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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人们对民主、法制的认识也有了显著的提高,社会民众和民间团体对政府的关注程度也越来越高,参与政府管理工作的热情日益高涨,为共建一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快捷的服务型政府而努力。为此,对中国部分城市的市政管理工作现状进行探讨,并且给出几点优化措施。
关键词:市政;管理;措施
市政管理是一座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管理水平的体现。随着中国法制化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必须在生活的各个领域得到展现。作为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城市市政管工作,必须要界定清楚政府职能和市民权益间的界限,只有这样才能构建起一套完整、高效的市政管理体系。
一、中国市政管理的现状
现阶段,中国正处于社会改革和转型的关键时期,人员流动频率加大,失业人员数量逐渐增多,致使城市管理工作量激增,难度也随之加大。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城市市政管理工作的现状。
(一)城市流动人口增加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涌进城市务工,由于部分农民文化素质低、年龄偏大,接受新知识、新事物的能力相对较差,为维持生计,有的只能在城市道路上摆摊设点。对于市政管理人员来说,那些法律意识淡薄、对违章行为认识不足的外来务工人员只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这极大地增加了管理工作的难度和工作量,而且稍有不慎,便会引发矛盾纠纷,给社会带来不和谐因素。
(二)城市规划不合理、公用设施不配套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层次的居民对于社区公共设施也提出了新要求。由于过去城市规划不合理,管理不科学,使得布点不均衡,门类余缺不一,建筑与交通不配套,不但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由于各地的城市人口正在急速增加,对居民生活必需品的需求正不断加大,如水、电、煤气等等,这就使得过去铺设的线路、管道严重不足,而频繁的道路施工又给市民出行和车辆行驶带来诸多的不便。一座城市公共厕所的数量及管理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城市的文明程度。近年来,各大城市建设都得到了迅猛的发展,然而,公共场所的厕所数量却严重不足,“如厕难”问题已迫在眉睫。这些都已严重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交流。
二、市政管理的优化措施
虽然城市的发展给越来越多的人带来了发展机会,同时也给城市管理者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优化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
首先,在市政公共產品上实行差别化价格管理。作为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市政公共产品应遵循不谋利、服务百姓的原则。价格应保持在维持供应单位正常运行的水平上,而对于面向市场开放,具有竞争性的市政产品、设施,应放开价格管制,吸引市场资本进行投资经营,使其经过充分竞争后形成合理的价格体系。其次,对于市政设施的建设,要充分考虑到管理时所要面临的问题。例如,在架设交通信号灯时,可以将其与声音配合,使得通行时可以协助管理人员起到催促的作用,等待时提醒行人和车辆注意,同时也为视力存在障碍的人士提供便利。最后,划清政府职能与市场的界限。政府的职能是服务市民,为市民提供基本的保障。对于城市管网的建设需要整体的布局和统一的规划,因此城市管网的建设可以由国有控股公司承接,生产出来的公共产品应采取市场化形式经营,面向市场,通过竞争获取经营权,向市民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在市政公用产品、设施的整体布局过程中,应根据居民人数规模规划建设。政府在建设及经营过程中,应起到监督作用。
(二)信息化、数字化管理
在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的时代里,将市政管理工作信息化、数字化已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首先,政府过去在行使管理权力时常受到人为因素的干扰,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矛盾纠纷,有损公职机构形象,而借助信息化治理则不然,它能有效减少外在因素的影响,符合建立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的服务型政府的宗旨。其次,不但节约资源,同时还能极大地提高信息传递的速度和效率。最后,有利于公平公正的透明制度建设。将电子信息技术运用于日常的市政管理工作中,可极大地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作为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制定者,政府同时又拥有大量的公共信息,对公众而言,它处于不容置疑的信息强势地位,将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和市政管理工作相结合,利于中国的民主建设与法制化道路的发展。
三、市政管理中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执法模式的转变应
