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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班授课制在我国相当普及。音乐课的歌曲以及歌唱教学是其主要的组成部分。但是我们往往发现,现在的孩子不会唱教材上的歌曲,最多只能哼上两句,但质量却不高。这是为什么呢?
一、原因与现状
新课程给了我们更多的空间,让我们开始关注、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我们看到了音乐课堂发生了可喜变化,一些传统的教学方法正在被摒弃。但在课改实施了数年之后,我们又发觉,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的音乐课变得不姓“音”了。由于对新课标的解读不够深入,我们走了许多的弯路,尤其是作为音乐课重要组成部分的歌曲教学,出现了一些偏激的现象……
(一)过分迎合兴趣情感,忽视了“双基”
“双基”指的是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它强调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和训练。在传统的课堂教学中,它被广泛运用,一般认为,和其他学科一样,音乐的双基就应该是学会识谱、学会乐理知识。由于音乐理论带有很强的专业色彩,如果在义务教育阶段的音乐学习中仅仅把目标设定在要求学生熟练掌握识读乐谱,难免会按照音乐理论的严密体系展开我们的歌曲教学。这样的做法重知识的传授、轻思维能力的培养,更淡化了音乐感受能力的培养,教学形式单一,常常是刻板机械的反复训练。教唱歌曲的教学程序通常是:先进行发声练习、拍节奏,解决一系列的难点,学生整体聆听感受歌曲的机会几乎没有,等歌曲被拆得七零八落后,再一句句地教唱。我们把这种方式的教学称为“驯化式”教学,学生学习起来往往比较枯燥和被动,造成学习兴趣和信心的丧失。
新课程强调以学生为本,注重个体情绪、情感体验的指向无疑像一道曙光,尽扫了课堂沉闷的阴霾。现在我们课堂教学有多种多样的体验和活动,学生参与性强,学习兴趣浓厚,课堂气氛十分活跃。为了体现新的教学理念,教师们在教学中不敢进行乐理知识和识谱教学,生怕被认为是“穿新鞋,走老路”,即便有也是蜻蜓点水式的一带而过。歌曲的教学一般是靠学生自己听会的,教师很少进行有效的指导。其过程是先让孩子在游戏中听,然后跟琴哼唱,这样一带而过。只要听到班级里有断断续续跟琴的哼哼声,就算是学会了、学好了,因为我们还得用余下的时间去“游戏”、去“综合”、去“探究活动”啊。这样一堂课下来学生是轻松、快乐了,可是,他们真正学到了什么?我们的歌曲教学,可以说是从以前的“驯化式”变成了一种自由放任的“牧羊式”。
(二)过分强调课堂氛围,忽视了“指导”
过去的音乐教学方式忽略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扼杀了学生对音乐的独立思考和见解。课改了,“还学生自由,给学生空间”成了时尚的口号,但也被一些老师误解了,以为音乐课的音乐感受可以任由孩子表达,层次高低、质量上下一概不论,只要加以肯定和表扬就对了。某老师在孩子们学会了歌曲后,问:“小朋友,你们想扮演小动物吗?”“想!”“那就请你们到教室中间来吧!让我们听着音乐尽情地跳起来吧!”这下可热闹了,课堂中随处可见学生自由表演(想怎么表演就怎么表演)、自由合作(想和谁交流就和谁交流),学生异常兴奋活跃,教师似乎成了可有可无的附属品,教室里乱糟糟、闹哄哄的。这就是自主、自由吗?老师为了体现“以人为本”的主旨,提倡鼓励性评价,课堂中洋溢着赞赏声,“你真棒”、“掌声鼓励”、“说得真好”这一类的评价用语使用频率极高。教师的鼓励性评价在一定程度上的确能帮助学生树立信心,获得成功的体验,但这样的成功来得太简单、太容易了,是否也让孩子养成了不实事求是的习惯?是否会产生盲目自满,甚至滋生一种投机取巧心理呢?反思起来,我们会发现由于不适当的表扬留下了后遗症。比如:备受老师青睐的学生,往往经不起批评,心理承受能力差;学生得到过多的奖励后,对表扬司空见惯、熟视无睹,导致对课堂内容渐渐失去了热情和兴趣。这是为什么?实际是教师滥用表扬给“宠”出来的!
