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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网络催生的网络金融,与传统金融无疑存在着竞争关系,应以法律手段加以规导,实现网络金融与传统金融的互补共进。应实行立足双元经营、兼顾同步拓展、加大宣传力度、精細流程适配、开展集中培训,改进实践考核等法律规导措施。
【关键词】网络金融 传统金融 互补共进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网络的出现改变了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也改变了金融业的表现形态和运行方式,使得网络金融蓬勃兴起,挤占着传统金融的市场份额,对其构成了严重冲击。网络金融虽是新生事物,展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但不能完全取代传统金融,二者各有所长。
以法律进行规导,实现网络金融与传统金融的互补共进
实现网络金融与传统金融的互补共进,是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金融部门、信息产业部门,还涉及行政、税收等众多部门,没有法律的认可、规范、引导,就会步履维艰。只有以法律进行规导,才能顺利推进。
可消减二者运营阻力,保障构建的有序进行。进行法律规导,对于目前占据行业主体的传统金融业而言,是巩固实力、提升效能的重要举措,其所进行的投资、管理以及维护等被进一步规范。既有利于行业法人自身工作业务的合理操作、依法推进,同时也使得客户群体的合法权益得以切实保障,在牢固稳定产业既有效益的基础之上,又吸引了持续跟进的各种资源。同时,也使得网络金融运营更趋平稳,不至于出现脱离人工、依赖网络的失误谬错,为其保持与传统金融业的对接提供了重要条件。
可细化流程,辅助组件有序运转。实现网络金融与传统金融的互补共进,毫无疑问可有效提升其综合运营能力,然而由于其在法制化程度上的适配统筹还有待强化,尤其是对于诸多业务环节、操作步骤以及宏观调节的法制规定还相对松散,这也就使得产业运营尾大不掉、拖沓滞后。而对其进行法律规导,原本缺少明确规制的业务流程、操作步骤等都将得到强有力的划定整治,从业人员能够在此引导之下进行操作、经营,实现产业机器效能与人力资源价值的交互互助,从而显得协调高效,使整个产业组件运作体系的运转更为稳定有序。
可提升整体协作效率,提高综合竞争实力。伴随着传统金融营运模式的演变以及网络金融的快速拓展,对于这一金融产业集群整体协作的综合难度也与日俱增。在二者既有运营模式的基础之上构建互补共进机制,无疑为提升整体协作效率创设了有利前提,然而由于其在规导法制化上的相对疲弱,诸多协同都有失规范、效能低下,显得缓慢而滞后,使得其綜合竞争实力大为削弱。而通过对实现网络金融与传统金融的互补共进进行法律规导,不仅将既有的分支体系的协同工作部件进行了统一严密的法制性的规定,而且也促使其依照法律规则进行更为规范协调的同步互动,整个产业运营系统的综合竞争力也将随之提高。
当前以法律规导实现网络金融与传统金融的互补共进中存在宣传不够、适配应用低效、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等问题
第一,宣传推广流于形式,普及程度不够。金融行业的领导决策层,很多没有将其视作改良运营效力、提升营运效益的必备环节,普遍通过举行领导层内部会议进行简单部署、管理层进行文件下达、各部门进行讲座学习的陈旧方式去进行宣传推广。在宣传推广的过程之中,相关负责人员也大多“依样画葫芦”地进行相关会议开展举办的介绍、学术手册的下发摊派以及经验心得的咨询回访,对于其所具备的价值效用未能细致全面地阐释宣扬。
第二,适配应用粗浅低效,实际统筹效能不足。传统金融的不断更新及网络金融的蓬勃发展,使得支撑这一产业的适配组件与应用环节逐步增加,而在引入法律规导之后,围绕这一新颖机制进行适配应用,成为此项工作推进的重中之重。然而由于对此事的整体认知普遍狭隘肤浅,导致其所对应的适配应用陷于粗浅低效,进而使得其实际统筹的效能明显不足。
第三,人员素质良莠交杂,运作效益不尽人意。由于各个部门岗位的人员群体在学历水准、知识储备以及个人能力等方面不均衡,对于以法律规导的接纳程度也不尽然协调高效。加之对其认知理解普遍单一狭隘,这就使得原本良莠不齐的人员素质所附带产生的运作效率更加不尽人意。
实现网络金融与传统金融的互补共进,法律的规导措施须完善
立足双元经营,发挥互补价值,确立法制领导力。金融行业的领导决策层须切实立足“传统经营打基础,网络经营扩优势”的中心导向,充分发挥这一机制推进二者互补协同的效能。要建立“传统经营统筹基础业务,网络拓展挖掘潜在市场”的分工和互补理念,并以相关法律法规加以细化辅助。充分发挥传统经营的稳定性、牢靠性、长效性,同时全面展现网络经营的灵活性、潜力性、集约性。倡导和建立“以传统金融保障主体营收,以网络金融增加额外收益”的协作模式,大力聘请、启用专业技能过硬、从业经营丰富、法制观念充足的专业人员将这一机制细化铺展。
兼顾同步拓展,释放共进效能,明确法制约束力。金融行业的管理决策层需要设置长期规范、共进拓展的战略部署,切实依照各个企业、部门、岗位的具体实际推进改革,不断将传统金融的成熟流程与网络金融的新颖形式交互操作。金融行业的管理决策层应当科学全面地划定协作共进的权能分属,在合理规定传统经营督导权力的基础之上,灵活分配网络经营部门岗位的执行效力。金融行业的管理决策层应建立共进、实效、监督、指导的跟进制度,稳定有序地组派相关专职人员管理不同部门岗位,以此把握这一机制的实际运作质量,促使整个工作体系更为规范协调。
