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实践证明,“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于优化我国税种组成、切实发挥税收的经济职能具有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促进我国“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更好发挥增值税的税收经济职能、特别是促进我国经济的稳定与增长;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在阐释税收与税收经济职能、总结“营改增”政策演进发展等内容基础上,从资源配置与优化、财政收入与分配、经济稳定与增长三个具体税收经济职能角度,分析了“营改增”政策的积极影响与作用。
关键词:税收职能 营必改增 积极影响 作用 经济增长
税收在国家治理方面发挥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其主要表现为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为主要目的,基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部门向居民就其所拥有的财产或者特定行为收取的金钱或者实物课征,有明显的强制性、无偿性特征;税收是国家的主要财政收入形式之一。税收在国家治理作用方面之所以重要,主要源于其所具有的职能,即税收职能,其客观存在于税制运行过程之中;主要表现为经济职能、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三种,其中属经济职能最为明显;切实发挥税收的经济职能,对于稳定与提高财政收入、发挥其在国家治方面的作用具有重意议。税收经济职能的发挥,离不开具体税种的支持,是通过具体税种实现的;营业税和增值税作为我国最主要的税种,其在税收经济职能发挥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为了更好优化我国的税种组成,进一步稳定与提高我国的财政收入,我国积极实施了“营改增”政策,即将营业税改增值税,以前缴纳营业锐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实验试点证明,“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于优化我国税种组成、切实发挥税收的经济职能具有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为此,为了更好促进“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更好发挥增值税的税收经济职能;笔者结合工作实际,专门从税收经济职能角度探析了“营改增”政策的积极影响与作用;在阐释税收与税收经济职能、总结“营改增”政策演进发展等内容基础上,从资源配置与优化、财政收入分配与改进、经济稳定与增长三个具体税收经济职能角度,分析了“营改增”政策的积极影响与作用。
一、税收与税收的经济职能概述
如前所述,税收是我国的主要财政收入形式之一,但其更大的作用在于通过市场资源的配置与优化、财政收入的分配与改进来促进国民经济的稳定与增长,是税收重要经济职能的体现;即税收的经济职能主要表现为资源的配置与优化、财政收入的分配与改进和经济的稳定与增长。对于税收的市场资源配置与优化经济职能,是指在坚持市场的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准则基础上,对于市场中自发的、非合意的资源配置情形,通过税制结构调整、设计与优化各税收要素等,发挥税收在促进科技进步、推动创新创业、引领消费投资、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的作用,奠定我国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市场基础。对于税收的财政收入分配与改进经济职能,是指在保证广义税负稳定基础上,通过重新立税及调整税率等方式优化税收在我国整个财政收入中的比重,更好发挥税收的调节国民收入分配作用,达到优化财政收入结构、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目的。对于税收的经济稳定与增长经济职能,是指在发挥好前两个职能基础上实现的,前两个职能的发挥有助于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而在我国经济稳定发展基础上通过税制的改进、税种的优化等,促进我国经济在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三者之间是一种相互促进、相辅相承作用关系。
二、“营改增”政策的演进发展
所谓“营改增”,其实上就是营业税改增值税,即将企业的营业税应税项目改成增值税项目。“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在我国前后经历了从理论探索到区域试点到行业扩围,再到全面铺开的一个过程,历时十年之久,可以说是深思熟虑的结果。从2004年7月,我国财政部决定在东北地区的部分行业开展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改革试点开始,即奠定了后续“营改增”的政策基础;至增值税试点改革至第五个年头,即2009年1月我国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在一定程度了缓解了重复征税问题,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存在,即存在着企业增值税与营业税重复征收的问题;为了更好解决上重复征税问题,经我国国务院批准,于2011年11月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正式拉开了我国实施“营改增”政策的大幕;由2011年11月始,经过2012年至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的多个地区、多个行业的积极试点,我国决定于2016年的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作为起始于1994年曾经是我国“第三大税种”的营业税正式谢幕,我国全面步入了增值税的税收新时代;而我国的税收制度也变得更加完善,税收在优化我国国民经济结构、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三、税收经济职能角度的“营改增”积极影响与作用
