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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新会计准则规定债务重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公允价值是市场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认定,在我国逐步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下,必定会推动企业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以可靠性为前提的更相关的信息。本文首先从公允价值和债务重组的概念入手,分析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对债务重组的影响,提出公允价值在债务重组应用中遇到相关问题的具体解决办法。
关键词 公允价值;债务重组;会计信息
随着会计所处的经济环境发生深刻变化, 尤其是物价频繁变动, 给历史成本计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近年来,国际会计准则及美国等一些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会计准则,纷纷将公允价值作为重要的计量属性加以运用,以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相关的信息。随着我国加入WTO,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这表明我国会计向国际趋同迈出了实质性一步。公允价值的广泛运用,意味着我国传统意义上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被历史成本、公允价值等多重计量属性并存的计量模式所取代。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公允价值的应用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一、公允价值与债务重组的概述
1.公允价值的概念
我国新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可见公允价值反映了市场在现行经济情况下对资产或负债影响的市场评价,可以作为外界相关利益者, 特别是决策者对会计计量属性的内在要求, 以利于他们针对真实的企业内在信息并根据各自不同的风险偏好进行不同的决策。公允价值最大的特征就是来自于公平交易市场的确认,正是由于公允价值是理性双方自愿达成的交易价格, 其确定并不在于业务是否真正发生, 而在于双方一致同意就会形成一个价值。在通常情况下,最符合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市场价格,即可观察到的,由市场决定的金额。
2.债务重组的概念
我国新准则对债务重组的定义是:“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新准则将债务重组的范围缩小了,限定在对债务人处于财务困难时债权人做出了让步的债务重组,突出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前提和债权人最终让步的债务重组业务实质。这种范围的缩小使得该准则的针对性更强而且更加准确。
二、公允价值在债务重组中的应用
在新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在债务重组中有关债务人会计处理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
1.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债务应当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
2.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应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①债务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②债务人为其他企业时,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份额确认为实收资本,股权的公允价值与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3.债务转为资本和修改债务条件的,企业确认债务重组利得,增加企业当期损益。
4.债务重组以现金清偿债务、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备件等混合重组方式进行的,债务人应当依次以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余额与重组后债务的公允价值进行比较,据此计算债务重组利得。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股本(或实收资本)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于当期确认。
三、公允价值在债务重组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1.公允价值可靠性的问题
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前提是建立一个统一而又充分竞争的交易市场,没有完善的交易市场就难以取得有关造价的完备信息,难以为由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信息提供可依赖的证据。那么,相关资产活跃而又充分竞争的交易市场的存在是必备的条件。从我国的现状来看,可观察到的绝大多数资产的公允市价难以获得,虽然在不存在相关资产的活跃市场时,也可以运用现值技术等估计公允价值,但现值的主观估计成分偏大。
2.可操作性问题
新准则体系借鉴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做法,按照市场活跃程度将公允价值的运用划分为三个级次:第一级次是资产或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应以市场中的交易价格作为公允价值;第二级次是资产本身不存在活跃市场,但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以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第三级次是对于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的资产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显然,公允价值的运用较历史成本在技术和人才的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现值技术的应用需要有专业技术较高、诚信的评估师队伍,公允价值的计量与核算变得相对复杂,需要高素质的会计人才进行会计处理才能完成。目前国内的大多数从业人员对公允价值运用尚难以适应。
3.盈余管理问题
公允价值有可能再次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工具。新准则中的债务重组交易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允许债务人确认重组收益。上市公司很可能会在公司出现亏损等情况下,通过债务重组确认重组收益来改变上市公司的当期损益。这种人为因素的影响使资产信息带有一定主观色彩,甚至带来任意操纵利润的可能性。
四、解决办法
鉴于以上分析,我们在债务重组中运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选择性地使用公允价值
新准则明确规定了可以使用公允价值的项目,只有在准则中明确规定可以使用公允价值的项目,才使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2.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
只有在活跃的、完善的资本市场上,才有最符合公允价值的定义的市场价格。国家在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的同时,建立类似于股票交易系统的动态的公允价值信息发布系统,供企业随时从公允价值信息发布系统中获取相关资产的公允价值。
3.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
公允价值的确定它依赖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这些都需要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因此,会计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是公允价值计量的保证。
4.加强监管防范利润操纵
新准则的实施,会计政策的选择性加大,专业判断的事项增多,导致会计人员滥用会计准则的机会增大。为防止企业利用公允价值创造利润,需要充分发挥银监会、证监会等政府监管部门的作用,同时加强对公允价值有关信息的披露,防范操纵利润。
5.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利用会计准则的选择空间进行造假,就是因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正处在完善的过程中。在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规范的同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保证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正确运用。
通过以上分析,公允价值的普及运用已是必然趋势,我们应该科学的应用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结合企业内外环境,使公允价值发挥好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
[2] 卲毅、任坐田.中国企业会计准则:阐释与应用[M].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
[3] 于晓镭、徐兴恩.新企业会计准则——实务指南与讲解[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4] 徐娟.关于公允价值的相关问题[J].财会通讯,2006,(5):80.
[5] 张倩.新会计准则——公允价值是亮点[J]. 现代商业银行,2006,(5):52-54.
