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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涉及有毒有害作业的企业2000余家,实施有害作业的职工多达五万人,然而到卫生部门进行职业病体检的,却不足一成(据4月24日天山网)。
在“以人为本”的当下,这样一个数字,令人心惊,也叫人心痛。我们不得不思索,出现这样的数字,究竟该谁负责?首先,应当被问责的,是政府的有关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两会”中特别指出,关心群众首先要关心那些最困难的弱势群体。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无疑是“最困难的弱势群体”中的一部分,可我们是怎么对待他们的呢?
事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远不是一部新法,而是早在五年前就已经颁布。但过去五年了,至今从事有害有损身体健康的这么多职工,其体检竟少得如此可怜!如果拿胡锦涛总书记说的“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话衡量,我们的某些“父母官”,简直就是在拿这些工人的性命不当回“事”!
5月1日是我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五周年,在4月23日乌鲁木齐市举行的防治法宣传周的启动会议上,一位副市长说:“近三年来我市有害作业人员的体检,检查率仅为8.8%……去年,已有81家单位受到处罚……”能意识到问题的存在和严重当然好,但問题的真正解决,只凭嘴上说说是根本不够的,关键还是要下真气力去改变。更何况,全市有2000家这样的企业,从业人员达五万名,光靠在每年一次的宣传活动中说一说,光靠处罚一些企业,能阻挡住有毒有害气体对工人们的损伤吗?“执政为民”不是一句空话啊!它是要通过一件件、一桩桩胡锦涛总书记说的“群众利益无小事”中的“小事”去实践,去累计,去体现的!
其次,应该被提醒的,是工人兄弟们。
作为工人,尤其是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这样具有高危性的职工,更要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生命健康。
怎么注意呢?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学法用法!既然国家颁布了《职业病防治法》,我们就应当主动自觉地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往后,咱们首先就从要求用人单位进行健康检查做起,好么?
在“以人为本”的当下,这样一个数字,令人心惊,也叫人心痛。我们不得不思索,出现这样的数字,究竟该谁负责?首先,应当被问责的,是政府的有关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两会”中特别指出,关心群众首先要关心那些最困难的弱势群体。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无疑是“最困难的弱势群体”中的一部分,可我们是怎么对待他们的呢?
事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远不是一部新法,而是早在五年前就已经颁布。但过去五年了,至今从事有害有损身体健康的这么多职工,其体检竟少得如此可怜!如果拿胡锦涛总书记说的“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话衡量,我们的某些“父母官”,简直就是在拿这些工人的性命不当回“事”!
5月1日是我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五周年,在4月23日乌鲁木齐市举行的防治法宣传周的启动会议上,一位副市长说:“近三年来我市有害作业人员的体检,检查率仅为8.8%……去年,已有81家单位受到处罚……”能意识到问题的存在和严重当然好,但問题的真正解决,只凭嘴上说说是根本不够的,关键还是要下真气力去改变。更何况,全市有2000家这样的企业,从业人员达五万名,光靠在每年一次的宣传活动中说一说,光靠处罚一些企业,能阻挡住有毒有害气体对工人们的损伤吗?“执政为民”不是一句空话啊!它是要通过一件件、一桩桩胡锦涛总书记说的“群众利益无小事”中的“小事”去实践,去累计,去体现的!
其次,应该被提醒的,是工人兄弟们。
作为工人,尤其是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这样具有高危性的职工,更要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生命健康。
怎么注意呢?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学法用法!既然国家颁布了《职业病防治法》,我们就应当主动自觉地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往后,咱们首先就从要求用人单位进行健康检查做起,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