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日前召开的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应当看到,各级政府和部门切实扛责任、严政纪、肃贪腐,对于落实全会部署具有重要导向作用。
管好权、看好钱是核心
新一届政府将转变政府职能作为开门第一件大事,掷出以规制权力为核心的反腐“杀手锏”。因为权力是双刃剑,用得好可为民造福,用不好则误民坏事,甚至造成“腐败硬伤”。管好管住公共权力,等于扼住了腐败的“咽喉”。
放权限权,坚决打掉寻租空间。政府管得过多、统得过死,特别是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不仅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增加社会交易成本,还易引发“寻租设租型”腐败。因此,简政放权不但为经济发展添活力、增动力,也有助于源头治腐。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要积极制定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探索建立完善负面清单,扎紧管权限权的制度“围栏”。重点是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努力做到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此外,对“红顶中介” “中介腐败”等进行专项清理,破除垄断、规范收费、加强监管,坚决消除“中介审批化,审批市场化,市场垄断化”的灰色地带。
严管公帑,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反腐败必须管权、管钱双管齐下,既管住政府的“印把子”,又看住公家的“钱袋子”。特别是财政资金一律姓“公”,都是纳税人的钱,一分一厘都不能私花滥用。党的十八大后,各级政府严肃财政纲纪、整饬财经秩序,基本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当前,应严格会计制度,为公共资金装上“安全锁、防盗门”,防止被侵吞、挤占、挪用和浪费,并将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纳入审计监督“瞄准镜”,守住防控贪腐的底线和红线。值得一提的是,中央已圈定26家央企,并于羊年春节后展开“一托二”式专项巡视,其清除陈腐、震慑新发的政策指向十分清晰,决不能让国有企业的全民资产变成少数腐败人员的“私人钱袋”。
强化公开,阻遏权钱暗箱操作。权力运行阳光公开,施政行为透明可见,是廉洁政府建设的重要保证。反之,有的地方政府搞改革、出新政,政务公开不及时,信息传播非对称,结果导致妄议纷纷,给政府工作造成被动。应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财政“账单”,打造透明政府升级版和政务公开新常态。已公开的内容需在通俗化、网络化等方面下功夫,如“三公”经费要让老百姓能看懂、能监督。近日,李克强总理在调研贵阳用大数据云平台监督执法时指出,把执法权力关进“数据铁笼”,让失信市场行为无处遁形,权力运行处处留痕,实现“人在干、云在算”。这是管权治权治本之道和必由之路。
守纪律、讲规矩是要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对于各级政府工作人员来说,必须增强法治观念,带头遵纪守法,严格依法行政,模范执行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这既是敬法畏纪、遵规守矩的表现,也是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
严明行政纪律,确保政令畅通。我国的行政体制可用三句话概括,一是中央统一领导,二是地方分级管理,三是部门各负其责。中央的大政方针就是最大的纪律,各地区各部门必须统一步调,令行禁止,不折不扣执行。近一年多来,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促改革、调结构、转方式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出现了“中梗阻”现象。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随意消解中央决策;有的搞选择性落实,有利的就办,没利的就拖;等等。因此,必须对中央重大改革发展决策落实情况加大督查力度,着力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对落实不力、自行其是的,要严肃问责,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要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树立廉洁奉公、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
倡导节俭行政,树立新规正气。政府的权威绝不是靠办公楼的高大、办公室的奢华来取得的,而是靠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换来的。在财政增收趋缓而民生刚性支出增加的新常态下,要把倡俭治奢作为转变政风行风的工作重点,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严肃查处顶风违规违纪行为。大量腐败案件表明,很多领导干部走上不归之路,都是从没有遵守财经纪律开始,许多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源头是财政资金“跑冒滴漏”。严明财经纪律,树立新规正气,必须常抓不懈。如新颁行的《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剑指每年近5万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成为收紧财经纪律“口袋”的最新注脚、防止公共资金贪污浪费的重要举措。
