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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共十八大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的治国方针。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为政法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指引了方向,为我省下一步政法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指明了道路。新时期,我省在各个领域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难免有个别不协调的地方。受到国际形势的影响,我们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个别不安定因素。我省政法工作依然面临严峻的形势,在平安河南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法治突出问题有待解决。针对这样一些法治问题,如何应对,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分析了当前平安河南建设中存在的突出法治问题,并提出了解决方案建议,期待对于平安河南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平安 河南 法治问题 对策
在十五大中,党明确指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发展国家”的伟大决策,在十八大中,党再次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党中央伟大决策指引下,我省的法治建设克服重重困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和进步。可是,在法治化发展进程中,受到中国传统文化和思想的影响,也有些困难还有待克服。平安河南法治建设工作要挺身而出不能有丝毫逃避,迎难而上不能有丝毫退缩,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全力以赴不能有丝毫懈怠,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前瞻性,提高执法司法工作水平和能力,忠实履行好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现阶段建设法治河南面临的突出困难
河南省的建设法治的道路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一个充满艰辛和挑战的过程,牵涉到社会各个领域。因为过去与现在的多种影响,河南省的法治建设仍然有某些需要提高和改进之处。例如:法治意识的培养,法治观念的树立,法治体系的形成等等,从政府层面、社会层面、思想意识层面,都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要靠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努力来实现。例如:
1.广大群众法治意识不足,知法守法观念较差。法治意识不足并非广大公民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利。和缺少法律知识,而是存在一些因素妨碍法律至上这种理念在中国的传播,这些因素恰恰是我们所熟悉的人情和事故。从这里我们可以了解到,我们目前的最大困难是,广大人民群众缺乏对法律的信任,而是受到传统落观念的束缚,人为权大于法,情大于法。导致在发生纠纷时,想不到运用法律来解决。当前,我国的法治建设进程正在经历阶段性的阻碍—法治停留在表面,法治观念大多仅仅停留在口号上和宣传上,而远远没有被所有公民所真正接受。在遇到本该依法解决的事情时,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千百年来形成的古老观念和传统。
2.法律体系有待进一步建设和完善。近些年来,我省先后通過和实施了各项规章制度,开始逐步完善各个领域的法律法规。但是不可回避的是,这些规章制度之间,由于行政权利划分不明确,导致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交叉和充分,甚至是相互矛盾和冲突,而有些领域却又缺乏法律法规的调整,成了法律的真空地带。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另外,司法制度的公正性和独立性有赖于司法的独立性,司法的独立性是司法体系的根本。在我省的司法体系中,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是相对独立的,可是也难免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互相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例如,作为司法机关的各级法院、司法厅、司法局等单位的人事权由当地政府人事主管部门掌握,司法机关的财政权也由地方政府的财政局掌握,这种牵制就导致司法机关在立法、执法过程中对于这些权利部门难免存在某些顾虑。离开地方政府的支持,很多司法工作难以正常进行。
3.法律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确立,杜绝腐败现象。当前,由于缺乏对行政权力、司法活动的有效监督,还存在形形色色的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等现象。对于行政权力和司法活动的监督,决不能仅仅依赖于掌权者或执法者自身的道德约束,或者舆论监督,因为道德约束和舆论监督都没有强制执行力,也就没有威慑力,要想切实杜绝腐败现象,必须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和监督体制。从制度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平安河南法治建设的解决方案
造成上述我省法治建设困难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传统的、思想的、意识的以及观念的多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此,拟列出下列解决方案:
1.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当前,我省法治建设最根本的困难是人们思想意识方面的困难。可是怎样使广大群众抛弃落后的思想意识,建立法治意识呢?这需要一个过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发动起来,形成合力,扭转群众的落后观念。需要通过经济领域的变革,从而引起广大群众的观念逐步更新。例如,我国自古以来就有重仕轻商的观念,认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在很多人心目中,觉得端个“铁饭碗”比经商更有社会地位、生活更有保障。纵观中国近代史发展,中国重官轻商的思想是逐步削弱了,大概经历了四个阶段:西方资本主义萌芽逐渐进入中国时,兴起了洋务运动,在此期间,随着西方自由思想的渗入,中国的传统思想受到动摇,“学而优则仕”、“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等清高的思想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到了辛亥革命时期,革命思想的传播改变了传统的思想、习惯、经济和道德观念,社会进一步向前发展。到南京政府成立时期,政府为了促进社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采取了多项措施,之后的数年,资本主义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人们的观念进一步得到更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陈云同志提出了三个主题和三个补充,毛泽东同志也提出可以消灭资本主义再搞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方略,刺激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私营企业如雨后春笋,民族资产阶级得到了迅猛发展。