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发光的地方(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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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唱戏是庙会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庙会的啦啦队。唱戏纯粹是为了给庙会助兴,其意在于让庙会更能吸引人,促使人气足够旺盛。药王山的庙会,比起香山,民间性更强,娱乐性更足。香山吸引的主要是信徒,奔着热闹去的人相对较少。但药王山则不同,它地处州城的附近,又安坐于一州版图的中央,老孺皆可抵达,于是它的人气,犹如森林着火那般熊熊烈燃。而唱戏,形若火上浇油。
  
  观戏者以逛庙会者为主,那么唱戏者为何人?答案是,他们皆来源于州内的某些村寨。偶尔请来西安府的剧社,唱上两场三场,但那只是临时抱佛脚的应急之举。想请戏坊的名角来演出,却付不起动辄数十两银子的高昂出场费,无奈之下,只有把目光投向乡野的草台班子。从二月一日戏曲开演,到二月二十日戏台落幕,在二十天的时间里,曲目不能重复,老调不能重弹,没有足够的演出团体支撑,自然是无法持续的。令人欣慰的是,不少的村庄,都组织起了村戏社,有的还请来一些较为专业的乐师唱师,手把手地教大家敲锣打鼓和甩袖摆腰。刚才还手握镢头在田间弯腰耕作的农民,回到家,掸土拂尘,换衣洗脸,一转身,就被戏社相中并招募而去,笨手笨脚地扮演起了剧中的某个角色。唱戏表面很容易,其实很难。农民大多不识字,更不识谱,他们唱的每一句台词,都来自于鹦鹉学舌之后的死记硬背。唱师唱一句,他们唱一句;唱师说句话,他们说句话;唱师甩头他们甩头,唱师蹬腿他们蹬腿。一点一滴地重复,一句一招地默诵默念,最终才能达到滚瓜烂熟的程度。尽管如此,到了台上,卡壳的,忘词的,发呆的,不知所措的,仍然不在少数。好在大多数观戏的人,仅为图个热闹而已,并不那么计较与挑剔,表演者也就能顺利地蒙混过关。当然,也有一些演员,尴尬得几乎下不了台。个别戏迷,与其说是跑来看戏的,毋宁说是专门跑来起哄的。演员若有一句唱腔出错,一旦被他灵敏的耳朵逮个正着,他就会大声地嚷嚷着要演员滚下台来。一人之呼,引来百人之应。接着,吹口哨的,鼓倒掌的,跺脚的,咳嗽的,闹哄哄地响成了一片。但这些插曲,终究是往河里抛扔的几块小石子,不足以将河流截断。演员在一阵面红耳赤之后,很快就恢复了常态,该哭还哭,该笑还笑,该忸怩作态还忸怩作态。
  来药王山戏台演出的农村戏社,多达二三十个。每年春节前,药王山的戏官,就要去各村摸底,并现场观摩,搞清楚都在排演哪些戏,演出阵容如何,等等。看到某个村的戏不错,就提前预约,给其发放一张黄纸请柬。到了该演出的时段,被预订的剧团,组织好队伍,提前一天赶着载有道具的牛车马车,一路步行地来到药王山,下榻并起居于南庵的庙里。睡一觉醒来,旅途的疲惫尚未消散,他们立刻就投入化妆换衣当中,试乐器,练嗓子,并在登台之前,要将喉咙里积存的痰液吐得一丝不剩。那个时候,没有麦克风,一切皆有赖于人的唱功。村里的老人说:没有驴叫声,哪能登戏台?也就是说,能不能唱戏,嗓音的高低和音域的宽窄是其前提条件。说话猫叫一般,立于其旁的人都听着费劲,站在台下的观众又怎能听个仔细?只有高喉咙大嗓门,吼一声,惊得一树的鸟雀瞬间飞散,才适宜于唱戏。然而,并非仅有大嗓门就万事俱备,没有乐感,不懂得轻重缓急,也是唱不了戏的。最为致命的,要数唱戏者皆为男性,但剧中的角色却男女皆有,于是,一些男人就不得不模仿女人的做派,唱腔不但要尖细婉转,而且举手投足间也要有十足的女人味。
  药王山的戏台,演出团体并不固定,你刚唱罢我登台,轮换交替着,煞是热闹。我的家乡麻子村,就一直因循着唱戏的传统,及至上个世纪的九十年代,村里的土戏台上,逢年过节,依旧唱声铿锵。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似乎人人都能来那么一嗓子。有时是父子对演,有时是婆孙同台,有时是兄弟敌我。据老人们说,大约二三十年代,村里的戏社,就曾不止一次地奔赴药王山演过戏。能在药王山那个偌大的舞台上露脸,在村民看来,那无疑是莫大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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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王山,顾名思义,无疑与药王有着莫大的关系。
