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学校开展儿童防性侵心理教育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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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近年来,国内儿童性侵案件频发,对儿童、家庭和社会都产生极大伤害和恶劣影响,关于儿童性侵害的预防教育非常重要。在目前学校防性侵教育相对缺失的情形下,本文通过某心理志愿服务队在学校开展儿童防性侵心理教育项目的实践与反思,对如何开展相关教育活动及后续的改进对策提出粗浅想法。
  【关键词】:儿童 防性侵 学校
  近年来,全国性侵儿童的恶性案件多发,媒体曝光数量不断攀升。据中国少年文化艺术基金会下属的女童保护基金(以下简称“女童保护”)公布的报告,2018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317起,受害儿童超过750人 2013年至2017年,每年媒体公开报道的14岁以下儿童被性侵的案例分别为125起、503起、340起、433起、378起。而实际上发生的儿童性侵比媒体曝光的更多,儿童性侵害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为儿童创造安全良好的社会环境、严惩加害者的同时,加强对儿童的防性侵教育更是迫在眉睫。
  2018年6月至12月,宁波市某心理服务志愿队进入当地五所小学和两所中学开展了12场儿童防性侵教育活动,服务2000余名学生,受到学校师生的欢迎。基于此,笔者拟对在学校开展儿童防性侵心理教育的重要性及如何开展相关活动谈谈粗浅的想法,希望能从中探索更有效的儿童防性侵对策。
  一、为何要在学校开展儿童防性侵心理教育
  据“女童保护”报告统计,在2018年儿童性侵案例报道的750名受害人中,14岁以下的比例为80% 14-18岁的比例为10.40%(另有9.60%的受害人没有披露详细年龄)。被性侵儿童中,14岁以下的占了大多数,其中7岁~14岁占比58.67%成 12岁-14岁占比31.87%。这些数据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目前关于幼儿及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安全教育不足,儿童的自我保护基本知识、防范意识和能力并未随年龄同步增长,加强防范教育刻不容缓。
  校园一直都是开展儿童防性侵教育的重要阵地。“学校为本”的预防教育最初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的欧美,20世纪80年代中期盛行。至今,这种教育形式仍是儿童防性侵教育的主要形式,即以学生为对象、由受过专业训练的学校教师或校外专业人员开展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儿童防性侵教育。
  目前国内中小学都有设置生理卫生或心理健康课程,但极少有单独针对“防性侵”的宣传教育。根据2014年儿童防性侵教育及性侵儿童案件统计报告,对于没有开展防性侵教育的原因,64.3%受访教师选择“不知道怎么讲”,32.5%选择“学校没有这样的课程”,选择其他原因(包括“个人不好意思”、“家长会抵触”、“上级没有要求”、“当地接受不了”、“没想过”)的仅为0.6%。近几年来,学校对儿童的预防性侵害教育愈发重视,但即使有相关教育,也大多是“点到即止”,还没形成系统的、常规的课程体系。这意味着除了需要对学校内部相关宣教提出更高要求外,也在某种程度上要求有一支专业的校外心理辅导专业队伍,针对各年龄阶段儿童的心理特质,进行量身定制的防性侵知识的传授和普及,使他们掌握并提升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预防和减少儿童性侵害的发生。
  二、心理服务志愿队在学校开展儿童防性侵教育的方法
