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随着全球气候的不断变化及极端灾害天气的不断增加,雷电灾害在人们生产生活过程中的发生频率越来越高,尤其是在落后的农村地区,由于受到农民防雷减灾意识的缺乏及农村防雷减灾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及防雷减灾相关工作小组建设缺失等重要原因的影响,雷电灾害带来的负面影响更为显著。因而,为了减少雷电灾害天气对农村地区居民人身安全及正常生产活动的开展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对农村地区防雷减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技术对策是十分必要的。在此基础上,本文将这一内容作为主要研究内容进行了简要探析研究,以期为农村地区雷电灾害损失的减少起到参考和借鉴作用。
关键词:农村地区;雷电灾害;现存问题;防雷减灾策略
人们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同时全球的气候状况也在不断恶化,由于恶劣天气导致的雷电灾害发生愈加频繁,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阻碍地区生活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防雷减灾设施建设较不完善的农村地区来说,雷电灾害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更是十分显著,这是由于落后农村地区的居民往往并未充分意识到雷电灾害的真正成因,并且缺乏正确的雷电灾害防范意识,从而导致了雷电灾害所导致的损失无法得到有限避免,对农民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损害。
一、农村地区雷电灾害损失的形成原因分析
(一)农村居民防雷意识较为淡薄
就农村地区居民的文化程度及科普知识掌握程度来说,其水平往往较城市更好教育条件下的居民更低。因而在农村地区大部分的农民在防雷意识方面都较为淡薄,其不仅没有正确认识到雷电危害所可能带来的严重损失后果,而且对雷电灾害的成因及躲避技巧等也缺乏应有的了解。就雷电灾害的成因来说,部分思想封建落后的农民认为雷电是雷神发威的产物,因而认为自己无力抵抗,遂不采取防雷措施;而另有部分农村居民虽然认识到了雷电灾害的可躲避性,却未掌握正确的躲避方式,采用躲在大树底下等不正确的躲避行为,增大雷击风险。
(二)农村地区建筑防雷性能较差
在城市地区进行房屋建筑的过程中往往会对房屋进行统一的防雷处理,装置上避雷针等能够有效防雷的设备及装置。在当前我国的农村地区,大部分的住户都因为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建筑了新的房屋。但由于受到农民防雷减灾意识淡薄这一问题的影响,农村绝大部分建筑都未安置防雷减灾装置。即使有部分建筑的建造者意识到了防雷减灾的重要性,在房屋建设的过程中安装了一定的防雷减灾装置,但由于受到经济水平及技术水准的限制,所安装的防雷装置往往难以实现预期的防雷效果,无法实现实际意义上的防雷减灾。
(三)农村所用电器雷击隐患较多
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及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使得高科技技术下所创造的冰箱空调等家用电器在农村地区也得到了较广泛的普及与使用,且随着农村电网建设工作的不断完善及推进,这些电器设备在农村的使用呈现出日渐增多的趋势。但不可忽视的是,在农村对这些电器设备进行使用的过程中,并未对这些电子设备进行应有的防雷处理,电视所需要的信号接收器及空调等高能源电器的高压供电设施裸露在野外的现象十分常见,由此导致了雷击隐患的增加。
(四)农村雷电预警信息传播不畅
除了雷电灾害发生过程中对其进行实时躲避之外,科学有效的雷电天气预警也是减少雷电灾害发生的重要举措。但在农村地区,由于缺乏先进的雷电预测设备,因而相关的气象部门及管理部门无法准确掌握雷电天气发生的具体信息,从而也就无法为农民防雷减灾预防工作的开展提供科学的依据。此外,在部分预警信息准确度较高的农村地区,由于农村区域通讯水平的落后性,相关组织也无法将雷电预警信息通畅地传递给农民群众,由此导致农民群众在雷击灾害发生前无法采取预先的应急措施,阻碍了农村地区雷击灾害规避率的提高。
(五)不良自建行为导致雷电隐患