  历史上的名医很多,比如扁鹊、华佗、张仲景、李时珍等,为何独称孙思邈为药王?王者,绝顶老大也,地位至高无上,无人能出其右。
  孙思邈的“药王”之桂冠,显然不是宫廷甩出的一顶高帽子,而是民间的众生,用一针一线缝制出来的。民间拥戴孙思邈为药王,并非人人都见过他,且受益于他的医治。很多高喊药王的人,尚不识字,在那样一个刻印术被官家垄断的年代,即使识字,也未必都接触到孙思邈的一系列典籍,于是民众对他的了解,只有一个渠道,那就是口口相传。比起其他带有御医性质的名医,孙思邈似乎更为大众化一些,更为民间一些,用现在的话说,更像是在“走群众路线”。
  孙思邈能被民间称作药王,那是由一系列传说造就的。传说中,他医治了不少老百姓的疑难杂症,使他们的寿命得以延长;传说中,他医术神乎其神,能捉住一根绳子把脉,隔墙判断人体的热冷;传说中,他就是一尊大神,老虎见了他让路,狮子见了他颔首;传说中,他活了一百四十多岁,用自己的寿命,验证着自己药方的可靠性……但传说毕竟是传说,带有很大的夸饰性,并不十分可信。比如把绳子拴在太后的手腕上,他不摸脉搏,就能说出病情,开出药方,如果此事属实,那一定是另有隐情,绝非是他有通过摸绳子,就能摸出太后脉搏强弱的特异功能。太后的肌肤,是随便可以摸的吗?显然不是。纵然是看病,也得小心翼翼,弄不好,就会招致杀身之祸。扁鹊的下场,就是一个活生生的血腥事例,作为后继者的孙思邈,岂能不从中吸取前车之鉴?依我之猜度,聪明的孙思邈对太后的症状,其實早已心中有数,但却并不急于给出结论,而是舍简求繁,弃直取曲,故意在她的手臂拴根绳子,摸着绳索的一端为其把脉。摸绳子,百分之百是装模作样,是一出演给宫内人看的戏。不摸其脉,显得有点儿轻率,有点儿潦草,容易给那些爱嚼舌头的人遗留下不大认真的把柄;但径直捉腕摸脉,却极有可能晃动皇帝心中的那坛老醋,派生出难以预料的其他事端。不认真和性骚扰,这两样罪责,不论哪一种,孙思邈都肩扛不起。于是在两难之中,孙思邈就想出了绳头把脉这一既能堵人以嘴又能蒙人以眼的绝招。如此,可谓一石三鸟,既能避免自身遭殃,又能满足宫廷之人对精心医病之期待,还能显摆自己诊疗技术之高超。而目睹整个就医过程的人不明就里,真以为孙思邈神乎其神,于是免不了要把此事当作神话来远近传播。   皇家并未给孙思邈册封过什么什么“王”之类,药王之“王”,源自于民间的加冕。然而,并非皇家就对孙思邈的成就熟视无睹,唐太宗就曾大笔一挥,赐予孙思邈“真人”二字。唐太宗此举,不知是否与孙思邈的绳头把脉有关,但可以肯定的是,孙思邈出入于宫廷,远非一次两次。被医治的人多了,太后太子、宫妃宦官等,经医治后效果不错,这才能俘获天子的信任,以至于最终靠近龙体龙身。为皇帝诊治效果不错,皇帝才会给他以隆重嘉许。
  听惯了“真理”,鲜闻“真人”之说。既有“真人”,是否还有与其相对应的“假人”?真的是什么,假的又是什么?我想,以太宗视界之宽,处世之慎,他题写“真人”二字,无疑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的。他说出口的是“真人”,没说出口是“假人”。真与假,好与坏,大与小,高与低,胖与瘦,都是相互比较的产物。正所谓无假就无真,无坏就无好,无小就无大,无低就无高,无瘦就无胖。“假人”云集,“真人”才显得有点儿鹤立鸡群。
  孙思邈的“真”体现于何处呢?以我的分析,无非就两个方面:在做人上很真实,在医术上有真功夫。做人一是一,二是二,不虚情假意,不两面三刀,不口蜜腹剑。医术精益求精,医治疾病有高超的本领,不是南郭先生,不行江湖骗术。
