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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每个大学生犯罪案件都是个人、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多方面原因综合作用的产物,是社会多方面消极因素的综合体现。因此要减少和预防大学生犯罪,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共同为预防大学生犯罪建立一个良好的防御机制,形成一种有利于大学生全面发展的环境,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大学生犯罪问题。
关键词 大学生 犯罪 原因 预防
中图分类号: G641 文献标识码:A
随着高等教育发展规模的扩大与速度的提高,大学生犯罪率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一系列大学生犯罪事件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很大反响,使得我们不得不对这些“天之骄子”的大学生频频发生的大学生犯罪事件进行深思。
一、大学生犯罪之现状
大学生犯罪是指我国各类高等院校中的在校大学生实施的、具有主观过错和较大社会危害性的、依照刑事法律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据调查大学生已经成为了我国犯罪主体中一个醒目群体,其犯罪率持不断上升态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所作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1965年,我国青少年犯罪在整个社会刑事犯罪中约占33%,其中大学生犯罪约占1%;“文革”期间,青少年犯罪开始增多,占到全部刑事犯罪的60%,其中大学生犯罪占2.5%。而近几年,青少年犯罪占到了社会刑事犯罪的70%至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为17%。另外,全国各省市在作大学生犯罪比率调查时,得出的结论是,2001年在校大学生的犯罪率比上年上升300%,2002年比2001年上升120%,2003年比2002年上升了65.3%,2004年比2003年增加了54.5%,2005年比2004年又增加了97.1%。 其类型除刑法对主体有特殊要求的犯罪(如军人违反职责罪、渎职罪等)外,几乎涉及刑法全部犯罪种类,包括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等。其中以故意伤害型和财产型犯罪为主,也出现了一些诸如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且呈现出智能性、突发性、团伙性、规律性等特征。
二、大学生犯罪之成因探微
导致当今大学生犯罪事件频发的原因比较复杂,除了个人主观原因外,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客观原因也不容忽视。这些原因混杂在一起影响着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
(一)个人自身方面的原因。
1、世界观、人生观的偏差。
世界观、人生观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根本看法和态度,是一个人行为的驱动力,它不仅决定一个人的政治倾向,是影响甚至支配人们行为和思想的重要精神因素。行动从思想中来,在校大学生如果没有形成良好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他们就极有可能在错误思想的引导下出现越轨行为。
2、法制意识淡薄。
高校学生的主要精力都在专业知识的汲取上,忽视法律知识的学习。有的学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行为,甚至不清楚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大多数高校学生犯罪后,都有程度不一的悔罪表现,归案后认罪态度比较好,都承认自己是一时冲动而为之,并都真诚的希望学校不要开除自己,还想继续求学,以上种种表现都说明学生法制观念淡薄。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不会说出此类幼稚无知的话,更不会作出违法乱纪的事,走上犯罪的道路。
3、自身心理的缺陷。
大多数大学生暴力犯罪是因为在学习、就业、人际交往、恋爱等方面出现了重大挫折,从而引发了攻击性或者暴力犯罪行为。社会心理学家认为,当人受到挫折时,容易引起攻击性的行为。当人的根本利益得不到满足,受到阻力时,就会表现出人的攻击性的一面——使用暴力手段来获得利益。 当大学生在学习、就业、恋爱等方面受到挫折、遇到困难或者失败时,会产生挫败感;当他们受到孤立,交往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时,也会产生挫败感。挫败感是暴力行为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人的心理不满的一种发泄。
(二)外部因素的影响。
1、家庭教育的失误。
对于大学生来说,虽然进入了大学后基本上离了家庭教育,但家庭教育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大学阶段的家庭教育是以往各阶段家庭教育的延续,因此家教的好坏对孩子的心理和行为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大量的研究资料表明,家庭教育不良是大学生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对孩子的教育是从家庭教育开始的。父母的精神风貌、理想信念、道德品格、生活方式、语言习惯、相互间的态度以及对子女的态度、子女在家庭中的地位,都会潜移默化地对孩子的性格、品质、世界观的形成起着重要作用。正确的家庭教育,会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反之,会使孩子畸形发展,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学校教育存在薄弱环节。
