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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以人本主义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础和保障的社会,因此建构和谐社会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在内在逻辑起点和价值追求上是一致的。从法哲学的视角去发掘蕴含在法背后的人本主义思想和人文主义精神,廓清以人为本在和谐社会语境下的法哲学内涵,通过对法治、立法、司法和执法观念的培养,重塑新时期我国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