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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海洋污染突发事件频繁发生,既给海洋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也给事故处理带来了前所未有挑战。大连“7·16”溢油事故应急处理中,公民参与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公民参与已经成为应对海洋污染突发事件的新途径。
关键词:海洋污染;突发事件;应对;公民参与
作者简介:高学文(1975-),男,吉林人,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工程师,硕士,研究方向:海洋行政管理、海洋环境保护。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z).2012.03.39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3-89-02
近年来,国内外海洋污染突发事件频繁发生,既给海洋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也给事故处理带来了前所未有挑战。在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处理中,公民参与发挥了越来越多的重要作用,为政府应对海洋公共危机提供了一条新途径。
一、大连“7·16”溢油污染事故与公民参与回顾
2010年7月16日,大连新港原油储备库输油管道爆炸起火,大量原油泄漏入海,如不及时得到清理将给海洋带来一场严重的生态、环境危机。大连新港溢油污染事故发生后,各级政府部门依照污染事故应急程序,立即启动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7月18日,为使污染得到及时清理,政府紧急组织广大渔民,相关企业、在校学生、团员青年、居民、志愿者等展开清污会战,清理海上和岸边含沙油污。广大渔民采取投放吸油毡、撒消油剂、手工撇舀、铺草帘等办法实施油污清理。各水产企业派船派人参与清污,并在人财物方面给予支持清污工作。此次事故应急处理中共累计出动专业船舶266艘次,渔船7081艘次,专业清污人员8724人次,各界志愿者27607人次。在整个污染事故应急处理中,公民参与发挥了积极作用。辽宁省省长陈政高在清污现场办公会上形容这是一场“党政军民齐上阵,打一场海上清污的人民战争!”海洋渔业专家认为:人民战争力量大,人民是奇迹的创造者。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广大群众和企业积极参与,创造了多种多样的清污方式,为全面打赢清污攻坚战立下了汗马功劳。
二、公民参与的内涵和形式
公共管理学视角的公民参与主要指公民有序的参与政府管理活动的行为,包括介入环境保护、参与公共危急管理等。本文对公民概念的界定主要指公民个体和社团(NGO)、企业等非政府机构的统称。目前,公民参与应对突发事件方式有很多种,按照其形式主要可以划分为以下3种:
1.人力的参与。一般来说,突发事件范围广、处理难度大,灾后的救援需要大量的人力来实施,尤其是需要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解决技术的难题。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如果公民在政府的指导下积极有序地参与救援,一方面能够减轻政府救援人员的工作量,有利于政府将主要精力集中于重点工作上,这将大大提高解决危机的效率;另一方面,能够充分发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为应对危机提供快速、科学的解决方案。
2.物力的参与。物力是解决突发事件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能够解决资金无法解决的问题。由于危机具有突发性的特征,事前物资的储备量、种类和比例很难准确预测,相关企业也无法短期内生产大量的物质,因此,遇到重大事件时,民间的物资捐助能够弥补政府的物资储备的缺乏,对应对危机事件进行及时的补充。
3.财力的参与。主要指公民对突发事件进行资金捐助,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突发事件的应对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但由于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很难事前进行准确预算和估量,所以,来自民间的资金就成了重要补充。据汶川地震公民捐款统计,截至2009年11月30日,四川省红十字会共接收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13亿之多,为政府成功应对危机事件、恢复事件的影响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三、公民参与海洋污染突发性事件的启示和建议
借鉴“7·16”溢油应急清污行动经验和公民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的现状,政府在应对海洋污染突发性事件中应大力培植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海洋污染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反应工作。
1.建立健全公民参与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突发性海洋污染应急行动中来。把扶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能力建设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产业导向,积极研究制定社会力量参与海洋污染突发性事件应急政策,尤其是要坚持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原则,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鼓励专业性的企业快速发展,重点支持具有应对海洋污染突发性事件高新技术的相关企业的发展,从而真正实现“以环保养环保,以环保促环保”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2.