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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4日举行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随后,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厅长、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依次登台亮相,诚恳展示推动法治建设的成绩、问题和改进措施,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创新法治政府专项监督的一次有益尝试。
2021年3月24日,阳光明媚的西子湖畔,迎来了一场“特殊”的法治会考。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首次审议了24名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的书面报告。其中,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厅长、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还向大会作了口头报告。
“需要指出的是,听取、审议部门负责人依法履职报告,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听取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报告的一项配套措施,通过个人依法履职情况侧面反映政府法治建设总体情况,工作的落脚点还是在于整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
法治政府建设的“浙”张高分报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明确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不仅听取审议了我省2020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还听取审议了纲要实施五年来我省相关工作情况。
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的各项任务均已全面完成,法治浙江建设社会公众满意度从2015年的77.8%提升至2020年的91.1%。”法治浙江建设可谓硕果累累。
数字赋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新成效。
这些年,浙江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作出的“数字浙江”建设部署,大力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显著提升。其中,政府数字化与法治化融合,特别是迭代升级“浙里办”“浙政钉”,推进32个重点项目建设,初步建成“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
同时,深化简政放权和减证便民。5年来共取消行政许可184项,省市两级清理取消证明事项198项,多地实现地方设定“零证明”。此外,建成全省统一的执法监管系统、处罚办案系统及掌上办理端,创新信用分类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率先出台《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构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法治政府制度供给有新成果。
在这方面,浙江探索建立重要法规起草双组长制,围绕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加强立法。在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方面,制定《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改省政府议事规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等。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完善法规动态维护机制也是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内容。5年来省本级合法性审查1156件,备案审查4723件,备案纠错率5.2%。省本级累计审查法规27件、规章32件,清理后废止规章24件、修改72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1811件。
地方治理法治化程度有新提升。
如,大力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2020年,浙江交出“七五”普法优秀答卷。完成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打造“浙政钉”“公务员云讲堂”学法平台,开展行政机关“旁听百場庭审”活动。
此外,做好行政争议预防调处化解,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探索构建“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县域社会治理新模式。
同时,浙江坚持以考核督察问责和示范创建为载体,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有新进展。对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出清单式要求,组织开展述责述法试点。完善考核评价,加强督察问责。
打造人大监督工作创新示范样本
“全力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省司法厅深入基层、企业开展调研,进行多轮《条例》修改、论证和完善工作,2020年12月,《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成为全国第一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我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为总抓手,聚焦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忠实履行职责,强化法治建设,推动生态环境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创新应用‘一图一码一指数’的精密智控平台,压实‘源头查控+硬核隔离+精密智控’机制,在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中,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
3月24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厅长徐旭、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方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张平依次在汇报席上口头汇报依法履职情况。其他21名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提供书面报告,并列席旁听会议。
这是浙江省首次审议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的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法治建设要抓‘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守法用法,养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改革、谋发展的思想自觉。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家军也强调,要拓展法治政府监督,强化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监督。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我们依据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监督条例等规定,对今年的专项监督工作做了一些创新。”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解释。
据了解,24名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报告,主要围绕与部门职责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及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的内容,谈成绩摆问题提建议。重点落在依法履职上,区别于述德述法、述职评议。 “我们听取、审议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依法履职报告,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推动部门‘一把手’依法行政,督促政府部门把法律法规执行到位。”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就有关问题多次向省委、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请示汇报,与省有关部门加强交流沟通,并从2020年底就着手准备,赴各地调研,还专门制作了部门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报告的文本样式,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万事开头难。“听取任命干部依法履职情况报告,是人大履行法定监督职能的创新。我们将加强对这项工作经验做法的总结和提炼,为今后常态化开展这项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努力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完善,把这项工作打造成人大监督工作创新的示范样本。”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实现法治政府率先突破
尽管过去5年,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标法治中国示范区、对标“重要窗口”、对标人民群众新期望新要求,还存在短板和问题。
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前期调研发现,还存在对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深化、综合行政执法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有待全面推开和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整合还不到位等问题。
如何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在向省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报告中,省政府绘出了清晰的“路线图”。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引导党员干部学深悟透、笃学践行。发挥各类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