1.“营改增”增强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与优化中的作用。“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全面实施,使增值税的税收中性在更大范围内得到体现,最重要的是其有效了减少了传统税制环境下政府对市场的干扰,使市场的资源配置与优化作用得以更充分的发挥。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依据最优税收原理,“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全面实施,课税行业、领域进一步扩大,税收中性实现方式中的普遍性原则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更多的经济、行业发展问题可以通过税收调节完成,而不是依赖政府的“宏观调控”;另一方面是依据税收中性实现方式中的效率原则,如果是营业税会随着交易次数的增加而反复征收,增值税则是通过多次交易的合并一次性征收,避免了因征收营业税对企业发展产生多次的干扰,有利于企业的自由、自主发展,以及鼓励企业更多考虑利用市场促发展问题。
2.“营改增”有利于财政收入分配中公平目标的实现。我国传统税收制度的财政收入职能较强,而其收入分配职能则较弱,特别税收的收入公平分配调节职能较弱;而要充分发挥税收的财政收入公平分配职能,关键之处在于合理调整当前我国的税制结构,“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实施使上述目标的实现成为可能,并为财政收入真正做到公平分配提供了契机。“营改增”税收政策的促进财政收入公平分配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全面实施有效消除了营业税重复征税问题,有力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是一种公平、公正的体现,也进一步赢得了企业对国家税收政策的信任;另一方面是“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纳税的合理性,如果说营业税没有充分考虑企业实际收益的话,那么增值税则正是考虑了企业的实际收益,在保证企业收益基礎上纳税无疑是最合理的,同样体现了纳税的公平、公正。
3.“营改增”有效助力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税收制度在稳定与增长国民经济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着重体现在税收制度对供给侧、需求侧和经济稳定的具体影响上,“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全面实施更进一步扩大了上述税收制度影响的范围,以及进一步增强了税收制度的稳定济、促增长作用发挥。首先,从对供给侧的影响看,“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全面实施有效扩大了劳动供给,主要体现在其打通了三次产业之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使不同产业之间的协调配合性增强;其次,从对需求侧的影响看,“营改增”后降低了企业税负,为劳动者收入提高及商品价格下降创造了有利条件;再次,从对经济稳定的影响看,一次完成征收的增值税能够有效减少财政收入波动,以及消除了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重复征税现象,有利于物价稳定及企业生产积极性的激发,保证国民经济的稳定与增长。
参考文献:
[1]刘敏.“营改增”的经济增长效应分析——以辽宁为例[J].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4).
[2]宫福贵.我国“营改增”的财政经济效应[J].经贸实践,2017,(17).
[3]彭艳芳.“营改增”、经济增长与税收分权[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14,(02).
[4]冷鹏.“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J].财经界(学术版),2015,(08).
关键词:税收职能 营必改增 积极影响 作用 经济增长
税收在国家治理方面发挥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其主要表现为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为主要目的,基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部门向居民就其所拥有的财产或者特定行为收取的金钱或者实物课征,有明显的强制性、无偿性特征;税收是国家的主要财政收入形式之一。税收在国家治理作用方面之所以重要,主要源于其所具有的职能,即税收职能,其客观存在于税制运行过程之中;主要表现为经济职能、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三种,其中属经济职能最为明显;切实发挥税收的经济职能,对于稳定与提高财政收入、发挥其在国家治方面的作用具有重意议。税收经济职能的发挥,离不开具体税种的支持,是通过具体税种实现的;营业税和增值税作为我国最主要的税种,其在税收经济职能发挥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为了更好优化我国的税种组成,进一步稳定与提高我国的财政收入,我国积极实施了“营改增”政策,即将营业税改增值税,以前缴纳营业锐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实验试点证明,“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于优化我国税种组成、切实发挥税收的经济职能具有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为此,为了更好促进“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更好发挥增值税的税收经济职能;笔者结合工作实际,专门从税收经济职能角度探析了“营改增”政策的积极影响与作用;在阐释税收与税收经济职能、总结“营改增”政策演进发展等内容基础上,从资源配置与优化、财政收入分配与改进、经济稳定与增长三个具体税收经济职能角度,分析了“营改增”政策的积极影响与作用。
一、税收与税收的经济职能概述
如前所述,税收是我国的主要财政收入形式之一,但其更大的作用在于通过市场资源的配置与优化、财政收入的分配与改进来促进国民经济的稳定与增长,是税收重要经济职能的体现;即税收的经济职能主要表现为资源的配置与优化、财政收入的分配与改进和经济的稳定与增长。对于税收的市场资源配置与优化经济职能,是指在坚持市场的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准则基础上,对于市场中自发的、非合意的资源配置情形,通过税制结构调整、设计与优化各税收要素等,发挥税收在促进科技进步、推动创新创业、引领消费投资、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的作用,奠定我国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市场基础。对于税收的财政收入分配与改进经济职能,是指在保证广义税负稳定基础上,通过重新立税及调整税率等方式优化税收在我国整个财政收入中的比重,更好发挥税收的调节国民收入分配作用,达到优化财政收入结构、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目的。对于税收的经济稳定与增长经济职能,是指在发挥好前两个职能基础上实现的,前两个职能的发挥有助于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而在我国经济稳定发展基础上通过税制的改进、税种的优化等,促进我国经济在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三者之间是一种相互促进、相辅相承作用关系。
