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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对我们理解社会主义法制的概念和内容有很大启发。目前,法学界和实际工作部门对这个问题尚未取得一致意见,因此,探讨一下社会主义法制的概念和内容,使我们对它有个正确认识,对搞好法制建设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具有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