建立三级合作式污染应急防备系统。从英、美、日等海洋大国的污染应急防备系统的建设模式来看,其模式基本是相同的,即实行政府、企业与民间合作的模式。政府负责组织和投资重大污染事故的防备和应对,同时在法律及国家污染应急政策上,对涉污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染事故负应急责任,明确企业建立与经营规模相应的应急处理能力,并对具有污染应急能力的相关组织及社团规定了应承担的义务,从而按照国家计划规定的构架建立一套符合国情、最有效的污染防备和应急反应系统。因此,我国油污应急能力建设的落脚点在于整合资源上,形成国家、地方政府、企业的集体行动。国家在污染应急的能力建设方面负有工作领导、技术支撑、重大事故参与的职责职能。地方政府按照海域属地化原则建立不同级别的突发性事件应急队伍。对突发性事故易发生的风险行业和区域,重点配备人员和设备,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等。相关企业也应该按照经营规模建立相应的应急队伍和措施,提高风险意识,增强科技力量进行防范风险技术研究。
3.加强公民应急能力建设。要把加强公民应急技能力作为海上溢油应急工作的经常性任务。从大连“7·16”溢油事件中可以看出,大部分公民是临时进行召集参与到事件应急中,缺少相应的应急技能、知识和装备,制约了公民应急能力的发挥。因此,应积极组织和扶持海上溢油应急志愿者队伍,尤其是渔民应急队伍建设,把应急培训和演习制度化,加大培训和演练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应急人员的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各方力量的专门训练和联合演习,配备专业的应急设备,保证应急队伍的作业能力和设备设施的有效性,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油污应急的能力和效率。
4.加快建立污染应急专项基金,保障社会力量参与油污应急的合法权益。在中国当前的社会环境中,社会力量参与油污应急反应除了履行社会责任外,更关注的是清污费用能否得到合理获取。从过去的经验看,由于无主油污染、重大污染事故及肇事方赔付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海洋污染损害特别是清污救助费用得不到有效、及时赔偿,严重影响了公民参与的热情,打击了社会力量参与油污应急反应的积极性。因此,我国应加快建立一套由政府、企业相关责任人、保险公司等相关利益方共同承担海洋污染损害赔偿的运行机制,设立污染应急专项基金,制定相应的补偿措施,适当补助社会力量参与污染应急的投入,保障油污应急的良性发展。并适当考虑社会力量参与海洋污染突发性事件应急的补偿优先权,促进公民参与的良好发展。
应对海洋污染事件是全社会共同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政府、企业及社会团体和个人应进行有机、广泛的合作,从而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参考文献:
[1]高学文.海洋污染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对策[J].辽宁经济.2010,(09).
[2]唐俭.政府危机管理中的公民有序参与研究[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6,(05).
[3][美]罗伯特·希斯,王成等译.危机管理[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
关键词:海洋污染;突发事件;应对;公民参与
作者简介:高学文(1975-),男,吉林人,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工程师,硕士,研究方向:海洋行政管理、海洋环境保护。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z).2012.03.39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3-89-02
近年来,国内外海洋污染突发事件频繁发生,既给海洋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也给事故处理带来了前所未有挑战。在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处理中,公民参与发挥了越来越多的重要作用,为政府应对海洋公共危机提供了一条新途径。
一、大连“7·16”溢油污染事故与公民参与回顾
2010年7月16日,大连新港原油储备库输油管道爆炸起火,大量原油泄漏入海,如不及时得到清理将给海洋带来一场严重的生态、环境危机。大连新港溢油污染事故发生后,各级政府部门依照污染事故应急程序,立即启动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7月18日,为使污染得到及时清理,政府紧急组织广大渔民,相关企业、在校学生、团员青年、居民、志愿者等展开清污会战,清理海上和岸边含沙油污。广大渔民采取投放吸油毡、撒消油剂、手工撇舀、铺草帘等办法实施油污清理。各水产企业派船派人参与清污,并在人财物方面给予支持清污工作。此次事故应急处理中共累计出动专业船舶266艘次,渔船7081艘次,专业清污人员8724人次,各界志愿者27607人次。在整个污染事故应急处理中,公民参与发挥了积极作用。辽宁省省长陈政高在清污现场办公会上形容这是一场“党政军民齐上阵,打一场海上清污的人民战争!”海洋渔业专家认为:人民战争力量大,人民是奇迹的创造者。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广大群众和企业积极参与,创造了多种多样的清污方式,为全面打赢清污攻坚战立下了汗马功劳。
二、公民参与的内涵和形式
公共管理学视角的公民参与主要指公民有序的参与政府管理活动的行为,包括介入环境保护、参与公共危急管理等。本文对公民概念的界定主要指公民个体和社团(NGO)、企业等非政府机构的统称。目前,公民参与应对突发事件方式有很多种,按照其形式主要可以划分为以下3种:
1.人力的参与。一般来说,突发事件范围广、处理难度大,灾后的救援需要大量的人力来实施,尤其是需要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解决技术的难题。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如果公民在政府的指导下积极有序地参与救援,一方面能够减轻政府救援人员的工作量,有利于政府将主要精力集中于重点工作上,这将大大提高解决危机的效率;另一方面,能够充分发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为应对危机提供快速、科学的解决方案。
