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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水利事业,山东省、临沂市先后出台了一号文件予以贯彻落实。7月份中央又召开了水利工作会议,将水利事业发展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及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临沂市兰山区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确定了全区水利改革发展的新目标和新任务,制定实施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主题词:水利事业 改革发展 策略 浅析
1新形势下水利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地位
水利是现代农业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意义重大而深远。
临沂市兰山区历届党委、政府带领全区人民坚持不懈的兴水利、除水害,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突出表现为:水资源比较贫乏且时空分布不均,供求矛盾比较突出;水利工程建设投入不足,抗御水旱灾害能力不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老化,旱涝保收田比例偏低;用水方式粗放,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艰巨;特别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推进,全区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当前,该区正处于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建设的关键时期,水利在保粮食、稳经济、促发展、惠民生中的支撑作用至关重要,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地位日益凸显,必须把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实现我区水利事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跨越发展。
2 全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
全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2011〕1号文件精神,把水利作为全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举措,把保证城乡供水和饮水安全作为民生水利的重要内容,坚持统筹治水、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全面提升水利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到2020年,全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力争通过10年的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相对滞后的局面,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基本建成河库相连的水网体系,实现全区水资源的科学调度和优化配置;基本建成反应迅速、可靠完备的防汛抗旱体系,有效防御洪涝旱灾威胁;基本建成蓄泄兼顾、调控自如的水利工程体系,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基础上,实现雨洪水资源的最大限度利用;基本建成城乡供水和农业灌排全覆盖工程体系,全面提高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基本建成人水和谐的水生态体系,实现自然环境良性发展;基本建成制度完备、统一高效、覆盖城乡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系,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污水处理工程体系,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基本建成技术先进、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高度共享的水利信息化体系,全面提高水利的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能力;基本建成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现代工程管理体系,水利工程走上长效良性运行轨道。
3 加快全区水利事业发展的几项重要举措
3.1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
3.1.1 加快防洪保障工程体系建设。突出抓好河道治理、易灾区综合治理、涝洼地治理等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十二五”期间,将注重对北涑河、南涑河、柳青河等小型河流及支流工程进行综合治理,包括河床拓宽、清淤,护坡、护险、修复堤坝、改建桥、涵、闸坝等工程项目。
3.1.2 加快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建设。加快重点拦河闸坝改建,基本形成以中小型水库及闸坝为骨架、河库相连的大水网。加强镇(街道)、中心村社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回用设施建设,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回用设施建设要与主体建筑工程、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水位站、水文站、雨量站布局,提高测报质量和时效。
3.1.3 加快城乡供水工程建设。结合城镇建设布局,编制实施覆盖城乡的供水设施规划,逐步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加强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健全供水服务体系,落实管护主体和维修资金,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作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当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优先安排,占用农业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使用手续。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建设,落实国家对建设、运行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供水用电执行居民生活或农业排灌用电价格。
3.1.4 加快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建设。突出抓好水利工程田间配套,实现农业灌溉设施全覆盖,逐步建成旱能浇、涝能排的农田灌排系统。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大力发展防渗渠道、机电井、低压管道、喷滴灌等节水灌溉。因地制宜建设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特别是加强山地丘陵区、粮食主产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建立应对特大干旱和突发水安全事件的水源储备制度。
3.1.5 加快水生态工程体系建设。以建设生态河流为重点,上游突出涵养水源,中游实行库河调蓄,下游建设生态湿地,大力推进生态水系建设。重点实施水系造林绿化、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土保持、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破损山体治理、环境综合整治六大工程。科学划定全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加快小流域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构建相对完善的水土保持生态防护体系。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加大农村河道、坑塘、沟渠整治力度,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继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
