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平等是个古老的话题,按照平等的实践历程,目前关于民族平等的两种争论在于在民族政策方面要求机会平等还是实质平等。本文从热点事件“美国黑人骚乱”频繁发生引出对平等内涵及理论范式的思考,认为只有将平等的双重维度两相结合,才能保证平等政治价值的实现。
关键词:平等;内涵;自由主义;社群主义
近年来黑人骚乱事件不断发生,如“2014年弗格森案白人警察枪杀黑人”,弗格森案在美国引发了大规模的游行示威,可以说是美国几十年来全国最大的抗议事件。黑人问题本质的原因在于社会不平等,阶层垂直流动性较差,使得很多人看不到上升通道。美国黑人骚乱类似的事件很多国家都存在,因此在新形势下更应该准确把握民族平等问题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当前民族平等问题的复杂性。
一、平等的内涵
平等一词最先来自卢梭,从那以后平等一词逐渐成为一种原则、一种价值追求。关于平等的概念,《辞海》中定义为:人们在社会上处于相同的地位,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即平等就是每个人都有机会获得权利与义务。此外,平等不仅是一种价值追求,平等还是一种制度安排,是一种政治法律的需要,如法国《人权宣言》的颁布,一些国家的独立运动等等。总地来说,平等是指保证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权益和履行同等的义务,同时平等也是一种保证人或群体和谐相处的制度安排,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取得成就。
二、当代社会关于平等问题的争论
民族平等是一个逐渐实现的动态过程,主要表现为机会平等和结果平等两方面。民族平等究竟是要达到机会平等还是结果平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现代社会基本制度的安排。对此问题之争主要是在自由主义及社群主义范式下展开讨论的。
1.自由主义的平等观
自由主义强调的是个人的机会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使得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保证自己在就业、受教育方面的权利,以个人自由、个人权利为核心。以罗尔斯为代表人物的自由主义主张把平等视为社会正义的内在尺度和标准,强调两个平等原则,首先,自由原则,社会成员都应拥有最大限度的平等权利。其次,差别原则,不平等的结果要分配给每一个人,并将一些补偿利益给最少受益者,另外在机会平等的条件下,地位和职能应向所有社会成员开放。认为同时满足这两条原则的社会,才是一个公正的社会。此外,主张自由主义的还有诺奇克的持有公正观、哈耶克的自发秩序的“保守”公正观等。
法国是重视机会平等的一个例子,长期实行一元化的民族融合模式,强调中央集权控制,教育世俗化,坚持法语为唯一语言的共和模式,对平等的理解是从一种“个体一公民”的角度,其制度安排是以公民身份的塑造为旨归,忽略社会成员的族群身份差异,以确保社会成员都有平等的参加机会、获胜的机会和被挑选的机会,强调个人的机会平等。这种制度安排使得法国存在“高认同“与”高冲突“并存的独特的民族关系,高认同在于这种模式警惕族群边界的固化,阻止民族主义发展的制度途径和发展空间,使得各个少数群体都建立了法国文化认同,如对于北非移民来说其认同是多重的,其对故国、地方宗教的认同与对法国的认同并不排斥,两者可以兼容,并且呈现随着移民后裔代际更替对法国的认同度越来越高的趋势。
然而同时,高冲突也同时存在,这些制度模式无法解决事实上存在的结构性不平等。据统计,非欧洲裔家庭与欧洲裔家庭获得一套福利房的平均等待时间相差两年,此外移民出身的应聘者获得工作的机会要少40%。由此可知,法国移民大多生活水平低,沟通渠道缺乏,导致他们通过暴力手段表达其不满,如2005年巴黎爆发长达20天的骚乱,持续的骚乱使得当局对共和国的融合方式进行了调整。如2010年夏法国政府大规模的驱逐罗姆人,同年10月,法国颁布“罩袍禁令”。2011年,时任法国总统萨科齐公开表示,法国实行的民族政策彻底失败。从中可以看出法国在面临日臻突出的民族问题的情况下,并没有选择改革的道路,而是选择强化原有的共和模式,无视结构性不平等及少数群体政治参与的弱势,导致民族问题频繁发生。追根溯源,其主要问题在于共和模式对“平等”这一核心概念的理解,“去族群化”的平等不能解决真正的不平等问题。
首先机会平等强调法律和政治上的平等是非常必要的,确保社会成员平等地分配权利和义务,因而在平等权的基础上,政府就有反歧视治理的义务,但这在法国不太奏效。如法国于2004年成立的反歧视与促平等高级公署(HALDE),虽则取得一定成绩,但仍有控告请求多能解决的却很少、权力行使有限、无法解决间接歧视及结构上的不平等等问题。罗尔斯的差别原则提出要给社会上最不利者或者说是境况不平等的人给予补充,然而法国这种无视差异、价值中立、表面公正的措施,其实就是不平等,因而导致“高冲突”的局面存在。此外,由于历史和现实等各方面原因,各族群的文化、经济等发展不一,如果不顾现实情况一味强调绝对的机会平等,相当于让各族群在起点不平等的基础上公平竞争,反倒引起更多不平等,如此这样那么公民身份对于少数群体就会失去吸引力。
