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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战略贸易政策理论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通过对战略贸易政策理论基本假定和内容的简要分析,以美欧飞机制造业之争为案例进行研究,试图考察战略贸易政策理论的内容、实践运用和理论的不足,同时,借鉴战略贸易政策对当前中国国际贸易政策的启发与思考。
关键词 战略贸易政策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美欧飞机制造业之争
中图分类号: F740 文献标识码:A
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连年遭受到年度性双赤字困扰的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影响力逐渐下滑,基于传统贸易理论的美国贸易政策已经难以应对国际贸易领域出现的诸多新问题。随着美国产业向后工业化时代过渡,各产业集团开始不断向政府施压,希望政府能够阻止其产业在国际贸易中的份额进一步下滑。由此,美国政府结合新的国际贸易市场形势,对贸易政策作出了重大调整,即从传统的自由贸易和保护主义政策调整为公平贸易和战略贸易政策,期望能够摆脱当前的困境,重新在世界经济中占据绝对领导地位。
一、 战略贸易政策理论的简要阐述
战略贸易政策最早由加拿大产业组织理论家詹姆斯•布兰德和巴巴拉•斯潘塞提出。他们认为,传统贸易理论要求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自由贸易政策是最佳选择,然而现实的经济生活,根本无法达到完全竞争这种理想状态,到处充斥的是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在这样的现实条件下,国家做出适当的政策干预可以改善经济运行。根据产业组织理论和博弈论,他们搭建了战略贸易政策的基本框架,即一国政府在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条件下,可以凭借生产补贴、出口补贴和保护国内市场等政策手段,扶持本国战略性工业的成长,增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从而谋取规模经济以外的额外收益,同时,还可以获取其他市场的份额和工业利润。只要世界市场上某项经济活动存在大于零的纯经济利润,就有可能促使政府带有战略性目的去补贴本国企业,使之获得世界市场中较大的利润份额,而实施战略贸易政策的国家将从中得益,进而提高本国福利水平。
战略贸易政策理论的基本假定及所关注问题的视角不同于传统贸易理论,是对人们所普遍信仰的古典贸易理论的一种超越。在古典贸易理论假定的完全竞争市场下,想要获得超额利润几乎是不可能的,各国按照自己的比较优势优化配置资源,在国际贸易中各国交换那些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一国所得的贸易收入并不是基于他国的贸易损失。然而,现实市场与古典贸易理论所论述的理想状态相去甚远。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中,存在某些产业,他们凭借规模、资本或者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获得比其他产业高得多的回报率,这样的产业就是所谓的“战略性产业”。克鲁格曼认为可以通过两个标准判断何为战略性产业。首先,看该产业所在的经济部门是否有大量的“租”存在,即所产生的资本或劳动回报率是否特别高;其次,看该产业是否存在外部经济,即该产业的研究开发活动或经验对其他产业会产生技术外溢。一旦政府对战略性产业采取战略贸易政策,通过补贴或出口鼓励等措施进行扶持,扩大本国厂商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把超额利润引向本国,不仅可以增强社会经济福利,还能加强本国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战略地位。因此,战略贸易政策一旦被某一国家采取,将会改变国际贸易现行规则,人为地改变国际市场上的份额分配和竞争力排名。
战略贸易政策主要包括两个基本模型——利润转移理论和外部经济理论。利润转移理论是指由于寡占存在着超额垄断利润或租金,一国政府可以通过贸易干预来影响本国企业及其国外竞争对手的行动,改变国际贸易竞争格局,从而导致国外寡头企业的利润向本国转移,满足了提高本国福利的目的。主要包括三种应用策略,即战略出口政策、战略进口政策和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政策。另一种战略贸易政策模型是与产业政策相结合,既认同利润转移的论点,还进一步加以扩展,称为外部经济理论。经济活动可能产生外部效应或外在性,当某种经济活动使其他经济主体蒙受损失而不能得到补偿时,就会产生外部不经济(负外部效应),相反,当某种经济活动使经济主体获得好处而不需付费时便产生外部经济(正外部效应),经济主体希望获得更多的外部效应,政府则鼓励产生外部经济和限制产生外部不经济。通常政府实施战略贸易政策,便会根据这两种模型采取适当政策措施,如调整关税和配额、运用R&D补贴等,以发展本国战略性产业,增加社会福利,提高产业竞争力。