3.1.6 加快水利信息化工程体系建设。以水利信息化促进水利现代化,建设覆盖全区的信息化骨干网络、布局合理的信息监测采集站网、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的信息化综合平台、信息共享的数据平台。加快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水资源管理等应用系统建设,重点对水源、取水、输水、供水、用水、耗水和排水,重点河流控制断面的水量水质,地下水位等进行实时监测,为水资源配置、调度、节约和保护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3.1.7 加快现代渔业产业体系建设。一是抓好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建设一批无公害养殖基地,力促全部养殖品种达到无公害标准的要求。二是加快渔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采取政策扶持、项目带动、示范推广等措施,积极引导渔(农)民组建各类渔业经济合作组织。三是加快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重点发展名特优品种养殖,引进、驯化、繁育、推广适应市场需求的名贵水产品种,使全区水产优质良种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四是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养殖基地投入品、渔业水域环境等各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强化监管,确保质量安全。五是大力发展休闲渔业,拓展渔业发展空间。六是加强水产品市场流通,培育水产品专业市场。以临沂华东淡水鱼批发市场为基础,改善条件、扩大规模,搞好大宗产品的保鲜、保活和运销,积极打造名品、精品,抢占国内大中城市市场,努力开拓国际市场。
3.2 深化改革,积极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
3.2.1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控制指标体系,实行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对取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停止审批新增取水,对超过行业用水定额的用水户不予审批新增取水。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对排放污染物浓度超过规定标准的,取消或限制其取水许可。将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防洪评价作为相关规划与项目建设布局批准实施的前置条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强化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未获得取水许可、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一律责令停止。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把限制入河库排污总量和水功能区达标情况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大力推广农业节水高效技术,加强企业节水管理,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水文水资源监测,尽快建立地下水位、水功能区纳污、工程可供水量预警管理机制。
3.2.2 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实行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完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依法对地表水、地下水、空中水、区域外调入水等各类水资源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配置。统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防洪排涝等涉水事务管理,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和有效保护。
3.2.3 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以镇和小流域为单元,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在有条件的村庄选配村水利员,具体承担现场报汛、水情观测、供水服务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等职责。大力发展农民用水者协会、水利合作社、土地合作社、供水联合体等合作组织,鼓励用水户实行自主管理。
3.2.4 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巩固现有水管单位改革成果,落实好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制、组建用水者协会等多种形式,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由财政给予补助,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引导经营性水利工程积极走向市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2.5 健全水利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加大水利科技投入力度,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力争在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和节约用水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上实现新突破。实行工程带科研、产学研相结合,建设水利综合实验基地,全面提升水利工程、设施装备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加快水利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推行行业技术标准。
3.2.6 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步伐,农业灌溉逐步推进终端水价与用水计量收费,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工业与服务业用水严格执行行业用水定额,逐步实行超定额累进加收水资源费制度。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加快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度。对多水源供水区域,探索建立综合水价制度。
3.2.7 提高防汛抗旱应急能力。健全完善防汛抗旱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健全防汛抗旱信息报送发布制度,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提高雨情水情旱情墒情预测预报水平。健全调拨机制,完善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制度,建立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推进城乡两级防汛抗旱服务组织建设。
3.3 多方筹措,大幅度增加水利建设投入
3.3.1 发挥政府投入的主导作用。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翻一番。政府要大幅度增加财政专项水利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10%-20%用于农田水利等建设。城市建设维护税按不低于15%的比例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工程、水源工程建设及水环境整治。要加强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工程占用补偿费等水利收费的征缴管理,全额用于水利建设和管理。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粮棉油基地建设、水系生态、农业产业振兴规划、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各类涉水专项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优势互补的原则,搞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3.3.2 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根据不同水利工程的建设特点和项目性质,确定财政贴息的规模、期限和贴息率。各级小额贷款资金优先用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农村水电增值税和水利工程耕地占用税政策,积极推行洪水保险和水利工程保险。
3.3.3 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通过“民办公助”、“ 以奖代补”、“民建民营民有”等方式,促进农村水利事业发展。对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条件并纳入一事一议的财政奖补范围的小型提灌、排灌设施等小型水利设施,各级政府按农民筹资筹劳总额的50%给予奖补。通过引导、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优质农产品基地,吸引企业、农户投资水利设施。制定优惠政策,支持社会资本投入城乡供水、污水处理回用等经营性水利项目,鼓励采取产权置换、投资入股等方式,盘活水利固定资产,吸纳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水利建设领域。
