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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被安排到建设系统工作,一干十六年。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筑企业劳保基金管理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站,因机构改革,人随事走,事随境迁。峥嵘岁月、足迹未老、历历在目、没齿难忘。
党的教导、组织培养、思政宣贯、耳濡目染、“工作就是服务、职责就是奉献”,挥之不去烙印如嵌。改革开放难免泥沙俱下,长期以来,身处底层,名不蜚声,功不噪外。“绕树三匠,何技可依,”躁动彷徨,忧心忡忡,油然而生。然而。为基层为企业为工程为工地等服务不能怠慢消极应待。千丢万丢为企业为工程消除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责不能丢。更不能利用职务之便向纳税人索拿卡要,谋取不当之利。观之悔悔,思之洋洋。
不良现象:
1、工程投入减弱,应酬接待增加。
以承包商100万工程款为例,用于非生产性或叫人际关系费占到20%-30%。主要项目有:四季检查、年中年终检查、验筋、验槽、检测、基础中检、主体中检、竣工验收、封顶、办证等,若是“标化”工程或工地,名目更多。绝大部分企业或工程老板或工地负责人都要进行“打点”,如果不到位,同志们都懂的。 2、在建项目少,受检率高。
“僧多粥少”的建筑市场是一种常态。作为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者,坐在家里(办公室)怎么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必须下工地,这下问题来了,一个工程一周有的多达3-4次受检。企业老板、工程负责人,苦不堪言,哑巴吃黄连,得又得罪不起、敢怒不敢言。“下数”又不能少,左右为难。只有忍气吞声。老板是否放大夸张,我无需深究。但不良现象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转移。
3、工程工地相互攀比,打发数额越来越大。
有人常说,八、九十年代两位数可“打发”。两千年三百元以下可“搞定”。本世纪初和现在有的一路飙升,不挂靠的工程老板叫苦连天,挂靠的工程欲哭无泪,有的仰天长啸—青天在何方?“花尽头何处是香丘”。
4、盛气凌人、作风霸道。
有的监督员、执法者一下工地,谁也不敢怠慢,否则“黄花菜就凉了”。有时,有的工地老板或企业负责人因要事不能分身未出面或慢出面接待招呼应酬,有的被骂得狗血淋头,有的强行停工,有的扬言不良行为记录??????本来下工地是天经地义的服务职责,是一种正常的服务关系,好像变成了“劳资”对立关系,还有戏称“猫鼠关系”,工地成了猫的下酒菜。
5、利用职责之便,谋取不当得利。
有的监督员向工程或工地推销建筑材料,有的同材料商合伙经营,有的入“干股”,有的用权就范,目的不达,检罚不止,变相中饱私囊。
根治对策:
不良现象,确难根治因为任何现象不会一蹴而就。如质量通病,不爽但习惯。何况条条战线都有不良想象,个个庙里都有大烂菩萨,都有“潜规则”,都有“痛点”、都有“盲区”。这些“微”腐败虽然不毁梁坏柱,伤筋断骨,但也侵害党国肌体,吞食民心。为此,绝不能放纵、怂恿、视而不见任其蔓延。必须剖石见玉,多管齐下,综合自理常抓不懈。“八项规定”红线底线不能碰触,宗旨初心使命必须牢记、永不能忘。新时代新思想,有腐必反,利剑高悬,公职人员必须警醒,有所收敛,及时收手,有所为有所不为,“有为之利、无为之用”铭记老子“有就是无的辩证关系”,确保权利的正确行使。
1、内外同调“公”“民”双修,作为现象存在都有内外交错的复杂原因。“内”指我们公职人员,端共产党的碗,就得服共产党管。所有公职人员都是“天元坐禄”,都是好“八字”。大家都应该珍惜,唯有听党话,跟党走,立党为功,执政为民,方对党忠诚。唯身体厉行,务实勤奋,干净担当,杯愧人民公仆称谓。立党为公就要大公无私,公而忘私,不畏浮云遮望眼,心中无私天地宽。执政为民就要人民至上,百姓无小事,权为民所用,为民排忧解难。“民贵君轻”,“水以载舟,水亦覆舟”千古定律,懋功重民。决不让纳税人心寒,梳理党国,只有执法者清正廉洁,百姓才会真心拥护,安身立命,欢天喜地。“升”指公职人员的外部环境。不良现象不是孤长,离不开内部环境相辅相成。不良现象一剖两开,一开公职人员抵抗力免疫力下降衰退。二开企业和老板不按规矩建设,偷工减料,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安全观念淡薄,导致质安问题呈出不穷,隐患诸多,留给监督者执法者权利挥舞空间。如果公职人员无法律漏洞可钻,从理论上讲权利自然消失,无从图谋不轨。另一方面,当企业或工程受到执法者或者监督者侵害时,完全可理直气壮抗争和举报,民主权利谁也无法剥夺。