2.物力的参与。物力是解决突发事件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能够解决资金无法解决的问题。由于危机具有突发性的特征,事前物资的储备量、种类和比例很难准确预测,相关企业也无法短期内生产大量的物质,因此,遇到重大事件时,民间的物资捐助能够弥补政府的物资储备的缺乏,对应对危机事件进行及时的补充。
3.财力的参与。主要指公民对突发事件进行资金捐助,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突发事件的应对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但由于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很难事前进行准确预算和估量,所以,来自民间的资金就成了重要补充。据汶川地震公民捐款统计,截至2009年11月30日,四川省红十字会共接收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13亿之多,为政府成功应对危机事件、恢复事件的影响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三、公民参与海洋污染突发性事件的启示和建议
借鉴“7·16”溢油应急清污行动经验和公民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的现状,政府在应对海洋污染突发性事件中应大力培植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海洋污染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反应工作。
1.建立健全公民参与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突发性海洋污染应急行动中来。把扶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能力建设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产业导向,积极研究制定社会力量参与海洋污染突发性事件应急政策,尤其是要坚持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原则,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鼓励专业性的企业快速发展,重点支持具有应对海洋污染突发性事件高新技术的相关企业的发展,从而真正实现“以环保养环保,以环保促环保”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2.建立三级合作式污染应急防备系统。从英、美、日等海洋大国的污染应急防备系统的建设模式来看,其模式基本是相同的,即实行政府、企业与民间合作的模式。政府负责组织和投资重大污染事故的防备和应对,同时在法律及国家污染应急政策上,对涉污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染事故负应急责任,明确企业建立与经营规模相应的应急处理能力,并对具有污染应急能力的相关组织及社团规定了应承担的义务,从而按照国家计划规定的构架建立一套符合国情、最有效的污染防备和应急反应系统。因此,我国油污应急能力建设的落脚点在于整合资源上,形成国家、地方政府、企业的集体行动。国家在污染应急的能力建设方面负有工作领导、技术支撑、重大事故参与的职责职能。地方政府按照海域属地化原则建立不同级别的突发性事件应急队伍。对突发性事故易发生的风险行业和区域,重点配备人员和设备,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等。相关企业也应该按照经营规模建立相应的应急队伍和措施,提高风险意识,增强科技力量进行防范风险技术研究。
3.加强公民应急能力建设。要把加强公民应急技能力作为海上溢油应急工作的经常性任务。从大连“7·16”溢油事件中可以看出,大部分公民是临时进行召集参与到事件应急中,缺少相应的应急技能、知识和装备,制约了公民应急能力的发挥。因此,应积极组织和扶持海上溢油应急志愿者队伍,尤其是渔民应急队伍建设,把应急培训和演习制度化,加大培训和演练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应急人员的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各方力量的专门训练和联合演习,配备专业的应急设备,保证应急队伍的作业能力和设备设施的有效性,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油污应急的能力和效率。
4.加快建立污染应急专项基金,保障社会力量参与油污应急的合法权益。在中国当前的社会环境中,社会力量参与油污应急反应除了履行社会责任外,更关注的是清污费用能否得到合理获取。从过去的经验看,由于无主油污染、重大污染事故及肇事方赔付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海洋污染损害特别是清污救助费用得不到有效、及时赔偿,严重影响了公民参与的热情,打击了社会力量参与油污应急反应的积极性。因此,我国应加快建立一套由政府、企业相关责任人、保险公司等相关利益方共同承担海洋污染损害赔偿的运行机制,设立污染应急专项基金,制定相应的补偿措施,适当补助社会力量参与污染应急的投入,保障油污应急的良性发展。并适当考虑社会力量参与海洋污染突发性事件应急的补偿优先权,促进公民参与的良好发展。
应对海洋污染事件是全社会共同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政府、企业及社会团体和个人应进行有机、广泛的合作,从而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参考文献:
[1]高学文.海洋污染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对策[J].辽宁经济.2010,(09).
[2]唐俭.政府危机管理中的公民有序参与研究[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6,(05).
[3][美]罗伯特·希斯,王成等译.危机管理[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