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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城市是人们社会活动的中心。城市化的发展程度更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各项水平指标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衡量地区发展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化发展非常迅速,并且仍旧在高速地发展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住区发展报告》的预测:到2020年,我国城市化水平将达到58%左右。即2009年我国城市人口规模为6.5亿人,到2020年将增长到8.6亿人。这也就意味着在2009—2020年的12年间,平均每年有1 750万乡镇居民转变为新的城市居民。
关键词:城市化 房地产
我在这里以城市化的发展来分析房地产价格,是因为就一个城市而言,我们所说城市化进度大多数时候是以一个城市的建筑物为衡量的,房地产就是城市化的载体。城市化意味着要从根本上进行大规模的城市基础性设施建设,而这就意味着社会将会出现对房地产的庞大需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内住宅小区大批建造,商业用房迅速崛起,这些改变都会给房地产业带来巨大的市场需求。
在此我以广东省肇庆市为例来进行说明比较,肇庆在我国属于三线城市,目前我国三线城市的城市化水平还不是很高,城市房地产行业的起步也比较晚,在房地产的开发管理上经验不足,所以其自身存在产品结构性矛盾突出、土地浪费严重、与城市的城市化建设相互促进的作用发挥不足等问题,并且通过调查发现从长远会阻碍城市化发展的进程。我们得出结论,在三线城市的城市化建设中,社会与房地产企业应当关注的重点问题是哪一种房地产的开发方式更能体现城市化建设与房地产相互促进发展的这样一种良性效应,使其双方走上科学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肇庆市在2008年以前在广东省说不上是一个好城市,因为那时候肇庆高楼不多,商场不多,高尚的住宅小区也不多,所以这些方面的不足就导致了肇庆这个城市的房价不高,平均水平就在3000一平方左右。但是当广东省划分出了珠三角以后,广州、佛山、肇庆实现城市一体化,政府、商人都开始积极地建设这样一个具有巨大的升值潜力的城市,广州、佛山的人们看重肇庆的居住条件,大批人来到肇庆购买住房。此时肇庆下属的乡镇的人们也来肇庆买房,城市化的发展就带动了肇庆房价的快速提升,并且在这个城市大型房地产业,房价当也达到了平均水平6000一平方,一些住宅小区甚至超过万元一平方。
说到城市化的发展水平与房地产的发展水平,人们也必须看到这样一个现实,就是不管我们的房地产商建多少房子,却总是满足不了人们的需求,这是为什么呢?这实际上是从侧面反映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我国的城市化的发展水平领先于房地产的发展水平,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房地产高房价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仍会继续存在。当前我国虽然做出了一些调整房价的造福百姓的政策,但是细心的同学会发现,房价有降的也仅仅是那几个牛头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杭州,这几个城市的房价会降完全是因为房价在前段时间涨的太离谱了,2万一平方的房子试问有多少人买得起。而就我所知的几个中等城市:佛山、肇庆、北海、遵义等等,房价却仍旧是在不断上涨的。虽然这些中小城市的房价与大城市比起来有很大差距,但是在這样的房价下也仍旧有很多老百姓买不起房住,房子对他们来说都成了奢侈品,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会出现以下问题:影响城镇居民家庭住房条件的改善、造成银行信贷结构不合理及加剧银行信贷风险。所以我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仍旧需要想出一些对策来使房地产价格不再持续上涨,必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合理引导房产购买者预期
现实中购房者对房地产市场的真实情况缺乏了解,而商品住宅的价格指数其实也很难真实反映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状况,开发商总是依据消费者“买涨不买跌“的心理,房价涨时担心更加上涨而去购买,房价跌时心想会更加跌而不去购买,在消费者这种心态驱使下,房地产商与中介机构联手谎报商品房销售进度,发布一些不真实的信息去恶意哄抬房价。也有部分开发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囤积土地、房源,人为的造成市场环境的紧张,从而诱发房价的非正常上涨。再者由于我国二手房市场欠发达并且人们不愿购买二手房的心态,导致住房需求过度集中于一手房地产市场,进而推动价格上扬,而另一部分非商品化住宅的供给,就更加进一步扭曲了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因此政府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可以稳定社会心理预期,从而间接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我国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建立和健全房地产信息系统的基础上,从实际中做到信息公开、信息透明、数据清晰、数据准确,以保证房地产持续稳定的发展及保障购房者的基本权利。