除了房屋建筑等在农民生活生产过程中所必须的建筑防雷性能较差这一问题之外,农民在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开展的其他建筑行为的不规范性也可能导致雷击灾害的发生。例如,在不少农村地区,为了获得更好的电视信号,农民往往会将天线安置在裸露的高处用以信号接收,由此就导致了雷电与天线上金属物质进行接触的几率显著增大,对电视设备的使用安全及农民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此外,安置在房屋顶部的热水器等设备未进行接地处理、将房屋建造在临水的区域等行为,都有可能导致雷击灾害发生频率的增加。
(六)农村防雷减灾体系建立不全
农村防雷减灾专门责任体系的建立能够有效地对农村雷电灾害进行科学的预防和处理,但由于农村地区的政府机构等责任部门在防雷减灾意识方面存在一定的落后性,因而防雷减灾体系的建立呈現出不完善的现象。具体地来说,农村地区专业的雷电灾害预防控制小组的建设不够完善,无法给农民提供可靠的雷电信息并宣传正确的避雷途径;另外雷电灾害责任体系的建立也不够完善,当农村地区雷电灾害发生时,缺乏有效地责任承担机构及灾害处理机构,导致雷电灾害所造成的损害无法得以及时挽回甚至随着时间的推进进一步扩大化的严重后果。
二、农村防雷减灾的有效方法
(一)加大农村地区防雷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
农村地区居民防雷知识的缺乏及防雷意识的薄弱是导致农村地区雷电灾害无法得以有效规避的重要原因。因而相关部门必须加大对农民实施的防雷知识科普教育工作的力度。首先就农村地区的政府部门来说,本文认为其应当在防雷知识的普及过程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采取各项措施进行防雷知识的普及宣传。例如,政府部门可以在农村区域类建立防雷知识宣传栏等设施进行防雷知识的张贴,引导农民自主学习有效的防雷知识;此外还可以通过开办防雷知识讲座、通过网络或短信发送防雷知识信息等方式引导农民进行防雷知识的学习,提高其防雷意识。而就农村地区的教育部门等其他部门来说,也应当辅助政府开展防雷减灾工作,将防雷减灾知识融入到农村教育等其他事业的开展过程中,使得农村居民能够通过更多的途径接触并了解防雷知识,最终为防雷举措的正确采取提供理论参考依据。 (二)提高农村地区建筑等设施防雷建设水平
农村房屋等设施建设过程中防雷减灾设施安置不够完善也是导致农村雷电灾害隐患存在的重要原因,因而农村政府部门等相关部门应当对农村设施的建设过程予以一定程度的监管,保障农村基础设施防雷设施的科学规范建设,保障农民生产生活的安全。具体地来说,本文认为农村政府部门可以采取的具体举措有:对农村建筑及其他设施中所采用的防雷设施进行质量检查,充分保障其防雷性能的发挥;此外还需要聘请专业的雷电灾害防范人员对农村各项设施防雷设备的安装进行科学指导,如指导农村房屋建造人员安装避雷针等直接有效的避雷装置、检查农村地区自建设施的防雷性能并对包括裸露的高压电线等存在雷击隐患的设施进行科学调整,充分保障农村地区基础设施防雷减灾性能的提升。
(三)努力增强农村地区家用电器防雷减灾性能
除了农村房屋等基础设施之外,农村地区居民所使用的各类家用电器的不当安装也是导致雷击隐患出现的重要原因,因而为了有效减少农村地区雷击灾害的发生频率,还应当努力增强农村地区家用电器的防雷减灾性能。其中,最为关键的对策就是应当对所有的农村家用电器进行接地处理,由此保障当雷电与电器接触时所产生的电流能够被导入地下,不会对农民的人身安全造成损害。此外还应当尽可能地规避电视天线裸露在高空等不良电器使用行为的出现,尽可能地实现农村电器的安全使用。
(四)及时发布农村地区雷电预警信息及注意事项
农村地区雷电灾害预警信息的及时发布是农民提前采取防雷减灾举措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因而农村地区政府应当联合地区气象部门认真落实这一举措。就气象部门而言,其主要应当承担起农村地区雷电灾害的预警监测任务,对地区所可能出现的雷电天气进行提前预测;而农村地区政府则应当积极开拓雷电预警信息的传播渠道,积极利用互联网及电视等平台进行雷电预警信息的发布,让农民能够通过更多的渠道获悉气候状况;此外政府還需要依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雷电灾害预警信息制定雷电灾害应急方案,必要时对农村人员进行转移处理,并应同时向农村居民发布注意事项,提醒其注意雷电灾害的躲避与防范。
(五)加强农村地区防雷减灾专项工作小组建设
农村防雷减灾工作的开展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及技术性,因而为了实现农村地区防雷减灾工作效率的提高,本文认为应当加强对农村地区防雷减灾专项工作小组的建设力度。就人员构成来说,本文认为农村地区防雷减灾专项工作小组应当由农村地区的气象员、雷电安全监管员、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及农村电路管理工作人员等人员构成。并且在专项工作小组开展工作之前应当对其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保障其专业素质的提高。此外,上级政府还可以通过建立不同区域防雷减灾专项工作小组工作成效评比的方式促进其发挥更大的效用。