  宁波市某心理服务志愿队以促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为服务宗旨,于2018年6月至12月联合当地五所小学和两所初中学校,进入校园开展“儿童防性侵心理辅导”项目,旨在帮助儿童掌握有关儿童性侵犯的知识和自我保护技能,以及关于身体与性的权利和关系的健康知识,提高防侵犯意识,同时也通过宣教来筛查儿童性侵事件,进行相关调查与干预,减少对接学校潜在性侵事件的发生率。笔者通过6个月以来项目的活动组织、实施及总结,对专业心理团队如何在学校开展儿童防性侵教育活动提出几点看法:
  (一)心理服务志愿队的成员组成
  心理服务志愿队作为专业心理团队,可由经过系统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的国家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及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组成,每个成员必须了解各年龄阶段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具备与儿童一起工作的个人特质和能力。
  (二)防性侵教育服务对象
  1、除了小学生之外,学前幼儿和初中生也应是儿童防性侵教育的重点服务对象。据“女童保护”报告统计,在2017年和2018年公开报道案例的性侵受害人中年龄最小的仅为1岁和3岁,儿童性侵受害者趋低龄化,因此在幼兒园开展性教育、引导幼儿从小建立性别角色、识别性侵害行为应尽早提上日程。7-14岁儿童是性侵害受害者的主要群体,每年占比六成以上,而14-18岁儿童青少年性侵案也呈高发趋势,性发育的逐渐成熟与性健康和防性侵知识的缺乏之间构成的矛盾易增加性侵发生风险,因此步入青春期的儿童也是重点关注对象。
  2、男童、女童都需要接受防性侵教育
  传统观念往往认为,预防性侵害教育的重点对象在于女童,然而近年来男童受性侵案件的频发也是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2017年和2018年媒体报道的男童受性侵人数分别为58人和32人,在当年报道的受害人中分别占比9.57%和4.26%。由于男童性侵案发更具隐蔽性、不像女童那样被社会重点关注、相关法律缺失导致维权困难等原因,这一数据尚不能完全代表男童受侵害的真实现状,男童和女童都需要被保护,因此男童与女童一样尽早接受防性侵教育是重要且必要的。
  (三)防性侵教育内容
  心理服务志愿队应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儿童及男童、女童的身心发展特点设计课程,大致可包括以下内容:
  1、首先要加强对儿童的性健康教育,帮助儿童明确身体自主权利,确立自己的身体界限。
  由于儿童对性知识的懵懂未知,在可能遭受性侵犯时不能够及时告知或清楚告知家长或监护人,而家长或监护人又不易主动发现。在2018年接受“女童保护”调查的16152位家长中,关于“能否从孩子言行中判断其是否受到性侵害”,仅四成家长能够从中作出判断,其他则不能确定或者不能判断。因此,指导儿童正确命名生殖器名称非常关键,有助于儿童在受到不恰当身体接触时能及时、准确地向成人说明,成人能即刻作出处理。   在媒体公开报道的案例中,性侵者多次作案和一人性侵多名儿童案例比例较高,2017年性侵者多次作案占比31.75%,2018年一人性侵多名儿童占比也近三成。儿童若能掌握相关的性知识,在发现自己可能受到性侵害时第一时间向成人求助,或能避免二次或多次伤害的发生以及更多受害者的产生。
  2、帮助儿童认识什么是“儿童性侵犯”,有效识别和抵制性侵犯。
  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2014年颁布的《儿童暴力伤害预防与处置工作指引》中,“儿童性侵犯”被定义为:“既包括违反儿童的意志强行对其实施性行为,也包括在儿童不知情或没有达到性自主的年龄、不具备理解能力的情况下对其实施与性有关的行为……可以是《刑法》中规定的性犯罪行为,也可以是《刑法》没有规定但是侵害儿童性权利、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行为,如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男童被猥亵、女童自愿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受到伤害的性侵等。”