二、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我国在社会经济发展与进步中逐步形成了房地产的相关制度并且构成了住房保障供给体系,这些制度包括住房公积金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廉租房制度。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这样的保障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是满足了中低收入阶层的一个基本住房需求。然而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实施仍然存在居民覆盖水平低、保障率低的状况,而存在的这些问题一直以来也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善。针对该问题笔者认为主要有两个解决办法:
1.确定保障性住房为非完全产权。保障性住房的收益权与处置权由购买者产权与国家补贴产权共同享有。
2.国家应对申请者的家庭真实水平情况进行调查,以防止住房保障对象的认定出现偏差。这一点上需要做到对申请住房保障的对象进行严格的审查,申请家庭必须是民政部门或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在册的家庭,与此同时信息必须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 合理利用金融货币政策
我国房地产开发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国内贷款、外资、自筹资金以及其他资金来源。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在2010年1-2月,上述四种资金来源分别累计为2489亿元、53亿元、3446亿元和4482亿元。其中,其他资金来源中包括定金及预收款、个人按揭贷款,分别为2446亿元、1443亿元。在房地产企业的开发与发展中,定金与首付的收取占有了大部分比例,而我国决大部分购房者的定金和首付款都是来自于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因此银行贷款就理所当然成为了房地产业的主要资金来源。然而由于房价价格虚高对银行等金融体系具有冲击作用,所以政府和银行应当在房价虚高的时候进行调控,目前对房地产实施的调控手段,主要是通过加息和上调存款准备金等措施,这些政策的制定对房地产开发和需求方面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城市化的发展带动房地产的发展其实对我们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来说是好的,但是在这种发展中要注意一个度,这个度就是是否符合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只要社会、政府从上述三个面紧抓落实,那房地产的价格将有望得到良好的控制,使广大老百姓都能拥有自己的住房,提高生活的水平。
参考文献:
[1]万礼锋;尹贻林.我国房地产价格上涨成因及其治理对策[J].价格理论与实践, 2010-03-15.
作者简介:陈晓黎(1986.07—)女。籍贯:贵州省遵义市。学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
关键词:城市化 房地产
我在这里以城市化的发展来分析房地产价格,是因为就一个城市而言,我们所说城市化进度大多数时候是以一个城市的建筑物为衡量的,房地产就是城市化的载体。城市化意味着要从根本上进行大规模的城市基础性设施建设,而这就意味着社会将会出现对房地产的庞大需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内住宅小区大批建造,商业用房迅速崛起,这些改变都会给房地产业带来巨大的市场需求。
在此我以广东省肇庆市为例来进行说明比较,肇庆在我国属于三线城市,目前我国三线城市的城市化水平还不是很高,城市房地产行业的起步也比较晚,在房地产的开发管理上经验不足,所以其自身存在产品结构性矛盾突出、土地浪费严重、与城市的城市化建设相互促进的作用发挥不足等问题,并且通过调查发现从长远会阻碍城市化发展的进程。我们得出结论,在三线城市的城市化建设中,社会与房地产企业应当关注的重点问题是哪一种房地产的开发方式更能体现城市化建设与房地产相互促进发展的这样一种良性效应,使其双方走上科学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肇庆市在2008年以前在广东省说不上是一个好城市,因为那时候肇庆高楼不多,商场不多,高尚的住宅小区也不多,所以这些方面的不足就导致了肇庆这个城市的房价不高,平均水平就在3000一平方左右。但是当广东省划分出了珠三角以后,广州、佛山、肇庆实现城市一体化,政府、商人都开始积极地建设这样一个具有巨大的升值潜力的城市,广州、佛山的人们看重肇庆的居住条件,大批人来到肇庆购买住房。此时肇庆下属的乡镇的人们也来肇庆买房,城市化的发展就带动了肇庆房价的快速提升,并且在这个城市大型房地产业,房价当也达到了平均水平6000一平方,一些住宅小区甚至超过万元一平方。