2、加大监管,权利进“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的再监督,管理的再管理。好现象是带出来的,好队伍是管出来的,好作风是严出来的,不良现象从本质上讲是权利滥用的产物,也是权利寻积的自然表现。因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从业监督人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围绕“不良现象”的本质、危害认真组织大讨论,大整治。然后形成条例细则,突出操作性,针对性下发正式红头文件,規范相关人员,必须依法行政,严格遵守执行“管不住孙悟空。唐僧就念咒”,只有这样,从源头上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建设系统势必呈现高效、务实、安全、廉洁的好气象,新作为。
3、敬畏职责,从严惩处。现象形成,根治不易。蜻蜓点水或宣传教育,可能是隔鞋搔痒,关起门来政治说教,走出门槛就打了水漂。现象乃是顽瘴固疾,治重疴必用猛药方可奏效。把不良现象用铁板烧烤,缝隙死角,一触就焦。其次,加大督查、督察、督导力度。发现一处,查处一起,通报一串,看谁敢触碰?迫使公职人员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杜绝非份之想,严守职责。从而把企业老板从复杂的人际关系应酬中“解放”出来,把有限资金真正投入到工程建设中去,打造精品工程,从源头上杜绝“豆腐渣工程”还建设行业杨柳清风,马蹄镫脆的良好局面。
总之,不良现象的产生、形成根治、除上以外都离不开公职人员的三点修为。即:把职责弄清、把权利揣明,把利益照透。职责是组织授予的,只有尽职尽责为民服务,才是人生大道,否则,丢盔弃甲。权力是党给的,要你干就是“官”,不要你干就是“民”,违法的干就是“囚”。利益是政府给的,工作就是工资,工资可保安全着陆,工资可养家人平安。一切不义之财都会“伤身克命毁家”,“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
党的教导、组织培养、思政宣贯、耳濡目染、“工作就是服务、职责就是奉献”,挥之不去烙印如嵌。改革开放难免泥沙俱下,长期以来,身处底层,名不蜚声,功不噪外。“绕树三匠,何技可依,”躁动彷徨,忧心忡忡,油然而生。然而。为基层为企业为工程为工地等服务不能怠慢消极应待。千丢万丢为企业为工程消除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责不能丢。更不能利用职务之便向纳税人索拿卡要,谋取不当之利。观之悔悔,思之洋洋。
不良现象:
1、工程投入减弱,应酬接待增加。
以承包商100万工程款为例,用于非生产性或叫人际关系费占到20%-30%。主要项目有:四季检查、年中年终检查、验筋、验槽、检测、基础中检、主体中检、竣工验收、封顶、办证等,若是“标化”工程或工地,名目更多。绝大部分企业或工程老板或工地负责人都要进行“打点”,如果不到位,同志们都懂的。 2、在建项目少,受检率高。
“僧多粥少”的建筑市场是一种常态。作为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者,坐在家里(办公室)怎么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必须下工地,这下问题来了,一个工程一周有的多达3-4次受检。企业老板、工程负责人,苦不堪言,哑巴吃黄连,得又得罪不起、敢怒不敢言。“下数”又不能少,左右为难。只有忍气吞声。老板是否放大夸张,我无需深究。但不良现象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转移。
3、工程工地相互攀比,打发数额越来越大。
有人常说,八、九十年代两位数可“打发”。两千年三百元以下可“搞定”。本世纪初和现在有的一路飙升,不挂靠的工程老板叫苦连天,挂靠的工程欲哭无泪,有的仰天长啸—青天在何方?“花尽头何处是香丘”。
4、盛气凌人、作风霸道。