  以“真人”来评判孙思邈,可谓恰如其分。仅仅一个“真”字,就把孙思邈拔高到了凡人难以企及的高度。“真”似乎很简单,但若想靠近它,拥有它,并非易事。世间的人,大都有趋利避害之念,加之受中庸之道的深度熏陶,不冒尖,不直言,不露真面目,藏剑于袖筒之内,掩怒于笑容之后,讨厌上司却要极尽恭维,反感权势却在权势者面前低声下气。久而久之,人格就走向了分裂,呈現出双面人格:一重人格面向自己,一重人格面向大众。人的面孔,随之就变成了一面可以任意粉刷的调色板,需要红色就刷红漆,需要绿色就刷绿漆,需要白色就刷白漆。人的伪善,正是在这样见风使舵的环境中磨砺出来的,且越发地无法调转方向。于是“假”便成为人际交往中的常态,而“真”却日益稀少,甚至有另类之嫌。但究其每个人的内心,其实大多都保留着对“真”的一份渴望,一份迷恋,一份向往。人在堕落着,但没有谁甘愿堕落。于是那些从里到外坚守于“真”的人,就让人格外地刮目相看,并心生崇敬之意。
  “真”不是不穿衣裳,随意裸露自己的肌肤;也不是心里恨谁嘴里就骂谁,想怎么骂就怎么骂。“真”属于精神领域的范畴,是一种高贵的人性之光,与生活中的粗野与粗俗,毫不搭界。口无遮拦,恶语伤人,那是没有教养,无关乎“真”与“不真”。真正的“真”,是对原则的坚持,对道义的捍卫,对良知的守护,对人性的遵循,对事物本来面目的孜孜以求。
  有一点可以肯定,那些让我们心生敬仰的伟大人物,必有一个伟大的人格作为铺垫。而伟大的人格,又必然是以“真”作为前提和基础的。于是,我们不难看出这样一个逻辑关系:真人,不一定能成为伟人,但伟人一定是真人。
  我这里所指的伟人,并不包括历史上那些具有雄才大略的政治家——对政治家作为的评判,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极易陷入争论的旋涡而不可自拔,因此暂时回避为好——而是专指那些为中华民族创造出璀璨历史文化的艺术家和科学家。在这些光辉的名字里,就有“孙思邈”三个字在熠熠闪耀。
  用“伟大”来冠之于孙思邈,绝对算不上夸大其词,而是名至实归。孙思邈除了在专业领域的非凡造诣,除了在医学方面遗留下诸多著作造福于后世,除了拯救那个时代无数人的生命,他最为的打动人心的,还是他思想的光芒万丈。也就说,他不单纯是一个伟大的医学家,还是一位具有平等意识与正义情怀的思想家。恰恰是因为他理念的先进与思想的卓越,才奠定了他能够站立于历史的山巅,极目远近与上下,透视苍穹与大地,散发出无与伦比的人本主义和人文主义光辉。对人的尊重,对人的悲悯,对人的怜惜,对人的透析,构成了孙思邈思想的核心要素。
  医高辅之以德高,术深辅之以学深,彼此间的相辅相成,水涨船高,才使孙思邈犹坐云端。
  医术再突出,至多是个好医生;但有了人文领域的深厚造诣,好医生就会升华为杰出的医学家。中国当代的医生,不缺乏在专业方面的精致与熟稔,缺少的,正是人文知识的渊博与人文修养的丰沛。站在伟人的肩膀上,却从不探究同样是人,伟人的肩膀何以如此宽厚坚实,自然也就只能成为随风摇摆的叶子,难以成为让人敬仰的一抹鲜亮的云彩。
  人文是土地,医学不过是土地上的一株树。土地肥沃,树木就粗壮高大;土地贫瘠,树木就矮小凋敝。
  在《千金要方·大医精诚》中,孙思邈告诫其他医者:“若有疾厄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媸,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
  这段话,在现在看来,也许并不值得惊叹。但在一千年前“君君臣臣”笼罩的中国,在一个等级制度与等级观念根深蒂固的社会里,这等话语,犹如惊雷,振聋发聩;犹如闪电,惊世骇俗。
  平等,在那样一个阶梯状的社会里,不但形若天方夜谭,而且近乎于一种奇谈怪论。孙思邈的不凡之处,就在于他敢于冲破时代的禁锢与世俗的偏见,卸去人身上的附着物,把人还原为人。众所周知,孙思邈生活的唐朝初年,正是西方文艺复兴的燎原之火的初燃阶段。文艺复兴,是西方社会从蛮荒走向文明的引线。就在西方人意识到人的价值之时,在东方封闭的中国,一个了不起的医学家,也在孜孜追求着人的平等。遗憾的是,文艺复兴,彻底颠覆了西方人的价值尺度,从而使西方世界,犹如一头睡醒的猛兽,咆哮着昂然崛起;但中国的孙思邈,却仿佛哀鸣的孤雁,其微弱之声,并未穿透多少淤塞的耳孔。孙思邈的平等意识,造就了他本人的孤高,却并未对民族思维方式的更替,带来实质性的推动。
  尽管如此,孙思邈传递出的声音,并非毫无作用。