二、战略贸易政策的实践分析——以美欧飞机制造业之争为例
飞机制造业作为典型的战略性产业,具有不完全竞争、规模经济、外部经济等特点。首先,由于飞机制造业生产规模庞大,既需要巨额的资本投入,又需要制定完善的全球战略并获得大批出口定单。由于投入成本高昂,只有屈指可数的几家的飞机制造公司,因此,飞机制造业市场属于不完全竞争市场,并且具有规模经济的特性。其次,飞机制造业具有外部经济性。一方面,它提供了相当数量的就业岗位、增加出口、创造巨大利润,另一方面,它带动了包括通讯、半导体、电子元件、计算机、高性能材料研发等其他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战略贸易政策在飞机制造业中发挥着异常重要的作用。
世界飞机制造业市场由美国的波音、麦道以及欧洲的空中客车三家大厂商控制。1996年12月,美国波音公司收购了世界飞机制造业排行第三的美国麦道公司,一跃成为世界最大的飞机制造公司,第二年合并的新波音公司的总收入高达480亿美元。排名第二的空客成立于1966年,是由法国宇航建设公司、联邦德国的麦塞施米特公司、西班牙航空建设公司和英国宇航公司联合创办,其后由欧洲九国联合经营。20世纪70年代中期,空客仅占世界市场份额的5%,到90年代初期,空客收到的订单已超过31%。1992年,美国联合航空公司也开始订购空客公司的A320客机。空客之所以能取得三级跳式的成功离不开欧洲九国政府提供的战略性政策的帮助。欧共体不仅给予其大量补贴,如研发经费和出口信贷等,还在制造技术上提供支持。未得到政府庇佑并受到来自空客巨大冲击的波音公司认为欧洲对空客的过度扶植简直等同于“掠夺性出口”,严重阻碍了正常的国际贸易发展。为了避免波音在国际市场中的份额继续下滑,美国政府开始采取战略贸易政策。由此,美欧飞机制造业之争拉开了帷幕。
欧共体采用的战略贸易政策主要通过补贴空客以支持其发展,由于这种补贴是由欧共体多个政府共同承担,也被称为地区性管理贸易模式。到1991年底,欧洲政府对空客的补贴额已超过135亿美元,包括援助和证券投资、非特定计划的营业贷款、R&D融资、生产补贴等其他补贴,其中如空客向欧共体申请的贷款甚至没有严格的还款限制。欧共体在与其他国家进行经贸交往中,还通过施压或游说等政治干预手段,暗中扶植空客,促使增加空客飞机的出口量。比如,欧共体曾经向伊朗承诺协助其建造核电站,从而换取了伊朗订购大量的空客飞机。在空客取得显著发展的同时,刺激了欧共体国家大量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有用副产品的发展;而且因为拥有自己的飞机制造技术和实力,使得欧共体民众产生了共同的民族自豪感,有利促进了对欧共体的认同感。另一方面,欧共体采取战略贸易政策也是出于政治因素的考虑。如果美国在飞机制造产业上一家独大,欧洲航空公司将不得不依赖美国厂商生产的大型客机,到时欧洲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很可能会受到美国的挟制。
空客的飞速发展使得在此之前一直作为飞机净出口国的美国受到强烈的冲击。如果空客的价格低于波音,美国的销售量减少会损失市场中的“租”,而欧共体会获得由扩展市场所带来的消费者剩余利益,更会与美国争夺垄断超额利润。随着美国政府的战略贸易政策逐步浮出水面,波音公司得到了美国政府的大力扶持。美国不仅给予波音巨额补贴,还为其商用飞机产业提供国家航空学和空间管理局等政府研究机构的研发技术,同时,军方研究也在一定程度上辅助美国商用客机诸如飞机动力或者外型设计等方面的技术发展。早期的波音707客机是由军用B52型轰炸机改进而成的。八十年代初,美国政府以征收关税为条件威胁那些空客飞机的进口方。与此同时,美国政府提出要与欧共体就减少空客补贴问题进行谈判。由于双方各持一词,僵持不下,美欧不得不相互妥协。美国由不允许对飞机开发给予补贴变为允许补贴25%,欧共体则只接受补贴从75%变为40%到45%。到1992年,美欧终于达成有条件对空客公司及美国波音公司的补贴协议,包括美欧航空产业能获得政府的产品开发补贴最多为30%到33%,这种补贴主要是R&D补贴和低息贷款,而军事合同所获得的利润要低于商用赢利的5%以下。不过美欧都很清楚,这一协议的达成只是为了避免因双方进一步采用更强势的战略贸易政策而导致两方利益受损的局面发生,彼此在飞机制造产业市场上的争夺依然还在继续。
三、战略贸易政策的理论缺陷
通过上文的分析,美欧在飞机制造产业竞争过程中,由于双方皆采用战略贸易政策而产生的弊端,暴露了战略贸易政策理论存在的缺陷。