在现代社会中,学校是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形成的主要场所,而现在高校却成为犯罪的温床,究其原因主要在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缺失,学生没有在学校内得到法制教育,很多大学生根本不懂法,无法意识到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走上犯罪的道路并不意外。另外,学校只重视学生的考试成绩,忽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未能及时做好这些学生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使得一部分学生心理压力逐渐增加而无正当的发泄途径,自我控制能力也越来越差,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3、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
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对校园暴力犯罪的发生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社会上的一些诸如权钱交易等不良之风使得在校学生的世界观发生倾斜,网络报刊等色情、凶杀、赌博等暴力内容的繁荣蔓延在误导着这些天之骄子,他们误以为胆大蛮横就是“勇敢”,讲哥们义气就是“友谊”。
三、大学生犯罪之预防分析
大学生犯罪预防,不仅是指在大学生犯罪行为发生前,利用社会上一切积极因素,约束、抑制、消除诱发和导致大学生犯罪的各种消极因素,及时制止、减少和避免大学生犯罪的发生;也包括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对犯罪大学生进行教育、挽救,防止其重新犯罪。由前文分析可知,大学生犯罪的原因不仅仅是其个人行为的偏差,也有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外部因素的不良影响。“如果一个人有幸生活在一个没有任何促使其犯罪的诱因的良好环境中,他可能活到 80 岁也不犯罪”。 故预防大学生犯罪,除考虑刑事司法外,还应通过社会管理者、学校、家庭以及大学生本人共同的努力,针对犯罪原因,建立行之有效的犯罪预防机制,创造有利于大学生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一)司法机关的预防。
适用“起诉犹豫”制度,防患于已然。起诉犹豫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的过程中,从刑罚特别预防的角度出发,结合案件情况,尤其是犯罪人的情况和犯罪人犯罪后表现,对符合法律规定的犯罪嫌疑人作出暂缓起诉的决定,同时设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和必须履行的义务,待考验期满后,再根据犯罪嫌疑人是否履行了相关义务而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生活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还没有完全融入社会,人格和心智不够完全独立,经济和生活也没有独立。很多大学生就是因为人格心理不够健全,思想比较简单,在一时冲动之下发生了犯罪行为。此时简单的对他们进行刑事处罚达不到教育挽救的目的,反而会使他们陷入更深的犯罪泥塘当中。因此,对大学生犯罪适用犹豫制度,适时结束刑事追诉,尤其是对一些罪行轻微的大学生,既可以避免给其本人和家庭带来精神和经济上的负担。同时有利于恢复和加强犯罪大学生的自尊心和责任感,重建其受损或泯灭的羞耻感,强化内在的心理控制力量,并重新构筑其抵御犯罪诱惑的心理堤坝。 实证研究也表明,在较早阶段就被剔除于司法制度之外的初犯十有八九在不会再犯。
(二)学校的预防。
高校应加强思想政治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这是预防和控制当代大学生犯罪的关键。学校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教育,通过加大宪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学位条例、刑法、民法、婚姻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等与学生有密切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的普及;聘请一些有实践经验的司法工作人员到校举办讲座,以案说法;组织学生参观监狱,请一些改造较好的犯罪分子现身说法强化大学生法制教育;从而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发挥刑法一般预防的作用。另外,学校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在注重专业课程和应试教育的同时,高校应加强大学生的心理辅导。要有意识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开设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大学生树立健康向上的心理。
(三)家庭的预防。
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家庭结构不健全、家长自身德行素质差是影响大学生犯罪的三大家庭因素。因此要有效防止大学生犯罪,在家庭教育中应提高家长对子女的教育水平,倡导民主制的教育,克服简单粗暴的家庭教育方式。家长不仅应给与孩子经济方面的资助,更重要的是要与孩子进行心灵的交流。高校中的子女,家长应定期保持联系,关注孩子的思想变化。同时对于特殊家庭、问题家庭、残缺家庭的子女应加强社会救助立法,由政府承担应有的教育、扶助和帮助责任,防止在这些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学生性格和心理的异化。总之,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应该特别为孩子创造一个充满关爱、和谐的家庭学习、生活环境。因为只有在这样一个环境中学习、生活,孩子才能逐渐形成对家庭的归属感和依恋感,才会发现自己的能力,从而接纳自己、肯定自己,并逐渐形成自我控制和关怀别人的能力,最终成为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
(作者:柒文英,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副教授;肖青山,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资源工程系教师)
注释:
刘朗嵬.大学生盗窃犯罪特点原因分析与预防措施研究.长春理工大学2007年硕士学位论文.
刘张洛.浅谈高校暴力犯罪的防范.鹜江职业大学学报,2005(3).
张腾明、李文虎、黄仁辉.高校暴力犯罪行为分析及预防对策.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6(2).
[意]里科•菲利. 郭建安译.实证犯罪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179-180.