  孙思邈告诉从医者,在诊断病人时,要把一切患者都当作亲人对待,不能因人而异,“看人下饭”。所有的就诊者,不论地位高低,财富多寡,年岁几何,长相美丑,关系远近,以及是华裔还是非华裔,是智商正常还是智力有缺陷,不但不能过问,而且不能对强者谄媚,对弱者歧视。这些话语,表面上是讲给从医者听的,但它道出了孙思邈从医和做人方面的道德伦理——他完全无视尘世里普遍存在的“穷在街头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势利之风。   人和人之间,也许表面上“差之毫厘”,但其境界,完全就“谬以千里”地有了云泥之别。差距,不是体现在对强者、对亲者的态度上,而是体现为对弱者,对疏者,甚至对仇者的态度上。对疏者以温暖,对弱者以体恤,对仇者以宽谅,大人格与大境界,便已铸就。对强者以跪拜,对亲者以亲爱,对弱者以蔑视,对疏者以冷漠,对仇人以牙还牙,如此这般,其魂魄只能陨落于尘埃,无法翱翔于天界。
  孙思邈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显现出了他非同寻常的做人素养。他的平民意识与悲悯情怀,体现于行为,那就是不论是皇亲国戚,还是褴褛布衣,不论是家财万贯者,还是一贫如洗者,不论是体态周正者,还是嘴歪眼斜者,他都能言语以亲而敬之,救治以全而力之。正因为如此,他在民间的口碑就慢慢得以积累并扩散,民众用“药王”之誉来回敬他、赞美他、称颂他,乃至于上千年过去,他的美德依旧被人追忆和怀念。
  颂赞孙思邈,掩盖的,却是这样一个无奈的现实:孙思邈这等“大医”,实在是太稀缺了。满树的黄叶,人们才能意识到一片绿叶的可爱;如果满树都是绿叶,谁又能注意到某片叶子的颜色与姿态呢?物以稀为贵,恰是因为“稀”,才成就了“贵”。
  孙思邈除了仁德之高,还非常饱学。他并不把自己之所学,局限于医学的围墙之内,而是博览群书,像蜜蜂那样,吮吸万花之香,采撷百家之言。在《千金要方》的序言里,他一开腔,谈的不是救治与施治,而是读书。
  博学,塑造的是孙思邈的精神情状;对医学的钻研,成就的是孙思邈的精湛医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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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思邈把五台山选作自己的修身隐居之地,自有其理由。
  孙思邈出生于五台山旁侧的孙塬村,估计从小就常常涉足五台山。孙思邈的祖辈,尤其是他的祖父和父亲,从事何种职业,不知其详。按照常理推测,他们无非从事着这样两种职业:要么农耕,要么非农耕。纵然从事农耕,那肯定属于耕读人家,不然,就不会具有把孙思邈送往学堂的远见卓识。在那个农耕社会,即使不稼不穑,也难以做到把自己束之高阁,脚不沾泥。人以食为天,土地是所有人赖以生存的基础,是木之根,鸟之巢,云之天。即使是那些官吏或商贾,大多都是脚踩两只船,其中的一只脚,无疑要深插泥土。半吏半农,半商半农,半学半农,并非个例,而为常态。作为出生于乡村的孩子,孙思邈难免要从事一些割草放羊的活动。要割草,要放羊,就得去地畔野坡。五台山名义上是山,实际上是坡,草木繁茂,人烟稀少,恰是砍柴放牧的理想场所。孙思邈或手持镰刃,或手牵牛缰,在五台山爬上爬下,进去出来,形若家常便饭。大概在这个时期,他逐渐辨识出哪些花朵无比妖艳却含有剧毒,哪些草芥雖不起眼却是治病的良药,哪些藤蔓含有剧毒但之于人体却能以毒攻毒。五台山,是他踏上从医之路的启蒙原点。
  在现在看来,孙塬村有点儿名不副实,连一户姓孙的人家都没有。但在孙思邈生活的年代,居于该村的人,估计是以孙姓人家为主体的。村名的有名无实,验证了历史的跌宕与人口的迁徙,是何等的剧烈与频仍。
  十多年前,我与一位在中国留学的美国小伙子相识。这位皮肤白皙面容亲善的年轻人,往我面前一站,宛若一座白晃晃的高塔。近乎两米的个头,迫使我唯有抬头仰望,才能看清他的五官。他穿着四六码的运动鞋,脚上依然被挤磨出了一个桃核般的青紫肉瘤。与小伙子闲聊,我问他祖籍是哪里?他摇头说不知。刨根究底,小伙子说自己的父亲是意大利人,母亲是墨西哥人,祖父是德国人,祖母是加拿大人,外祖父是南非人,外祖母是英国人,再往上追溯,还有犹太人血统和印第安血统……他就是一个联合国,根本就搞不清自己血脉的源头在哪里。接着他又说:严格意义上讲,美国没有美国人,但现在生活在美国的所有人,又全都是美国人。