(三)过分强调学科综合
音乐教学是依靠音乐审美活动培养学生审美情趣以及情感世界的学科。怎样在坚持学科本位的同时又能兼容各种知识与技能的综合性?新课程标准中“提倡学科综合”的教学理念为每一位教师提出了思考的命题。
笔者曾看到过这样的课,在教授《我的家在日喀则》时,教师尝试了形式多样的教法:上课开伊,先朗诵了一首《敕勒歌》,同时让学生齐诵这首诗并说说这首诗的内容、意境;接着问:“你们去过内蒙古吗?你们知道蒙古族人民喜欢什么活动吗?”学生了解得不多,但十分好奇。于是,教师播放了描绘内蒙古大草原风光的图片,把那种“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美丽景致着力地渲染了一番。为了让学生更加了解蒙古同胞的独特生活,教师还将搜集到的有关蒙古族同胞衣、食、住、行的彩图进行展示,并配合着娓娓道来的解说。等进入歌曲教学环节时,课堂只剩下10多分钟了。接着,教师便引导学生学唱歌曲。最后,在大部分学生还不太会演唱歌曲的情况下,让他们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笔和彩纸,画出美丽的草原,描绘蒙古族朋友的幸福生活。
这节课少数民族的风情浓郁,内容确实丰富,形式上也有综合,可这样的音乐课不是成了变相的语文课、地理课、美术课了吗?歌曲教学的位置在哪里?孩子怎么能够靠这蜻蜓点水的10多分钟提升音乐表现能力呢?
二、反思与重构
作为新课改的亲历者,在这7年多的课改教学实践中,我们感受着困惑和茫然、矛盾冲突和观念碰撞,也庆幸因此获得了更深的感悟,伴随着新课程一起痛苦地蜕变、快乐地成长。我们意识到,不能再这样维持我们的课堂教学状态了,对歌曲教学也必须寻求更正确的观念,采取更有效的措施。
(一)情感与技能并存
《音乐课程标准》提出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放在了首位,这是由音乐课的性质和价值决定的。音乐的核心是审美。所谓的情感,是对音乐美本身产生的愉悦甚至共鸣等感受。如果简单地理解为单纯的对音乐课的兴趣,尤其是对活动和游戏的兴趣,是不对的。这种所谓“兴趣和情感”的维护,仅限于活动的娱乐功能,不能很好地彰显音乐本身的审美价值,并不是我们课标中所强调的本意。要有很好的音乐表现能力,那音乐教学就始终离不了识谱、歌唱。这也提醒我们,音乐的审美教育是终极目标,知识与技能的学习是必要手段,必须明确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与审美目标的相互关系,决不能摒弃技能训练。这要求我们有一个正确认识,把“双基”渗透到听、赏、唱、演等音乐审美实践活动中,让学生在具有美感的音乐实践活动中潜移默化地掌握这些知识,既要避免枯燥的、机械的死记硬背和强化训练,也要杜绝“牧羊式”的歌曲教学状况;让学生有兴趣、轻负担地掌握一定的音乐基本知识和技能,并能运用这些知识更深入地体验音乐、表现音乐,切实培养学生的音乐能力,从而提高学生们的情意素质、审美能力和创造能力。
(二)自由有“度”,行之有效
歌曲教学蕴含着强大的生命活力,每一个学生都有权利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学习音乐、享受音乐的乐趣,参与各种音乐活动,表达个人情智。但是,教师要担负起相应的责任,没有指导、没有提示、没有要求、没有反馈的教学方式,实际上把“自由”沦为了“自流”。学生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有限,无目的地任意开放,不及时点拨指导,将使教学活动有着很大的随意性,学生在表面上获得了自主的权利,可实际上却收益不多。我们既要给学生一定的思考空间,明确目标和要求,又要给予适度的指导,让“自主、自由”脱掉盲目、虚华的美丽外衣,真正行之有效地发展学生表现歌曲的能力水平。
(三)学科综合,音乐为本
学生接受音乐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音乐教育必须要有宽阔的视野,但应该明确的是,音乐课的开放姿态是有条件、有限制的,它必须以音乐为本,以歌曲中丰富的情感体验、绚丽多彩的音乐艺术形式为学生探究的主要目标。“综合”并不是把各个学科知识简单地相加而成,在音乐课堂中加入其他学科的内容,必须与音乐密切相关,必须对学生感受、体验音乐有帮助。我们需要挖掘的是歌曲本身所蕴含的文化内涵,比如:民族音调中所体现的民族特性,节奏所表达的地方特点,地方语言在民歌中的体现等。我们应根据这些视角,以音乐为主线,循着歌唱的实践感受去进行综合。只有这样才不会本末倒置。
