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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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分析新生儿经外周置入中心静脉导管(PICC)相关性感染的影响因素。方法 纳入2020年11月-2022年11月收治的PICC导管留置新生儿120例为研究对象,并收集其临床资料开展回顾性研究,根据置管后是否发生PICC导管相关性感染进行分组,感染组18例,未感染组102例,比较两组临床资料中所记录的PICC导管相关性感染的发生情况,并进行多元Logistic回归分析PICC导管相关性感染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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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分析新生儿经外周置入中心静脉导管(PICC)相关性感染的影响因素。方法 纳入2020年11月-2022年11月收治的PICC导管留置新生儿120例为研究对象,并收集其临床资料开展回顾性研究,根据置管后是否发生PICC导管相关性感染进行分组,感染组18例,未感染组102例,比较两组临床资料中所记录的PICC导管相关性感染的发生情况,并进行多元Logistic回归分析PICC导管相关性感染发生的影响因素。结果 单因素分析,胎龄(<30 w)、出生体重(<1 200 g)、新生儿窒息、新生儿肺炎、置管穿刺次数(≥3次)、导管维护时所使用的消毒方式(棉签擦拭)、导管维护时无菌防护操作不规范、PICC导管维持时间(>7 d)、置管期间有发生导管堵塞、住院时间(>7 d)均为新生儿PICC导管相关性感染发生的影响因素(P值均<0.05);多因素分析,出生体重<1 200 g是新生儿PICC导管相关性感染发生的独立危险因素,胎龄<30 w、PICC导管维持时间>7 d是其重要影响因素,而导管维护时无菌防护屏障良好则是其独立保护因素(P值<0.05)。结论 新生儿PICC导管相关性感染发生的独立危险因素为极低出生体重(<1 200 g),重要危险因素有早产(胎龄<30 w)和PICC导管维持时间(>7 d),保护因素为导管维护时无菌防护屏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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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新时代,建设教育强国、体育强国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任务和战略目标。高校青年体育教师是体育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生力军和未来希望,肩负体育强国建设、人才培养的重任。在新形势下提升其专业素养,不但是回应现实发展需要,更是建设强国战略的必然要求。为全面了解并促进其专业素养提升,采用扎根理论研究法,围绕教学、训练、科研、社会服务等内容对高校青年体育教师进行访谈和质性分析,抽取174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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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禁令适用保全程序的主要障碍,是禁令独立性和保全辅助性之间的性质冲突,这尤其体现在诉前保全的起诉期间制度。但是,既有对人格权禁令与保全间差异的分析同样存在缺陷,禁令的独立性并非必然指向终局性裁判,也可以是减轻申请人起诉义务的制度安排。自我国诉前行为保全的立法制度史和相关比较法经验来看,起诉期间的制度设计存在更具当事人主义色彩的其他可能模式,故人格权禁令并非必须通过新设禁令制度解决。
《民法典》施行以来,人格权禁令程序在诉讼实践中遭受冷遇,几近搁置。人格权禁令程序功能定位模糊、审理规则欠缺、申请条件不明、救济途径待定在不同程度上限制了法官适用人格权禁令程序的积极性,也导致申请人心存顾虑。人格权禁令旨在快速实现人格权预防性保护或救济,为适应其迅捷性要求,法院应合理运用非讼程序规则以适度简化程序。由于人格权预防性保护或救济的紧迫性,在申请条件的判断上,对于禁令保护范围及难以弥补损害
防御请求权之诉的认识框架和路径基于实体法上存在的防御请求权,其与诉结成特有的关系——“权诉架构”框架。作为诉的基本类型——给付之诉恒定地将相应的请求权作为基础,因此防御请求权之诉必然与其实体上的防御请求权对应。在物权与债权两分的认知框架下,防御请求权基于绝对权请求权。依据“权—诉架构”体制,只要具有绝对权请求权也就当然可以提起防御请求之诉。防御请求之诉又可以分为一般防御请求之诉和特殊防御之诉,后者
以上海某快速路盾构隧道工程项目为背景,通过数值模拟针对盾构隧道近穿建筑物、高架桥和河道桥梁进行关键风险点分析,明确辨识盾构隧道施工风险事故,并结合专家调查法和层次分析法对盾构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给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风险评估结果能有效地识别盾构隧道施工过程中的潜在风险点,为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人格权侵害禁令是《民法典》第997条创设的一项特殊禁令,要求民事诉讼程序在与之对接时既能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迅速颁布禁令,又要保障当事人的基本程序性权利。但是,我国现有的诉讼程序与非讼程序皆无法二者兼顾。对此,建议结合我国关于民事速裁程序的现有规定,充分考虑人格权禁令制度自身的功能、性质,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困境,专门构建一套包含管辖法院、启动主体、审理程序、证明对象、先行条件等在内的完整的速裁程序,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