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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黄山讲性教育课已是第三次了,我们上海大学文学院在黄山市太平县设了一个培训中心,有计划生育干部班,我要在这个班上讲四天性教育课。
在讲性教育课的过程中,总有学员来问这问那,而这次,竟是三位女士都来问我关于她们的婚外恋的问题。
这三位女士都是三十多岁,都有相当的文化程度,气质都不坏,而且都有相似的情况。两位女士和丈夫的关系一般,一位女士和丈夫的关系较好。三个人都有孩子,但都有婚外情人。她们的彷徨都是既舍不得和婚外情人分手,又舍不得家庭和孩子,不愿离婚,问我有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
这三位女士当然是一个个分别与我交谈的。其中两位直率地说自己如何如何,一位却说是她的一位女友有这种情况,“我代她来问问”,可是说着说着,她的眼圈红了。很明显,这是她自己的事了,否则,为什么要这么动情呢?
她终于点点头,承认了。
可是,她有些话仍旧含糊不清,我弄不清楚她和那个“第三者”关系如何,于是直截了当地问:“你们好到什么程度了?”
“已经好到不可收拾的程度了。”她低低地说。她是一个矿上的干部,婚外情人是矿长,他年轻有为,领导器重,前途无量。他们都知道,如果这件事一败露,两个家庭全完了,矿长的前途也完了。
我明确地告诉她:“你在走钢丝。”我说“两全其美”只是幻想,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如果拖下去两个家庭都要遭到很大的不幸,大家全毁了。所以必须当机立断,只能要一头。——要哪一头我没有说,让当事人自己去考虑。
我对另外两位女士也如是说。
我知道她们都不得不同意我们看法。她们也明白这是惟一的选择,可是做起来就难了,这有什么办法呢?
和她们交谈以后,我又有一种新的思考:多少年来,我们所受的都是性的“专一”的教育,人类自进入私有制社会后,就建立了一夫一妻制,封建社会提倡“从一而终”。我们从小就知道“爱情要专一”,恩格斯也说“爱情是排他的”……但是,可不可以出现同时爱上两个异性的情况呢?譬如说,一个女子爱她的丈夫,因为他们共过患难,而且有长期共同生活的感情;但是她又爱上另一个男子,因为他有更大的魅力,例如十分志同道合,或是才华横溢,等等。这两种感情能否并存呢?一个男子,是不是也可能既爱上一位在这方面有极大魅力的女子,又爱上一位在那方面有极大魅力的女子呢?
无论如何,感情应该是无罪的,是应该有控制的。有人曾经比喻,爱情像一潭蓄之既久的潭水,如果引导得当,能灌溉良田,获得丰收;如果引导不当,会泛滥成灾,使人没顶。对谁有好感,爱谁,这是埋藏在心底的东西,谁也摸不到,谁也不能压制它、消灭它。但是,一旦将它流露出来,变成行动,形成婚姻行为,或是性行为,那就要对人负责、对社会负责了。我们说,婚姻要以爱情为基础,性要和爱结合起来,但是并不等于说,只要有爱情就可以发生性行为,就可以任意冲出现有的婚姻了。人类在原始社会,群婚杂交,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发生性行为,可是经过长时期的生活实践,逐渐认识到这种滥交不利于后代的健康成长,不得社会秩序的稳定,所以逐渐建立了婚姻制度。“制”就是规矩,就是限制;“度”就是限制的程度。这就是说,要把人们的性行为限制在婚姻范围之内,因为性不仅是个人的私事,而且影响他人,影响社会,要对他人、对社会负责,社会就要干预。
以婚外恋来说,如果双方出自真正的爱情,爱得难舍难分,那当然有合理的一面,但是它冲出现有的婚姻家庭,祸及两个家庭,祸及下一代,则是社会所不容的,因为它破坏了社会的稳定,甚至起到瓦解社会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两种可能:一是旧的爱情如果确已破灭,为新的爱情所代替,那么也只能在婚姻上重新组合,而不能“脚踩两条船”;二是如果这种感情和家庭、社会发生剧烈冲突,而原有的婚姻家庭又不可能改变,那么只有控制自己的感情服从社会利益。人是社会化的动物,社会利益是高于一切的。人如果为感情的驱使独行其是,不顾社会对性的正确控制,那只有引火烧身,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所以,一些年来,我反复思考,我对这三位女士的回答,还是对的。
(作者刘达临,中国性保健专业委员会会长、亚洲性学联会副主席、赫希菲尔德国际性学大奖得主、中国两万例性文明调查主持人。有《中国当代性文化》、《中国古代性文化》、《性社会学》等数十部专著出版。)(责编 关山越)
在讲性教育课的过程中,总有学员来问这问那,而这次,竟是三位女士都来问我关于她们的婚外恋的问题。
这三位女士都是三十多岁,都有相当的文化程度,气质都不坏,而且都有相似的情况。两位女士和丈夫的关系一般,一位女士和丈夫的关系较好。三个人都有孩子,但都有婚外情人。她们的彷徨都是既舍不得和婚外情人分手,又舍不得家庭和孩子,不愿离婚,问我有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
这三位女士当然是一个个分别与我交谈的。其中两位直率地说自己如何如何,一位却说是她的一位女友有这种情况,“我代她来问问”,可是说着说着,她的眼圈红了。很明显,这是她自己的事了,否则,为什么要这么动情呢?