  他的话,乍一听,像是绕口令,有点儿拗口。但仔细回味,却不无道理。小伙子启悟了我对华夏子民迁徙与融合的兴趣。查阅史料,我们不难知道,中华民族与其他民族一样,仅以血统而论,并不纯粹。历史上数次大规模的民族融合,早已使一个民族相对单纯的血液之河,堪比澎湃的长江与黄河,由无数支脉汇聚而成,再也难以捋清那掬水来自于渭河,那瓢水发乎赣江。除朝廷的遣使、朝贡、互市、联姻等异族间化干戈为玉帛的外交策略外,为官者异地做官,戍边者调动频仍,经商者南北游走,社会精英阶层随庙堂迁徙而迁徙,凡此种种,皆有可能黄鹤一去不复返,化异乡为故乡。对于布衣百姓而言,饥馑或战火,是难以抵御的大敌。每逢饥荒,逃难的路上,褴褛的身影总是络绎不绝。逃难是没有目的地的,哪里能有一口饭吃,就在哪里歇脚,并在哪里开垦耕种。一根插入土壤的枝条,时间久了,就长出了根须,扯出了绿藤,俨然以树木示人。战乱的舞台,主要集中于都市,因为都市是权力与财富的山巅。诸多的战乱,皆因夺权夺利而起,于是都市很容易沦为格斗的狩猎场。失火的城楼,常常使本该安享静谧的鱼池得以殃及。城内只专注于油盐酱醋的草民,一望见烈焰从某个城楼腾空而起,就预感到自己及家人将处境不妙。在刺刀明晃晃的舞动中,在喊杀声狂热的咆哮里,他们宛若惊弓之鸟,纷纷携家带口夺路而逃,逃得越远越安心。弃别家园,弃别故土,仿佛一片受到冲刷的烂菜叶,在时势的潮汐中随波逐流,水将他们卷向何处,他们就在何处停泊靠岸。一场战乱,形同对一个时代的血腥歼灭。一座宫殿林立的繁华都城,瞬间就变为瓦砾遍地的废墟。城中的居民,鸟兽散的鸟兽散,肝脑涂地的肝脑涂地,十室九空。以唐末为例,就能窥一斑而知全豹。身居中原的诸侯王朱愠以讨伐犯上作乱的诸侯王李茂贞之名,行先下手为强之策,以觊觎与夺取大唐王朝的三千里江山。当他率兵攻进长安城时,年迈体衰的大唐王朝,犹如奄奄一息的病夫,早已不复当年的骁勇与锋芒,脆弱得不堪一击。朱愠不但很快达到了目的,而且以极其变态的方式,对长安城宣判了死刑。诸多的金银财宝遭遇掘地三尺式的掠夺,这些尚属其次,最主要的是,他号令部下对长安城予以毁灭。那些来自于草根阶层的士兵,早就对宫廷的奢华耳有所闻,如今亲眼目睹,果然名不虚传,心中难免醋浪翻滚,嫉恨沸腾。你拥有,我没有,要想使你和我一样短长,一样多少,所采用的办法,不是致力于让自己拥有,而是致力于让他人没有。   朱愠的意图,是要在洛阳重建帝都,另扯旌旗,于是他指挥部下的将士,将长安城的宝物,悉数搬往洛阳。一辆辆的马车载满了财宝,碾碎关中平原的黄尘,咯咯吱吱地向东驶去。那些从巍峨的宫殿中拆卸下来的名贵木料,马车无法载运,就将其挪搬至渭河岸边,扔向河里,让其顺河漂流。渭河里,横七竖八地漂浮着各式粗壮的木头,蔚为壮观。木头伴随河水一路而下,汇入黄河,至洛阳地带又被打捞上岸。木头漂流了半年之久,以至于渭河流入黄河的入口,频频被木头淤塞,造成河水的决堤倒流,致使关中东部的十多个县域遭灾,十数万人被河水夺去了生命。
  隔三岔五的战乱,间接性的灾害,政治经济中心的转移,以及其他各种因素,都造成了人口的移位与奔走。人拥有双脚,且具有见异思迁的原始秉性,很容易得陇望蜀,这山看着那山高,这就决定了人与生俱来,潜意识里就潜伏着某种好动的精神基因。故乡永远是暂时的,数十辈人坚守某个地方岿然不动的状况,其实极其罕有。人依赖于土地而存活,但土地至多是绳子,只能将人心暂且缠住拴住,远非钉子,能将人身嵌住钉住。人就像田鼠一样,哪里能觅到食,哪里相对安全,就会逃窜向哪里。于是,南来北往,东来西去,就成为常态。一个极为显著的事实就是,在秦汉乃至于后来的隋唐时期,岭南都被视为偏远荒蛮之地而人口稀少,人口密度最大的区域,主要集中在晋陕鲁豫。陕西关中,中原大地,晋鲁腹地,人密密匝匝得宛若蜂箱里的蜜蜂一样。宋以后,随着政治经济中心的东移南下,尤其是少数民族的铁蹄数度踏破长城的阻隔,奔腾于中原大地,皆带来人口潮水般的汹涌漫溢。南方人眼里的北方佬,大量地朝南迁移。中原地区,关中地区,都经历了一次次的大换血,昔日的居民遥遥远去,草原部落的牧民猎猎而来。已迁走的在异乡定居,新迁来的在当地安家。原住户与新住户比邻而居,免不了要相互嫁娶。别小看了一例例的通婚,它可是从根本上动摇了民族血液的单一性,使民族的原始归属得到了颠覆。