换国有商业银行的财政职能,进而对商业银行按照经济功能、信贷质量、业务区域等相关职能进行重组;再次,要进一步加快商业银行的上市情况,实现金融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张,并且要积极防范风险,做好应对金融市场危机的各种准备;第四,要摒弃行政权力对商业银行的干预,保证商业银行能够真正实现依法自主经营,提高混业经营的能力。最后,积极建立健全金融业必要的退出制度,除严厉惩处违法违规的商业银行外,对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的银行要勒令停业,从而优化商业银行的风险意识。
(三)借鉴国外经验,加强资本市场的建设
针对我国资本市场现存的问题,一定要采取积极措施优化资本市场。首先,根据资本市场供求关系适时扩大其规模和容量特别是股票和国债市场的扩容。其次,打击发展保险基金、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保证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再次,进一步优化资本市场的交易体系,从而形成地区、国家、场外交易的最新模式。
参考文献:
[1] 莊毓敏主编.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 楼继伟、许美征、谢平主编.中国国有专业银行商业化改革[M]..中国金融.
关键词: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混业经营
一、关于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分析
(一)分业经营模式
分业经营指的是证券业与银行业的分业,也可以称之为证券业与银行业的专业化,主要是银行的职能被限制在传统业务领域,不能涉足其他的业务范围。分业经营模式的优点主要体
现在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金融行业的风险,有效保证证券市场的合理和公正,实现金融行业的专业分工。于此同时,分业经营也有自身的缺陷:首先,商业银行实行分业经营不利于规模资源和经济的合理利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社会发展运行的整体效率;其次,实行分业经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商业银行的相关业务活动,不利于银行总体实力的提升;再次,实行分业经营增加了证券投资者和发行人的成本。
(二)混业经营模式
混业经营模式指的是银行可以涉足法律允许之下的所有金融业务,除了一些传统的业务领域,还可以经营保险、信托、证券等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相关业务。混业经营模式有以下
几个方面的优点:首先,业务范围比较广泛,更有利于实现规模经营;其次,混业经营能够给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能够实现企业和银行的有机结合,提高综合竞争力;再次,混业经营模式能够实现存款利率市场与证券市场的有机结合,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风险。
二、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分析
(一)实行混业经营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
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证券业和银行业之间相互协调,共同发展,从根本来讲是金融一体化和自由化的产物。
我国的商业银行要想进一步适应金融国际化的要求,就必须从实际出发,实施调整业务范围,转变经营模式。尤其是在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模式面临着一系列新的问题。因为,世界贸易组织要求参与过必须开放本国的金融市场,允许参与国之间自由参与到对方的金融领域中,这样就给我国的商业银行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同时也会影响到制度内外的统一性。可以肯定,我国的商业银行不会完全失去抵御能力,但是大客户尤其是那些有一定国际竞争优势的企业极有可能会流失 而那些企业正是国际化形势下的金融业盈利点所在。于此同时,为了能够更好地培养金融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适应金融国际化的发展,采取运业经营的模式势在必行。
(二)实行混业经营是增强我国商业银行竞争力的需要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相对狭窄,这种业务范围的局限性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不利于我国商业银行提高市场竞争力。从我国当前的商业银行竞争力
来看,我国的商业银行无力与西方国家的全能银行进行竞争,也很难应对外资银行进入给它带来的冲击和压力。所以我国的商业银行应该根据国际金融发展形式,认真研究和探讨银行发
展趋势,向全能银行转变。面临国际发展形式以及外国金融企业竞争的压力,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加速自身的改革,采取积极措施,主动应对这些竞争。
三、提高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对策
(一)加强相关立法,形成健全的法律框架体系
市场经济的稳定运行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证,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为保障。首先,要建立健全金融法律建设。通过法律法规的完善,一方面能够弥补某些领
域的法律空缺,另一方面也能够为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提供完善的法律依据。例如,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证券法》、《保险法》、《商业银行法》以及《公司法》,进一步鼓励和保护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为商业银行竞争力的提升奠定重要的制度基础;其次,要尽快出台《外资银行法》、《信托法》以及《期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形成一个完善的法律法律体系;再次,在立法原则上一方面要考虑当前金融分业经营和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也要兼顾银行经营综合化的发展趋势,进而为金融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推进银行体系改革,加快银行的商业化进程
随着当前国际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领域的竞争日益激烈。因此,积极推进我国银行的混业经营是国有银行商业化的重中之重。首先,合理界定产权。在商业银行运行的过程
中,要合理确定银行经营者和所有者的责任和权力,从而为银行的综合化经营提供重要的动力,保证银行混业经营的顺利开展;其次,要逐步减少直至停止对商业银行的政策扶持,要从银行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用政策性银行全部置换国有商业银行的财政职能,进而对商业银行按照经济功能、信贷质量、业务区域等相关职能进行重组;再次,要进一步加快商业银行的上市情况,实现金融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张,并且要积极防范风险,做好应对金融市场危机的各种准备;第四,要摒弃行政权力对商业银行的干预,保证商业银行能够真正实现依法自主经营,提高混业经营的能力。最后,积极建立健全金融业必要的退出制度,除严厉惩处违法违规的商业银行外,对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的银行要勒令停业,从而优化商业银行的风险意识。
(三)借鉴国外经验,加强资本市场的建设
针对我国资本市场现存的问题,一定要采取积极措施优化资本市场。首先,根据资本市场供求关系适时扩大其规模和容量特别是股票和国债市场的扩容。其次,打击发展保险基金、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保证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再次,进一步优化资本市场的交易体系,从而形成地区、国家、场外交易的最新模式。
参考文献:
[1] 莊毓敏主编.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 楼继伟、许美征、谢平主编.中国国有专业银行商业化改革[M]..中国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