孙文红、郭云忠.论犹豫制度的刑事政策功能.河北法学.2006(6).
The Final Warning Scheme Revised Guidance, Home Office/Youth Justice Board. Mar 2000.
关键词 大学生 犯罪 原因 预防
中图分类号: G641 文献标识码:A
随着高等教育发展规模的扩大与速度的提高,大学生犯罪率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一系列大学生犯罪事件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很大反响,使得我们不得不对这些“天之骄子”的大学生频频发生的大学生犯罪事件进行深思。
一、大学生犯罪之现状
大学生犯罪是指我国各类高等院校中的在校大学生实施的、具有主观过错和较大社会危害性的、依照刑事法律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据调查大学生已经成为了我国犯罪主体中一个醒目群体,其犯罪率持不断上升态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所作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1965年,我国青少年犯罪在整个社会刑事犯罪中约占33%,其中大学生犯罪约占1%;“文革”期间,青少年犯罪开始增多,占到全部刑事犯罪的60%,其中大学生犯罪占2.5%。而近几年,青少年犯罪占到了社会刑事犯罪的70%至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为17%。另外,全国各省市在作大学生犯罪比率调查时,得出的结论是,2001年在校大学生的犯罪率比上年上升300%,2002年比2001年上升120%,2003年比2002年上升了65.3%,2004年比2003年增加了54.5%,2005年比2004年又增加了97.1%。 其类型除刑法对主体有特殊要求的犯罪(如军人违反职责罪、渎职罪等)外,几乎涉及刑法全部犯罪种类,包括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等。其中以故意伤害型和财产型犯罪为主,也出现了一些诸如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且呈现出智能性、突发性、团伙性、规律性等特征。
二、大学生犯罪之成因探微
导致当今大学生犯罪事件频发的原因比较复杂,除了个人主观原因外,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客观原因也不容忽视。这些原因混杂在一起影响着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
(一)个人自身方面的原因。
1、世界观、人生观的偏差。
世界观、人生观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根本看法和态度,是一个人行为的驱动力,它不仅决定一个人的政治倾向,是影响甚至支配人们行为和思想的重要精神因素。行动从思想中来,在校大学生如果没有形成良好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他们就极有可能在错误思想的引导下出现越轨行为。
2、法制意识淡薄。
高校学生的主要精力都在专业知识的汲取上,忽视法律知识的学习。有的学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行为,甚至不清楚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大多数高校学生犯罪后,都有程度不一的悔罪表现,归案后认罪态度比较好,都承认自己是一时冲动而为之,并都真诚的希望学校不要开除自己,还想继续求学,以上种种表现都说明学生法制观念淡薄。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不会说出此类幼稚无知的话,更不会作出违法乱纪的事,走上犯罪的道路。
3、自身心理的缺陷。
大多数大学生暴力犯罪是因为在学习、就业、人际交往、恋爱等方面出现了重大挫折,从而引发了攻击性或者暴力犯罪行为。社会心理学家认为,当人受到挫折时,容易引起攻击性的行为。当人的根本利益得不到满足,受到阻力时,就会表现出人的攻击性的一面——使用暴力手段来获得利益。 当大学生在学习、就业、恋爱等方面受到挫折、遇到困难或者失败时,会产生挫败感;当他们受到孤立,交往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时,也会产生挫败感。挫败感是暴力行为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人的心理不满的一种发泄。
(二)外部因素的影响。
1、家庭教育的失误。
对于大学生来说,虽然进入了大学后基本上离了家庭教育,但家庭教育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大学阶段的家庭教育是以往各阶段家庭教育的延续,因此家教的好坏对孩子的心理和行为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大量的研究资料表明,家庭教育不良是大学生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对孩子的教育是从家庭教育开始的。父母的精神风貌、理想信念、道德品格、生活方式、语言习惯、相互间的态度以及对子女的态度、子女在家庭中的地位,都会潜移默化地对孩子的性格、品质、世界观的形成起着重要作用。正确的家庭教育,会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反之,会使孩子畸形发展,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学校教育存在薄弱环节。
在现代社会中,学校是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形成的主要场所,而现在高校却成为犯罪的温床,究其原因主要在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缺失,学生没有在学校内得到法制教育,很多大学生根本不懂法,无法意识到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走上犯罪的道路并不意外。另外,学校只重视学生的考试成绩,忽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未能及时做好这些学生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使得一部分学生心理压力逐渐增加而无正当的发泄途径,自我控制能力也越来越差,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3、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