首先,国家之间同时采用战略贸易政策进行干预会导致“囚徒困境”局面的出现。如果两国同时施加出口补贴,将形成类似囚徒困境的均衡。这是一个非合作解,即双方政府同时对本国厂商给予补贴,两国的福利都会受损。这时的最优政策应该是双方同时征收出口税,形成类似卡特尔均衡。但这一均衡也是不稳定的,因为双方征税的承诺并不可信,同样,战略进口政策下会引发征税之战。
其次,战略贸易政策的实施在出口补贴的筹集、选择特定行业等方面都可能给本国国内带来不利的收入再分配效应。一国政府制定战略贸易政策的前提条件是搜集和掌握必要、完整的信息,能精准地驾御和使用掌握的信息,制定出恰当的干预政策。对于波音公司与空客的竞争,政府若要实行干预政策就必须对航空产业的组织结构和市场竞争方式作出正确估价,对制造新式飞机面临的市场需求和可能带来的利润心中有数。一旦任何一方出现计算失误,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然后,政府采用贸易政策扶持本国企业,会造成国内企业对政府政策的过度依赖,从而产生一定的“道德风险”问题,甚至引发“直接非生产性寻租”活动,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像波音公司,正是通过不断进行政治游说,迫使美国政府制定出针对欧共体对空客补贴的干预政策,同时,还获得了美国政府提供补贴等扶持政策。当越来越多的战略产业看到因国家政策支持而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依此效法波音公司,那么美国国内会出现大量的寻租活动,必然会影响国家正常的经济运转和资源分配。
最后,政府政策干预的不适当,其行为可能缺乏应有的效率,其政策决策会受到特殊利益集团的影响,这些都可能导致本国福利恶化。往往外界因素的干扰会使得政府难以判断哪些行业的企业能获得高于平均水平的利润或者租金,从而导致干预政策不当,导致市场收缩以及利润的损失。
四、小结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本身并不是为贸易保护提供支持,它想要说明的其实是由于各国存在单边贸易保护倾向,必须用多边的方法来解决贸易自由化问题。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意义在于,它开拓了人们对贸易政策研究的新领域,扩展了政府使用贸易政策的视野。中国政府应结合我国实际国际经贸政策特点和当前国际经贸形势,灵活适当地借鉴战略贸易政策,以更好地应对当今复杂多边的国际市场形势。
首先,应平衡战略性贸易政策与贸易自由化趋势及WTO之间的关系。战略贸易政策支持的贸易保护是适度的,不主张高筑保护壁垒。在实际应用战略贸易政策时应当注意技巧,灵活运用规则,避免其他国家进行报复。同时,要注意政策工具的多样化。可以利用WTO的一些模糊区域为本国的贸易干预提供辩护,例如保护幼稚工业的原则,国际收支平衡例外的原则,以及对发展中国家在出口补贴、政府采购、技术壁垒等方面的一些有利规定。
其次,应进一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市场结构合理化。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包括培育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理性的市场微观主体与宏观主体,大力发展非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改变各类市场发育不平衡的状况,推动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继续推进对外开放,实行国内外市场的全面接轨。
然后,实施战略贸易政策时应选择恰当的战略产业。根据行业的市场结构特点、竞争状况和发展前景等来决定该产业能否应用战略贸易政策以及具体应用哪种政策。在国内外均为寡头垄断的行业,对国外进口可以施加适度的关税,实施战略进口政策,从国外企业转移利润;在国内为完全竞争、国外有垄断力量的行业,也可以采用战略进口政策,从国外企业抽取利润。对具有寡头特征、规模经济效应显著、国内外企业在本国以及其他市场上争夺激烈的行业,特别是一些国内尚不成熟的新兴产业或高科技产业,可以应用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政策。
最后,应注意与其他经济政策,特别是与产业政策相配合。战略贸易政策意在通过政府的贸易干预来攫取和转移外国企业的利润,支持本国的企业竞争和产业发展,因而这一政策的实施与产业政策目标是密不可分的。□
参考文献:
[1] [美]罗伯特·吉尔平.全球政治经济学——解读国际经济秩序.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2]李滨.国际政治与经济——全球视野下的市场与国家.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王正毅,.国际政治与经济:理论范式与现实经验研究.商务出版社,2003年版.
