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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立法法》确立了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委托第三方起草的制度。与委托立法、委托第三方参与立法均不相同,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草案是一种立法辅助工作,受托的第三方可以被视为立法助理。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草案制度主要追求的是立法的科学性和一定程度上的公正性,与立法的民主性并无直接关系。这一制度在立法的公正性、科学性、民主性方面存在着诸多不足,需要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