在加快推进地方特色立法上率先突破。探索建立“小快灵”地方特色立法模式,高质量完成2021年政府立法计划,加强立法备案审查,积极构建适应我省高质量发展的地方规章体系。
在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上率先突破。以编制执法目录为主要抓手,更大范围整合执法职责、执法力量、执法资源,加快打造全省统一的执法监管数字化平台,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完善“ 综合执法+专业执法+联合执法”的工作体系,推动审批、监管、处罚、评价统筹衔接、形成闭环。
在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上率先突破。制定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试点。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建设一批多业务集成协同应用项目。全面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公平竞争和反垄断审查。
在加快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上率先突破。研究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浙江全面有效实施。加强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擦亮“基层治理四平台”品牌。开展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夯实法治建设的基层基础。
在加快以数字化牵引法治政府建设上率先突破。依托数字浙江建设,对各类法治领域信息、数据、网络平台进行整合和贯通,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量和水平。推进政府履职数字化改革,建设行政执法集成式数字化平台。
“力争到2025年,《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确立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全面实现,基本实现政府治理现代化,在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中实现法治政府率先突破。到2035年,在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中率先建成法治政府,使法治真正成为浙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省政府的报告写道。
摄影 蔡荣章 屠轶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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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建立县乡两级人大审查法治政府工作报告机制
钱塘江尽到桐庐,水碧山青画不如。提起桐庐,不少人的第一印象是好山好水,风景秀丽,最美县城,但在桐庐百姓心中,“法治”是构成百姓满满幸福感的“筋骨”,也是桐庐建设发展的着力点、支撑点。
桐庐县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的关键环节,不断深化完善法治桐庐建设系统工程,奋力朝着打造“县域法治首善之区”目标不断迈进。2020年8月,桐庐上榜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硕果累累。而这其中,桐庐人大以“盯住法”为关键,打出监督“组合拳”,创新建立县乡两级人大审查法治政府工作报告机制,持续推进法治桐庐建设。
做好规定动作。桐庐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人代会听取和审查工作报告、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式,切实做好法制工作监督。如去年常委会持续推进宪法广场建设,進一步发挥法治建设主阵地作用;审议“两院”半(全)年度工作报告,切实推动“两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提升公正司法水平。今年还将致力于法治乡村暨“微法庭”建设情况专题调研,从基层源头入手推进法治桐庐建设。
创新建立机制。建立县乡两级人大审查法治政府工作报告机制,拟定《关于建立县乡两级政府年度依法治县工作情况向人大报告的意见》,明确了报告形式、报告内容、审议程序和组织领导等操作规范,使法治政府建设可以更广泛地征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2019年11月,由依法治县委员会下发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党在工作意见执行中的领导。同时,将人大常委会审议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列入重大事项年度清单,为大会审查打好基础。2020年1月18日,桐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为全省县级人大首次在人代会上审查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并实现乡镇人代会审查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全覆盖。
打好监督组合拳。结合人代会审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前期常委会法制专(工)委根据“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性示范地区”的要求,对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政法委等相关部门进行走访调研,了解掌握法治政府建设进度。及时与县政府相关部门对接报告的起草,对报告草案进行预审,在主任会议和常委会的预审时提出审查建议,力争将客观全面的工作报告提交全体县人大代表审查。深度参与县域法治督察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担任督察组组长,邀请县域内各级人大代表、专业律师等参与,实现全方位监督。(单琮喻)
2021年3月24日,阳光明媚的西子湖畔,迎来了一场“特殊”的法治会考。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首次审议了24名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的书面报告。其中,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厅长、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还向大会作了口头报告。
“需要指出的是,听取、审议部门负责人依法履职报告,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听取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报告的一项配套措施,通过个人依法履职情况侧面反映政府法治建设总体情况,工作的落脚点还是在于整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
法治政府建设的“浙”张高分报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明确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不仅听取审议了我省2020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还听取审议了纲要实施五年来我省相关工作情况。
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的各项任务均已全面完成,法治浙江建设社会公众满意度从2015年的77.8%提升至2020年的91.1%。”法治浙江建设可谓硕果累累。
数字赋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新成效。
这些年,浙江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作出的“数字浙江”建设部署,大力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显著提升。其中,政府数字化与法治化融合,特别是迭代升级“浙里办”“浙政钉”,推进32个重点项目建设,初步建成“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
同时,深化简政放权和减证便民。5年来共取消行政许可184项,省市两级清理取消证明事项198项,多地实现地方设定“零证明”。此外,建成全省统一的执法监管系统、处罚办案系统及掌上办理端,创新信用分类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率先出台《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构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法治政府制度供给有新成果。
在这方面,浙江探索建立重要法规起草双组长制,围绕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加强立法。在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方面,制定《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改省政府议事规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等。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完善法规动态维护机制也是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内容。5年来省本级合法性审查1156件,备案审查4723件,备案纠错率5.2%。省本级累计审查法规27件、规章32件,清理后废止规章24件、修改72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1811件。
地方治理法治化程度有新提升。
如,大力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2020年,浙江交出“七五”普法优秀答卷。完成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打造“浙政钉”“公务员云讲堂”学法平台,开展行政机关“旁听百場庭审”活动。
此外,做好行政争议预防调处化解,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探索构建“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县域社会治理新模式。
同时,浙江坚持以考核督察问责和示范创建为载体,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有新进展。对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出清单式要求,组织开展述责述法试点。完善考核评价,加强督察问责。
打造人大监督工作创新示范样本