留守草原的蒙古族,依旧恪守着古老的传统,以蒙古族自居,但入住中原的蒙古族,在与汉族的通婚中,以及在汉文化的浸泡下,就有可能被逐渐地汉化,最终忘却自己的来源。汉族在稀释着其他民族的血液,其他民族也在瓦解着汉民族的禀赋,彼此间的相互作用,呈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融态势,一代又一代之后,新生的人们谁都无法厘清自己的血脉构成。不同民族间的通婚,其后代无疑就是人们常说的混血儿。混血儿在陕西农村,被称为“二一子”,意为合二为一。这样的称谓,含有明显的歧视和贬义,所指向的,是不三不四,不伦不类。但嘲笑他人是“二一子”的人,并不能保证自己就不是“二一子”。因为千年万年因袭与固执于某种古老血统的人,几乎不存在。就像每条河流在流淌中,难免有支流、小溪以及雨水的汇入一样,没有哪個家族或民族,可以做到高筑围墙,紧闭大门,与世隔绝。
  古埃及人和现在的埃及人,是两码事;古代的巴比伦人和现今的伊拉克人,更是风马牛不相及;古印度人和今天的印度人,也难以画等号。埃及人以金字塔为荣耀,可追究起来,建造金字塔的并非阿拉伯人的祖先。阿拉伯有阿拉伯的古老文明,也有阿拉伯引以为傲的资本,但与古埃及,与古巴比伦,几乎不搭界。印度人也一样,发明了阿拉伯数字的古印度人,早已像浮尘一样飘拂而去,并非而今印度社会的主流群体。相比之下,在四大古国中,唯有华夏的血脉未曾断流,像地表之下的坎儿井,不一定能清晰目睹,但始终在隐隐地流淌。原因倒不在于中华民族多么的故步自封,恰恰在于它具有巨蟒般吞咽驳杂的胃口。中华民族的吸食能力与消化功能相当惊人,它能将所有外来混入的族裔,消化掉,同化掉,使其转化为汉族的一部分。华夏子群的凝聚力、向心力,在很大程度上,并非来自于血缘,而是来自于文化。文化是一棵大树,而人不过是攀爬在大树上的狲猴。大树恒在,大树不倒,狲猴就不会四散溃逃。
  树不动,并不意味着树枝树叶也不动。恰恰相反,树枝和树叶时时刻刻都在摇曳着。应验了“树欲静而风不止”的箴言,只要风在动,树枝树叶就会跟着动。社会的动荡与变迁,必然带来人的流徙与迁移。晋陕鲁豫密集的人口,一波一波,像大潮一样,向东向南漫溢,使南方昔日天荒地老的沟谷山岭,飘荡起了袅袅炊烟。北方冲击波形成的黄土积层,由于土质松软,在以镢头和犁铧为主要生产工具的古代,更易于开垦,人拥挤而来自然而然。然而,越是富足,就越是不安全。这等情景,恰似在一个村庄里,既住有富人,也住有穷人。锦衣玉食的富裕户和粗茶淡饭的贫困户相比,前者遭受外力侵害的可能性要远大于后者。那些出没于山林中的土匪,其目光大都在富裕户的房梁屋脊上流连,却不大愿意斜瞥贫穷户一眼。土地也一样,越是平整肥沃,越是容易引起纷争。狼在窥视它,虎在谋算它,豹子跃跃欲试,狮子蓄势待发,它能不成为风起云涌的旋涡吗?
  生产力的提升,粮食种类的多样化,加上航运与捕捞的兴起,边缘的不再边缘,荒僻的不再荒僻,人渐渐地由恋土而栖变为逐水而居。迁徙与流动,就变为一种常态。
  严格地讲,中国没有真正意义的南方人,因为绝大部分南方人,都是从北方迁移过去的,比如广东福建乃至台湾的客家人,他们的根在中原;湖南与江西的一些山村,还在坚守着一些陕西关中的生活习俗和地方方言,说话带着秦腔味,吃面要吃手擀面等,这些人的故乡无疑就在关中。曾几何时,扬州城里,秦商坐拥大半个天下,这些人在扬州生儿育女,多数人就此定居了下来,由外来户沉淀为土著户。
  那么,孙思邈的后裔因何而迁走,又迁向了哪里,因史书未曾详述,便成了一个待解之谜。
  当然,药王山远非仅有孙思邈,还有更为丰富的内容,比如北魏时期的石刻,以魏碑为主体的书法碑林等。相较于北魏的石刻,孙思邈只是一个后来者。在精神的归属上,孙思邈属于道,而石刻则归属于佛,于是药王山,佛与道兼容,神明与文化俱在。当人们在药王大殿里烧香跪拜之后,凡夫俗子都会去后山摸“摸摸爷”,而文人墨客则会流连于碑林的墨香。那尊被无数双手争相摸得油光黑亮的佛像,端坐于一道石崖的半壁,慈眉善目,据说无比神奇:人哪个部位有恙,就伸手在佛像的哪个部位抚摸,摸后接着缩回手,又在自己身上的恙处抚摸,来来回回,反反复复,痛痒便得以去除。