主题词:水利事业 改革发展 策略 浅析
1新形势下水利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地位
水利是现代农业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意义重大而深远。
临沂市兰山区历届党委、政府带领全区人民坚持不懈的兴水利、除水害,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突出表现为:水资源比较贫乏且时空分布不均,供求矛盾比较突出;水利工程建设投入不足,抗御水旱灾害能力不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老化,旱涝保收田比例偏低;用水方式粗放,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艰巨;特别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推进,全区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当前,该区正处于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建设的关键时期,水利在保粮食、稳经济、促发展、惠民生中的支撑作用至关重要,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地位日益凸显,必须把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实现我区水利事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跨越发展。
2 全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
全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2011〕1号文件精神,把水利作为全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举措,把保证城乡供水和饮水安全作为民生水利的重要内容,坚持统筹治水、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全面提升水利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到2020年,全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力争通过10年的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相对滞后的局面,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基本建成河库相连的水网体系,实现全区水资源的科学调度和优化配置;基本建成反应迅速、可靠完备的防汛抗旱体系,有效防御洪涝旱灾威胁;基本建成蓄泄兼顾、调控自如的水利工程体系,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基础上,实现雨洪水资源的最大限度利用;基本建成城乡供水和农业灌排全覆盖工程体系,全面提高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基本建成人水和谐的水生态体系,实现自然环境良性发展;基本建成制度完备、统一高效、覆盖城乡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系,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污水处理工程体系,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基本建成技术先进、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高度共享的水利信息化体系,全面提高水利的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能力;基本建成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现代工程管理体系,水利工程走上长效良性运行轨道。
3 加快全区水利事业发展的几项重要举措
3.1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
3.1.1 加快防洪保障工程体系建设。突出抓好河道治理、易灾区综合治理、涝洼地治理等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十二五”期间,将注重对北涑河、南涑河、柳青河等小型河流及支流工程进行综合治理,包括河床拓宽、清淤,护坡、护险、修复堤坝、改建桥、涵、闸坝等工程项目。
3.1.2 加快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建设。加快重点拦河闸坝改建,基本形成以中小型水库及闸坝为骨架、河库相连的大水网。加强镇(街道)、中心村社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回用设施建设,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回用设施建设要与主体建筑工程、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水位站、水文站、雨量站布局,提高测报质量和时效。
3.1.3 加快城乡供水工程建设。结合城镇建设布局,编制实施覆盖城乡的供水设施规划,逐步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加强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健全供水服务体系,落实管护主体和维修资金,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作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当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优先安排,占用农业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使用手续。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建设,落实国家对建设、运行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供水用电执行居民生活或农业排灌用电价格。
3.1.4 加快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建设。突出抓好水利工程田间配套,实现农业灌溉设施全覆盖,逐步建成旱能浇、涝能排的农田灌排系统。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大力发展防渗渠道、机电井、低压管道、喷滴灌等节水灌溉。因地制宜建设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特别是加强山地丘陵区、粮食主产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建立应对特大干旱和突发水安全事件的水源储备制度。
3.1.5 加快水生态工程体系建设。以建设生态河流为重点,上游突出涵养水源,中游实行库河调蓄,下游建设生态湿地,大力推进生态水系建设。重点实施水系造林绿化、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土保持、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破损山体治理、环境综合整治六大工程。科学划定全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加快小流域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构建相对完善的水土保持生态防护体系。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加大农村河道、坑塘、沟渠整治力度,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继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
