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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是我国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林业建设中起着骨干、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当前涉及国有林场的林权纠纷在一定程度影响着国有林场的可持续发展与正常的经营活动。林权改革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继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的“第二次革命”,因其明晰了林地的产权,达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这一目的,必能推进我国林业新的一次大飞跃。对于国有林场来说,其意义一样重大,因为全面推进林权改革,为全面化解涉及国有林场的林权纠纷迎来了新的契杌。国有林场可以借林改这次机会,对所涉及的林权纠纷进行全面解决,为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