有的监督员、执法者一下工地,谁也不敢怠慢,否则“黄花菜就凉了”。有时,有的工地老板或企业负责人因要事不能分身未出面或慢出面接待招呼应酬,有的被骂得狗血淋头,有的强行停工,有的扬言不良行为记录??????本来下工地是天经地义的服务职责,是一种正常的服务关系,好像变成了“劳资”对立关系,还有戏称“猫鼠关系”,工地成了猫的下酒菜。
5、利用职责之便,谋取不当得利。
有的监督员向工程或工地推销建筑材料,有的同材料商合伙经营,有的入“干股”,有的用权就范,目的不达,检罚不止,变相中饱私囊。
根治对策:
不良现象,确难根治因为任何现象不会一蹴而就。如质量通病,不爽但习惯。何况条条战线都有不良想象,个个庙里都有大烂菩萨,都有“潜规则”,都有“痛点”、都有“盲区”。这些“微”腐败虽然不毁梁坏柱,伤筋断骨,但也侵害党国肌体,吞食民心。为此,绝不能放纵、怂恿、视而不见任其蔓延。必须剖石见玉,多管齐下,综合自理常抓不懈。“八项规定”红线底线不能碰触,宗旨初心使命必须牢记、永不能忘。新时代新思想,有腐必反,利剑高悬,公职人员必须警醒,有所收敛,及时收手,有所为有所不为,“有为之利、无为之用”铭记老子“有就是无的辩证关系”,确保权利的正确行使。
1、内外同调“公”“民”双修,作为现象存在都有内外交错的复杂原因。“内”指我们公职人员,端共产党的碗,就得服共产党管。所有公职人员都是“天元坐禄”,都是好“八字”。大家都应该珍惜,唯有听党话,跟党走,立党为功,执政为民,方对党忠诚。唯身体厉行,务实勤奋,干净担当,杯愧人民公仆称谓。立党为公就要大公无私,公而忘私,不畏浮云遮望眼,心中无私天地宽。执政为民就要人民至上,百姓无小事,权为民所用,为民排忧解难。“民贵君轻”,“水以载舟,水亦覆舟”千古定律,懋功重民。决不让纳税人心寒,梳理党国,只有执法者清正廉洁,百姓才会真心拥护,安身立命,欢天喜地。“升”指公职人员的外部环境。不良现象不是孤长,离不开内部环境相辅相成。不良现象一剖两开,一开公职人员抵抗力免疫力下降衰退。二开企业和老板不按规矩建设,偷工减料,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安全观念淡薄,导致质安问题呈出不穷,隐患诸多,留给监督者执法者权利挥舞空间。如果公职人员无法律漏洞可钻,从理论上讲权利自然消失,无从图谋不轨。另一方面,当企业或工程受到执法者或者监督者侵害时,完全可理直气壮抗争和举报,民主权利谁也无法剥夺。
2、加大监管,权利进“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的再监督,管理的再管理。好现象是带出来的,好队伍是管出来的,好作风是严出来的,不良现象从本质上讲是权利滥用的产物,也是权利寻积的自然表现。因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从业监督人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围绕“不良现象”的本质、危害认真组织大讨论,大整治。然后形成条例细则,突出操作性,针对性下发正式红头文件,規范相关人员,必须依法行政,严格遵守执行“管不住孙悟空。唐僧就念咒”,只有这样,从源头上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建设系统势必呈现高效、务实、安全、廉洁的好气象,新作为。
3、敬畏职责,从严惩处。现象形成,根治不易。蜻蜓点水或宣传教育,可能是隔鞋搔痒,关起门来政治说教,走出门槛就打了水漂。现象乃是顽瘴固疾,治重疴必用猛药方可奏效。把不良现象用铁板烧烤,缝隙死角,一触就焦。其次,加大督查、督察、督导力度。发现一处,查处一起,通报一串,看谁敢触碰?迫使公职人员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杜绝非份之想,严守职责。从而把企业老板从复杂的人际关系应酬中“解放”出来,把有限资金真正投入到工程建设中去,打造精品工程,从源头上杜绝“豆腐渣工程”还建设行业杨柳清风,马蹄镫脆的良好局面。
总之,不良现象的产生、形成根治、除上以外都离不开公职人员的三点修为。即:把职责弄清、把权利揣明,把利益照透。职责是组织授予的,只有尽职尽责为民服务,才是人生大道,否则,丢盔弃甲。权力是党给的,要你干就是“官”,不要你干就是“民”,违法的干就是“囚”。利益是政府给的,工作就是工资,工资可保安全着陆,工资可养家人平安。一切不义之财都会“伤身克命毁家”,“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