2.社群主义的平等观
自由主义在西方是主流思想,拥有着正义话题的垄断权,但它也不断受到非主流意识形态如社群主义等的驳斥和批判,代表人物有麦金泰尔、查尔斯·泰勒等。社群主义指责自由主义是个人主义,主张群体权利高于个人权利,应该横平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平等。他们表达的观点其实是跟实质的结果平等相联系的,因为结果平等必须指向某类群体,对此,多民族国家大多对少数群体实行“承认”政治,通过优惠政策来确保资源分配平等,这些优惠政策内容主要体现在经济、就业、教育等方面:
第一,教育中的优待政策。教育的重要性不容置疑,实行教育优待政策,可以在短时间内改变学生的构成比例。如1965年约翰逊总统颁布第11246号行政令(即平权政策),教育方面取得佳绩,如得州大学奥斯汀分校把20%的招生名额用于塑造多元化校园,在2012年比例上升至25%。这些政策使得少数民族在共同领域的竞争中,获得权重加分,得到更多的录用、录取机会。第二,商业中的优待政策。在菲律宾,穆斯林申请工作可以免去一些正式的要求,如不用参加政府部门职员录取考试或不需要提供信誉保证等等。第三,政治中的优待政策。1978年西班牙划分自治区,其中包括具有民族性特征的巴斯克自治区,其拥有如可以建立自己的警察制度并享有征税等的自治权。政治中的优待政策保证了少数民族成员能够通过合法渠道参与到国家的整体政治运行,确保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 不管政策是如何的不同,政策的目的都是在各个族群之间调整报酬和机会,实行这种优惠政策,使得少数群体最终能够进行平等的竞争,可以消除因为客观经济差距引起的民族冲突,体现了正当性和公平性特征。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优惠政策也逐渐显现出她的副作用,1.人口代际更替将扭转民众对优待政策的支持。在中国,越来越多人开始质疑民族优惠政策继续实施的必要性,认为既然讲求民主平等,汉族和少数民族就应实行一样的政策措施,认为此举有违公平正义。在美国,“肯定性行动”形成了针对其他族群的“倒过来的歧视”,结果平等的政策使得不平等持续加剧,增加族群之间的摩擦和冲突。2. 有些规定涵盖范围较为宽广,使得最不需要优待的群体也可能被包括在优待范围内,产生很多漏洞。如在我国出现很多修改少数民族成分、“虚假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非法获利等重要的虚假身份事件。另外,优惠政策实施也会造成认知方面的负面影响,如在社会形成少数族群的刻板印象、影响被优惠者的自信心等。
三、结语
从上可见,机会平等与结果平等在民族政策的争论中各有其合理的价值基点,对民族平等的理解应视历史与现实的情况而定,不可偏废一端,赋予其相对化和动态化的合理价值观。当民族同质性较高,较少独立倾向,矛盾小,公共政策就偏向形式平等,反之,则应实行优惠政策,偏向实质平等。如加拿大的多元文化政策个体虽然实现了机会平等,但少数群体仍处于弱势地位,且比例远远大于主体民族,存在结构性不平等的现象,对此后来加政府对土著人实行优惠政策,采取了从形式平等到结果平等的政策,减少民族冲突。因此,不管是实行机会平等还是结果平等,关键在于两者结合的“度”,不能实行一刀切的制度和政策,以此确保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利益,满足政治民主、政治整合的目标。然而民族平等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异民族身份的公民真正拥有平等权,即最后达到“自由主义”——个人机会平等, 也就是说“优惠政策”仅仅是过渡时期的一项临时政策,而“个人的机会平等”应为长远目标,最后都应完成由结果平等向机会平等的过渡。
因此当今社会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努力创造机会平等的社会环境, 将自然条件造成的起点不平等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强调机会平等对发展的激励作用,使每个人都相信,努力可以换来人生的成功。此外也要遵从补偿原则,让公共政策向弱势群体倾斜,缩小收入差距,抵消机会平等带来的负面影响,实现共同富裕。
参考文献:
[1]辞海编委会.辞海[Z].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110.
[2]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56-62.
[3]刘力达.高认同与高冲突:反思共和模式下法国的移民问题及其政策[J].民族研究.2013(5):3.