“全力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省司法厅深入基层、企业开展调研,进行多轮《条例》修改、论证和完善工作,2020年12月,《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成为全国第一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我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为总抓手,聚焦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忠实履行职责,强化法治建设,推动生态环境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创新应用‘一图一码一指数’的精密智控平台,压实‘源头查控+硬核隔离+精密智控’机制,在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中,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
3月24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厅长徐旭、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方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张平依次在汇报席上口头汇报依法履职情况。其他21名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提供书面报告,并列席旁听会议。
这是浙江省首次审议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的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法治建设要抓‘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守法用法,养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改革、谋发展的思想自觉。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家军也强调,要拓展法治政府监督,强化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监督。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我们依据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监督条例等规定,对今年的专项监督工作做了一些创新。”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解释。
据了解,24名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报告,主要围绕与部门职责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及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的内容,谈成绩摆问题提建议。重点落在依法履职上,区别于述德述法、述职评议。 “我们听取、审议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依法履职报告,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推动部门‘一把手’依法行政,督促政府部门把法律法规执行到位。”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就有关问题多次向省委、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请示汇报,与省有关部门加强交流沟通,并从2020年底就着手准备,赴各地调研,还专门制作了部门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报告的文本样式,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万事开头难。“听取任命干部依法履职情况报告,是人大履行法定监督职能的创新。我们将加强对这项工作经验做法的总结和提炼,为今后常态化开展这项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努力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完善,把这项工作打造成人大监督工作创新的示范样本。”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实现法治政府率先突破
尽管过去5年,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标法治中国示范区、对标“重要窗口”、对标人民群众新期望新要求,还存在短板和问题。
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前期调研发现,还存在对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深化、综合行政执法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有待全面推开和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整合还不到位等问题。
如何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在向省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报告中,省政府绘出了清晰的“路线图”。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引导党员干部学深悟透、笃学践行。发挥各类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
在加快推进地方特色立法上率先突破。探索建立“小快灵”地方特色立法模式,高质量完成2021年政府立法计划,加强立法备案审查,积极构建适应我省高质量发展的地方规章体系。
在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上率先突破。以编制执法目录为主要抓手,更大范围整合执法职责、执法力量、执法资源,加快打造全省统一的执法监管数字化平台,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完善“ 综合执法+专业执法+联合执法”的工作体系,推动审批、监管、处罚、评价统筹衔接、形成闭环。
在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上率先突破。制定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试点。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建设一批多业务集成协同应用项目。全面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公平竞争和反垄断审查。
在加快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上率先突破。研究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浙江全面有效实施。加强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擦亮“基层治理四平台”品牌。开展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夯实法治建设的基层基础。
在加快以数字化牵引法治政府建设上率先突破。依托数字浙江建设,对各类法治领域信息、数据、网络平台进行整合和贯通,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量和水平。推进政府履职数字化改革,建设行政执法集成式数字化平台。
“力争到2025年,《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确立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全面实现,基本实现政府治理现代化,在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中实现法治政府率先突破。到2035年,在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中率先建成法治政府,使法治真正成为浙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省政府的报告写道。
摄影 蔡荣章 屠轶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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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建立县乡两级人大审查法治政府工作报告机制
钱塘江尽到桐庐,水碧山青画不如。提起桐庐,不少人的第一印象是好山好水,风景秀丽,最美县城,但在桐庐百姓心中,“法治”是构成百姓满满幸福感的“筋骨”,也是桐庐建设发展的着力点、支撑点。
桐庐县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的关键环节,不断深化完善法治桐庐建设系统工程,奋力朝着打造“县域法治首善之区”目标不断迈进。2020年8月,桐庐上榜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硕果累累。而这其中,桐庐人大以“盯住法”为关键,打出监督“组合拳”,创新建立县乡两级人大审查法治政府工作报告机制,持续推进法治桐庐建设。
做好规定动作。桐庐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人代会听取和审查工作报告、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式,切实做好法制工作监督。如去年常委会持续推进宪法广场建设,進一步发挥法治建设主阵地作用;审议“两院”半(全)年度工作报告,切实推动“两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提升公正司法水平。今年还将致力于法治乡村暨“微法庭”建设情况专题调研,从基层源头入手推进法治桐庐建设。
创新建立机制。建立县乡两级人大审查法治政府工作报告机制,拟定《关于建立县乡两级政府年度依法治县工作情况向人大报告的意见》,明确了报告形式、报告内容、审议程序和组织领导等操作规范,使法治政府建设可以更广泛地征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2019年11月,由依法治县委员会下发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党在工作意见执行中的领导。同时,将人大常委会审议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列入重大事项年度清单,为大会审查打好基础。2020年1月18日,桐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为全省县级人大首次在人代会上审查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并实现乡镇人代会审查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全覆盖。
打好监督组合拳。结合人代会审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前期常委会法制专(工)委根据“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性示范地区”的要求,对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政法委等相关部门进行走访调研,了解掌握法治政府建设进度。及时与县政府相关部门对接报告的起草,对报告草案进行预审,在主任会议和常委会的预审时提出审查建议,力争将客观全面的工作报告提交全体县人大代表审查。深度参与县域法治督察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担任督察组组长,邀请县域内各级人大代表、专业律师等参与,实现全方位监督。(单琮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