(六)完善落实农村地区雷电灾害处理工作责任
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 当前已经明确地对地区防雷减灾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规范引导,因而在农村地区开展防雷减灾工作的过程中,必须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积极落实防雷减灾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各项责任。如地区政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完善的防雷减灾体系,并通过对农村地区设施的防雷性能进行监管、对防雷知识进行普及等具体举措实现其职责的落实;而气象部门则应当承担好雷电预警预报工作的责任,且应当建立完善的追责系统,一旦相关工作出现纰漏,则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处理,由此提高防雷减灾工作责任的落实效率。
结束语:
总而言之,由于受到农村地区不发达的经济及农民较有限的知识水平的影响,防雷减灾工作在农村地区的落实存在一定的难度。因而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地通过各种措施改善农村地区防雷减灾工作开展的现状,为农村居民生产生活过程的安全提供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周泽烽,蔡锐青,邱克伟.农村雷电灾害的成因及防雷关键技术分析[J].农业与技术,2017,37(22):239.
[2]黄勇.农村雷电灾害成因分析及防雷技术研究[J].农家参谋,2017(18):43.
[3]封心充.农村雷电灾害原因及防雷减灾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7(11):209+211.
[4]马楷明.农村雷电灾害的成因分析及防雷减灾策略研究[J].科技风,2017(03):152.
[5]陈德蓝.农村雷电灾害成因分析及防雷技术研究[J].农业与技术,2016,36(16):213.
[6]张虎,刘礼峰,吉振习.农村雷电灾害成因分析及防雷技术[J].安徽农学通报(下半月刊),2010,16(14):227-228.
关键词:农村地区;雷电灾害;现存问题;防雷减灾策略
人们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同时全球的气候状况也在不断恶化,由于恶劣天气导致的雷电灾害发生愈加频繁,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阻碍地区生活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防雷减灾设施建设较不完善的农村地区来说,雷电灾害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更是十分显著,这是由于落后农村地区的居民往往并未充分意识到雷电灾害的真正成因,并且缺乏正确的雷电灾害防范意识,从而导致了雷电灾害所导致的损失无法得到有限避免,对农民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损害。
一、农村地区雷电灾害损失的形成原因分析
(一)农村居民防雷意识较为淡薄
就农村地区居民的文化程度及科普知识掌握程度来说,其水平往往较城市更好教育条件下的居民更低。因而在农村地区大部分的农民在防雷意识方面都较为淡薄,其不仅没有正确认识到雷电危害所可能带来的严重损失后果,而且对雷电灾害的成因及躲避技巧等也缺乏应有的了解。就雷电灾害的成因来说,部分思想封建落后的农民认为雷电是雷神发威的产物,因而认为自己无力抵抗,遂不采取防雷措施;而另有部分农村居民虽然认识到了雷电灾害的可躲避性,却未掌握正确的躲避方式,采用躲在大树底下等不正确的躲避行为,增大雷击风险。
(二)农村地区建筑防雷性能较差