[4]刘力达.民族歧视治理的法国经验:法国反歧视与促平等高级公署探述[J].中国民族报.理论周刊.2011:1-3.
关键词:平等;内涵;自由主义;社群主义
近年来黑人骚乱事件不断发生,如“2014年弗格森案白人警察枪杀黑人”,弗格森案在美国引发了大规模的游行示威,可以说是美国几十年来全国最大的抗议事件。黑人问题本质的原因在于社会不平等,阶层垂直流动性较差,使得很多人看不到上升通道。美国黑人骚乱类似的事件很多国家都存在,因此在新形势下更应该准确把握民族平等问题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当前民族平等问题的复杂性。
一、平等的内涵
平等一词最先来自卢梭,从那以后平等一词逐渐成为一种原则、一种价值追求。关于平等的概念,《辞海》中定义为:人们在社会上处于相同的地位,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即平等就是每个人都有机会获得权利与义务。此外,平等不仅是一种价值追求,平等还是一种制度安排,是一种政治法律的需要,如法国《人权宣言》的颁布,一些国家的独立运动等等。总地来说,平等是指保证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权益和履行同等的义务,同时平等也是一种保证人或群体和谐相处的制度安排,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取得成就。
二、当代社会关于平等问题的争论
民族平等是一个逐渐实现的动态过程,主要表现为机会平等和结果平等两方面。民族平等究竟是要达到机会平等还是结果平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现代社会基本制度的安排。对此问题之争主要是在自由主义及社群主义范式下展开讨论的。
1.自由主义的平等观
自由主义强调的是个人的机会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使得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保证自己在就业、受教育方面的权利,以个人自由、个人权利为核心。以罗尔斯为代表人物的自由主义主张把平等视为社会正义的内在尺度和标准,强调两个平等原则,首先,自由原则,社会成员都应拥有最大限度的平等权利。其次,差别原则,不平等的结果要分配给每一个人,并将一些补偿利益给最少受益者,另外在机会平等的条件下,地位和职能应向所有社会成员开放。认为同时满足这两条原则的社会,才是一个公正的社会。此外,主张自由主义的还有诺奇克的持有公正观、哈耶克的自发秩序的“保守”公正观等。
法国是重视机会平等的一个例子,长期实行一元化的民族融合模式,强调中央集权控制,教育世俗化,坚持法语为唯一语言的共和模式,对平等的理解是从一种“个体一公民”的角度,其制度安排是以公民身份的塑造为旨归,忽略社会成员的族群身份差异,以确保社会成员都有平等的参加机会、获胜的机会和被挑选的机会,强调个人的机会平等。这种制度安排使得法国存在“高认同“与”高冲突“并存的独特的民族关系,高认同在于这种模式警惕族群边界的固化,阻止民族主义发展的制度途径和发展空间,使得各个少数群体都建立了法国文化认同,如对于北非移民来说其认同是多重的,其对故国、地方宗教的认同与对法国的认同并不排斥,两者可以兼容,并且呈现随着移民后裔代际更替对法国的认同度越来越高的趋势。
然而同时,高冲突也同时存在,这些制度模式无法解决事实上存在的结构性不平等。据统计,非欧洲裔家庭与欧洲裔家庭获得一套福利房的平均等待时间相差两年,此外移民出身的应聘者获得工作的机会要少40%。由此可知,法国移民大多生活水平低,沟通渠道缺乏,导致他们通过暴力手段表达其不满,如2005年巴黎爆发长达20天的骚乱,持续的骚乱使得当局对共和国的融合方式进行了调整。如2010年夏法国政府大规模的驱逐罗姆人,同年10月,法国颁布“罩袍禁令”。2011年,时任法国总统萨科齐公开表示,法国实行的民族政策彻底失败。从中可以看出法国在面临日臻突出的民族问题的情况下,并没有选择改革的道路,而是选择强化原有的共和模式,无视结构性不平等及少数群体政治参与的弱势,导致民族问题频繁发生。追根溯源,其主要问题在于共和模式对“平等”这一核心概念的理解,“去族群化”的平等不能解决真正的不平等问题。
首先机会平等强调法律和政治上的平等是非常必要的,确保社会成员平等地分配权利和义务,因而在平等权的基础上,政府就有反歧视治理的义务,但这在法国不太奏效。如法国于2004年成立的反歧视与促平等高级公署(HALDE),虽则取得一定成绩,但仍有控告请求多能解决的却很少、权力行使有限、无法解决间接歧视及结构上的不平等等问题。罗尔斯的差别原则提出要给社会上最不利者或者说是境况不平等的人给予补充,然而法国这种无视差异、价值中立、表面公正的措施,其实就是不平等,因而导致“高冲突”的局面存在。此外,由于历史和现实等各方面原因,各族群的文化、经济等发展不一,如果不顾现实情况一味强调绝对的机会平等,相当于让各族群在起点不平等的基础上公平竞争,反倒引起更多不平等,如此这样那么公民身份对于少数群体就会失去吸引力。
