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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件工资可以不付加班费”
案例:蔚芳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言明:实行计件工资,多劳多得。此后因公司订单充足,蔚芳被常常要求加班,甚至每天超过12小时也司空见惯。蔚芳从没考虑过公司应否另行支付加班工资。公司也认为其按劳付酬,无需再付费用。
点评:公司应支付加班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时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二)安排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三)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被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同样遵循以上原则。
“参加工作以外活动没工资”
案例:某企业三名团员被团县委邀请到当地一所边沿小学,参加“结对帮教”活动。月底,三人发现被扣了一天的工资。领导认为,他们参加团组织活动不是公司指派,也与生产无关,不能发工资。
点评:公司应当向三人发放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公司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作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停工停产期间可少付工资”
案例:一家公司的仓库因火灾被焚毁,生产计划被迫中断,31名员工被要求回家待岗一个月。上班后,大家发现在待岗的一个月里,公司没给任何经济补助。公司的解释是:按劳计酬,就是没有劳动就没有报酬。
点评: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年薪就是每年一次性付清”
案例:王茹与一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王茹的年薪为30万元。不久,王父被查出胃癌。医治一段时间后,王茹的积蓄已花光,提出支取年薪,可公司表示,必须到规定时间才能支付工资,因为年薪就是每年一次性付清。
点评:年薪应按月支付。年薪是一个人工作一年的总收入,是以年固定報酬额为基数,分月发放的劳动报酬,在表现形式与实质上均等同于月薪,只不过体现着一种激励机制。
其计算方式为:年薪=月薪×月份+ 花红等,或年薪=日薪×工作日数+年尾奖金等。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指出: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编辑 赵莹 [email protected])
案例:蔚芳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言明:实行计件工资,多劳多得。此后因公司订单充足,蔚芳被常常要求加班,甚至每天超过12小时也司空见惯。蔚芳从没考虑过公司应否另行支付加班工资。公司也认为其按劳付酬,无需再付费用。
点评:公司应支付加班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时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二)安排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三)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被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同样遵循以上原则。
“参加工作以外活动没工资”
案例:某企业三名团员被团县委邀请到当地一所边沿小学,参加“结对帮教”活动。月底,三人发现被扣了一天的工资。领导认为,他们参加团组织活动不是公司指派,也与生产无关,不能发工资。
点评:公司应当向三人发放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公司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作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停工停产期间可少付工资”
案例:一家公司的仓库因火灾被焚毁,生产计划被迫中断,31名员工被要求回家待岗一个月。上班后,大家发现在待岗的一个月里,公司没给任何经济补助。公司的解释是:按劳计酬,就是没有劳动就没有报酬。
点评: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年薪就是每年一次性付清”
案例:王茹与一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王茹的年薪为30万元。不久,王父被查出胃癌。医治一段时间后,王茹的积蓄已花光,提出支取年薪,可公司表示,必须到规定时间才能支付工资,因为年薪就是每年一次性付清。
点评:年薪应按月支付。年薪是一个人工作一年的总收入,是以年固定報酬额为基数,分月发放的劳动报酬,在表现形式与实质上均等同于月薪,只不过体现着一种激励机制。
其计算方式为:年薪=月薪×月份+ 花红等,或年薪=日薪×工作日数+年尾奖金等。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指出: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编辑 赵莹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