说到城市化的发展水平与房地产的发展水平,人们也必须看到这样一个现实,就是不管我们的房地产商建多少房子,却总是满足不了人们的需求,这是为什么呢?这实际上是从侧面反映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我国的城市化的发展水平领先于房地产的发展水平,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房地产高房价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仍会继续存在。当前我国虽然做出了一些调整房价的造福百姓的政策,但是细心的同学会发现,房价有降的也仅仅是那几个牛头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杭州,这几个城市的房价会降完全是因为房价在前段时间涨的太离谱了,2万一平方的房子试问有多少人买得起。而就我所知的几个中等城市:佛山、肇庆、北海、遵义等等,房价却仍旧是在不断上涨的。虽然这些中小城市的房价与大城市比起来有很大差距,但是在這样的房价下也仍旧有很多老百姓买不起房住,房子对他们来说都成了奢侈品,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会出现以下问题:影响城镇居民家庭住房条件的改善、造成银行信贷结构不合理及加剧银行信贷风险。所以我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仍旧需要想出一些对策来使房地产价格不再持续上涨,必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合理引导房产购买者预期
现实中购房者对房地产市场的真实情况缺乏了解,而商品住宅的价格指数其实也很难真实反映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状况,开发商总是依据消费者“买涨不买跌“的心理,房价涨时担心更加上涨而去购买,房价跌时心想会更加跌而不去购买,在消费者这种心态驱使下,房地产商与中介机构联手谎报商品房销售进度,发布一些不真实的信息去恶意哄抬房价。也有部分开发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囤积土地、房源,人为的造成市场环境的紧张,从而诱发房价的非正常上涨。再者由于我国二手房市场欠发达并且人们不愿购买二手房的心态,导致住房需求过度集中于一手房地产市场,进而推动价格上扬,而另一部分非商品化住宅的供给,就更加进一步扭曲了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因此政府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可以稳定社会心理预期,从而间接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我国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建立和健全房地产信息系统的基础上,从实际中做到信息公开、信息透明、数据清晰、数据准确,以保证房地产持续稳定的发展及保障购房者的基本权利。
二、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我国在社会经济发展与进步中逐步形成了房地产的相关制度并且构成了住房保障供给体系,这些制度包括住房公积金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廉租房制度。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这样的保障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是满足了中低收入阶层的一个基本住房需求。然而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实施仍然存在居民覆盖水平低、保障率低的状况,而存在的这些问题一直以来也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善。针对该问题笔者认为主要有两个解决办法:
1.确定保障性住房为非完全产权。保障性住房的收益权与处置权由购买者产权与国家补贴产权共同享有。
2.国家应对申请者的家庭真实水平情况进行调查,以防止住房保障对象的认定出现偏差。这一点上需要做到对申请住房保障的对象进行严格的审查,申请家庭必须是民政部门或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在册的家庭,与此同时信息必须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 合理利用金融货币政策
我国房地产开发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国内贷款、外资、自筹资金以及其他资金来源。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在2010年1-2月,上述四种资金来源分别累计为2489亿元、53亿元、3446亿元和4482亿元。其中,其他资金来源中包括定金及预收款、个人按揭贷款,分别为2446亿元、1443亿元。在房地产企业的开发与发展中,定金与首付的收取占有了大部分比例,而我国决大部分购房者的定金和首付款都是来自于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因此银行贷款就理所当然成为了房地产业的主要资金来源。然而由于房价价格虚高对银行等金融体系具有冲击作用,所以政府和银行应当在房价虚高的时候进行调控,目前对房地产实施的调控手段,主要是通过加息和上调存款准备金等措施,这些政策的制定对房地产开发和需求方面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城市化的发展带动房地产的发展其实对我们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来说是好的,但是在这种发展中要注意一个度,这个度就是是否符合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只要社会、政府从上述三个面紧抓落实,那房地产的价格将有望得到良好的控制,使广大老百姓都能拥有自己的住房,提高生活的水平。
参考文献:
[1]万礼锋;尹贻林.我国房地产价格上涨成因及其治理对策[J].价格理论与实践, 2010-03-15.
作者简介:陈晓黎(1986.07—)女。籍贯:贵州省遵义市。学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