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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被告人席上的黄明,是个年仅17岁的少年,看上去有些腼腆。回答法官的话,仅是简单的“是”或“不是”,不肯多说一个字。然而,谁能想到,这个腼腆少年却是个网络诈骗犯,而且诈骗的数额近3万元。
案件回放
顾凯是某船厂的一名工人,他听工友介绍说在网上买东西特别方便,而且既便宜又实惠,于是产生了上网买一辆摩托车的想法。他浏览到淘宝网上有一家叫中信车行的商铺,在出售各种型号的摩托车,而且标注的价格也比较实惠。看着令人心动的摩托车照片,想着这是正规的淘宝网站,而且留了让人比较放心的400XXXXXXX的电话,还有QQ号,顾凯立即与机主联系,购买一辆标价2400元的雅马哈牌摩托车。
对方自称叫王涌,要求先付1000元定金,很快,顾凯就按照要求将1000元钱汇到了对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第二天,对方称货已到,要求支付尾款1700元打入指定的银行帐户,顾凯虽然觉得比先前标价多了300元,但已支付1000元不得不又按照要求将1700元钱打入了对方的银行帐户。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对方又以收物流押金、做账开票等理由,让顾凯汇款。顾凯一次次汇了过去,后经清点,对方前后一共骗取了29700元。也就是说,为了这辆2400元的雅马哈摩托车,顾凯付出了10倍以上的钱款。已付出了29700元,却始终没有收到摩托车,顾凯感觉自己上当受骗了。
顾凯报案后,公安人员通过技术手段获知中信车行所留的QQ号正在某网吧登陆使用,于是联系当地公安局,将疑犯黄明抓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黄明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经过法庭的审理,考虑黄明系初犯,作案时不满18周岁,并且认罪态度比较好,也退赔了被害人的损失,法庭对其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罚金人民币8000元。
案件警示
17岁的少年怎么就成了网络诈骗犯?他是怎么走上网络诈骗的道路的?通过法庭的审理,法官的询问,这一个个疑问终于如一层层面纱被揭了起来。
黄明的家在福建省安溪县,这是一个盛产高山茶叶的县城,父母在县城里做小本生意。黄明是家里的独子,尽管家里经济并不富裕,但爱子如命的父母生活上还是给他提供了较为优越的条件,处处满足他的要求。初中毕业后,黄明认为上学很累,学校条件差,老师管得严,提出不想上学了,父母想,现在连大学生都找不到工作了,读太多的书也没有用,只要儿子以后能帮自己在生意上做下去就不需要读书了,读书不也是为了找工作吗?
父母的决定让黄明兴奋得一夜没有合眼,“太好了!终于有大把的时间上网了,再也不用担心被学校管束,再也不用担心被老师发现,爸爸妈妈嘛,他们是永远顺着我的,随便撒个谎他们也以为是真的。”黄明连夜给自己的网友发了一条“解放”信息。父母的溺爱埋下了罪恶的种子,不仅对孩子、对家庭,还包括他人和社会。
黄明如出笼的小鸟在县城里闲逛,他更加迷恋网络,网吧几乎成了他的家。父母忙于小店的生意,根本无暇管教他,他上网的时间越来越多,可上网的钱越来越少,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不够用。一次偶然的机会,黄明在QQ聊天时认识了李某,谈话中黄明透露出自己没钱上网了,于是李某便开始教他怎么利用网络骗钱。根据李某教的方法,黄明买了一个信用度比较高的淘宝网帐号,以不同身份注册了好几个QQ号,以卖摩托车的名义滑向了诈骗捞钱的歧路。
剖析黄明走上犯罪道路的成因,我们得到以下警示:
一、教育是父母的天职
作为父母,必须以教育好子女为天职,否则就是不称职的家长。法国作家福楼拜说过,“国家的命运与其说是操纵在掌权者手中,不如说是掌握在父母手里。”这充分说明了家长对子女成长的重要性。但许多父母注重的往往是“养”而不是“教”,父母长年在外或辛苦劳作或经商创业,对孩子没时间管或不知道怎么管,甚至干脆放任不管,脱离父母的监护和督导的孩子,如脱缰的野马,在社会上胡作非为,结果痛惜的是自己,毁掉的是孩子。
二、正确的教育方式才能培养出健康的孩子
“问题少年是问题父母的产物”,父母教育孩子的主要方式是通过言传身教而实施的。作为父母,必须了解和掌握自己孩子的特点和个性,然后给予其关爱、欣赏和鼓励,让孩子成为自信、快乐、有爱心、负责任的人。