总之,我们不能把传统的音乐教学方式方法和新课改理念完全对立地看待,音乐教学不是一种潮流文化,“过时”的并不完全是错误的,它需要教师有辩证的视角和心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把课改前后的正确思想方法有效的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完美的整体。这样,我们的教学才能更有效地促进学生审美能力的发展。
(责编韦文)
一、原因与现状
新课程给了我们更多的空间,让我们开始关注、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我们看到了音乐课堂发生了可喜变化,一些传统的教学方法正在被摒弃。但在课改实施了数年之后,我们又发觉,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的音乐课变得不姓“音”了。由于对新课标的解读不够深入,我们走了许多的弯路,尤其是作为音乐课重要组成部分的歌曲教学,出现了一些偏激的现象……
(一)过分迎合兴趣情感,忽视了“双基”
“双基”指的是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它强调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和训练。在传统的课堂教学中,它被广泛运用,一般认为,和其他学科一样,音乐的双基就应该是学会识谱、学会乐理知识。由于音乐理论带有很强的专业色彩,如果在义务教育阶段的音乐学习中仅仅把目标设定在要求学生熟练掌握识读乐谱,难免会按照音乐理论的严密体系展开我们的歌曲教学。这样的做法重知识的传授、轻思维能力的培养,更淡化了音乐感受能力的培养,教学形式单一,常常是刻板机械的反复训练。教唱歌曲的教学程序通常是:先进行发声练习、拍节奏,解决一系列的难点,学生整体聆听感受歌曲的机会几乎没有,等歌曲被拆得七零八落后,再一句句地教唱。我们把这种方式的教学称为“驯化式”教学,学生学习起来往往比较枯燥和被动,造成学习兴趣和信心的丧失。
新课程强调以学生为本,注重个体情绪、情感体验的指向无疑像一道曙光,尽扫了课堂沉闷的阴霾。现在我们课堂教学有多种多样的体验和活动,学生参与性强,学习兴趣浓厚,课堂气氛十分活跃。为了体现新的教学理念,教师们在教学中不敢进行乐理知识和识谱教学,生怕被认为是“穿新鞋,走老路”,即便有也是蜻蜓点水式的一带而过。歌曲的教学一般是靠学生自己听会的,教师很少进行有效的指导。其过程是先让孩子在游戏中听,然后跟琴哼唱,这样一带而过。只要听到班级里有断断续续跟琴的哼哼声,就算是学会了、学好了,因为我们还得用余下的时间去“游戏”、去“综合”、去“探究活动”啊。这样一堂课下来学生是轻松、快乐了,可是,他们真正学到了什么?我们的歌曲教学,可以说是从以前的“驯化式”变成了一种自由放任的“牧羊式”。
(二)过分强调课堂氛围,忽视了“指导”
过去的音乐教学方式忽略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扼杀了学生对音乐的独立思考和见解。课改了,“还学生自由,给学生空间”成了时尚的口号,但也被一些老师误解了,以为音乐课的音乐感受可以任由孩子表达,层次高低、质量上下一概不论,只要加以肯定和表扬就对了。某老师在孩子们学会了歌曲后,问:“小朋友,你们想扮演小动物吗?”“想!”“那就请你们到教室中间来吧!让我们听着音乐尽情地跳起来吧!”这下可热闹了,课堂中随处可见学生自由表演(想怎么表演就怎么表演)、自由合作(想和谁交流就和谁交流),学生异常兴奋活跃,教师似乎成了可有可无的附属品,教室里乱糟糟、闹哄哄的。这就是自主、自由吗?老师为了体现“以人为本”的主旨,提倡鼓励性评价,课堂中洋溢着赞赏声,“你真棒”、“掌声鼓励”、“说得真好”这一类的评价用语使用频率极高。教师的鼓励性评价在一定程度上的确能帮助学生树立信心,获得成功的体验,但这样的成功来得太简单、太容易了,是否也让孩子养成了不实事求是的习惯?是否会产生盲目自满,甚至滋生一种投机取巧心理呢?反思起来,我们会发现由于不适当的表扬留下了后遗症。比如:备受老师青睐的学生,往往经不起批评,心理承受能力差;学生得到过多的奖励后,对表扬司空见惯、熟视无睹,导致对课堂内容渐渐失去了热情和兴趣。这是为什么?实际是教师滥用表扬给“宠”出来的!
