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基于孔孟关系和孔孟的诗学思想,本文认为,孟子以“怨慕”说回应并转化了孔子的“《诗》可以怨”.孟子以“慕”释“怨”,正是他仁道原则的展开.孔子的“可以怨”通过对怨的合理抒发达到无怨境界,孟子则通过对怨的内在机制的揭示和界定化怨为慕.孔子的怨以兴、观为基础,孟子的怨以《诗》本义为基础.孔子关注的是《诗》如何怨;孟子回答的是《诗》是否可以怨及为什么可以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