在城市地区进行房屋建筑的过程中往往会对房屋进行统一的防雷处理,装置上避雷针等能够有效防雷的设备及装置。在当前我国的农村地区,大部分的住户都因为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建筑了新的房屋。但由于受到农民防雷减灾意识淡薄这一问题的影响,农村绝大部分建筑都未安置防雷减灾装置。即使有部分建筑的建造者意识到了防雷减灾的重要性,在房屋建设的过程中安装了一定的防雷减灾装置,但由于受到经济水平及技术水准的限制,所安装的防雷装置往往难以实现预期的防雷效果,无法实现实际意义上的防雷减灾。
(三)农村所用电器雷击隐患较多
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及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使得高科技技术下所创造的冰箱空调等家用电器在农村地区也得到了较广泛的普及与使用,且随着农村电网建设工作的不断完善及推进,这些电器设备在农村的使用呈现出日渐增多的趋势。但不可忽视的是,在农村对这些电器设备进行使用的过程中,并未对这些电子设备进行应有的防雷处理,电视所需要的信号接收器及空调等高能源电器的高压供电设施裸露在野外的现象十分常见,由此导致了雷击隐患的增加。
(四)农村雷电预警信息传播不畅
除了雷电灾害发生过程中对其进行实时躲避之外,科学有效的雷电天气预警也是减少雷电灾害发生的重要举措。但在农村地区,由于缺乏先进的雷电预测设备,因而相关的气象部门及管理部门无法准确掌握雷电天气发生的具体信息,从而也就无法为农民防雷减灾预防工作的开展提供科学的依据。此外,在部分预警信息准确度较高的农村地区,由于农村区域通讯水平的落后性,相关组织也无法将雷电预警信息通畅地传递给农民群众,由此导致农民群众在雷击灾害发生前无法采取预先的应急措施,阻碍了农村地区雷击灾害规避率的提高。
(五)不良自建行为导致雷电隐患
除了房屋建筑等在农民生活生产过程中所必须的建筑防雷性能较差这一问题之外,农民在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开展的其他建筑行为的不规范性也可能导致雷击灾害的发生。例如,在不少农村地区,为了获得更好的电视信号,农民往往会将天线安置在裸露的高处用以信号接收,由此就导致了雷电与天线上金属物质进行接触的几率显著增大,对电视设备的使用安全及农民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此外,安置在房屋顶部的热水器等设备未进行接地处理、将房屋建造在临水的区域等行为,都有可能导致雷击灾害发生频率的增加。
(六)农村防雷减灾体系建立不全
农村防雷减灾专门责任体系的建立能够有效地对农村雷电灾害进行科学的预防和处理,但由于农村地区的政府机构等责任部门在防雷减灾意识方面存在一定的落后性,因而防雷减灾体系的建立呈現出不完善的现象。具体地来说,农村地区专业的雷电灾害预防控制小组的建设不够完善,无法给农民提供可靠的雷电信息并宣传正确的避雷途径;另外雷电灾害责任体系的建立也不够完善,当农村地区雷电灾害发生时,缺乏有效地责任承担机构及灾害处理机构,导致雷电灾害所造成的损害无法得以及时挽回甚至随着时间的推进进一步扩大化的严重后果。
二、农村防雷减灾的有效方法
(一)加大农村地区防雷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
农村地区居民防雷知识的缺乏及防雷意识的薄弱是导致农村地区雷电灾害无法得以有效规避的重要原因。因而相关部门必须加大对农民实施的防雷知识科普教育工作的力度。首先就农村地区的政府部门来说,本文认为其应当在防雷知识的普及过程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采取各项措施进行防雷知识的普及宣传。例如,政府部门可以在农村区域类建立防雷知识宣传栏等设施进行防雷知识的张贴,引导农民自主学习有效的防雷知识;此外还可以通过开办防雷知识讲座、通过网络或短信发送防雷知识信息等方式引导农民进行防雷知识的学习,提高其防雷意识。而就农村地区的教育部门等其他部门来说,也应当辅助政府开展防雷减灾工作,将防雷减灾知识融入到农村教育等其他事业的开展过程中,使得农村居民能够通过更多的途径接触并了解防雷知识,最终为防雷举措的正确采取提供理论参考依据。 (二)提高农村地区建筑等设施防雷建设水平
农村房屋等设施建设过程中防雷减灾设施安置不够完善也是导致农村雷电灾害隐患存在的重要原因,因而农村政府部门等相关部门应当对农村设施的建设过程予以一定程度的监管,保障农村基础设施防雷设施的科学规范建设,保障农民生产生活的安全。具体地来说,本文认为农村政府部门可以采取的具体举措有:对农村建筑及其他设施中所采用的防雷设施进行质量检查,充分保障其防雷性能的发挥;此外还需要聘请专业的雷电灾害防范人员对农村各项设施防雷设备的安装进行科学指导,如指导农村房屋建造人员安装避雷针等直接有效的避雷装置、检查农村地区自建设施的防雷性能并对包括裸露的高压电线等存在雷击隐患的设施进行科学调整,充分保障农村地区基础设施防雷减灾性能的提升。
(三)努力增强农村地区家用电器防雷减灾性能