[4]James Brander, Barbara Spencer, “Tariffs and the Extraction of Foreign Monopoly Rents and Potential Entry”, Canadian Journal of Economics, August 14, 1981
关键词 战略贸易政策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美欧飞机制造业之争
中图分类号: F740 文献标识码:A
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连年遭受到年度性双赤字困扰的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影响力逐渐下滑,基于传统贸易理论的美国贸易政策已经难以应对国际贸易领域出现的诸多新问题。随着美国产业向后工业化时代过渡,各产业集团开始不断向政府施压,希望政府能够阻止其产业在国际贸易中的份额进一步下滑。由此,美国政府结合新的国际贸易市场形势,对贸易政策作出了重大调整,即从传统的自由贸易和保护主义政策调整为公平贸易和战略贸易政策,期望能够摆脱当前的困境,重新在世界经济中占据绝对领导地位。
一、 战略贸易政策理论的简要阐述
战略贸易政策最早由加拿大产业组织理论家詹姆斯•布兰德和巴巴拉•斯潘塞提出。他们认为,传统贸易理论要求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自由贸易政策是最佳选择,然而现实的经济生活,根本无法达到完全竞争这种理想状态,到处充斥的是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在这样的现实条件下,国家做出适当的政策干预可以改善经济运行。根据产业组织理论和博弈论,他们搭建了战略贸易政策的基本框架,即一国政府在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条件下,可以凭借生产补贴、出口补贴和保护国内市场等政策手段,扶持本国战略性工业的成长,增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从而谋取规模经济以外的额外收益,同时,还可以获取其他市场的份额和工业利润。只要世界市场上某项经济活动存在大于零的纯经济利润,就有可能促使政府带有战略性目的去补贴本国企业,使之获得世界市场中较大的利润份额,而实施战略贸易政策的国家将从中得益,进而提高本国福利水平。
战略贸易政策理论的基本假定及所关注问题的视角不同于传统贸易理论,是对人们所普遍信仰的古典贸易理论的一种超越。在古典贸易理论假定的完全竞争市场下,想要获得超额利润几乎是不可能的,各国按照自己的比较优势优化配置资源,在国际贸易中各国交换那些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一国所得的贸易收入并不是基于他国的贸易损失。然而,现实市场与古典贸易理论所论述的理想状态相去甚远。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中,存在某些产业,他们凭借规模、资本或者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获得比其他产业高得多的回报率,这样的产业就是所谓的“战略性产业”。克鲁格曼认为可以通过两个标准判断何为战略性产业。首先,看该产业所在的经济部门是否有大量的“租”存在,即所产生的资本或劳动回报率是否特别高;其次,看该产业是否存在外部经济,即该产业的研究开发活动或经验对其他产业会产生技术外溢。一旦政府对战略性产业采取战略贸易政策,通过补贴或出口鼓励等措施进行扶持,扩大本国厂商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把超额利润引向本国,不仅可以增强社会经济福利,还能加强本国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战略地位。因此,战略贸易政策一旦被某一国家采取,将会改变国际贸易现行规则,人为地改变国际市场上的份额分配和竞争力排名。
战略贸易政策主要包括两个基本模型——利润转移理论和外部经济理论。利润转移理论是指由于寡占存在着超额垄断利润或租金,一国政府可以通过贸易干预来影响本国企业及其国外竞争对手的行动,改变国际贸易竞争格局,从而导致国外寡头企业的利润向本国转移,满足了提高本国福利的目的。主要包括三种应用策略,即战略出口政策、战略进口政策和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政策。另一种战略贸易政策模型是与产业政策相结合,既认同利润转移的论点,还进一步加以扩展,称为外部经济理论。经济活动可能产生外部效应或外在性,当某种经济活动使其他经济主体蒙受损失而不能得到补偿时,就会产生外部不经济(负外部效应),相反,当某种经济活动使经济主体获得好处而不需付费时便产生外部经济(正外部效应),经济主体希望获得更多的外部效应,政府则鼓励产生外部经济和限制产生外部不经济。通常政府实施战略贸易政策,便会根据这两种模型采取适当政策措施,如调整关税和配额、运用R&D补贴等,以发展本国战略性产业,增加社会福利,提高产业竞争力。