厚植法治信仰,夯实制度根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体现了“破”和“立”的辩证统一。深入推进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同样要做好“破”和“立”这两篇文章。行政法治建设和廉政制度建设相伴随行,既要通过培育公职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习惯和法治信仰,为廉政制度“落地”提供组织文化保障,又要把防腐保廉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立规矩、定红线、划杠杠,进一步确立纪律和规矩的权威性。特别是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形成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的法治环境和政治规矩,给权力涂上防腐剂、套上紧箍咒,为不能贪、不敢贪夯实制度根基。
明责任、抓落实是关键
必须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各级政府和部门必须扛起责任,打赢这场不能输的攻坚战、持久战。
有能有为,确保勤廉双优。廉政和勤政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如果拿着国家俸禄不干事,即便“不出事”也可以说是一种腐败现象。因此,重大任务和重点工作必须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说到做到,不放空炮。对懒政庸政怠政、不作为的要严肃问责,对不敢抓不敢管、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坚决采取组织措施,让重实绩、讲实效蔚然成风,让大批有能有为、干净干事的“千里马”竞相驰骋、建功立业。
标本兼治,实现精准反腐。对腐败精确定位、精准打击,才能兑现“零容忍”的政治承诺。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以“定点除腐、定向清污”的实效来体现主体责任,以“治病树,拔烂树,断病根”的行动来彰显坚决反腐的决心和信心。在正风肃纪、反贪惩腐的过程中,既要着力治标,针对面上问题和各种表现,该纠正的纠正,该禁止的禁止,该处理的处理;又要用心治本,全面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推动工作程序完善、制度规章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以“打虎拍蝇”和打造“制度笼子”的双重效果取信于民。
强化担当,狠抓责任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政府及部门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级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容不得半点虚功假戏,不能把每年的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当成“例行公事”,不能把写在纸上的工作量、签字盖章的承诺书都变成无需兑现的“空头支票”。要建立工作台账和信息管理及反馈系统,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导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让各级责任主体为履职尽责“签字背书”,杜绝“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卖力”。
(作者为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
管好权、看好钱是核心
新一届政府将转变政府职能作为开门第一件大事,掷出以规制权力为核心的反腐“杀手锏”。因为权力是双刃剑,用得好可为民造福,用不好则误民坏事,甚至造成“腐败硬伤”。管好管住公共权力,等于扼住了腐败的“咽喉”。
放权限权,坚决打掉寻租空间。政府管得过多、统得过死,特别是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不仅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增加社会交易成本,还易引发“寻租设租型”腐败。因此,简政放权不但为经济发展添活力、增动力,也有助于源头治腐。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要积极制定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探索建立完善负面清单,扎紧管权限权的制度“围栏”。重点是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努力做到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此外,对“红顶中介” “中介腐败”等进行专项清理,破除垄断、规范收费、加强监管,坚决消除“中介审批化,审批市场化,市场垄断化”的灰色地带。
严管公帑,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反腐败必须管权、管钱双管齐下,既管住政府的“印把子”,又看住公家的“钱袋子”。特别是财政资金一律姓“公”,都是纳税人的钱,一分一厘都不能私花滥用。党的十八大后,各级政府严肃财政纲纪、整饬财经秩序,基本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当前,应严格会计制度,为公共资金装上“安全锁、防盗门”,防止被侵吞、挤占、挪用和浪费,并将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纳入审计监督“瞄准镜”,守住防控贪腐的底线和红线。值得一提的是,中央已圈定26家央企,并于羊年春节后展开“一托二”式专项巡视,其清除陈腐、震慑新发的政策指向十分清晰,决不能让国有企业的全民资产变成少数腐败人员的“私人钱袋”。
强化公开,阻遏权钱暗箱操作。权力运行阳光公开,施政行为透明可见,是廉洁政府建设的重要保证。反之,有的地方政府搞改革、出新政,政务公开不及时,信息传播非对称,结果导致妄议纷纷,给政府工作造成被动。应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财政“账单”,打造透明政府升级版和政务公开新常态。已公开的内容需在通俗化、网络化等方面下功夫,如“三公”经费要让老百姓能看懂、能监督。近日,李克强总理在调研贵阳用大数据云平台监督执法时指出,把执法权力关进“数据铁笼”,让失信市场行为无处遁形,权力运行处处留痕,实现“人在干、云在算”。这是管权治权治本之道和必由之路。