除了农村房屋等基础设施之外,农村地区居民所使用的各类家用电器的不当安装也是导致雷击隐患出现的重要原因,因而为了有效减少农村地区雷击灾害的发生频率,还应当努力增强农村地区家用电器的防雷减灾性能。其中,最为关键的对策就是应当对所有的农村家用电器进行接地处理,由此保障当雷电与电器接触时所产生的电流能够被导入地下,不会对农民的人身安全造成损害。此外还应当尽可能地规避电视天线裸露在高空等不良电器使用行为的出现,尽可能地实现农村电器的安全使用。
(四)及时发布农村地区雷电预警信息及注意事项
农村地区雷电灾害预警信息的及时发布是农民提前采取防雷减灾举措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因而农村地区政府应当联合地区气象部门认真落实这一举措。就气象部门而言,其主要应当承担起农村地区雷电灾害的预警监测任务,对地区所可能出现的雷电天气进行提前预测;而农村地区政府则应当积极开拓雷电预警信息的传播渠道,积极利用互联网及电视等平台进行雷电预警信息的发布,让农民能够通过更多的渠道获悉气候状况;此外政府還需要依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雷电灾害预警信息制定雷电灾害应急方案,必要时对农村人员进行转移处理,并应同时向农村居民发布注意事项,提醒其注意雷电灾害的躲避与防范。
(五)加强农村地区防雷减灾专项工作小组建设
农村防雷减灾工作的开展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及技术性,因而为了实现农村地区防雷减灾工作效率的提高,本文认为应当加强对农村地区防雷减灾专项工作小组的建设力度。就人员构成来说,本文认为农村地区防雷减灾专项工作小组应当由农村地区的气象员、雷电安全监管员、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及农村电路管理工作人员等人员构成。并且在专项工作小组开展工作之前应当对其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保障其专业素质的提高。此外,上级政府还可以通过建立不同区域防雷减灾专项工作小组工作成效评比的方式促进其发挥更大的效用。
(六)完善落实农村地区雷电灾害处理工作责任
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 当前已经明确地对地区防雷减灾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规范引导,因而在农村地区开展防雷减灾工作的过程中,必须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积极落实防雷减灾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各项责任。如地区政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完善的防雷减灾体系,并通过对农村地区设施的防雷性能进行监管、对防雷知识进行普及等具体举措实现其职责的落实;而气象部门则应当承担好雷电预警预报工作的责任,且应当建立完善的追责系统,一旦相关工作出现纰漏,则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处理,由此提高防雷减灾工作责任的落实效率。
结束语:
总而言之,由于受到农村地区不发达的经济及农民较有限的知识水平的影响,防雷减灾工作在农村地区的落实存在一定的难度。因而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地通过各种措施改善农村地区防雷减灾工作开展的现状,为农村居民生产生活过程的安全提供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周泽烽,蔡锐青,邱克伟.农村雷电灾害的成因及防雷关键技术分析[J].农业与技术,2017,37(22):239.
[2]黄勇.农村雷电灾害成因分析及防雷技术研究[J].农家参谋,2017(18):43.
[3]封心充.农村雷电灾害原因及防雷减灾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7(11):209+211.
[4]马楷明.农村雷电灾害的成因分析及防雷减灾策略研究[J].科技风,2017(03):152.
[5]陈德蓝.农村雷电灾害成因分析及防雷技术研究[J].农业与技术,2016,36(16):213.
[6]张虎,刘礼峰,吉振习.农村雷电灾害成因分析及防雷技术[J].安徽农学通报(下半月刊),2010,16(14):227-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