[6] 王乐锦.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运用:意义与特征[J].会计研究,2006,(5):31-35.
[7] 王雷、朱学义.谈公允价值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应用[J].财会月刊(会计),2006,(7):16-17.
[8] 陈晨.新会计准则中债务重组问题的解析[J].财会研究,2006,(6):22-24.
[9] 刘培强.公允价值探析[J].商业会计,2006,(5):8-9.
[10] 董京原.新旧债务重组准则差异比较[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8):38-39.
[11]林斌、刘鑫鑫.浅析《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变化与影响[J].会计之友,2006,(7):77-80.
关键词 公允价值;债务重组;会计信息
随着会计所处的经济环境发生深刻变化, 尤其是物价频繁变动, 给历史成本计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近年来,国际会计准则及美国等一些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会计准则,纷纷将公允价值作为重要的计量属性加以运用,以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相关的信息。随着我国加入WTO,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这表明我国会计向国际趋同迈出了实质性一步。公允价值的广泛运用,意味着我国传统意义上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被历史成本、公允价值等多重计量属性并存的计量模式所取代。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公允价值的应用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一、公允价值与债务重组的概述
1.公允价值的概念
我国新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可见公允价值反映了市场在现行经济情况下对资产或负债影响的市场评价,可以作为外界相关利益者, 特别是决策者对会计计量属性的内在要求, 以利于他们针对真实的企业内在信息并根据各自不同的风险偏好进行不同的决策。公允价值最大的特征就是来自于公平交易市场的确认,正是由于公允价值是理性双方自愿达成的交易价格, 其确定并不在于业务是否真正发生, 而在于双方一致同意就会形成一个价值。在通常情况下,最符合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市场价格,即可观察到的,由市场决定的金额。
2.债务重组的概念
我国新准则对债务重组的定义是:“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新准则将债务重组的范围缩小了,限定在对债务人处于财务困难时债权人做出了让步的债务重组,突出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前提和债权人最终让步的债务重组业务实质。这种范围的缩小使得该准则的针对性更强而且更加准确。
二、公允价值在债务重组中的应用
在新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在债务重组中有关债务人会计处理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
1.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债务应当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
2.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应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①债务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②债务人为其他企业时,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份额确认为实收资本,股权的公允价值与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3.债务转为资本和修改债务条件的,企业确认债务重组利得,增加企业当期损益。
4.债务重组以现金清偿债务、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备件等混合重组方式进行的,债务人应当依次以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余额与重组后债务的公允价值进行比较,据此计算债务重组利得。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股本(或实收资本)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于当期确认。
三、公允价值在债务重组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1.公允价值可靠性的问题
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前提是建立一个统一而又充分竞争的交易市场,没有完善的交易市场就难以取得有关造价的完备信息,难以为由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信息提供可依赖的证据。那么,相关资产活跃而又充分竞争的交易市场的存在是必备的条件。从我国的现状来看,可观察到的绝大多数资产的公允市价难以获得,虽然在不存在相关资产的活跃市场时,也可以运用现值技术等估计公允价值,但现值的主观估计成分偏大。
2.可操作性问题
新准则体系借鉴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做法,按照市场活跃程度将公允价值的运用划分为三个级次:第一级次是资产或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应以市场中的交易价格作为公允价值;第二级次是资产本身不存在活跃市场,但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以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第三级次是对于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的资产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显然,公允价值的运用较历史成本在技术和人才的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现值技术的应用需要有专业技术较高、诚信的评估师队伍,公允价值的计量与核算变得相对复杂,需要高素质的会计人才进行会计处理才能完成。目前国内的大多数从业人员对公允价值运用尚难以适应。
3.盈余管理问题
公允价值有可能再次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工具。新准则中的债务重组交易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允许债务人确认重组收益。上市公司很可能会在公司出现亏损等情况下,通过债务重组确认重组收益来改变上市公司的当期损益。这种人为因素的影响使资产信息带有一定主观色彩,甚至带来任意操纵利润的可能性。
四、解决办法
鉴于以上分析,我们在债务重组中运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选择性地使用公允价值
新准则明确规定了可以使用公允价值的项目,只有在准则中明确规定可以使用公允价值的项目,才使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2.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
只有在活跃的、完善的资本市场上,才有最符合公允价值的定义的市场价格。国家在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的同时,建立类似于股票交易系统的动态的公允价值信息发布系统,供企业随时从公允价值信息发布系统中获取相关资产的公允价值。
3.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
公允价值的确定它依赖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这些都需要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因此,会计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是公允价值计量的保证。
4.加强监管防范利润操纵
新准则的实施,会计政策的选择性加大,专业判断的事项增多,导致会计人员滥用会计准则的机会增大。为防止企业利用公允价值创造利润,需要充分发挥银监会、证监会等政府监管部门的作用,同时加强对公允价值有关信息的披露,防范操纵利润。
5.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利用会计准则的选择空间进行造假,就是因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正处在完善的过程中。在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规范的同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保证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正确运用。
通过以上分析,公允价值的普及运用已是必然趋势,我们应该科学的应用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结合企业内外环境,使公允价值发挥好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
[2] 卲毅、任坐田.中国企业会计准则:阐释与应用[M].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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