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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整理的产生据有关文献资料记载,“土地整理”一词在国外最早问世于法国、德国和俄国等欧洲国家。在德国巴伐利亚州第一块地合并的书面文件追朔到约1250年。“土地整理”(OrdnungvonGrund)的概念首次出现在1886年巴伐利亚王国的法律中,根据这项法律设立了土地整理专门机构和规定了实施程序。德国于1953年颁布了第一部土地整理法。法国土地整理(Amenagementdesterre)始于1705年,于1919年颁布了土地调整法。俄国于17世纪就开展了土地整理工作,从1765年始花费了ZO年时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