  靠抚摸就能镇痛祛病,那还要医学干吗?这尊“摸摸爷”,仿佛是在故意挑衅孙思邈的医学价值,他的存在,使药王孙思邈无端地显得有点儿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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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孔子的一句话:“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意思是“我不担忧别人不了解我,我担心我不了解别人”。作为一个写作者,之所以会喜欢上写作这件事,是因为我对了解别人的兴趣,已经远远地大于让别人来了解我。但是我也知道,这世界上人人都渴望自己能够被别人理解、关心和安慰,对于去了解他人则没有太多耐心和兴趣。我的读者在看完我的小说之后对我说,他们更喜欢我写给读者的回信集,因为觉得更温暖。我完全可以理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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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  ——题记  踏着落叶,望着早已枯萎的花,看张桂萍着北归的燕阵,心里便增加了一缕缕的惆怅,今年的春天快到了,但外边依旧寒冷,冻得人瑟瑟发抖,甚至冷得可怕……这原本是个充满欢乐的季节,有我,有他,和我们的欢声笑语,可是只留下了他的期盼……  想起了曾经那个寒冷的冬天,那根线,爷爷无助的身影,和上天的无情,吞噬了他,也渐渐吞噬了我们。  小时候,很期盼下雪,柔柔的雪花啊,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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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庄,是碑上明明白白刻着的,原共有四户,不知是啥年代的往事了。从山西迁过来叫四大家,两家姓赵,一家姓巴,一家姓程。绵延啊绵延,人口就渐多了。  我的爷爷姓赵,过年祭祖全由他主持。他忘不了是耕田养起了我们这四户,所以我叫赵田。我觉得土气,贼土气:“田”能不土气吗?我每次说要改名,奶奶就生气,叫我“狗种儿”,说完她就笑:“那我不就是老狗了?啊,哈哈!”这三个字写到明面上是不好看,但是奶奶这样说起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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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养的一盆多肉——山地玫瑰枯了。  我精心抚养了它很久,每天松土,可它仍在一天一天变黄,我保护得越好,它越像个脆弱的孩童,最终在初生的摇篮中夭折了。  我很无能为力,哪怕我再喜欢,它还是枯了。  我记得当时在一本杂志上见到这个品种的多肉时,喜欢得不得了,便立马托人买了回来。可生活总是这般磨折,这盆我稀罕得不得了的多肉枯了。哪怕它终究会枯,可我依旧心怀惭愧。  我忘却了这是干燥的北方,不比水气氲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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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搬进卧室时,我便考虑着给它取一个名字,想了半天,觉得那些个什么馆、什么阁、什么居虽然风雅别致,但都于我不合适。最后,便返朴归真,美它名曰:“窝。”  听名字——窝,便知道它大不了。的确,它的长不过四米,宽不过三米。但它却完全属于我自己,这便足够了。世界上有多少东西能一成不变地属于你自己一个人呢?为数不多吧?所以,这已经很够了。  推开那扇向西的奶黄色的漂亮的门,便跨进了窝里。