二、战略贸易政策的实践分析——以美欧飞机制造业之争为例
飞机制造业作为典型的战略性产业,具有不完全竞争、规模经济、外部经济等特点。首先,由于飞机制造业生产规模庞大,既需要巨额的资本投入,又需要制定完善的全球战略并获得大批出口定单。由于投入成本高昂,只有屈指可数的几家的飞机制造公司,因此,飞机制造业市场属于不完全竞争市场,并且具有规模经济的特性。其次,飞机制造业具有外部经济性。一方面,它提供了相当数量的就业岗位、增加出口、创造巨大利润,另一方面,它带动了包括通讯、半导体、电子元件、计算机、高性能材料研发等其他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战略贸易政策在飞机制造业中发挥着异常重要的作用。
世界飞机制造业市场由美国的波音、麦道以及欧洲的空中客车三家大厂商控制。1996年12月,美国波音公司收购了世界飞机制造业排行第三的美国麦道公司,一跃成为世界最大的飞机制造公司,第二年合并的新波音公司的总收入高达480亿美元。排名第二的空客成立于1966年,是由法国宇航建设公司、联邦德国的麦塞施米特公司、西班牙航空建设公司和英国宇航公司联合创办,其后由欧洲九国联合经营。20世纪70年代中期,空客仅占世界市场份额的5%,到90年代初期,空客收到的订单已超过31%。1992年,美国联合航空公司也开始订购空客公司的A320客机。空客之所以能取得三级跳式的成功离不开欧洲九国政府提供的战略性政策的帮助。欧共体不仅给予其大量补贴,如研发经费和出口信贷等,还在制造技术上提供支持。未得到政府庇佑并受到来自空客巨大冲击的波音公司认为欧洲对空客的过度扶植简直等同于“掠夺性出口”,严重阻碍了正常的国际贸易发展。为了避免波音在国际市场中的份额继续下滑,美国政府开始采取战略贸易政策。由此,美欧飞机制造业之争拉开了帷幕。
欧共体采用的战略贸易政策主要通过补贴空客以支持其发展,由于这种补贴是由欧共体多个政府共同承担,也被称为地区性管理贸易模式。到1991年底,欧洲政府对空客的补贴额已超过135亿美元,包括援助和证券投资、非特定计划的营业贷款、R&D融资、生产补贴等其他补贴,其中如空客向欧共体申请的贷款甚至没有严格的还款限制。欧共体在与其他国家进行经贸交往中,还通过施压或游说等政治干预手段,暗中扶植空客,促使增加空客飞机的出口量。比如,欧共体曾经向伊朗承诺协助其建造核电站,从而换取了伊朗订购大量的空客飞机。在空客取得显著发展的同时,刺激了欧共体国家大量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有用副产品的发展;而且因为拥有自己的飞机制造技术和实力,使得欧共体民众产生了共同的民族自豪感,有利促进了对欧共体的认同感。另一方面,欧共体采取战略贸易政策也是出于政治因素的考虑。如果美国在飞机制造产业上一家独大,欧洲航空公司将不得不依赖美国厂商生产的大型客机,到时欧洲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很可能会受到美国的挟制。
空客的飞速发展使得在此之前一直作为飞机净出口国的美国受到强烈的冲击。如果空客的价格低于波音,美国的销售量减少会损失市场中的“租”,而欧共体会获得由扩展市场所带来的消费者剩余利益,更会与美国争夺垄断超额利润。随着美国政府的战略贸易政策逐步浮出水面,波音公司得到了美国政府的大力扶持。美国不仅给予波音巨额补贴,还为其商用飞机产业提供国家航空学和空间管理局等政府研究机构的研发技术,同时,军方研究也在一定程度上辅助美国商用客机诸如飞机动力或者外型设计等方面的技术发展。早期的波音707客机是由军用B52型轰炸机改进而成的。八十年代初,美国政府以征收关税为条件威胁那些空客飞机的进口方。与此同时,美国政府提出要与欧共体就减少空客补贴问题进行谈判。由于双方各持一词,僵持不下,美欧不得不相互妥协。美国由不允许对飞机开发给予补贴变为允许补贴25%,欧共体则只接受补贴从75%变为40%到45%。到1992年,美欧终于达成有条件对空客公司及美国波音公司的补贴协议,包括美欧航空产业能获得政府的产品开发补贴最多为30%到33%,这种补贴主要是R&D补贴和低息贷款,而军事合同所获得的利润要低于商用赢利的5%以下。不过美欧都很清楚,这一协议的达成只是为了避免因双方进一步采用更强势的战略贸易政策而导致两方利益受损的局面发生,彼此在飞机制造产业市场上的争夺依然还在继续。
三、战略贸易政策的理论缺陷
通过上文的分析,美欧在飞机制造产业竞争过程中,由于双方皆采用战略贸易政策而产生的弊端,暴露了战略贸易政策理论存在的缺陷。
首先,国家之间同时采用战略贸易政策进行干预会导致“囚徒困境”局面的出现。如果两国同时施加出口补贴,将形成类似囚徒困境的均衡。这是一个非合作解,即双方政府同时对本国厂商给予补贴,两国的福利都会受损。这时的最优政策应该是双方同时征收出口税,形成类似卡特尔均衡。但这一均衡也是不稳定的,因为双方征税的承诺并不可信,同样,战略进口政策下会引发征税之战。