3.1.6 加快水利信息化工程体系建设。以水利信息化促进水利现代化,建设覆盖全区的信息化骨干网络、布局合理的信息监测采集站网、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的信息化综合平台、信息共享的数据平台。加快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水资源管理等应用系统建设,重点对水源、取水、输水、供水、用水、耗水和排水,重点河流控制断面的水量水质,地下水位等进行实时监测,为水资源配置、调度、节约和保护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3.1.7 加快现代渔业产业体系建设。一是抓好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建设一批无公害养殖基地,力促全部养殖品种达到无公害标准的要求。二是加快渔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采取政策扶持、项目带动、示范推广等措施,积极引导渔(农)民组建各类渔业经济合作组织。三是加快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重点发展名特优品种养殖,引进、驯化、繁育、推广适应市场需求的名贵水产品种,使全区水产优质良种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四是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养殖基地投入品、渔业水域环境等各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强化监管,确保质量安全。五是大力发展休闲渔业,拓展渔业发展空间。六是加强水产品市场流通,培育水产品专业市场。以临沂华东淡水鱼批发市场为基础,改善条件、扩大规模,搞好大宗产品的保鲜、保活和运销,积极打造名品、精品,抢占国内大中城市市场,努力开拓国际市场。
3.2 深化改革,积极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
3.2.1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控制指标体系,实行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对取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停止审批新增取水,对超过行业用水定额的用水户不予审批新增取水。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对排放污染物浓度超过规定标准的,取消或限制其取水许可。将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防洪评价作为相关规划与项目建设布局批准实施的前置条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强化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未获得取水许可、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一律责令停止。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把限制入河库排污总量和水功能区达标情况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大力推广农业节水高效技术,加强企业节水管理,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水文水资源监测,尽快建立地下水位、水功能区纳污、工程可供水量预警管理机制。
3.2.2 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实行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完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依法对地表水、地下水、空中水、区域外调入水等各类水资源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配置。统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防洪排涝等涉水事务管理,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和有效保护。
3.2.3 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以镇和小流域为单元,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在有条件的村庄选配村水利员,具体承担现场报汛、水情观测、供水服务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等职责。大力发展农民用水者协会、水利合作社、土地合作社、供水联合体等合作组织,鼓励用水户实行自主管理。
3.2.4 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巩固现有水管单位改革成果,落实好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制、组建用水者协会等多种形式,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由财政给予补助,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引导经营性水利工程积极走向市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2.5 健全水利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加大水利科技投入力度,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力争在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和节约用水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上实现新突破。实行工程带科研、产学研相结合,建设水利综合实验基地,全面提升水利工程、设施装备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加快水利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推行行业技术标准。
3.2.6 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步伐,农业灌溉逐步推进终端水价与用水计量收费,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工业与服务业用水严格执行行业用水定额,逐步实行超定额累进加收水资源费制度。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加快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度。对多水源供水区域,探索建立综合水价制度。
3.2.7 提高防汛抗旱应急能力。健全完善防汛抗旱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健全防汛抗旱信息报送发布制度,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提高雨情水情旱情墒情预测预报水平。健全调拨机制,完善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制度,建立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推进城乡两级防汛抗旱服务组织建设。
3.3 多方筹措,大幅度增加水利建设投入
3.3.1 发挥政府投入的主导作用。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翻一番。政府要大幅度增加财政专项水利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10%-20%用于农田水利等建设。城市建设维护税按不低于15%的比例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工程、水源工程建设及水环境整治。要加强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工程占用补偿费等水利收费的征缴管理,全额用于水利建设和管理。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粮棉油基地建设、水系生态、农业产业振兴规划、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各类涉水专项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优势互补的原则,搞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3.3.2 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根据不同水利工程的建设特点和项目性质,确定财政贴息的规模、期限和贴息率。各级小额贷款资金优先用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农村水电增值税和水利工程耕地占用税政策,积极推行洪水保险和水利工程保险。
3.3.3 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通过“民办公助”、“ 以奖代补”、“民建民营民有”等方式,促进农村水利事业发展。对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条件并纳入一事一议的财政奖补范围的小型提灌、排灌设施等小型水利设施,各级政府按农民筹资筹劳总额的50%给予奖补。通过引导、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优质农产品基地,吸引企业、农户投资水利设施。制定优惠政策,支持社会资本投入城乡供水、污水处理回用等经营性水利项目,鼓励采取产权置换、投资入股等方式,盘活水利固定资产,吸纳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水利建设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