她终于点点头,承认了。
可是,她有些话仍旧含糊不清,我弄不清楚她和那个“第三者”关系如何,于是直截了当地问:“你们好到什么程度了?”
“已经好到不可收拾的程度了。”她低低地说。她是一个矿上的干部,婚外情人是矿长,他年轻有为,领导器重,前途无量。他们都知道,如果这件事一败露,两个家庭全完了,矿长的前途也完了。
我明确地告诉她:“你在走钢丝。”我说“两全其美”只是幻想,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如果拖下去两个家庭都要遭到很大的不幸,大家全毁了。所以必须当机立断,只能要一头。——要哪一头我没有说,让当事人自己去考虑。
我对另外两位女士也如是说。
我知道她们都不得不同意我们看法。她们也明白这是惟一的选择,可是做起来就难了,这有什么办法呢?
和她们交谈以后,我又有一种新的思考:多少年来,我们所受的都是性的“专一”的教育,人类自进入私有制社会后,就建立了一夫一妻制,封建社会提倡“从一而终”。我们从小就知道“爱情要专一”,恩格斯也说“爱情是排他的”……但是,可不可以出现同时爱上两个异性的情况呢?譬如说,一个女子爱她的丈夫,因为他们共过患难,而且有长期共同生活的感情;但是她又爱上另一个男子,因为他有更大的魅力,例如十分志同道合,或是才华横溢,等等。这两种感情能否并存呢?一个男子,是不是也可能既爱上一位在这方面有极大魅力的女子,又爱上一位在那方面有极大魅力的女子呢?
无论如何,感情应该是无罪的,是应该有控制的。有人曾经比喻,爱情像一潭蓄之既久的潭水,如果引导得当,能灌溉良田,获得丰收;如果引导不当,会泛滥成灾,使人没顶。对谁有好感,爱谁,这是埋藏在心底的东西,谁也摸不到,谁也不能压制它、消灭它。但是,一旦将它流露出来,变成行动,形成婚姻行为,或是性行为,那就要对人负责、对社会负责了。我们说,婚姻要以爱情为基础,性要和爱结合起来,但是并不等于说,只要有爱情就可以发生性行为,就可以任意冲出现有的婚姻了。人类在原始社会,群婚杂交,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发生性行为,可是经过长时期的生活实践,逐渐认识到这种滥交不利于后代的健康成长,不得社会秩序的稳定,所以逐渐建立了婚姻制度。“制”就是规矩,就是限制;“度”就是限制的程度。这就是说,要把人们的性行为限制在婚姻范围之内,因为性不仅是个人的私事,而且影响他人,影响社会,要对他人、对社会负责,社会就要干预。
以婚外恋来说,如果双方出自真正的爱情,爱得难舍难分,那当然有合理的一面,但是它冲出现有的婚姻家庭,祸及两个家庭,祸及下一代,则是社会所不容的,因为它破坏了社会的稳定,甚至起到瓦解社会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两种可能:一是旧的爱情如果确已破灭,为新的爱情所代替,那么也只能在婚姻上重新组合,而不能“脚踩两条船”;二是如果这种感情和家庭、社会发生剧烈冲突,而原有的婚姻家庭又不可能改变,那么只有控制自己的感情服从社会利益。人是社会化的动物,社会利益是高于一切的。人如果为感情的驱使独行其是,不顾社会对性的正确控制,那只有引火烧身,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所以,一些年来,我反复思考,我对这三位女士的回答,还是对的。
(作者刘达临,中国性保健专业委员会会长、亚洲性学联会副主席、赫希菲尔德国际性学大奖得主、中国两万例性文明调查主持人。有《中国当代性文化》、《中国古代性文化》、《性社会学》等数十部专著出版。)(责编 关山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