(三)过分强调学科综合
音乐教学是依靠音乐审美活动培养学生审美情趣以及情感世界的学科。怎样在坚持学科本位的同时又能兼容各种知识与技能的综合性?新课程标准中“提倡学科综合”的教学理念为每一位教师提出了思考的命题。
笔者曾看到过这样的课,在教授《我的家在日喀则》时,教师尝试了形式多样的教法:上课开伊,先朗诵了一首《敕勒歌》,同时让学生齐诵这首诗并说说这首诗的内容、意境;接着问:“你们去过内蒙古吗?你们知道蒙古族人民喜欢什么活动吗?”学生了解得不多,但十分好奇。于是,教师播放了描绘内蒙古大草原风光的图片,把那种“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美丽景致着力地渲染了一番。为了让学生更加了解蒙古同胞的独特生活,教师还将搜集到的有关蒙古族同胞衣、食、住、行的彩图进行展示,并配合着娓娓道来的解说。等进入歌曲教学环节时,课堂只剩下10多分钟了。接着,教师便引导学生学唱歌曲。最后,在大部分学生还不太会演唱歌曲的情况下,让他们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笔和彩纸,画出美丽的草原,描绘蒙古族朋友的幸福生活。
这节课少数民族的风情浓郁,内容确实丰富,形式上也有综合,可这样的音乐课不是成了变相的语文课、地理课、美术课了吗?歌曲教学的位置在哪里?孩子怎么能够靠这蜻蜓点水的10多分钟提升音乐表现能力呢?
二、反思与重构
作为新课改的亲历者,在这7年多的课改教学实践中,我们感受着困惑和茫然、矛盾冲突和观念碰撞,也庆幸因此获得了更深的感悟,伴随着新课程一起痛苦地蜕变、快乐地成长。我们意识到,不能再这样维持我们的课堂教学状态了,对歌曲教学也必须寻求更正确的观念,采取更有效的措施。
(一)情感与技能并存
《音乐课程标准》提出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放在了首位,这是由音乐课的性质和价值决定的。音乐的核心是审美。所谓的情感,是对音乐美本身产生的愉悦甚至共鸣等感受。如果简单地理解为单纯的对音乐课的兴趣,尤其是对活动和游戏的兴趣,是不对的。这种所谓“兴趣和情感”的维护,仅限于活动的娱乐功能,不能很好地彰显音乐本身的审美价值,并不是我们课标中所强调的本意。要有很好的音乐表现能力,那音乐教学就始终离不了识谱、歌唱。这也提醒我们,音乐的审美教育是终极目标,知识与技能的学习是必要手段,必须明确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与审美目标的相互关系,决不能摒弃技能训练。这要求我们有一个正确认识,把“双基”渗透到听、赏、唱、演等音乐审美实践活动中,让学生在具有美感的音乐实践活动中潜移默化地掌握这些知识,既要避免枯燥的、机械的死记硬背和强化训练,也要杜绝“牧羊式”的歌曲教学状况;让学生有兴趣、轻负担地掌握一定的音乐基本知识和技能,并能运用这些知识更深入地体验音乐、表现音乐,切实培养学生的音乐能力,从而提高学生们的情意素质、审美能力和创造能力。
(二)自由有“度”,行之有效
歌曲教学蕴含着强大的生命活力,每一个学生都有权利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学习音乐、享受音乐的乐趣,参与各种音乐活动,表达个人情智。但是,教师要担负起相应的责任,没有指导、没有提示、没有要求、没有反馈的教学方式,实际上把“自由”沦为了“自流”。学生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有限,无目的地任意开放,不及时点拨指导,将使教学活动有着很大的随意性,学生在表面上获得了自主的权利,可实际上却收益不多。我们既要给学生一定的思考空间,明确目标和要求,又要给予适度的指导,让“自主、自由”脱掉盲目、虚华的美丽外衣,真正行之有效地发展学生表现歌曲的能力水平。
(三)学科综合,音乐为本
学生接受音乐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音乐教育必须要有宽阔的视野,但应该明确的是,音乐课的开放姿态是有条件、有限制的,它必须以音乐为本,以歌曲中丰富的情感体验、绚丽多彩的音乐艺术形式为学生探究的主要目标。“综合”并不是把各个学科知识简单地相加而成,在音乐课堂中加入其他学科的内容,必须与音乐密切相关,必须对学生感受、体验音乐有帮助。我们需要挖掘的是歌曲本身所蕴含的文化内涵,比如:民族音调中所体现的民族特性,节奏所表达的地方特点,地方语言在民歌中的体现等。我们应根据这些视角,以音乐为主线,循着歌唱的实践感受去进行综合。只有这样才不会本末倒置。
总之,我们不能把传统的音乐教学方式方法和新课改理念完全对立地看待,音乐教学不是一种潮流文化,“过时”的并不完全是错误的,它需要教师有辩证的视角和心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把课改前后的正确思想方法有效的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完美的整体。这样,我们的教学才能更有效地促进学生审美能力的发展。
(责编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