其次,战略贸易政策的实施在出口补贴的筹集、选择特定行业等方面都可能给本国国内带来不利的收入再分配效应。一国政府制定战略贸易政策的前提条件是搜集和掌握必要、完整的信息,能精准地驾御和使用掌握的信息,制定出恰当的干预政策。对于波音公司与空客的竞争,政府若要实行干预政策就必须对航空产业的组织结构和市场竞争方式作出正确估价,对制造新式飞机面临的市场需求和可能带来的利润心中有数。一旦任何一方出现计算失误,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然后,政府采用贸易政策扶持本国企业,会造成国内企业对政府政策的过度依赖,从而产生一定的“道德风险”问题,甚至引发“直接非生产性寻租”活动,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像波音公司,正是通过不断进行政治游说,迫使美国政府制定出针对欧共体对空客补贴的干预政策,同时,还获得了美国政府提供补贴等扶持政策。当越来越多的战略产业看到因国家政策支持而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依此效法波音公司,那么美国国内会出现大量的寻租活动,必然会影响国家正常的经济运转和资源分配。
最后,政府政策干预的不适当,其行为可能缺乏应有的效率,其政策决策会受到特殊利益集团的影响,这些都可能导致本国福利恶化。往往外界因素的干扰会使得政府难以判断哪些行业的企业能获得高于平均水平的利润或者租金,从而导致干预政策不当,导致市场收缩以及利润的损失。
四、小结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本身并不是为贸易保护提供支持,它想要说明的其实是由于各国存在单边贸易保护倾向,必须用多边的方法来解决贸易自由化问题。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意义在于,它开拓了人们对贸易政策研究的新领域,扩展了政府使用贸易政策的视野。中国政府应结合我国实际国际经贸政策特点和当前国际经贸形势,灵活适当地借鉴战略贸易政策,以更好地应对当今复杂多边的国际市场形势。
首先,应平衡战略性贸易政策与贸易自由化趋势及WTO之间的关系。战略贸易政策支持的贸易保护是适度的,不主张高筑保护壁垒。在实际应用战略贸易政策时应当注意技巧,灵活运用规则,避免其他国家进行报复。同时,要注意政策工具的多样化。可以利用WTO的一些模糊区域为本国的贸易干预提供辩护,例如保护幼稚工业的原则,国际收支平衡例外的原则,以及对发展中国家在出口补贴、政府采购、技术壁垒等方面的一些有利规定。
其次,应进一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市场结构合理化。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包括培育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理性的市场微观主体与宏观主体,大力发展非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改变各类市场发育不平衡的状况,推动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继续推进对外开放,实行国内外市场的全面接轨。
然后,实施战略贸易政策时应选择恰当的战略产业。根据行业的市场结构特点、竞争状况和发展前景等来决定该产业能否应用战略贸易政策以及具体应用哪种政策。在国内外均为寡头垄断的行业,对国外进口可以施加适度的关税,实施战略进口政策,从国外企业转移利润;在国内为完全竞争、国外有垄断力量的行业,也可以采用战略进口政策,从国外企业抽取利润。对具有寡头特征、规模经济效应显著、国内外企业在本国以及其他市场上争夺激烈的行业,特别是一些国内尚不成熟的新兴产业或高科技产业,可以应用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政策。
最后,应注意与其他经济政策,特别是与产业政策相配合。战略贸易政策意在通过政府的贸易干预来攫取和转移外国企业的利润,支持本国的企业竞争和产业发展,因而这一政策的实施与产业政策目标是密不可分的。□
参考文献:
[1] [美]罗伯特·吉尔平.全球政治经济学——解读国际经济秩序.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2]李滨.国际政治与经济——全球视野下的市场与国家.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王正毅,.国际政治与经济:理论范式与现实经验研究.商务出版社,2003年版.
[4]James Brander, Barbara Spencer, “Tariffs and the Extraction of Foreign Monopoly Rents and Potential Entry”, Canadian Journal of Economics, August 14, 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