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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是全国荒漠化土地治理的重点省份之一。我省已把治理荒漠化土地作为生态省建设重中之重,开展了大规模生态建设工程,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荒漠化土地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并没有从根本上发生改变,荒漠化土地治理工作还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今后,我省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三北防护林四期等林业生态工程的建设力度和投资规模。根据原国家计委批复的全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四期工程规划,2001年至2010年吉林省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四期工程规划任务为71.5万公顷,总投资20.5亿元,其中国家投资12.6亿元。而由于目前国家投资不到位,我省仅完成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任务11.9万公顷,占四期工程规划任务的16.6%;完成投资2.26亿元,其中国家投资1.75亿元,只占规划投资的13.9%。到2010年完成规划任务尚需造林投资18.24亿元,其中国家投资10.85亿元。如果还按“十五”投资力度和建设规模,就很难完成国家批复的我省规划任务。为此,建议“十一五”期间,国家加大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的投资建设力度和规模。
二、进一步确立林草结合的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投资建设内容和方式。森林是一个乔、灌、草结合复合型生态系统。近年国家在下达林业投资计划和文件中也反复强调,要因地制宜地贯彻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带、片、网结合的林业建设方针。从吉林省中西部地区近年林业生态建设实际情况看,贯彻这一方针,建设林草结合的复合型林业生态系统,完全符合吉林实际情况。尤其是松辽平原的荒漠化土地治理,采取林草结合的生态草建设方式是一个成功的办法。因此,建议国家将林草结合的生态草建设,作为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投资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予以安排。
三、提高吉林省中西部地区林业生态建设的单位面积投资定额。我省西部地区土地条件差,干旱、盐碱、风沙较严重,气候条件和荒漠化状况与我国西部特别是与内蒙相同,造林成林难度大。为提高造林成活率,建议国家参照西部地区,在生态建设上给予资金、政策倾斜。并适当提高吉林风沙区林业生态建设的单位面积投资定额。根据吉林风沙区的实际情况,经反复实地试验和测算,建议国家将吉林风沙区的国家人工造林投资补助定额,由每公顷补助1500元提高到2300元,提高幅度为46.7%。
四、继续实行退耕还林工程。退耕还林作为生态建设和产业开发的结合点,对实现大地变绿、环境变好、农民变富的总体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2004年以来,国家对退耕还林任务进行了结构性、适应性调整,退耕还林工作的重心由大规模推进转移到成果巩固上来。但从我省的情况来看,还存在大量沙化耕地和坡耕地,退耕还林建设的任务仍很重,“十一五”期间,希望国家继续把我省作为重点退耕还林省份,增加退耕还林任务。另外,国家应尽快出台退耕还林后续产业政策,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五、进一步完善荒漠化土地治理的扶持政策。为加快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入到林业建设中来,国家应根据我省实际,增加现有低质低效林、老龄过熟林的更新改造木材采伐指标份额,加大老龄过熟林改造力度。同时加快出台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给投资者看得见的利益,调动各方面力量开展荒漠化治理。要对林业实行政策性信贷扶持,林业贷款按专项低息、贴息贷款纳入政策性银行管理,依据林业生产需要,保证相应的贷款规模,相对延长贷款期限。目前,国家已对各省的国家重点公益林进行了补偿,但我省的国家重点公益林大都划到了东部山区大江大河的源头和自然保护区,西部的防护林仅占很少份额。我省西部地区是生态脆弱区,经过多年艰苦努力营建的林草植被十分珍贵,对改善生态环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建议国家把西部地区的防护林全额纳入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范围,以切实巩固好西部地区生态建设成果。
(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吉林森工集团董事长)
一、进一步加大三北防护林四期等林业生态工程的建设力度和投资规模。根据原国家计委批复的全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四期工程规划,2001年至2010年吉林省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四期工程规划任务为71.5万公顷,总投资20.5亿元,其中国家投资12.6亿元。而由于目前国家投资不到位,我省仅完成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任务11.9万公顷,占四期工程规划任务的16.6%;完成投资2.26亿元,其中国家投资1.75亿元,只占规划投资的13.9%。到2010年完成规划任务尚需造林投资18.24亿元,其中国家投资10.85亿元。如果还按“十五”投资力度和建设规模,就很难完成国家批复的我省规划任务。为此,建议“十一五”期间,国家加大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的投资建设力度和规模。
二、进一步确立林草结合的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投资建设内容和方式。森林是一个乔、灌、草结合复合型生态系统。近年国家在下达林业投资计划和文件中也反复强调,要因地制宜地贯彻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带、片、网结合的林业建设方针。从吉林省中西部地区近年林业生态建设实际情况看,贯彻这一方针,建设林草结合的复合型林业生态系统,完全符合吉林实际情况。尤其是松辽平原的荒漠化土地治理,采取林草结合的生态草建设方式是一个成功的办法。因此,建议国家将林草结合的生态草建设,作为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投资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予以安排。
三、提高吉林省中西部地区林业生态建设的单位面积投资定额。我省西部地区土地条件差,干旱、盐碱、风沙较严重,气候条件和荒漠化状况与我国西部特别是与内蒙相同,造林成林难度大。为提高造林成活率,建议国家参照西部地区,在生态建设上给予资金、政策倾斜。并适当提高吉林风沙区林业生态建设的单位面积投资定额。根据吉林风沙区的实际情况,经反复实地试验和测算,建议国家将吉林风沙区的国家人工造林投资补助定额,由每公顷补助1500元提高到2300元,提高幅度为46.7%。
四、继续实行退耕还林工程。退耕还林作为生态建设和产业开发的结合点,对实现大地变绿、环境变好、农民变富的总体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2004年以来,国家对退耕还林任务进行了结构性、适应性调整,退耕还林工作的重心由大规模推进转移到成果巩固上来。但从我省的情况来看,还存在大量沙化耕地和坡耕地,退耕还林建设的任务仍很重,“十一五”期间,希望国家继续把我省作为重点退耕还林省份,增加退耕还林任务。另外,国家应尽快出台退耕还林后续产业政策,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五、进一步完善荒漠化土地治理的扶持政策。为加快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入到林业建设中来,国家应根据我省实际,增加现有低质低效林、老龄过熟林的更新改造木材采伐指标份额,加大老龄过熟林改造力度。同时加快出台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给投资者看得见的利益,调动各方面力量开展荒漠化治理。要对林业实行政策性信贷扶持,林业贷款按专项低息、贴息贷款纳入政策性银行管理,依据林业生产需要,保证相应的贷款规模,相对延长贷款期限。目前,国家已对各省的国家重点公益林进行了补偿,但我省的国家重点公益林大都划到了东部山区大江大河的源头和自然保护区,西部的防护林仅占很少份额。我省西部地区是生态脆弱区,经过多年艰苦努力营建的林草植被十分珍贵,对改善生态环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建议国家把西部地区的防护林全额纳入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范围,以切实巩固好西部地区生态建设成果。
(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吉林森工集团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