加大宣传力度,增加推广手段,夯实法制统筹力。首先,及时创设组建基于法制化信息收集整理、解析建议以及发放宣传的研讨共享的科学制度,设立专职管理的成员小组进行宣传推广工作的设计、部署、施行,以及市场调研、数据收集、回馈整理。其次,通过邀请、组织专家学者、专职人员以及员工代表的多重形式进行宣传工作的细化安排,对于所收集回馈的金融产业法制化运作的信息进行筛选解析。再次,通过形式多样的宣讲会、推介会以及交流会等途径,对互补共进机制构建的法律规导进行规范集中的宣传讲解,以提升员工个人法律观念,改进产业规范运作,增加企业经济效益。
精细流程适配,强化应用步骤,激活法制执行力。一方面,对以法律加以规导的具体要求进行细致设定,着重强化专业化程度的全面提升,让执行日常业务、操作重要合同以及监管风险投资等的主要部门,都能严格依照既有的法律规章细则进行规范化的程序递进。另一方面,同步推进宏观规定与具体监督的双向铺展,不仅要严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投资成本预估、流通资金管理、银行信贷统筹,始终依照法制原则进行业务开展、程序操作,还要在定价、保额、风控等重要流程上加大法制化的比照核查力度,坚决杜绝逾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私下交易、违法经营。
开展集中培训,改进实践考核,巩固法制软实力。其一,以法制化规则为基本比照,进行金融行业岗位人员的职业素养、专业素质、实践技能的集中指导与针对性培训。其二,负责实践考核的相关人员要严格依照机关部门、银行单位的法规要求、制度章程,实时监控、抽查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的规范性、专业性以及职业性,持续提升其在各个程序流程的综合经营力。其三,给予那些责任心强、能力提升快、总业绩优异,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工作的部门人员一定的荣誉称号以及奖品奖金,从而激发提升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的集体责任感、工作热情度以及实践创造力。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参考文献】
①张杨:《浅析网络金融产业运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现代商业》,2010年第9期。
②徐芳:《网络金融、传统金融管理的法律定位及法律责任初探》,《金融工程与管理》,2012年第7期。
【关键词】网络金融 传统金融 互补共进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网络的出现改变了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也改变了金融业的表现形态和运行方式,使得网络金融蓬勃兴起,挤占着传统金融的市场份额,对其构成了严重冲击。网络金融虽是新生事物,展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但不能完全取代传统金融,二者各有所长。
以法律进行规导,实现网络金融与传统金融的互补共进
实现网络金融与传统金融的互补共进,是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金融部门、信息产业部门,还涉及行政、税收等众多部门,没有法律的认可、规范、引导,就会步履维艰。只有以法律进行规导,才能顺利推进。
可消减二者运营阻力,保障构建的有序进行。进行法律规导,对于目前占据行业主体的传统金融业而言,是巩固实力、提升效能的重要举措,其所进行的投资、管理以及维护等被进一步规范。既有利于行业法人自身工作业务的合理操作、依法推进,同时也使得客户群体的合法权益得以切实保障,在牢固稳定产业既有效益的基础之上,又吸引了持续跟进的各种资源。同时,也使得网络金融运营更趋平稳,不至于出现脱离人工、依赖网络的失误谬错,为其保持与传统金融业的对接提供了重要条件。
可细化流程,辅助组件有序运转。实现网络金融与传统金融的互补共进,毫无疑问可有效提升其综合运营能力,然而由于其在法制化程度上的适配统筹还有待强化,尤其是对于诸多业务环节、操作步骤以及宏观调节的法制规定还相对松散,这也就使得产业运营尾大不掉、拖沓滞后。而对其进行法律规导,原本缺少明确规制的业务流程、操作步骤等都将得到强有力的划定整治,从业人员能够在此引导之下进行操作、经营,实现产业机器效能与人力资源价值的交互互助,从而显得协调高效,使整个产业组件运作体系的运转更为稳定有序。
可提升整体协作效率,提高综合竞争实力。伴随着传统金融营运模式的演变以及网络金融的快速拓展,对于这一金融产业集群整体协作的综合难度也与日俱增。在二者既有运营模式的基础之上构建互补共进机制,无疑为提升整体协作效率创设了有利前提,然而由于其在规导法制化上的相对疲弱,诸多协同都有失规范、效能低下,显得缓慢而滞后,使得其綜合竞争实力大为削弱。而通过对实现网络金融与传统金融的互补共进进行法律规导,不仅将既有的分支体系的协同工作部件进行了统一严密的法制性的规定,而且也促使其依照法律规则进行更为规范协调的同步互动,整个产业运营系统的综合竞争力也将随之提高。