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对校园暴力犯罪的发生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社会上的一些诸如权钱交易等不良之风使得在校学生的世界观发生倾斜,网络报刊等色情、凶杀、赌博等暴力内容的繁荣蔓延在误导着这些天之骄子,他们误以为胆大蛮横就是“勇敢”,讲哥们义气就是“友谊”。
三、大学生犯罪之预防分析
大学生犯罪预防,不仅是指在大学生犯罪行为发生前,利用社会上一切积极因素,约束、抑制、消除诱发和导致大学生犯罪的各种消极因素,及时制止、减少和避免大学生犯罪的发生;也包括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对犯罪大学生进行教育、挽救,防止其重新犯罪。由前文分析可知,大学生犯罪的原因不仅仅是其个人行为的偏差,也有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外部因素的不良影响。“如果一个人有幸生活在一个没有任何促使其犯罪的诱因的良好环境中,他可能活到 80 岁也不犯罪”。 故预防大学生犯罪,除考虑刑事司法外,还应通过社会管理者、学校、家庭以及大学生本人共同的努力,针对犯罪原因,建立行之有效的犯罪预防机制,创造有利于大学生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一)司法机关的预防。
适用“起诉犹豫”制度,防患于已然。起诉犹豫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的过程中,从刑罚特别预防的角度出发,结合案件情况,尤其是犯罪人的情况和犯罪人犯罪后表现,对符合法律规定的犯罪嫌疑人作出暂缓起诉的决定,同时设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和必须履行的义务,待考验期满后,再根据犯罪嫌疑人是否履行了相关义务而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生活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还没有完全融入社会,人格和心智不够完全独立,经济和生活也没有独立。很多大学生就是因为人格心理不够健全,思想比较简单,在一时冲动之下发生了犯罪行为。此时简单的对他们进行刑事处罚达不到教育挽救的目的,反而会使他们陷入更深的犯罪泥塘当中。因此,对大学生犯罪适用犹豫制度,适时结束刑事追诉,尤其是对一些罪行轻微的大学生,既可以避免给其本人和家庭带来精神和经济上的负担。同时有利于恢复和加强犯罪大学生的自尊心和责任感,重建其受损或泯灭的羞耻感,强化内在的心理控制力量,并重新构筑其抵御犯罪诱惑的心理堤坝。 实证研究也表明,在较早阶段就被剔除于司法制度之外的初犯十有八九在不会再犯。
(二)学校的预防。
高校应加强思想政治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这是预防和控制当代大学生犯罪的关键。学校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教育,通过加大宪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学位条例、刑法、民法、婚姻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等与学生有密切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的普及;聘请一些有实践经验的司法工作人员到校举办讲座,以案说法;组织学生参观监狱,请一些改造较好的犯罪分子现身说法强化大学生法制教育;从而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发挥刑法一般预防的作用。另外,学校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在注重专业课程和应试教育的同时,高校应加强大学生的心理辅导。要有意识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开设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大学生树立健康向上的心理。
(三)家庭的预防。
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家庭结构不健全、家长自身德行素质差是影响大学生犯罪的三大家庭因素。因此要有效防止大学生犯罪,在家庭教育中应提高家长对子女的教育水平,倡导民主制的教育,克服简单粗暴的家庭教育方式。家长不仅应给与孩子经济方面的资助,更重要的是要与孩子进行心灵的交流。高校中的子女,家长应定期保持联系,关注孩子的思想变化。同时对于特殊家庭、问题家庭、残缺家庭的子女应加强社会救助立法,由政府承担应有的教育、扶助和帮助责任,防止在这些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学生性格和心理的异化。总之,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应该特别为孩子创造一个充满关爱、和谐的家庭学习、生活环境。因为只有在这样一个环境中学习、生活,孩子才能逐渐形成对家庭的归属感和依恋感,才会发现自己的能力,从而接纳自己、肯定自己,并逐渐形成自我控制和关怀别人的能力,最终成为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
(作者:柒文英,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副教授;肖青山,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资源工程系教师)
注释:
刘朗嵬.大学生盗窃犯罪特点原因分析与预防措施研究.长春理工大学2007年硕士学位论文.
刘张洛.浅谈高校暴力犯罪的防范.鹜江职业大学学报,2005(3).
张腾明、李文虎、黄仁辉.高校暴力犯罪行为分析及预防对策.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6(2).
[意]里科•菲利. 郭建安译.实证犯罪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179-180.
孙文红、郭云忠.论犹豫制度的刑事政策功能.河北法学.2006(6).
The Final Warning Scheme Revised Guidance, Home Office/Youth Justice Board. Mar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