“法”与“罚”一直以来被人们笼统的等同起来,特别是在市政管理过程中,过分的强调行政处罚,是人们对市政管理的理解发生了一定扭曲,错误的认为,市政执法等同于“收罚款”。这种意识的产生,间接反映了市政管理对行政处罚的过渡依赖,从而造成了市民认识上的偏差。特别是其中一些市政管理部门,将处罚力度的强弱看做是执法严格的象征,一味的追求重罚以求惩戒的结果,最后往往得到的是市民心理上的抵制与反感。由此看来,履行市政管理职能,并不能够过分注重法律效果,而更多的需要注重管理中产生的社会效果。忽视了社会效果的存在,只能将市政管理架空为脱离了市民真实反映与需求的冷酷执法,同时也容易造成执法过程中的偏差。因此,将市政管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起来,首先要实行执法模式上的转变,从简单的惩罚模式向治理模式转移,以服务市民为中心。
2.执法标准的转变
“法律”固然是严肃的、不容侵犯的,然而市政管理法令法规与刑法却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是面向广大普通市民,而后者是面向威胁他人与社会安全的犯罪分子。由此看来,在执法的标准上也应当针对不同的对象,而掌握适度的原则。受市政管理部门绩效考评机制的影响,市政管理的执法人员将“从严执法”作为面向广大市民的工作宗旨,无形中给政府与市民之间筑起一道高墙,使服务型政府的思想没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体现。
四、完善市政管理执法工作
1.树立“执法为民”为宗旨,改善市政管理执法工作
改善市政管理执法工作,首先要明确市政管理的内容和执法的目的,市政管理事保证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的完好和运转,市政管理执法的目的在于保障市民的生活环境与生活质量,具有社会服务性质的根本属性。因此,市政管理执法应当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市政管理代表了政府,以“文明执法”来面向广大市民也是树立政府的工作形象,同时也是文明社会的象征。将法律的刚性与人文精神的柔性结合起来,做到勤政爱民,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城市氛围,集政府的管理与市民的需求为一体,重视执法的社会效果才是市政管理执法工作进一步完善的关键。
2.以沟通为重心,健全市政管理法治的运行机制
市政管理应当广泛听取民生民意,从市民的真正需求中,寻求管理的平衡点。因此,市政管理部门与相对人的沟通对话,是互动式执法的关键。加强“官、民”沟通,一方面可以对政府管理法治的合理化,形成反馈,对市政管理执法形成民意监督,同时也可以向市民宣传市政管理的根本目的,互相增进了解,促进执法活动的顺利开展。
综上所述,就我国各城市中的市政管理工作来看,普遍存在着对执法人员约束不严的现象,因此,也使市政管理与市民之间存在利益上的偏差,市政管理工作强制性执行的现象较为严重,还不能够落实到市民自发的良性发展上。由此看来,加强市政管理力度,首先要从规范管理执法做起,重视市政管理过程中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以市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才是强化市政管理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粱鹤年.城市理想与理想城市[J].城市规划,2009;7:23-24
[2]章剑.城市基础建设与经济发展分析[J].新疆财经学院学报,2009;3:9―12
[3]迟战捷.努力开创市政管理工作新局面明[J].中国政治学术论坛,2009.12;7:12―14
关键词:市政;管理;措施
市政管理是一座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管理水平的体现。随着中国法制化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必须在生活的各个领域得到展现。作为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城市市政管工作,必须要界定清楚政府职能和市民权益间的界限,只有这样才能构建起一套完整、高效的市政管理体系。
一、中国市政管理的现状
现阶段,中国正处于社会改革和转型的关键时期,人员流动频率加大,失业人员数量逐渐增多,致使城市管理工作量激增,难度也随之加大。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城市市政管理工作的现状。
(一)城市流动人口增加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涌进城市务工,由于部分农民文化素质低、年龄偏大,接受新知识、新事物的能力相对较差,为维持生计,有的只能在城市道路上摆摊设点。对于市政管理人员来说,那些法律意识淡薄、对违章行为认识不足的外来务工人员只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这极大地增加了管理工作的难度和工作量,而且稍有不慎,便会引发矛盾纠纷,给社会带来不和谐因素。
(二)城市规划不合理、公用设施不配套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层次的居民对于社区公共设施也提出了新要求。由于过去城市规划不合理,管理不科学,使得布点不均衡,门类余缺不一,建筑与交通不配套,不但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由于各地的城市人口正在急速增加,对居民生活必需品的需求正不断加大,如水、电、煤气等等,这就使得过去铺设的线路、管道严重不足,而频繁的道路施工又给市民出行和车辆行驶带来诸多的不便。一座城市公共厕所的数量及管理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城市的文明程度。近年来,各大城市建设都得到了迅猛的发展,然而,公共场所的厕所数量却严重不足,“如厕难”问题已迫在眉睫。这些都已严重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交流。
二、市政管理的优化措施
虽然城市的发展给越来越多的人带来了发展机会,同时也给城市管理者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优化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