随后,更多的人投入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潮中,人们对于靠自身能力白手起家的创业者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尊重。几千年来对于权力和地位的崇拜观念被冲击。可是同时,我们不能回避的是,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还远远没有达到发达的阶段,仍然不能抗衡学而优则仕的传统思想。从这个角度观察,我省的法治思想的培养还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参与和努力。当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群众将对于经济的力量有更多的认识和了解,就会减少对权力和地位的一位推崇,加强自身的法治意识。 2.实现司法权的独立行使。健全的法治体系是实现法治建设的前提和保障。在党的十七届全国代表大会上,党提出以下策略:建设法治体系,需要我们在立法方面,秉承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不断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由于我省目前的法律体系中,有些领域缺乏必要的法律制度来调整,而有些规章制度则存在相互抵触、相互矛盾的现象,因此,我们需要将现有的法律法规加以完善,将其中相互抵触的部分修订得统一,将法律空白的领域,加快立法的步伐。争取尽快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要在全省实现法治建设,完善立法是前提和保障。完善统一的法律体系是实现法治的基础。我们需要不断发现和修订法律体系中不完善的条款,使法律体系实现有机统一和协调。这样才能做到有法可依,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另外,有了完善的法律体系,还需要保障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才能真正落实法治。在我国几千年来形成的思想观念是“权大于法”,而现实当中,司法机构在人事、财政等多项实务受制于人事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等行政机关的事实确实存在,这难免使得司法机关在涉及到对于这些实权部门的执法过程中有所顾忌。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司法独立是其根基和基础。河南省若要实现法治建设,当务之急是要大刀阔斧地进行司法制度的完善,不断加强司法机关的独立执法权。
3.完善監督机制,为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创造条件。根据我省当前的情况看,最要紧的就是,要完善法律监督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健全法治来监督权力的运行。怎样使掌权者不敢逾越底线呢?从两个方面来分析权力监督的主体:国家监督和群众监督。其中,国家监督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可是由于国家公职人员有限,反对腐败,反对权力滥用力度大但是其范围不能触及社会工作的各个角落,这样就会导致反腐抓大放小的局面,不能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发生。群众监督具有广泛性,任何基层的腐败行为当发展到一定程度都逃不过群众的眼睛。目前来看,群众反腐的阵地主要是网络,博客、bbs、各大论坛各种媒体工具可以渗透到生活、工作的各个角落,从网络流传的“我爸是李刚”到微笑局长,可见群众对权力监督、对反对腐败的力量之大。但是应该看到群众反腐并不具有权威性,如果单凭媒体的曝光,在缺少足够证据的前提下就判定某个人未免有些太武断了。所以在群众反腐、反权力滥用的同时应该得到政府的监督、肯定和支持,充分发挥政府和群众的各自优势,双管齐下,这样就能在很大程度上抑制权力的膨胀,为其提供一条界限。
参考文献:
[1]法治实现路径的选择及其探索_法治在线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d2a05a0101fmz0.html)》- 2013.
[2]河北省法治建设路径的选择研究 李华青;段立通;刘环宇; - 《第五届河北法治论坛论文集》- 2014-09-22.
[3]当代中国和谐法治建设的困境与出路——兼论公民意识与法治理念的培养张艳芳;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0-07-16.
关键词:平安 河南 法治问题 对策
在十五大中,党明确指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发展国家”的伟大决策,在十八大中,党再次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党中央伟大决策指引下,我省的法治建设克服重重困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和进步。可是,在法治化发展进程中,受到中国传统文化和思想的影响,也有些困难还有待克服。平安河南法治建设工作要挺身而出不能有丝毫逃避,迎难而上不能有丝毫退缩,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全力以赴不能有丝毫懈怠,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前瞻性,提高执法司法工作水平和能力,忠实履行好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现阶段建设法治河南面临的突出困难
河南省的建设法治的道路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一个充满艰辛和挑战的过程,牵涉到社会各个领域。因为过去与现在的多种影响,河南省的法治建设仍然有某些需要提高和改进之处。例如:法治意识的培养,法治观念的树立,法治体系的形成等等,从政府层面、社会层面、思想意识层面,都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要靠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努力来实现。例如:
1.广大群众法治意识不足,知法守法观念较差。法治意识不足并非广大公民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利。和缺少法律知识,而是存在一些因素妨碍法律至上这种理念在中国的传播,这些因素恰恰是我们所熟悉的人情和事故。从这里我们可以了解到,我们目前的最大困难是,广大人民群众缺乏对法律的信任,而是受到传统落观念的束缚,人为权大于法,情大于法。导致在发生纠纷时,想不到运用法律来解决。当前,我国的法治建设进程正在经历阶段性的阻碍—法治停留在表面,法治观念大多仅仅停留在口号上和宣传上,而远远没有被所有公民所真正接受。在遇到本该依法解决的事情时,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千百年来形成的古老观念和传统。
2.法律体系有待进一步建设和完善。近些年来,我省先后通過和实施了各项规章制度,开始逐步完善各个领域的法律法规。但是不可回避的是,这些规章制度之间,由于行政权利划分不明确,导致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交叉和充分,甚至是相互矛盾和冲突,而有些领域却又缺乏法律法规的调整,成了法律的真空地带。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另外,司法制度的公正性和独立性有赖于司法的独立性,司法的独立性是司法体系的根本。在我省的司法体系中,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是相对独立的,可是也难免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互相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例如,作为司法机关的各级法院、司法厅、司法局等单位的人事权由当地政府人事主管部门掌握,司法机关的财政权也由地方政府的财政局掌握,这种牵制就导致司法机关在立法、执法过程中对于这些权利部门难免存在某些顾虑。离开地方政府的支持,很多司法工作难以正常进行。