里面的四壁连同天棚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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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雨溢云水墨愁,青帘渔火映西楼。最美江山花浸月,粉墙黛瓦瑶池羞。  粉墙黛瓦,烟雨朦胧,绘就了属于江南的古老画卷,似乎江南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融进了这特有的悠然之情。江南是一部曲,弹奏了千载,却终究没有人能够逃出它的朦胧意蕴,或许,能拜倒在江南的青石路上,也是一种诗意的幸福。  江南是一部乐声悠扬的曲子。我们在粉墙黛瓦间歌唱着清幽与喧嚣。江南不需要尘世的繁华,江南不喜欢艳丽的色彩,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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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很久不吃素面了。  照理说,我应当很喜欢吃素面,因为家里人都爱好,特别是我母亲,每每都能吃好大一碗。可惜我并不喜欢,生素面有着一股咸酸味,而下锅后稍有不慎就会粘在一起,夹生,不好吃。素面向来等不了人,  不抓紧吃就越吃越多。我每次拒绝吃素面,母亲总会很遗憾地说:“你外婆做素面很辛苦的。”  我似乎很久没见到外婆了。  由于路途遥远,我通常只在过年时去一趟,但也不久住,像过客似的只留一夜。昨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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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是出天才的地方,政治上、经济上、艺术上、体育上、文学上都有一些不可思议的人物和现象,而刊物上,《收获》就是另一个天才。  几十年来,它卓尔不群,出新思想、新观念,独领风骚,自成权威。  一部豪華时尚的车,驾驶人就是车的灵魂。《收获》的主编、编辑,一代一代,一拨一拨,更是些天才。  在我初学写作的时候,《收获》发表了我的作品,曾经给了我巨大的鼓励,从此有了信心。在写作的过程中,《收获》先进的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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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命题】  请以“ _____,不仅仅是享乐”为题,写一篇作文。  要求:  (1)在横线上填入一个恰当的词或短语,将标题补充完整;  (2)文体自选,字数不少于600字;【作文指导】  (一)审题  此题为半命题作文。审题时抓住题眼能让审题事半功倍。题眼“不仅仅”表示对于“享乐”并未否定,除了“享乐”还应有其它感受,那是对“享乐”的超越和升华。横线上可以填的词很多,如旅游、音乐、人生、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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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秋天,冬天更多的在于它索寞之中呈现出的不同味道。  那是老酒的味道,与火炉的温暖、年深月久这样的感觉交融在一起。冬天里,事情或許少了许多,你我可以慢下来,不再过多奔波,不再持续辛劳,而是稍稍松弛下来,善待一番自己了。曾经有木炭幽蓝的火苗在冬夜舔着锅底,木柴的噼啪声在火炉中发出,含着亲切,透着童话般的滋味。这之中,你依稀看见父亲在火炉边烤着手脚,也烤着洋芋或者红薯,不多时就有悠悠的香味发散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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