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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要使小城镇得以规模发展,关键在于其常住人口的适度数量;小城镇常住人口的适度数量,要以适度的辖区人口为基础;增大镇乡辖区人口数量,需要镇乡行政区划的配套改革;镇乡数量减少后,农业人口的生活居住条件也应随之改变;安置好多余的镇乡干部,是深化镇乡行政区划改革的重要保证。文章还认为,围绕小城镇规模发展进一步深化镇乡行政区划改革,是我国城镇化进程带有前瞻性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