守纪律、讲规矩是要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对于各级政府工作人员来说,必须增强法治观念,带头遵纪守法,严格依法行政,模范执行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这既是敬法畏纪、遵规守矩的表现,也是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
严明行政纪律,确保政令畅通。我国的行政体制可用三句话概括,一是中央统一领导,二是地方分级管理,三是部门各负其责。中央的大政方针就是最大的纪律,各地区各部门必须统一步调,令行禁止,不折不扣执行。近一年多来,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促改革、调结构、转方式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出现了“中梗阻”现象。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随意消解中央决策;有的搞选择性落实,有利的就办,没利的就拖;等等。因此,必须对中央重大改革发展决策落实情况加大督查力度,着力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对落实不力、自行其是的,要严肃问责,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要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树立廉洁奉公、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
倡导节俭行政,树立新规正气。政府的权威绝不是靠办公楼的高大、办公室的奢华来取得的,而是靠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换来的。在财政增收趋缓而民生刚性支出增加的新常态下,要把倡俭治奢作为转变政风行风的工作重点,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严肃查处顶风违规违纪行为。大量腐败案件表明,很多领导干部走上不归之路,都是从没有遵守财经纪律开始,许多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源头是财政资金“跑冒滴漏”。严明财经纪律,树立新规正气,必须常抓不懈。如新颁行的《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剑指每年近5万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成为收紧财经纪律“口袋”的最新注脚、防止公共资金贪污浪费的重要举措。
厚植法治信仰,夯实制度根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体现了“破”和“立”的辩证统一。深入推进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同样要做好“破”和“立”这两篇文章。行政法治建设和廉政制度建设相伴随行,既要通过培育公职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习惯和法治信仰,为廉政制度“落地”提供组织文化保障,又要把防腐保廉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立规矩、定红线、划杠杠,进一步确立纪律和规矩的权威性。特别是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形成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的法治环境和政治规矩,给权力涂上防腐剂、套上紧箍咒,为不能贪、不敢贪夯实制度根基。
明责任、抓落实是关键
必须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各级政府和部门必须扛起责任,打赢这场不能输的攻坚战、持久战。
有能有为,确保勤廉双优。廉政和勤政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如果拿着国家俸禄不干事,即便“不出事”也可以说是一种腐败现象。因此,重大任务和重点工作必须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说到做到,不放空炮。对懒政庸政怠政、不作为的要严肃问责,对不敢抓不敢管、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坚决采取组织措施,让重实绩、讲实效蔚然成风,让大批有能有为、干净干事的“千里马”竞相驰骋、建功立业。
标本兼治,实现精准反腐。对腐败精确定位、精准打击,才能兑现“零容忍”的政治承诺。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以“定点除腐、定向清污”的实效来体现主体责任,以“治病树,拔烂树,断病根”的行动来彰显坚决反腐的决心和信心。在正风肃纪、反贪惩腐的过程中,既要着力治标,针对面上问题和各种表现,该纠正的纠正,该禁止的禁止,该处理的处理;又要用心治本,全面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推动工作程序完善、制度规章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以“打虎拍蝇”和打造“制度笼子”的双重效果取信于民。
强化担当,狠抓责任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政府及部门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级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容不得半点虚功假戏,不能把每年的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当成“例行公事”,不能把写在纸上的工作量、签字盖章的承诺书都变成无需兑现的“空头支票”。要建立工作台账和信息管理及反馈系统,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导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让各级责任主体为履职尽责“签字背书”,杜绝“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卖力”。
(作者为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