3.法律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确立,杜绝腐败现象。当前,由于缺乏对行政权力、司法活动的有效监督,还存在形形色色的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等现象。对于行政权力和司法活动的监督,决不能仅仅依赖于掌权者或执法者自身的道德约束,或者舆论监督,因为道德约束和舆论监督都没有强制执行力,也就没有威慑力,要想切实杜绝腐败现象,必须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和监督体制。从制度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平安河南法治建设的解决方案
造成上述我省法治建设困难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传统的、思想的、意识的以及观念的多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此,拟列出下列解决方案:
1.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当前,我省法治建设最根本的困难是人们思想意识方面的困难。可是怎样使广大群众抛弃落后的思想意识,建立法治意识呢?这需要一个过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发动起来,形成合力,扭转群众的落后观念。需要通过经济领域的变革,从而引起广大群众的观念逐步更新。例如,我国自古以来就有重仕轻商的观念,认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在很多人心目中,觉得端个“铁饭碗”比经商更有社会地位、生活更有保障。纵观中国近代史发展,中国重官轻商的思想是逐步削弱了,大概经历了四个阶段:西方资本主义萌芽逐渐进入中国时,兴起了洋务运动,在此期间,随着西方自由思想的渗入,中国的传统思想受到动摇,“学而优则仕”、“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等清高的思想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到了辛亥革命时期,革命思想的传播改变了传统的思想、习惯、经济和道德观念,社会进一步向前发展。到南京政府成立时期,政府为了促进社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采取了多项措施,之后的数年,资本主义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人们的观念进一步得到更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陈云同志提出了三个主题和三个补充,毛泽东同志也提出可以消灭资本主义再搞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方略,刺激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私营企业如雨后春笋,民族资产阶级得到了迅猛发展。随后,更多的人投入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潮中,人们对于靠自身能力白手起家的创业者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尊重。几千年来对于权力和地位的崇拜观念被冲击。可是同时,我们不能回避的是,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还远远没有达到发达的阶段,仍然不能抗衡学而优则仕的传统思想。从这个角度观察,我省的法治思想的培养还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参与和努力。当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群众将对于经济的力量有更多的认识和了解,就会减少对权力和地位的一位推崇,加强自身的法治意识。 2.实现司法权的独立行使。健全的法治体系是实现法治建设的前提和保障。在党的十七届全国代表大会上,党提出以下策略:建设法治体系,需要我们在立法方面,秉承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不断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由于我省目前的法律体系中,有些领域缺乏必要的法律制度来调整,而有些规章制度则存在相互抵触、相互矛盾的现象,因此,我们需要将现有的法律法规加以完善,将其中相互抵触的部分修订得统一,将法律空白的领域,加快立法的步伐。争取尽快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要在全省实现法治建设,完善立法是前提和保障。完善统一的法律体系是实现法治的基础。我们需要不断发现和修订法律体系中不完善的条款,使法律体系实现有机统一和协调。这样才能做到有法可依,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另外,有了完善的法律体系,还需要保障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才能真正落实法治。在我国几千年来形成的思想观念是“权大于法”,而现实当中,司法机构在人事、财政等多项实务受制于人事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等行政机关的事实确实存在,这难免使得司法机关在涉及到对于这些实权部门的执法过程中有所顾忌。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司法独立是其根基和基础。河南省若要实现法治建设,当务之急是要大刀阔斧地进行司法制度的完善,不断加强司法机关的独立执法权。
3.完善監督机制,为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创造条件。根据我省当前的情况看,最要紧的就是,要完善法律监督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健全法治来监督权力的运行。怎样使掌权者不敢逾越底线呢?从两个方面来分析权力监督的主体:国家监督和群众监督。其中,国家监督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可是由于国家公职人员有限,反对腐败,反对权力滥用力度大但是其范围不能触及社会工作的各个角落,这样就会导致反腐抓大放小的局面,不能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发生。群众监督具有广泛性,任何基层的腐败行为当发展到一定程度都逃不过群众的眼睛。目前来看,群众反腐的阵地主要是网络,博客、bbs、各大论坛各种媒体工具可以渗透到生活、工作的各个角落,从网络流传的“我爸是李刚”到微笑局长,可见群众对权力监督、对反对腐败的力量之大。但是应该看到群众反腐并不具有权威性,如果单凭媒体的曝光,在缺少足够证据的前提下就判定某个人未免有些太武断了。所以在群众反腐、反权力滥用的同时应该得到政府的监督、肯定和支持,充分发挥政府和群众的各自优势,双管齐下,这样就能在很大程度上抑制权力的膨胀,为其提供一条界限。
参考文献:
[1]法治实现路径的选择及其探索_法治在线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d2a05a0101fmz0.html)》- 2013.
[2]河北省法治建设路径的选择研究 李华青;段立通;刘环宇; - 《第五届河北法治论坛论文集》- 2014-09-22.
[3]当代中国和谐法治建设的困境与出路——兼论公民意识与法治理念的培养张艳芳;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0-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