当前以法律规导实现网络金融与传统金融的互补共进中存在宣传不够、适配应用低效、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等问题
第一,宣传推广流于形式,普及程度不够。金融行业的领导决策层,很多没有将其视作改良运营效力、提升营运效益的必备环节,普遍通过举行领导层内部会议进行简单部署、管理层进行文件下达、各部门进行讲座学习的陈旧方式去进行宣传推广。在宣传推广的过程之中,相关负责人员也大多“依样画葫芦”地进行相关会议开展举办的介绍、学术手册的下发摊派以及经验心得的咨询回访,对于其所具备的价值效用未能细致全面地阐释宣扬。
第二,适配应用粗浅低效,实际统筹效能不足。传统金融的不断更新及网络金融的蓬勃发展,使得支撑这一产业的适配组件与应用环节逐步增加,而在引入法律规导之后,围绕这一新颖机制进行适配应用,成为此项工作推进的重中之重。然而由于对此事的整体认知普遍狭隘肤浅,导致其所对应的适配应用陷于粗浅低效,进而使得其实际统筹的效能明显不足。
第三,人员素质良莠交杂,运作效益不尽人意。由于各个部门岗位的人员群体在学历水准、知识储备以及个人能力等方面不均衡,对于以法律规导的接纳程度也不尽然协调高效。加之对其认知理解普遍单一狭隘,这就使得原本良莠不齐的人员素质所附带产生的运作效率更加不尽人意。
实现网络金融与传统金融的互补共进,法律的规导措施须完善
立足双元经营,发挥互补价值,确立法制领导力。金融行业的领导决策层须切实立足“传统经营打基础,网络经营扩优势”的中心导向,充分发挥这一机制推进二者互补协同的效能。要建立“传统经营统筹基础业务,网络拓展挖掘潜在市场”的分工和互补理念,并以相关法律法规加以细化辅助。充分发挥传统经营的稳定性、牢靠性、长效性,同时全面展现网络经营的灵活性、潜力性、集约性。倡导和建立“以传统金融保障主体营收,以网络金融增加额外收益”的协作模式,大力聘请、启用专业技能过硬、从业经营丰富、法制观念充足的专业人员将这一机制细化铺展。
兼顾同步拓展,释放共进效能,明确法制约束力。金融行业的管理决策层需要设置长期规范、共进拓展的战略部署,切实依照各个企业、部门、岗位的具体实际推进改革,不断将传统金融的成熟流程与网络金融的新颖形式交互操作。金融行业的管理决策层应当科学全面地划定协作共进的权能分属,在合理规定传统经营督导权力的基础之上,灵活分配网络经营部门岗位的执行效力。金融行业的管理决策层应建立共进、实效、监督、指导的跟进制度,稳定有序地组派相关专职人员管理不同部门岗位,以此把握这一机制的实际运作质量,促使整个工作体系更为规范协调。
加大宣传力度,增加推广手段,夯实法制统筹力。首先,及时创设组建基于法制化信息收集整理、解析建议以及发放宣传的研讨共享的科学制度,设立专职管理的成员小组进行宣传推广工作的设计、部署、施行,以及市场调研、数据收集、回馈整理。其次,通过邀请、组织专家学者、专职人员以及员工代表的多重形式进行宣传工作的细化安排,对于所收集回馈的金融产业法制化运作的信息进行筛选解析。再次,通过形式多样的宣讲会、推介会以及交流会等途径,对互补共进机制构建的法律规导进行规范集中的宣传讲解,以提升员工个人法律观念,改进产业规范运作,增加企业经济效益。
精细流程适配,强化应用步骤,激活法制执行力。一方面,对以法律加以规导的具体要求进行细致设定,着重强化专业化程度的全面提升,让执行日常业务、操作重要合同以及监管风险投资等的主要部门,都能严格依照既有的法律规章细则进行规范化的程序递进。另一方面,同步推进宏观规定与具体监督的双向铺展,不仅要严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投资成本预估、流通资金管理、银行信贷统筹,始终依照法制原则进行业务开展、程序操作,还要在定价、保额、风控等重要流程上加大法制化的比照核查力度,坚决杜绝逾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私下交易、违法经营。
开展集中培训,改进实践考核,巩固法制软实力。其一,以法制化规则为基本比照,进行金融行业岗位人员的职业素养、专业素质、实践技能的集中指导与针对性培训。其二,负责实践考核的相关人员要严格依照机关部门、银行单位的法规要求、制度章程,实时监控、抽查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的规范性、专业性以及职业性,持续提升其在各个程序流程的综合经营力。其三,给予那些责任心强、能力提升快、总业绩优异,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工作的部门人员一定的荣誉称号以及奖品奖金,从而激发提升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的集体责任感、工作热情度以及实践创造力。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参考文献】
①张杨:《浅析网络金融产业运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现代商业》,2010年第9期。
②徐芳:《网络金融、传统金融管理的法律定位及法律责任初探》,《金融工程与管理》,2012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