二、“营改增”政策的演进发展
所谓“营改增”,其实上就是营业税改增值税,即将企业的营业税应税项目改成增值税项目。“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在我国前后经历了从理论探索到区域试点到行业扩围,再到全面铺开的一个过程,历时十年之久,可以说是深思熟虑的结果。从2004年7月,我国财政部决定在东北地区的部分行业开展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改革试点开始,即奠定了后续“营改增”的政策基础;至增值税试点改革至第五个年头,即2009年1月我国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在一定程度了缓解了重复征税问题,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存在,即存在着企业增值税与营业税重复征收的问题;为了更好解决上重复征税问题,经我国国务院批准,于2011年11月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正式拉开了我国实施“营改增”政策的大幕;由2011年11月始,经过2012年至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的多个地区、多个行业的积极试点,我国决定于2016年的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作为起始于1994年曾经是我国“第三大税种”的营业税正式谢幕,我国全面步入了增值税的税收新时代;而我国的税收制度也变得更加完善,税收在优化我国国民经济结构、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三、税收经济职能角度的“营改增”积极影响与作用
1.“营改增”增强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与优化中的作用。“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全面实施,使增值税的税收中性在更大范围内得到体现,最重要的是其有效了减少了传统税制环境下政府对市场的干扰,使市场的资源配置与优化作用得以更充分的发挥。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依据最优税收原理,“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全面实施,课税行业、领域进一步扩大,税收中性实现方式中的普遍性原则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更多的经济、行业发展问题可以通过税收调节完成,而不是依赖政府的“宏观调控”;另一方面是依据税收中性实现方式中的效率原则,如果是营业税会随着交易次数的增加而反复征收,增值税则是通过多次交易的合并一次性征收,避免了因征收营业税对企业发展产生多次的干扰,有利于企业的自由、自主发展,以及鼓励企业更多考虑利用市场促发展问题。
2.“营改增”有利于财政收入分配中公平目标的实现。我国传统税收制度的财政收入职能较强,而其收入分配职能则较弱,特别税收的收入公平分配调节职能较弱;而要充分发挥税收的财政收入公平分配职能,关键之处在于合理调整当前我国的税制结构,“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实施使上述目标的实现成为可能,并为财政收入真正做到公平分配提供了契机。“营改增”税收政策的促进财政收入公平分配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全面实施有效消除了营业税重复征税问题,有力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是一种公平、公正的体现,也进一步赢得了企业对国家税收政策的信任;另一方面是“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纳税的合理性,如果说营业税没有充分考虑企业实际收益的话,那么增值税则正是考虑了企业的实际收益,在保证企业收益基礎上纳税无疑是最合理的,同样体现了纳税的公平、公正。
3.“营改增”有效助力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税收制度在稳定与增长国民经济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着重体现在税收制度对供给侧、需求侧和经济稳定的具体影响上,“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全面实施更进一步扩大了上述税收制度影响的范围,以及进一步增强了税收制度的稳定济、促增长作用发挥。首先,从对供给侧的影响看,“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全面实施有效扩大了劳动供给,主要体现在其打通了三次产业之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使不同产业之间的协调配合性增强;其次,从对需求侧的影响看,“营改增”后降低了企业税负,为劳动者收入提高及商品价格下降创造了有利条件;再次,从对经济稳定的影响看,一次完成征收的增值税能够有效减少财政收入波动,以及消除了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重复征税现象,有利于物价稳定及企业生产积极性的激发,保证国民经济的稳定与增长。
参考文献:
[1]刘敏.“营改增”的经济增长效应分析——以辽宁为例[J].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4).
[2]宫福贵.我国“营改增”的财政经济效应[J].经贸实践,2017,(17).
[3]彭艳芳.“营改增”、经济增长与税收分权[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14,(02).
[4]冷鹏.“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J].财经界(学术版),20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