2.社群主义的平等观
自由主义在西方是主流思想,拥有着正义话题的垄断权,但它也不断受到非主流意识形态如社群主义等的驳斥和批判,代表人物有麦金泰尔、查尔斯·泰勒等。社群主义指责自由主义是个人主义,主张群体权利高于个人权利,应该横平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平等。他们表达的观点其实是跟实质的结果平等相联系的,因为结果平等必须指向某类群体,对此,多民族国家大多对少数群体实行“承认”政治,通过优惠政策来确保资源分配平等,这些优惠政策内容主要体现在经济、就业、教育等方面:
第一,教育中的优待政策。教育的重要性不容置疑,实行教育优待政策,可以在短时间内改变学生的构成比例。如1965年约翰逊总统颁布第11246号行政令(即平权政策),教育方面取得佳绩,如得州大学奥斯汀分校把20%的招生名额用于塑造多元化校园,在2012年比例上升至25%。这些政策使得少数民族在共同领域的竞争中,获得权重加分,得到更多的录用、录取机会。第二,商业中的优待政策。在菲律宾,穆斯林申请工作可以免去一些正式的要求,如不用参加政府部门职员录取考试或不需要提供信誉保证等等。第三,政治中的优待政策。1978年西班牙划分自治区,其中包括具有民族性特征的巴斯克自治区,其拥有如可以建立自己的警察制度并享有征税等的自治权。政治中的优待政策保证了少数民族成员能够通过合法渠道参与到国家的整体政治运行,确保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 不管政策是如何的不同,政策的目的都是在各个族群之间调整报酬和机会,实行这种优惠政策,使得少数群体最终能够进行平等的竞争,可以消除因为客观经济差距引起的民族冲突,体现了正当性和公平性特征。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优惠政策也逐渐显现出她的副作用,1.人口代际更替将扭转民众对优待政策的支持。在中国,越来越多人开始质疑民族优惠政策继续实施的必要性,认为既然讲求民主平等,汉族和少数民族就应实行一样的政策措施,认为此举有违公平正义。在美国,“肯定性行动”形成了针对其他族群的“倒过来的歧视”,结果平等的政策使得不平等持续加剧,增加族群之间的摩擦和冲突。2. 有些规定涵盖范围较为宽广,使得最不需要优待的群体也可能被包括在优待范围内,产生很多漏洞。如在我国出现很多修改少数民族成分、“虚假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非法获利等重要的虚假身份事件。另外,优惠政策实施也会造成认知方面的负面影响,如在社会形成少数族群的刻板印象、影响被优惠者的自信心等。
三、结语
从上可见,机会平等与结果平等在民族政策的争论中各有其合理的价值基点,对民族平等的理解应视历史与现实的情况而定,不可偏废一端,赋予其相对化和动态化的合理价值观。当民族同质性较高,较少独立倾向,矛盾小,公共政策就偏向形式平等,反之,则应实行优惠政策,偏向实质平等。如加拿大的多元文化政策个体虽然实现了机会平等,但少数群体仍处于弱势地位,且比例远远大于主体民族,存在结构性不平等的现象,对此后来加政府对土著人实行优惠政策,采取了从形式平等到结果平等的政策,减少民族冲突。因此,不管是实行机会平等还是结果平等,关键在于两者结合的“度”,不能实行一刀切的制度和政策,以此确保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利益,满足政治民主、政治整合的目标。然而民族平等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异民族身份的公民真正拥有平等权,即最后达到“自由主义”——个人机会平等, 也就是说“优惠政策”仅仅是过渡时期的一项临时政策,而“个人的机会平等”应为长远目标,最后都应完成由结果平等向机会平等的过渡。
因此当今社会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努力创造机会平等的社会环境, 将自然条件造成的起点不平等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强调机会平等对发展的激励作用,使每个人都相信,努力可以换来人生的成功。此外也要遵从补偿原则,让公共政策向弱势群体倾斜,缩小收入差距,抵消机会平等带来的负面影响,实现共同富裕。
参考文献:
[1]辞海编委会.辞海[Z].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110.
[2]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56-62.
[3]刘力达.高认同与高冲突:反思共和模式下法国的移民问题及其政策[J].民族研究.2013(5):3.
[4]刘力达.民族歧视治理的法国经验:法国反歧视与促平等高级公署探述[J].中国民族报.理论周刊.20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