事实证明,家庭环境健康、家长懂得教育规律的,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就比较顺利,其人生道路也就很少曲折;相反,很大一部分犯罪青少年正是由父母不当的教育方式“培养”出来的,不当的教育方式导致孩子和父母之间的亲情链十分脆弱,孩子更容易受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三、关注孩子,了解孩子
不了解孩子的教育是盲目的教育,不尊重孩子的教育是专制的教育。许多父母并不了解自己的孩子,不明白他们需要什么,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就变“坏”了。
例如,很多父母对孩子上网、偷东西、吸毒、结交坏朋友等一概不知,直到收到法院通知后,才知道孩子已经堕落成为罪犯。只要孩子未成年,作为父母就得每天知道他在哪里,和谁在一起,在干什么。家长既要了解关注自己的孩子,也要尊重信任自己的孩子。花点时间学学怎样做一个教子有方的成功家长。
四、网吧监管不能遗漏乡镇
黄明走上犯罪道路,其中还有一个主要因素是网吧。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不许进入网吧”,而且根据网吧的登记条例,所有进入网吧上网的人员,必须出示并登记身份证件,但真正能做到的有几家?法庭审理中,辩护人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如果网吧真正做到一人一登记,像黄明这样的未成年人怎么进得了网吧,又怎么去认识那些社会不良人员,又怎么会学到网络诈骗的方法?”
青少年时期本应是一个充满理想、健康向上、意气风发、斗志昂扬的时期,但一旦迷恋上网,经受不住各种诱惑,受不良人员或思想的引导,就容易误入歧途。而地处偏僻乡镇的网吧,分散性、隐蔽性更强,加上有关监管部门力量有限,导致很多网吧大都处于监管的薄弱环节甚至空白地带,这应当引起乡镇政府机构的高度重视。
(谷平系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
编辑朱璐[email protected]
www.mochou.cn“在线投稿”《家教与成才》
案件回放
顾凯是某船厂的一名工人,他听工友介绍说在网上买东西特别方便,而且既便宜又实惠,于是产生了上网买一辆摩托车的想法。他浏览到淘宝网上有一家叫中信车行的商铺,在出售各种型号的摩托车,而且标注的价格也比较实惠。看着令人心动的摩托车照片,想着这是正规的淘宝网站,而且留了让人比较放心的400XXXXXXX的电话,还有QQ号,顾凯立即与机主联系,购买一辆标价2400元的雅马哈牌摩托车。
对方自称叫王涌,要求先付1000元定金,很快,顾凯就按照要求将1000元钱汇到了对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第二天,对方称货已到,要求支付尾款1700元打入指定的银行帐户,顾凯虽然觉得比先前标价多了300元,但已支付1000元不得不又按照要求将1700元钱打入了对方的银行帐户。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对方又以收物流押金、做账开票等理由,让顾凯汇款。顾凯一次次汇了过去,后经清点,对方前后一共骗取了29700元。也就是说,为了这辆2400元的雅马哈摩托车,顾凯付出了10倍以上的钱款。已付出了29700元,却始终没有收到摩托车,顾凯感觉自己上当受骗了。
顾凯报案后,公安人员通过技术手段获知中信车行所留的QQ号正在某网吧登陆使用,于是联系当地公安局,将疑犯黄明抓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黄明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经过法庭的审理,考虑黄明系初犯,作案时不满18周岁,并且认罪态度比较好,也退赔了被害人的损失,法庭对其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罚金人民币8000元。
案件警示
17岁的少年怎么就成了网络诈骗犯?他是怎么走上网络诈骗的道路的?通过法庭的审理,法官的询问,这一个个疑问终于如一层层面纱被揭了起来。
黄明的家在福建省安溪县,这是一个盛产高山茶叶的县城,父母在县城里做小本生意。黄明是家里的独子,尽管家里经济并不富裕,但爱子如命的父母生活上还是给他提供了较为优越的条件,处处满足他的要求。初中毕业后,黄明认为上学很累,学校条件差,老师管得严,提出不想上学了,父母想,现在连大学生都找不到工作了,读太多的书也没有用,只要儿子以后能帮自己在生意上做下去就不需要读书了,读书不也是为了找工作吗?