首先,在市政公共產品上实行差别化价格管理。作为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市政公共产品应遵循不谋利、服务百姓的原则。价格应保持在维持供应单位正常运行的水平上,而对于面向市场开放,具有竞争性的市政产品、设施,应放开价格管制,吸引市场资本进行投资经营,使其经过充分竞争后形成合理的价格体系。其次,对于市政设施的建设,要充分考虑到管理时所要面临的问题。例如,在架设交通信号灯时,可以将其与声音配合,使得通行时可以协助管理人员起到催促的作用,等待时提醒行人和车辆注意,同时也为视力存在障碍的人士提供便利。最后,划清政府职能与市场的界限。政府的职能是服务市民,为市民提供基本的保障。对于城市管网的建设需要整体的布局和统一的规划,因此城市管网的建设可以由国有控股公司承接,生产出来的公共产品应采取市场化形式经营,面向市场,通过竞争获取经营权,向市民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在市政公用产品、设施的整体布局过程中,应根据居民人数规模规划建设。政府在建设及经营过程中,应起到监督作用。
(二)信息化、数字化管理
在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的时代里,将市政管理工作信息化、数字化已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首先,政府过去在行使管理权力时常受到人为因素的干扰,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矛盾纠纷,有损公职机构形象,而借助信息化治理则不然,它能有效减少外在因素的影响,符合建立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的服务型政府的宗旨。其次,不但节约资源,同时还能极大地提高信息传递的速度和效率。最后,有利于公平公正的透明制度建设。将电子信息技术运用于日常的市政管理工作中,可极大地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作为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制定者,政府同时又拥有大量的公共信息,对公众而言,它处于不容置疑的信息强势地位,将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和市政管理工作相结合,利于中国的民主建设与法制化道路的发展。
三、市政管理中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执法模式的转变应
“法”与“罚”一直以来被人们笼统的等同起来,特别是在市政管理过程中,过分的强调行政处罚,是人们对市政管理的理解发生了一定扭曲,错误的认为,市政执法等同于“收罚款”。这种意识的产生,间接反映了市政管理对行政处罚的过渡依赖,从而造成了市民认识上的偏差。特别是其中一些市政管理部门,将处罚力度的强弱看做是执法严格的象征,一味的追求重罚以求惩戒的结果,最后往往得到的是市民心理上的抵制与反感。由此看来,履行市政管理职能,并不能够过分注重法律效果,而更多的需要注重管理中产生的社会效果。忽视了社会效果的存在,只能将市政管理架空为脱离了市民真实反映与需求的冷酷执法,同时也容易造成执法过程中的偏差。因此,将市政管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起来,首先要实行执法模式上的转变,从简单的惩罚模式向治理模式转移,以服务市民为中心。
2.执法标准的转变
“法律”固然是严肃的、不容侵犯的,然而市政管理法令法规与刑法却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是面向广大普通市民,而后者是面向威胁他人与社会安全的犯罪分子。由此看来,在执法的标准上也应当针对不同的对象,而掌握适度的原则。受市政管理部门绩效考评机制的影响,市政管理的执法人员将“从严执法”作为面向广大市民的工作宗旨,无形中给政府与市民之间筑起一道高墙,使服务型政府的思想没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体现。
四、完善市政管理执法工作
1.树立“执法为民”为宗旨,改善市政管理执法工作
改善市政管理执法工作,首先要明确市政管理的内容和执法的目的,市政管理事保证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的完好和运转,市政管理执法的目的在于保障市民的生活环境与生活质量,具有社会服务性质的根本属性。因此,市政管理执法应当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市政管理代表了政府,以“文明执法”来面向广大市民也是树立政府的工作形象,同时也是文明社会的象征。将法律的刚性与人文精神的柔性结合起来,做到勤政爱民,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城市氛围,集政府的管理与市民的需求为一体,重视执法的社会效果才是市政管理执法工作进一步完善的关键。
2.以沟通为重心,健全市政管理法治的运行机制
市政管理应当广泛听取民生民意,从市民的真正需求中,寻求管理的平衡点。因此,市政管理部门与相对人的沟通对话,是互动式执法的关键。加强“官、民”沟通,一方面可以对政府管理法治的合理化,形成反馈,对市政管理执法形成民意监督,同时也可以向市民宣传市政管理的根本目的,互相增进了解,促进执法活动的顺利开展。
综上所述,就我国各城市中的市政管理工作来看,普遍存在着对执法人员约束不严的现象,因此,也使市政管理与市民之间存在利益上的偏差,市政管理工作强制性执行的现象较为严重,还不能够落实到市民自发的良性发展上。由此看来,加强市政管理力度,首先要从规范管理执法做起,重视市政管理过程中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以市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才是强化市政管理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粱鹤年.城市理想与理想城市[J].城市规划,2009;7:23-24
[2]章剑.城市基础建设与经济发展分析[J].新疆财经学院学报,2009;3:9―12
[3]迟战捷.努力开创市政管理工作新局面明[J].中国政治学术论坛,2009.12;7: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