  在面向儿童的防性侵教育中,可引导儿童从身体接触、非身体接触和互联网性活动三方面来识别性侵犯行为。让儿童认识到,并非只有产生身体接触的行为如触摸儿童隐私部分、强迫儿童发生性关系才是性侵犯行为,其他如向儿童暴露生殖器或让儿童暴露生殖器、让儿童与别人性交往、让儿童观看色情图片或影像、偷看儿童洗澡或上厕所等非身体接触行为同样构成性侵犯。
  另外,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儿童上网的低龄化,通过网络实施的儿童性侵案逐年增加,“女童保护”数据中2017年有6起性侵儿童案例与网络相关,2018年媒体报道的案例中网友作案39起,占比达18.57%。加害者利用儿童较弱的警惕心和识别能力,通过使用网络拍摄儿童裸体视频、诱导儿童拍摄色情照片或视频后上传网络牟利以及约见儿童外出见面发生性行为等方式进行作案。在防性侵教育中,可针对这些加害者的惯用手段对儿童进行性知识和网络安全教育,以避免或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
  3、帮助儿童识别不安全的情境及潜在的性侵犯者,学会自我保护,提升紧急应对能力。
  除上述网络情境外,还要教导儿童注意识别和避免其他一些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情境,如不在深夜、凌晨独自一人出门,不在阴暗、无人的巷子或死胡同行走、逗留,不出入拆迁的楼房、工棚或刚竣工尚无人居住的楼房等偏僻封闭的场所,不去KTV、小酒店、通宵电影院等娱乐场所,等等。另外,儿童独自在家和早晚出入学校时也应提高警惕,在家锁好门窗,不轻易给陌生人开门,不接受陌生人的推销和物品,不过早到校、不过晚离校、注意观察形迹可疑的陌生人等。
  儿童多数从小接受“要警惕陌生人”的教育,但对熟人经常少有防范之心。在近几年的全国儿童性侵案中,熟人作案的占比却高到惊人。“女童保护”统计发现,2018年的317起案例中,熟人作案210起,占比66.25% 2017年的378起案例中,熟人作案209起,占比59.89% 而占比最高为2014年达87.87%。要让儿童了解到,加害人除了陌生人之外,往往也可能是家人、照顾者、亲戚、教师或其他信任的熟人等。因此,促使儿童掌握性健康和防性侵知识、学会自我保护至关重要,面对不恰当的邀请、诱惑或强迫行为,无论对方是陌生人或熟人,儿童都有权大声说“不”,感觉环境不安全时立即离开,并敢于说出来,及时告知家长或者信任的成人,或者拨打110报警。
  4、指导儿童如不幸遭遇性侵犯时该如何处理。首先必须强调责任归因,告诉儿童受到性侵犯永远不是儿童的错,而是侵犯者的错,儿童不必为此保守秘密或因此感到羞愧、恐惧或自罪,而应及时告诉成人以得到成人的支持、帮助和保护 儿童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量保留物证和身体证据,以便警察取证 在信任的成人的陪同下接受医学检查和心理辅导等。
  (四)防性侵活动的开展形式
  与学校开展合作是心理服务志愿队常用的方式。通过与学校的合作,可在短时间内,低成本、大规模地接触到不同家庭背景的儿童,并根据项目服务对象及阶段性目标的不同,选择不同的学校进行对接,如选择农村边远地区资源较贫乏的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留守儿童较多的学校或城镇中心学校等。
  在活动时间上,可与学校自身开展的“心理健康月”等活动结起来,按照学校需求及教学安排,通过常规班级授课或者年级段集中授课的方式,采用讲座、团体辅导等形式进行防性侵教育。除了教授理论之外,也可采取其他生动活泼的教学手段,如播放适合儿童观看的性教育视频、模仿示范、邀请儿童一起表演情景剧、进行集体行为演练等,力求在自然、开放、坦荡的教学心理气氛中促使儿童较快掌握性健康和防性侵知识。
  另外,心理服务志愿队可设计相关调查问卷在活动前和活动后对受教育儿童进行施测,以了解活动的成效与不足,促进活动方案的改进 并鼓励儿童对过往可能存在或目前可能正在进行的性侵犯行为进行披露,以获得成人帮助。
  三、学校预防教育的局限性及改进措施的思考
  宁波市某心理志愿服务队除了进行上文中关于校园儿童防性侵教育的诸多尝试之外,也在实践过程中发现了一些局限与不足,笔者经过反思,结合相关书籍和文献资料,认为心理志愿服务队在后续学校防性侵教育中或可关注以下几点:
  (一)在面向儿童防性侵教育中增加预防加害的内容。《综合防治儿童性侵犯专业指南》一书中指出:“预防教育项目一定要考虑到,受教育对象中可能会有潜在的加害者。”而在现实案例中,对儿童实施性侵害的加害者也有一部分来自儿童青少年群体。可见,在防性侵教育中,除了教导儿童确立和保护自己的身体界限之外,教育儿童尊重别人的身体界限也同样重要。专业教育者可通过心理健康辅导,协助儿童培养健康的人际关系,提升沟通、解决冲突和增强自信等方面的技巧和能力,促使儿童能用正面、健康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情绪、社交等需求,而不需要通过性侵犯他人的方式来满足。
  (二)增加面向家长的预防儿童性侵害教育。要预防和减少儿童性侵犯,单单依靠对儿童的防性侵教育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把家长纳入到预防教育的体系中来。据2018年“保护女童”问卷调查统计,仅有37.35%的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对孩子进行过防性侵安全教育。不对孩子进行防性侵教育的原因,48.42%的家长认为不知道如何进行,32.08%的家长认为孩子还小应该等他们长大一点,13.58%的家长认为学校会进行教育,2.74%的家长认为会“教坏孩子”,3.18%的家长认为这个话题“难以启齿”。家庭对儿童性教育的缺失也是儿童性侵案件高发的原因之一。因此,在学校开展對儿童的防性侵教育的同时,也可利用家长会等活动向家长开展预防儿童性侵犯教育,如认识儿童性侵犯、如何保护儿童远离危险情境、如何营造安全的家居环境、如何教导孩子自我保护等,另外指导家长和儿童建立正面的亲子关系也尤为重要。
  (三)形成学校防性侵教育课程的常规化和主流化。研究发现,像心理服务志愿队这样实施的2小时以下的一次性防性侵教育起到的作用有限且不能持久,而连续多次、累计4小时以上的预防教育则可以促使儿童的知识和态度的正面改变保持一年。因此,除了专业心理团队以项目形式进入学校开展活动外,儿童防性侵教育仍然需要纳入到学校常规课程中,只有打破传统观念和顾虑,教师不避讳谈“性”且能用合适的方式和儿童坦然、正确地谈“性”,才能引导儿童持久掌握相关知识和自我保护技能。
  (四)加强学校教职人员和校园管理。近年来随着教师作案的儿童性侵案例不断曝出,原本以教育和保护学生为天职的教师频繁成为儿童的加害者这一现象引起社会关注 同时,学校也是发生儿童性侵的主要场所之一,据“女童保护”统计,2018年能明确表明作案场所的204例案例中,发生在学校(含培训机构、托管中心)的为72起,占比35.29%,2017年这一数据占比为29.67%。由此,加强对学校教职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考核、监督和警示,同时加强学校安全环境的建设和管理,是预防和减少校园儿童性侵的有效途径之一。
  (五)提高整体社会意识,建立专业支援服务配套机制。除了预防教育之外,不断完善关于儿童性侵的法律法规、建立起儿童及其家庭可以依靠的援助机制也非常重要,受害儿童及家庭可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减少因此受到的伤害。
  【参考文献】:
  【1】“女童保护”2018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R)
  【2】龙迪.综合防治儿童性侵犯专业指南(M).化学工业出版社.2017
  【3】“女童保护”2017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R)
  【4】“女童保护”2014年儿童防性侵教育及性侵儿童案件统计报告(R)
  【5】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儿童暴力伤害预防与处置工作指引(M).中国妇女出版社.2014
  【6】唐静.儿童防性侵对策研究(C).北京心理卫生协会学校心理卫生委员会学术年会论文集.2018年第1期
  【7】吴丹.性侵儿童犯罪微观预防对策体系探析.法制与社会(J).2018.12(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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