父母的决定让黄明兴奋得一夜没有合眼,“太好了!终于有大把的时间上网了,再也不用担心被学校管束,再也不用担心被老师发现,爸爸妈妈嘛,他们是永远顺着我的,随便撒个谎他们也以为是真的。”黄明连夜给自己的网友发了一条“解放”信息。父母的溺爱埋下了罪恶的种子,不仅对孩子、对家庭,还包括他人和社会。
黄明如出笼的小鸟在县城里闲逛,他更加迷恋网络,网吧几乎成了他的家。父母忙于小店的生意,根本无暇管教他,他上网的时间越来越多,可上网的钱越来越少,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不够用。一次偶然的机会,黄明在QQ聊天时认识了李某,谈话中黄明透露出自己没钱上网了,于是李某便开始教他怎么利用网络骗钱。根据李某教的方法,黄明买了一个信用度比较高的淘宝网帐号,以不同身份注册了好几个QQ号,以卖摩托车的名义滑向了诈骗捞钱的歧路。
剖析黄明走上犯罪道路的成因,我们得到以下警示:
一、教育是父母的天职
作为父母,必须以教育好子女为天职,否则就是不称职的家长。法国作家福楼拜说过,“国家的命运与其说是操纵在掌权者手中,不如说是掌握在父母手里。”这充分说明了家长对子女成长的重要性。但许多父母注重的往往是“养”而不是“教”,父母长年在外或辛苦劳作或经商创业,对孩子没时间管或不知道怎么管,甚至干脆放任不管,脱离父母的监护和督导的孩子,如脱缰的野马,在社会上胡作非为,结果痛惜的是自己,毁掉的是孩子。
二、正确的教育方式才能培养出健康的孩子
“问题少年是问题父母的产物”,父母教育孩子的主要方式是通过言传身教而实施的。作为父母,必须了解和掌握自己孩子的特点和个性,然后给予其关爱、欣赏和鼓励,让孩子成为自信、快乐、有爱心、负责任的人。
事实证明,家庭环境健康、家长懂得教育规律的,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就比较顺利,其人生道路也就很少曲折;相反,很大一部分犯罪青少年正是由父母不当的教育方式“培养”出来的,不当的教育方式导致孩子和父母之间的亲情链十分脆弱,孩子更容易受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三、关注孩子,了解孩子
不了解孩子的教育是盲目的教育,不尊重孩子的教育是专制的教育。许多父母并不了解自己的孩子,不明白他们需要什么,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就变“坏”了。
例如,很多父母对孩子上网、偷东西、吸毒、结交坏朋友等一概不知,直到收到法院通知后,才知道孩子已经堕落成为罪犯。只要孩子未成年,作为父母就得每天知道他在哪里,和谁在一起,在干什么。家长既要了解关注自己的孩子,也要尊重信任自己的孩子。花点时间学学怎样做一个教子有方的成功家长。
四、网吧监管不能遗漏乡镇
黄明走上犯罪道路,其中还有一个主要因素是网吧。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不许进入网吧”,而且根据网吧的登记条例,所有进入网吧上网的人员,必须出示并登记身份证件,但真正能做到的有几家?法庭审理中,辩护人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如果网吧真正做到一人一登记,像黄明这样的未成年人怎么进得了网吧,又怎么去认识那些社会不良人员,又怎么会学到网络诈骗的方法?”
青少年时期本应是一个充满理想、健康向上、意气风发、斗志昂扬的时期,但一旦迷恋上网,经受不住各种诱惑,受不良人员或思想的引导,就容易误入歧途。而地处偏僻乡镇的网吧,分散性、隐蔽性更强,加上有关监管部门力量有限,导致很多网吧大都处于监管的薄弱环节甚至空白地带,这应当引起乡镇政府机构的高度重视。
(谷平系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
编辑朱璐[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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